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嗣源:民主、自由、平等及其相互關係(二)

二,薩托利的論點

薩托利在《民主新論》一書中,列出三章共一百多頁來論述自由、平等、民主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他的觀點和思路大致可以分以下幾點予以簡述:

其一,西方的政體稱為自由主義民主,是由自由主義與「民主」相結合的產物。他寫道:「西方式的制度是自由主義加民主的產物」(423頁),「從十九世紀下半葉以來,自由理想與民主理想一直在相互融合」(403頁),「自由主義的種子結出了民主之果」,「自由主義和民主的會師無疑是一件幸事」(409頁)。

其二,論證自由主義與「民主」結合的實質,是「民主」被納入了自由主義的框架之中,他寫道:「民主被賦予了自由主義的全部特質,因而民主理想體現為一種自由主義理想」,「民主之錨泊定於自由主義」(404頁),「民主國家——如果我們想重新為其正名的話——就是自由憲政國家,這意味著政治民主與自由主義的結合,並且大體上已被它(指自由憲政——筆者)所取代」(424頁),所以西方的政體是「自由主義之中的民主」(423頁)。

其三,提出警告:「自由民主中民主成分的增長,越來越要求我們正視走向反面的危險」(424頁),「在上個世紀(即十九世紀)幸運的聯姻之後,自由主義和民主正在重新分道揚鑣」(406頁),「我們在此面臨著兩種前途:一種是自由主義之中的民主,一種是自由主義之外的民主」(423頁),「等待著我們的是『極權主義的民主』」(429頁)。

其四,論證自由與平等的關係:「自由主義與民主的基本關係就是自由與平等的關係」(420頁),「自由主義民主這一定式是指以自由——依靠自由——求平等,而不是以平等求自由」(425頁),「平等以自由為前提」,「自由應當先於平等而實現」,「如果沒有自由,人民甚至無法提出平等的要求」,「平等不僅可以貫徹自由,也可以毀滅自由」(391頁)。「民主政體(遭到兩千年的非難以後)作為一種美好政體步自由主義後塵得以復甦,這當然是件好事。不難預見,如果追求更大平等這一目的損害了得以要求平等的手段(指自由——筆者),民主政體將再度滅亡」(425頁)。

下面,將對薩托利的上述論點進行評析,並與之商榷。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仔細讀一讀那《民主新論》中的這一百多頁,以便詳細了解之。

三,關於「自由主義加民主的產物」

薩托利說西方的政體是自由主義民主,它是「自由主義加民主」的產物,或者說是二者相結合的產物。乍看之下,這說法似乎也可以接受,細讀細想,問題就來了:這種結合是什麼時候、在什麼情況下、按何種方式發生的呢?

首先是「什麼時候?」的問題,什麼時候開始「結合」?什麼時候結合成果?薩托利寫道:「從十九世紀下半葉以來,自由理想與民主理想一直在相互融合」,還寫到:「在上個世紀(即十九世紀)幸運的聯姻之後,自由主義和民主正在重新分道揚鑣」,可見,他認為是從十九世紀下半葉開始的,也等於說,至少在十九世紀下半葉之前,二者尚未開始結合,自由主義民主更未形成。可是,薩托利卻又這樣寫道:「在1848年,民主和自由主義突然之間不再互相為敵了,他們成了聯合的勢力」(408頁)。按照這說法,「自由主義與民主的結合」提前到1848年,即十九世紀上半葉。不但如此,薩托利又寫到:托克維爾「訪問美國時(1831年——筆者)畢竟見識過真正的自由主義民主」,「托克維爾的民主已經是自由主義民主」,這樣一來,二者結合形成自由主義民主的時間又被提前到1831年之前。他還寫道:「洛克式自由主義,它被傳播到新世界並在那裡產生了第一個現代民主制度」(419頁),「新世界」指的當然是美洲,洛克的學說傳播到美國的顯著標志就是「獨立宣言」的誕生,獨立戰爭後美國建國, 薩托利稱「產生了第一個現代民主制度」,按照他的概念,現代民主制度就是自由主義民主,這就是說自由主義民主早就在十八世紀美國建國初期就已經「產生了」。

由上可見,在時間問題上,什麼時候開始「自由主義和民主的結合」,以及什麼時候形成「自由主義民主」,薩托利的說法是自相矛盾的、混亂的,「開始」是在十九世紀下半葉,而「產生」卻早在十八世紀下半葉。出現這種混亂說明了什麼?這不僅僅是個時間問題,而是反映了薩托利的概念有些混亂。因為,不同的時間對應著不同的歷史事件、對應著不同的社會政治狀況,而概念是依據事實和經驗而形成的,所以,時間上的混亂顯示出概念上的混亂。由此,人們會產生疑問:十九世紀剛開始「結合」而尚未「產生」的結果,怎麼可能已經在十八世紀就「產生」了呢?「自由主義民主」這個概念所反映的,究竟是十八世紀下半葉的美國政治狀況,還是十九世紀下半葉以後的美國政治狀況?這一百年前後的美國政治狀況有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等等,以上種種疑問表明,薩托利的概念不夠確切,需要澄清。

特別顯得混亂的,是薩托利在使用「民主」這個詞的時候,這裡舉出三方面的情形來說明這一點。第一種情形,他在書中提到「古希臘民主」、「盧梭的民主」、「雅各賓民主」、「麥迪遜的民主」、「托克維爾的民主」、「密爾的民主」,「自由主義之中的民主」,「自由主義之外的民主」等等,它們都用到「民主」這個詞,但這同一個詞所指的什麼事物呢?這是指一種政治體制嗎?是指一種政治理想?還是指某種政治派別或政治勢力?抑或它只是一個空洞的口號?甚至只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字眼」?給人的印象,好像這個詞到處可以套用,似乎有各種各樣的「民主」,就是給不出確切的涵義。

第二種情形,他說自由主義民主是「自由主義加民主的產物」,或者是二者的「聯姻」,就是說,他把「自由主義」和「民主」看作兩種不同的事物,「自由主義」是什麼?他專門寫出了定義(下文再論及),而「民主」當然不是指「自由主義民主」,那麼它指什麼?為什麼「自由主義」加上了「民主」就變成了「自由主義民主」?這個被稱之為「民主」的事物,是通過那些政治實踐或經過怎樣的政治變革,與自由主義結合起來的?如果象他所說「民主被賦予了自由主義的全部特質」,那麼是怎麼「賦予」的?如果象他所說「民主之錨泊定於自由主義」,那麼是怎麼「泊定」的?對這些問題,薩托利都沒有交代清楚,始終含糊其辭。

第三種情形,他寫道:「我們面臨兩種前途:一種是自由主義之中的民主,一種是自由主義之外的民主」(423頁),還寫道:「摒棄了自由主義的民主,……民主也就死了」,就像「我們某個早晨醒來時已置身於古代雅典」,「等待著我們的是『極權主義的民主』」(429頁)。按照這些文字來理解,他的意思是說,脫離了自由主義的「民主」就是「古代雅典的民主」,而且是「極權主義的民主」,那麼在「自由主義之中」並沒有脫離時的「民主」,又是什麼樣的「民主」呢?為什麼當這個「民主」在「自由主義之中」時就結出「美好政體」之果,而在「自由主義之外」就成為「極權主義的民主」?這些問題薩托利也沒有交代清楚。

總之,在論證自由主義與「民主」結合而成「自由主義民主」這個問題上,薩托利的解釋比較欠缺,特別在使用「民主」這一詞語時,其涵義顯得模糊不清;究其原因,是因為他並沒有依據真實的政治事件或政治變革的實踐來加以論述,似乎只是在概念圈子裡轉來轉去,這就使他的論述缺乏說服力。

那麼現代民主政體是如何形成的呢?我們將以美國為例,根據歷史事實和政治改革的實踐來說明其「民主化」的歷程。下文對這一過程的論述,想來可以澄清薩托利的一些概念和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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