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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五運六氣

論五運六氣

選自中醫著作/《痧疹輯要》

汪雙池曰∶五運六氣,《內經》言之甚詳,而先儒或不之信。然以氣類推之,則亦或有然者,醫者不可以不考也。其不盡應,則所處有東西南北之殊。

如南方多暑,北方多寒,東方多風,西方多陰。

土地有燥濕高下之異。

處高則多風寒,處下則多濕熱。下濕則春夏之氣常存,高燥則秋冬之氣常存。

又有餘不足勝復郁發之際,每乍變其常,而非可一端盡。

如陽則有餘而氣先至,甲丙戊庚壬之歲也。陰則不足而氣後至,乙丁己辛癸之歲也。氣有餘則乘所勝而侮所不勝,如木盛則乘土而侮金,火盛則乘金而侮水,土盛則乘水而侮木,金盛則乘木而侮火,水盛則乘火而侮土也。氣不足則所勝侮之,所不勝乘之,如木不足則土侮之而金乘之,火不足則金侮之而水乘之,土不足則水侮之而木乘之,金不足則木侮之而火乘之,水不足則火侮之而土乘之也。氣乘所勝為勝,子復母仇為復,如以風勝濕,風勝清復;以暑勝清,暑勝寒復;以濕勝寒,濕勝風復;以清勝風,清勝暑復;以寒勝暑,寒勝雨復也。

不足之歲則有勝復,有餘之歲則無之。郁而發者,兩間之氣,有升有降,而或為司天在泉之氣所遏,則郁而後發也。又主客相乘,有相生相剋,比和之不同,相生則氣和,相剋則氣暴,客克主為順,主克客為逆。又運氣迭推,有此盛彼衰,彼盛此衰,平歲之異。故化氣與司天之氣同則為天符,干支所屬之氣同則為歲會,化氣與在泉之氣同為同天符,地支所屬與在泉之氣同為同歲會。惟化氣及地支所屬,及司天之氣皆同,如戊午、乙酉、己丑、己未之歲,則曰太乙天符,其氣最烈。故運氣之變,又不可以一例盡也。

大抵如《周禮·內則》所云∶春多酸,春氣行而肝木旺,恐木氣過而侮金,故酸以瀉肝而補肺。

夏多苦,夏氣行而心火旺,恐火氣過而侮水,故苦以瀉心而補腎。

秋多辛,秋氣行而肺金旺,恐金氣過而克木,故辛以瀉肺而補肝。

冬多咸,冬令行而腎水旺,恐水氣過而克火,故咸以瀉腎而補心。

調以甘滑。

甘土味,土兼成五行,甘兼補五臟,故四時皆用之。淡滑者滋味之本,得氣於大,故四時皆調以甘滑也。

甘味多緩,亦能生濕痰,滑又以滲濕,故肝無患過緩矣。

是亦即《內經》所謂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毋伐天和之旨也。及夫多風、多暑、多雨、多熱、多涼、多寒之歲,則因時調燮,毋助其愆。

如多暑之歲則勿用熱葯、多寒之歲則勿用寒葯,多雨之歲則葯宜燥濕,多風之歲則葯宜祛風。俗有雲∶春不麻黃夏不蘇。亦是此意,但不可泥耳。

因變制宜,常非可泥。

如寒水司天之年,或未必寒而反酷暑;君火司天之年,或未必熱而反多寒;濕土之年,或未必雨而反多晴。

此多由勝復之變,氣運相違。又高土少濕多寒,下濕少寒多濕,則又各因其地也。

蓋時行之證,必謹察乎歲氣所偏。如病自人生,則氣運或所不同。

時行之證,即六淫也。如春而首,夏而瘡疥飧泄,秋而病瘧,冬而咳逆,及歲或大溫、大疫、大寒之類,是多歲氣所偏之變。若病自人生,則如七情之傷,及饑飽勞役所致,是無關於氣運。其當熱當寒,當補當瀉,無問歲氣時候。故隆冬而用寒葯,盛夏而用熱劑者,亦有之,歲氣豈可盡拘乎?但人之臟氣有偏者,則亦每因歲氣所偏而並發,是又所宜兼考也。

如懵不知有五運六氣之說,則又何以能因時制治,而不至於伐天和也。《內經》所載,反覆詳悉,學人或未能盡識,此撮其大略於篇,俾學人知所考焉。

十干化氣

甲己化土,所謂天之氣,甲年為太過,己年為不及。

甲己之年,首丙寅月,丙火生土,故甲己化土。化氣者,其所生之氣也。

乙庚化金,所謂素天之氣,乙年為不及,庚年為太過。

乙庚之年,首戊寅月,戊土生金,故乙庚化金。

丙辛化水,所謂元天之氣,丙年為太過,辛年為不及。

丙辛之年,首庚寅月,庚金生水,故丙辛化水。

丁壬化木,所謂蒼天之氣,丁年為不及,壬年為太過。

丁壬之年,首壬寅月,壬水生木,故丁壬化木。

戊癸化火,所謂丹天之氣,戊年為太過,癸年為不及。

戊癸之年,首甲寅月,甲木生火,故戊癸化火。

化氣自寅月,地氣始升於上也。

寅月而三陽出於地上,是地氣始升也,故化氣自寅月數。或謂逢龍則化者,非是。

歲運由是推焉。

每歲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時,分為五氣,則每氣行七十二日三時有奇。如立春後為初運,至清明後十二日余而交二運,至夏至後八九日間而交三運,至處暑後二十日余而交四運,至立冬後二三日間而交五運。故五運自寅月始主運,歲歲皆然。以木為初運,火為二運,土為三運,金為四運,水為五運。客運,如甲年則初運太宮土,二宮少商金,三運太羽水,四運少角木,終運太征火。乙年,初運少商金,二運太羽水,三運少角木,四運太征火,終運少宮土。丙年,初運太羽水,二運少角木,三運太征火,四運少宮土,終運太商金。丁年,初運少角木,二運太征火,三運少宮土,四運太商金,終運少羽水。戊年,初運太征火,二運少宮土,三運太商金,四運少羽水,終運太角木。己年,初運少宮土,二運太商金,三運少羽水,四運太角木,終運少征火。庚年,初運太商金,二運少羽水,三運太角木,四運少征火,終運太宮土。辛年,初運少羽水,二運太角木,三運少微火,四運太宮土,終運少商金。壬年,初運太角木,二運少征火,三運太宮土,四運少商金,終運太羽水。癸年,初運少征火,二運太宮土,三運少商金,四運太羽水,終運少角木。

六氣參錯其間,或則相助,或則相制,而變化紛矣。

十二支合化。

子午少陰君火,

火胎於子而旺於午,天地之經位,向明而治,故為君火。火而謂之少陰者,至午位而陰己萌,陰以始生為少也。君火本也,少陰標也。

應在腎心,

腎應在子,心應於午。腎為足少陰經,心為手少陰經。

子對化,午正化也。

子非火位,而對化為火。正化火有餘,對化火不足。

丑未太陰濕土,

二支自是土位,然土旺四季,辰戌丑未皆土,而獨主丑未者,土為太陰,丑未陰支,若辰戌則陽支也。土生於火,則根據母在未,水為土配,則根據妻在丑。土為太陰者,陰以極盛為太也。濕土本也,太陰標也。

應於肺脾。

肺應在丑,丑為金庫。脾應在未,土之正位。肺為手太陰經,脾為足太陰經。

丑對化,未正化也。

肺非土,而對化為土,其濕同。正化土有餘,對化土不足。

寅申少陽相火,

火生於寅而病於申,木旺於寅而胎於申。相火者,方生之火而行於木,為龍為雷,故寅申為相火。君居正位,相助其旁也。方生之火,火不相附,故為少陽。相火本也,少陽標也。

應於膽三焦。

膽應在寅,寅木火之位,膽木實行相火之氣,猶震木雷火也。三焦應在申,申為水長生之地,三焦行相火,而實水道之官也。膽為足少陽經,三焦為手少陽經。

寅正化,申對化也。

申非火,而對化為火。正化火有餘,對化火不足。

卯酉陽明燥金,

金胎於卯而旺於酉,地經南方火位,而革陽從陰,是為燥金。金而謂之陽明者,陽盡顯於外而嚴肅剛明也。

燥金本也,陽明標也。

應在胃大腸。

胃應在卯,卯與未合,胃與脾合,以木從土,實行肝氣,而其腑主藏納,故又從金。大腸應在酉,酉金之正位,而酉與丑合,大腸與肺合,金實生於土也。胃為足陽明經,大腸為手陽明經也。

卯對化,酉正化也。

卯非金,而對化為金。正化金有餘,對化金不足。

辰戌太陽寒水,

水庫在辰,火庫在戌,而戌當干位,干為寒為冰,故辰戌為寒水。水而謂之太陽者,水居五行之始,陽氣之元也,陽以始為太,故曰太陽。寒水本也,太陽標也。

應在膀胱小腸。

膀胱應在辰,膀胱津液之腑,辰與申子和,膀胱與腎合。小腸應在戌,小腸沁別水谷,滲入膀胱,戌與寅午合,小腸與心合而從水化。膀胱足太陽經,小腸手太陽經也。

辰正化,戌對化也。

戌非水,而對化為水。正化水有餘,對化水不足。

巳亥厥陰風木,

木病於巳而生於亥,巳當巽位,巽為風為木,故巳亥為風木。而謂之厥陰者,陰至下極,物極則反,必逆而復上,故冬至陽生,為生木之始,陰以逆為厥也。風木本也,厥陰標也。

應在心包肝。

心包應在巳,肝應在亥。心包為手厥陰經,肝為足厥陰經。

已對化,亥正化也。

巳非木,而對化為木。正化木有餘,對化木不足。

六氣行自丑半,地辟而天氣通也。

天開於子,地辟於醜,地辟而天地通,故六氣自大寒始,十干屬天,而五營運氣於地,地在天中而亦常承天者也。十二支屬地,而六氣加臨自天,天包地外以營運氣交地中也。昔人分發多失其義,茲特為詳正之。

歲氣以是行焉。

主氣歲歲所同,客氣每年各異。

主氣錯於四時,而陽贏陰乏。

主氣歲自大寒,厥陰風木始行,至春分而止。自春分後,少陰君火氣行,至小滿而止。自小滿後,少陽相火氣行,至大暑而止。自大暑後,太陰濕土氣行,至秋分而止。自秋分後,陽明燥金始行,至小雪而止。自小雪後,太陽寒水始行,至大寒而止。

此每歲主氣之常。客氣加臨,則因歲支而變。但主氣則濕土行相火之後,客氣則濕土居二火之間。大寒尚在冬日,而風木之氣已行,至濕土猶挾暑令,故曰陽常贏。秋分後而燥金之氣始行,及大寒而寒水之令遂改,故曰陰常乏。木火陽也,金水陰也。

客氣因歲推移,加臨主氣之上,而順逆和乖焉,則因為民病。

客氣克主氣為順,主氣克客氣為逆。主客同氣,而或相生為和,相剋為乖。然氣運不及則以相生相助為得其平,氣運太過而復生之助之則愈厲矣。此在民病所以有寒風暑火燥濕之淫也。

是故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所以調燮天和也。

六氣有司天在泉之氣,有左間右間之氣,迭為升降浮沉。氣有郁而不得升者則為升之,有阻而不能降者則為降之。如木郁達之,火郁發之,土郁奪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之類是也。其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溫則涼之,涼則溫之,則所謂逆之也。

是故歲在子午,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

司天之氣統主一歲,又三氣以前司天之氣主之,四氣以後在泉之氣主之。又人身自天樞以上天氣主之,自天樞以下地氣主之,天樞之際中氣主之。天樞謂當臍也,中氣即主氣也。

初之氣,太陽寒水。

在泉左間之氣,客氣生主氣,多風。

二之氣,厥陰風木。

司天左間之氣,客氣生主氣,多溫。

三之氣,少陰君火。

司天之氣,二火合炎,多暑。

四之氣,太陰濕土。

司天右間之氣,主客皆土,多濕熱雨。

五之氣,少陽相火。

在泉右間之氣,客克主,火傷金,肺病。

終之氣,陽明燥金。

在泉之氣,客氣生主氣,多清寒。

甲子甲午.

火生土,多熱濕。

丙子丙午.

丙子歲會,水勝火,氣平。丙午,干支皆火,多熱濕。

戊子戊午.

天符歲熱,戊午太乙天符,熱甚多疫,腎肺皆病。

庚子庚午.

金氣盛,歲平,多燥。

壬子壬午.

風火相助,多風溫,多熱疫。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雖不必盡泥,要不可不知也。

歲在丑未,太陰濕土司夭,太陽寒水在泉。

說已見上。

初之氣,厥陰風木。

主客同氣,多風。

二之氣,少陰君火。

主客皆火,早熱生濕。

三之氣,太陰濕土。

主氣生客氣,濕熱大行。

四之氣,少陽相火。

客氣生主氣,熱濕大行。

五之氣,陽明燥金。

主客同氣,熱濕始平。

終之氣,太陽寒水。

主客同氣,民多寒疾。

乙丑乙未.

土生金,金氣平。

丁丑丁未.

木氣不足,土侮木郁。

己丑己未.

太乙天符,濕氣大行,多雨多腫脹。

辛丑辛未.

土壅水,水不足,多寒濕擁。

癸丑癸未。

火生土,火不足,多寒濕。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歲在寅申,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

是歲風火相助,肝膽為病。

初之氣,少陰君火。

主氣生客氣,風溫早作。

二之氣,太陰濕土。

主氣生客氣,濕熱大作。

三之氣,少陽相火。

二火合炎,火氣大行,民多內熱。

四之氣,陽明燥金。

火氣始平。

五之氣,太陽寒水。

主氣生客氣,清早寒。

終之氣,厥陰風木。

主氣生客氣,早寒多寒風。

甲寅甲申.

木火土交助,濕熱較盛。

丙寅丙申.

歲平,丙寅木火得氣,丙申火令反減。

戊寅戊申.

天符,相火盛炎,肺腎交病。

庚寅庚申.

歲平,庚申木火反衰。

壬寅壬申.

風木相火相益助歲,風熱大作。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歲在卯酉,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

外寒內熱。

初之氣,太陰濕土。

主氣克客氣為逆,風濕並作。

二之氣,少陽相火。

二火合炎,金反不勝。

三之氣,陽明燥金。

主氣逆在天之氣,金反不勝,多郁暑瘧痢。

四之氣,太陽寒水。

主氣克客氣為逆,寒雨並作。

五之氣,厥陰風木。

主氣克客氣為逆,風氣清冷。

終之氣,少陰君火。

主氣克客氣為逆,蛇蟲不蟄。

乙卯乙酉.

天符乙卯,得木氣平。乙酉太乙天符,金令燥氣大行。

丁卯丁酉.

歲會氣平,金反弱。

己卯已酉。

土生金,燥金盛。

辛卯辛酉.

金助水,多清寒。

癸卯癸酉。

火平,金亦不盛。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歲在辰戌,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

歲多寒濕。

初之氣,少陽相火。

客主相助,蟄蟲早出。

二之氣,陽明燥金。

主氣克客氣,逆,旱氣早熱。

三之氣,太陽寒水。

客氣克主氣,歲不暑而熱,氣多內郁。

四之氣,厥陰風木。

客氣克主氣,寒濕相夾。

五之氣,少陰君火。

客氣克主氣,肺金受傷,咳。

終之氣,太陰濕土。

客氣克主氣,寒濕相搏。

甲辰甲戌.

歲會,木土氣足水準。

丙辰丙戌.

天符,歲大寒,丙戌寒減。

戊辰戊戌.

水火平。

庚辰庚戌.

金生水,歲多清寒。

壬辰壬戌.

水生木,歲多寒風。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歲在己亥,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

風火相助。

初之氣,陽明燥金。

客氣克主氣,萌芽多枯蔞。

二之氣,太陽寒水。

客氣克主氣,草木不生 。

三之氣,厥陰風木。

暴風大熱,風疫並作。

四之氣,少陰君火。

客氣生主氣,熱濕大行。

五之氣,太陰濕土。

客氣生主氣,冷雨凄清。

終之氣,少陽相火。

主氣克客氣,逆,蛇蟲復出。

乙巳乙亥.

金克木,金亦不盛,木氣平。

丁巳丁亥.

天符,風木大盛,脾病。

己巳己亥.

木勝土,土病。

辛巳辛亥.

水生木,多寒氣。

癸巳癸亥。

木火相助,風熱大盛。

五運參錯考之,以察民病焉。

而又驗之五緯。

五星也,如金勝木則歲星失色,木勝土則鎮星失色,土勝水則辰星失色,水勝火則熒惑失色,火勝金則太白失色之類是也。

候之八風。

東風曰明庶風,應在春分;東南風曰清明風,應在立夏;南風曰景風,應在夏至;西南風曰涼風,應在立秋;

西風曰閶闔風,應在秋分;西北風曰不周風,應在立冬;北風曰廣莫風,應在冬至;東北風曰條風,應在立春。

各以時節應方而至則為順。其有沖逆,則水旱作焉,民病生焉。

參之雲氣。

如霾、霧、背、 、暈、珥之類。

《周禮》馮相氏職焉,以參之診脈,則又有南政北政之殊。

凡太陽脈浮,陽明脈長,少陽脈弦,太陰脈緩,少陰脈微,厥陰脈澀。此亦應時而至,至當其時,合於主客之氣,皆無庸遽為詫異。而少陰脈微,故凡歲少陰所在,其脈多不應,不足為病,毋誤施治也。南政北政者,惟甲己之歲,主中央土,人君之位,故六氣皆南面而定其位。司天之氣在寸,在泉之氣在尺,如君火在下左間,則左尺不應;君火在上左間,則左寸不應;君火司天,則兩寸皆不應;君火在上右間,則右寸不應;君火在下右間,則右尺不應;君火在泉,則兩尺俱不應也。若乙庚、丙辛、丁壬、戊癸之歲,則皆人臣就北面位,故六氣皆北面而定其位。司天之氣在尺,在泉之氣在寸,如君火在下左間,則右寸不應;在上左間,則右尺不應;在司天則兩尺皆不應;在上右間,則左尺不應;在下右間,則左寸不應;君火在泉,則兩寸不應。

霖按∶《素問·至真要大論》∶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此言脈應節候。當至則至者,其氣和平無病也;當至不至者,氣不及也;未至而至者,氣有餘也,故皆曰病。若陰位見陽脈,陽位見陰脈,是陰陽易位,二氣交錯,故曰危。汪氏所論六氣之脈,與經文不合,或別有見解,未敢臆斷。然皆統言六氣,主客未分,學人當以意消息,不可膠柱鼓瑟也。兼候之太沖、神門、沖陽、太淵、太溪之部。

太沖肝脈,動見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木病之年,太沖脈絕,死不治。神門心脈,動見手小指掌後銳骨端。火病之年,神門脈絕,死不治。沖陽胃脈,動見足跗背上陷中。土病之年,沖陽脈絕,死不治。太淵肺脈,動見即今寸關尺三部。金病之年,大淵脈絕,死不治。太溪腎脈,動見足內踝下半寸陷中。水病之年,太溪脈絕,死不治。是凡此諸動脈,醫者皆當兼診,而今人獨知有太淵一部,其於病情不能無失者,蓋多矣。彼此參互,以謹於未病之先,察乎致病之源,暨於既病,乃見其情,以從施苦欲補瀉,浮沉升降,寒熱溫涼之劑。

噫,而豈易言哉。匪達於天人性命之原,審夫陰陽闔辟之機者,其或無輕言醫也。

霖按∶《內經》曰∶必先歲氣,毋伐天和。此但就逐年之歲氣言之,而六十年之歲氣亦不可不講也。考陸九芝先生《大司天三元甲子表》,引《內經》七百二十氣,凡三十歲為一紀,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為一周,擴而大之,以三百六十年為一大運,六十年為一大氣。五運六氣迭乘,滿三千六百年為一大周天。由黃帝八年起第一甲子,下元前三十年一紀,為厥陰風木;後三十年一紀,為少陽相火。黃帝六十八年第二甲子,上元前一紀,少陰君火;後一紀,陽明燥金。少昊十八年第三甲子,中元前一紀,太陰濕土;後一紀,太陽寒水,少昊七十八年第四甲子,下元前一紀,少陽相火;後一紀,厥陰風木。頊五十四年第五甲子,上元前一紀,陽明燥金;後一紀,少陰君火。帝嚳二十九年第六甲子,中元前一紀,太陽寒水;後一紀,太陰濕土。帝堯二十一年第七甲子,下元又復厥陰風木、少陽相火。由此類推,風木、相火、君火、燥金、濕土、寒水,相火、風木、燥金、君火、寒水、濕土,迭相推算。至宋高宗紹興十四年,為第六十五甲子,上元值燥金、君火用事。劉守真乃金大定間人,與張易水同時,皆主用寒涼,燥火用事故也。錢仲陽治痘多用清法,亦同。其時東垣雖為易水高弟,值宋寧宗嘉泰四年,乃第六十六甲子,寒濕用事,故宜於溫。陳文中治痘每用異功、木香等散,專事溫補,與東垣同為六十六甲子,寒濕用事時也。王海藏《陰證略例》純用溫葯,書成於金馬貞氏稱制之三年,是仍在嘉泰甲子中。丹溪生於元至元,卒於至正,值泰定元年第六十八甲子,火燥用事,故宜於清。至明汪石山《痘證理辨》,自序於嘉靖九年,其治皆主於涼,乃在弘治十七年,第七十一甲子燥火運中,有宜然者。

洎乎嘉靖末年,下逮隆、萬,苦寒之弊,層見迭出,故萬密齋、張景岳、聶久吾輩,莫不以溫補為事。此在嘉靖四十三年,第七十二甲子寒濕運中也。天啟四年,第七十三甲子,風火主令,此後費建中、吳又可、周禹載等專主寒涼。國朝康熙二十三年,第七十四甲子,火燥運中,故費書猶行於康、雍之間。乾隆九年交七十五甲子,濕寒之運,維時毗陵庄在田《遂生編》、《福幼編》等書出,有切戒寒涼之論,盛行於時。嘉道以後,庄公之法投而不驗,每遇痘痙等證,多主清熱解毒、瀉火墜痰。殊不知嘉慶九年,第七十六甲子,火風用事;同治三年,第七十七甲子,燥火用權,是濕寒治法不可施諸風燥二火運中耳。愚意痘疹時疫,每與運氣相應,但風火運中若遇虛寒之體,又未便拘牽此說。況地形有南北高下之不同,人身有稟賦強弱之各異,治病之法全在通達之士隨機應變。是運氣之理不可不明,而又未可泥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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