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新中國禁娼戰紀實

拯救:新中國禁娼戰紀實

時間:2014-02-28 08:36:30 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張子宇

  

解放初,濟南解放後,316名妓女經過半年的政治教育、疾病治療,按每人的學習特長就業安排,重新走向工作。

194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封閉全市妓院,被收容的妓女集中在婦女生產教養院(昔日是妓院),接受治病和生產技能教育。

1917年蘇聯十月革命後,許多白俄人背井離鄉,移居中國,不少女子金盡囊空,淪為「的士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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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後,逐步對中國社會進行翻天覆地的改造,其中就包括在較短時間內廢除了存在幾千年的娼妓制度。對全國數以十萬計的妓女及相關行業人員如老鴇、妓院主等進行了各種處理。其迅猛快速,不可不謂一場暴風驟雨。

  但這項運動在全國並非是統一或者一刀切的。和其他的許多社會改革如土地、婚姻制度等一樣,在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政策和效果。執行和處理手段等也十分複雜。

  張子宇

  民國時期中國有著龐大的娼妓數量。1917年,英國社會學家甘博耳曾對巴黎等八大世界都市的註冊妓女人數和城市人口的比率作了調查,上海比例最高,為137:1,也就是說平均137人中就有1名妓女。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公布的數據顯示上海有各類娼妓達5萬人,加上其他變相賣淫者,人數高達10萬左右,間接賴生者而數倍之。1949年中共地下黨為準備接管上海而編寫的《上海概況》中,也認為上海娼妓不下10萬人。到了1949年8月,民政局認為上海還有娼妓3萬人。

  在北京,據中共北京市委關於本市妓女情況和處置方針向中央、華北局的報告中統計,北京有各種妓女2000餘人,其中掛牌營業的明娼即妓院,共有230戶,妓女1421人;暗娼有170家,有妓女近400人;經常跑旅館、公園、市場、馬路拉客的游妓,已查明者100餘人;暗門子則數目不詳。明妓主要集中在著名的八大胡同:即百順衚衕、胭脂衚衕、韓家潭、陝西巷、石頭衚衕、王廣福斜街、朱家衚衕、李紗帽衚衕。

  對娼妓業的清理,其實在國共內戰早期就開始進行。1947年石家莊成為解放軍攻佔的第一個重要城市。當時市內仍有15家妓院開業,時任市長柯慶施頒布命令稱:現石門已獲解放,此種邪惡制度自應取消。本市政府為革除荒淫惡習,端正社會風氣,挽救妓女跳出火坑,俾其能改業從良,特明令解散各色妓女館,嚴禁賣淫制度之存在,所有加予妓女的一切賣身契約,一律宣布作廢。此限令全市一切明妓暗娼自即日起停止營業……最終對石家莊的72名妓女進行了教育改造,並幫助這些「新婦女」安排婚姻,不過由於是戰爭年代,這種改造並不系統,有些人的婚姻並不成功,甚至還有些妓女逃到國民黨佔領區。

  北京模式:一天之內一鍋端

  當中國共產黨逐漸取得全國性的勝利後,一系列的社會治理措施也隨之開始,不過各地由於情況不同,出現了很鮮明的地方特徵。在首都北京,處理十分迅猛。

  1949年11月21日晚6點,北京市公安、民政、婦聯、衛生等部門出動2400名幹部執行封閉妓院的決定。這個時間也是有所考慮的,據參與北京妓女改造的內務部社會司的工作人員檀英回憶,當時華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副部長雷任民表示,在冬天封閉妓院考慮的是大部分妓女有性病,冬天穿衣服厚,可以免於傳染。當時還規定,工作人員不準在前門外一帶的澡堂洗澡,如果洗的話要帶上灰錳氧消毒。「在妓女的屋裡工作人員從來不坐,同她們談話都是站著,除非是工作需要,她們的東西我們碰到不碰。」

  行動由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羅瑞卿親自指揮。當天下午5點,北京市第二屆人民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封閉妓院的決議。晚飯剛過,先把各個妓院的老闆和領家(老鴇)叫去派出所開會。

  到晚上8點,解放軍士兵和公安持槍坐卡車到八大胡同口,下車後堵住所有妓院的門口,並登上房頂,控制最高點。到天亮前,北京所有244個妓院就全部封閉,收容在冊妓女1268名。第二天,《人民日報》即發表評論文章:從此,在人民的首都,妓院絕跡,妓女解放。

  如北京這樣在一天之內一鍋端,並且一次性集中收容改造的形式,可以稱為妓女改造的「北京模式」。青島、秦皇島、洛陽、長沙等都是按照「北京模式」來進行禁娼。但「北京模式」並沒有被硬性向全國推廣,而是允許各地按照情況靈活處理。1950年1月7日,公安部在通報北京市禁娼工作情況時,充分肯定了北京在封閉妓院行動前調查細緻準確、行動配合較好、善後工作得當等經驗。並明確指出,由於各地情況不同,北京的辦法與經驗,只作各地各城市參考,不可機械搬用(上海、天津、廣州等各大城市應更慎重處理)。

  上海模式:層層推進,幫助轉業

  相比北京,層層按階段推進的「上海模式」是另一種典型。上海是當時中國最大最開放的城市,娼妓業的發達和從業者的數量也遠超全國其他地方。時任上海市領導陳毅等人認為,共產党進入上海之後,將面臨各種各樣的困難,沒有力量迅速廢除娼妓制度。決定採取措施限制妓業發展,促使妓院主幫助妓女轉行改業,或通過其他各種手段促使妓女自行轉業等政策。

  1949年6月解放軍攻佔上海,同時即著手進行妓院、妓女的重新登記、換證工作,並繼續徵收花捐,同時勸告妓院主、妓女自動轉行改業。7月,上海市公安局發布管理妓女妓院暫行規則。這些措施使上海妓院、妓女數量迅速下降,許多妓院、妓女紛紛退牌歇業或轉為私娼。6月有69家妓院停業,234名妓女轉業,8月又有128家妓院退牌,300多名妓女轉業。到1950年底妓院換證時,解放初領證的800多家上海妓院只剩下156家繼續領證,妓女從4000多減至559人。

  在1950-1951年的鎮壓反革命期間,部分上海妓院的老闆、班主被鎮壓,使得這個行業進一步萎縮。到1951年11月,上海公開領證妓院只剩72家,妓女181人(包括4名俄國妓女)。

  剩下的妓院有些也在採取措施轉業或準備歇業,如著名的夜都會、群玉坊等都購買織襪機,開始學習織襪技術,為歇業轉行做準備。在這種環境下,公開的妓院、妓女是難以維繫的(私娼除外)。早在1949年底,就有記者指出:妓院、妓女在現行環境下,必將自趨沒落,自行淘汰。

  然而共產黨沒有等其自行消失。1951年10月,市政府黨組認為根據目前工作情況和政府主觀力量,可以進行廢除公娼、並打擊一部分私娼的行動,決定在上海正式廢娼。11月13日,公安局召集72家妓院老闆開會,要求他們停止營業,並負責治好妓女疾病和幫助解決妓女生活出路問題。11月16日,市政府黨組制定廢娼方案,11月19日宣布妓院為非法,11月25日前收容在馬路上賣淫的私娼(限300人),逮捕私娼主約14人。26日封閉妓院,收容妓女約200人,逮捕一批妓院主。

  1951年11月25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民政局、婦聯以及部分里弄乾部共計200多人,分組包圍了剩餘妓院,將324名妓院老闆及領家等押上卡車送至漕河涇第一勞動生產教養所,實行勞動改造。收容的公娼181名以及部分街頭拉客的暗娼320名,則送至通州路418號婦女勞動教養所分別處理。至此,上海娼妓制度正式廢除,公開掛牌的妓院成為歷史,此後賣淫、嫖娼活動在上海成為非法。

  但私娼、暗娼並沒有絕跡,據《新中國成立初期娼妓業改造述評》,到1952年夏,暗娼活動死灰復燃,並由隱蔽轉為公開活動。嵩山、老閘等區的遊樂場所如大世界、先施樂園、大新遊樂場等成為暗娼活動的集中地,嫖客以勞工為多,也有少數機關幹部和現役軍人。

  1952年9月25日,上海發動第二次妓女大收容,當天共計收容妓女940人。1953年9月,民政局、公安局與中國人民救濟總會上海市救濟分會發動了第三次妓女大收容,以嵩山、老閘等五個區為重點,共計收容554人。

  第三次妓女大收容以後,上海妓女的收容工作與遊民的收容改造工作一併處理,沒有再單獨進行大規模的妓女收容。此後,民政局、公安局在國慶節、勞動節以及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前夕聯合收容遊民、娼妓等,並將暗娼送婦女勞教所收容改造。到1958年上海市政府宣布遊民、妓女改造結束,上海市共計收容各類娼妓7513人。

  治病與改造

  觀新中國成立後的禁娼歷史,查封妓院,宣布娼妓業非法和鎮壓妓院主是消滅這個行業的第一步,而第二步是妓女改造,這一項工作更加複雜,也容易引發爭議。而且在妓女改造方面,各地也有著不同的風格。同樣,北京和上海更具典型性,也有一定的不同。

  在北京是設立婦女生產教養院然後統一改造。教養院下設8個分所,集中在八大胡同的兩條衚衕:韓家潭和百順衚衕,指揮部就在原八大胡同的春艷院。教養院門口有荷槍實彈的公安站崗。妓女被收容以後,不再用藝名稱呼她們,而稱為學員或姐妹。

  在上海,1951年市民政局將通州路上的第二勞動教養所改為婦女勞動教養所,專門作為收容、改造妓女之用,除從民政局、上海市救濟分會抽調幹部外,還從民主婦聯吸收有組織之婦女幹部50名參加工作。甚至還調撥了數十個難民給被收容的妓女當服務員。婦女勞動教養所有4個庭院,設有工場、託兒所、圖書館、文娛活動室、醫務室、大禮堂以及廚房、舞台、飯廳等。第一次大收容進所的收容人員全部使用新被褥、床單,每人免費領取新的全套生活必需品。

  京滬的妓女改造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抵抗,據《北京改造妓女紀實》記載,在婦女生產教養院,有學員們哭喊、吵鬧、裝瘋賣傻、滿地撒潑打滾,還有脫光衣服對士兵示威。

  各地政府對此採取軟硬相加的各種改造方式。在北京,等情緒逐步穩定下來。把妓女編成中隊和班組,每天按照作息時間活動,培養她們勞動生活習慣。在妓女們生活步入正軌後,開始每天上半天課介紹政府的政策,解釋封閉妓院、改造妓女的目的,學習文化知識、灌輸階級意識及對老闆和領家們進行批判。

  思想改造的重要落腳點是告訴妓女,她們是受剝削受壓迫的一分子。在北京,開展訴苦運動,教管員會帶頭等妓女和二等妓女去參觀三、四等妓女住的「白房子」、「老媽堂」、「爛土坑」。批鬥會也少不了,教養院安排了對個別惡劣領家、老闆的批鬥會。「最大的一次,是鬥爭外號叫『母老虎』的領家黃宛氏和妓院老闆『活閻王』黃樹清的大會。」政府工作人員張潔珣回憶,「批鬥會上,有妓女要衝上去打他們。」兩人最終被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之前,教養院特地安排囚車從教養院門口路過。執行槍決時,也派了妓女代表去刑場觀看。

  除了硬性的思想改造和參加勞動,也有一些懷柔的做法,參與北京改造的政府工作人員陳心濂回憶,有些小商販來賣東西,也允許拿自己的錢去買。除了不能走出院子,妓女們在教養院沒有受到任何約束,她們穿自己妖冶的旗袍、畫濃妝、留飛機頭、給老相好寫信,都沒人干涉。

  最重要的是歸還妓女財物,查封北京妓院時,所有人都不能將財物帶出。有領家、老闆企圖通過妓院里的茶房把妓女們值錢的首飾送出院外,都被一一攔下。後來組織妓女們回去拿自己的東西,北京政府工作人員裴棣回憶,「看得出她們很高興。」另外,妓女家裡有老母親、孩子沒人管的,都接過來一起住。

  除了思想和勞動改造外,治病是一個重要的工作部分。舊中國的妓女普遍患有性病,在北京被收容的妓女當中患有梅毒、淋病、第四性病的佔全體人數的96.6%。在上海,第一批收容的妓女中,患性病者高達89.9%,從1951年到1957年被收容的5000多名妓女中,經檢查有2267人患有梅毒,佔41.98%。在北京、上海和南京,都撥出重金購買當時中國不能生產的青黴素來為妓女治療性病,北京為此專門撥款1億元(舊幣)。

  完成這些改造後,就是安置問題,美國學者如賀蕭與安克強評論,中國政府認為重新恢復婦女在家庭秩序中的自然地位,就能使得整個社會恢復秩序。妓女被收容以後,並不能將其一輩子關押在教養所,而必須給她們適當安排,而最好的安排就是回家。1953年上海市政府規定處理妓女的辦法:有家(丈夫與父兄)可歸的遣送回家,有結婚對象的可依《婚姻法》辦理,其他盡量介紹參加工作。這與20世紀上半期傳教士創辦拯救妓女的濟良所和上海紳商創辦的拯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的中國婦孺救濟總會的做法有相似之處,被認為帶有實用主義色彩。

  在北京,妓女的改造大約歷時半年。之後妓女們可以由家人領回家,可以出去結婚,也可由政府安排工作。甚至有妓女因為表演反映妓女改造的話劇《千年冰河開了凍》而被國家劇團吸納為演員。

  根據記錄,到1950年6月底,被改造的1200餘名北京妓女中,有596人與工人、農民、攤販結婚,379人被親屬領回家,有62人被吸收進劇團和醫院,最後剩下209人,政府為她們買了82台紡織機器,辦了一個新生棉織廠。

  在上海,1952年開始處理被收容起來的妓女,到1955年底,共計出所妓女近4000人,其中回本市家中的1071人,由民政局遣送回農村或外地家中的834人,回家的占將近一半,剩下的有727人被介紹到各工廠做工,515人由婦女所調往民政局接管的嬰幼單位做保育員,去其他單位68人,還有法辦、潛逃、死亡共計110人。可見這一時期上海最主要的安置方式是遣送回家,交由父兄或丈夫管教。

  從教養所到勞改農場

  北京和上海的最大不同在於,北京的妓女一次性改造完成並予以安置,而在上海,由於禁娼也是分階段進行,所以改造和安置也被區分為不同的歷史階段並因此產生了「質變」。

  1953年,上海市政府還認為妓女不能等同於遊民,但是到1955年就在實際工作中將妓女的改造工作併入遊民收容改造工作中。這意味著,妓女不再完全是萬惡的舊社會的產物,而是一些自甘墮落、不可救藥者,必須嚴格加以管制。

  1956年3月,中央內務部召開全國遊民工作會議,明確規定以改造與安置相結合作為遊民改造的方針,也就是要把遊民安置到生產崗位上,在改造的同時安置他們。為此民政局在安徽開辦了能安置五六萬人進行勞動改造的白茅嶺農場,將大批遊民轉送白茅嶺安置。1956年3月,婦女所將527名妓女遣送白茅嶺。1957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規定對不務正業、有流氓行為或者偷盜等行為的四類人實行勞動教養。賣淫成為了流氓行為,妓女不再是等待拯救的苦難人,而是要破壞新社會秩序、污染新社會風氣的壞分子,必須對她們加以嚴格管制,讓她們在強制勞動中得到改造。

  到1958年初,上海共安置妓女2500多人到蘇北、皖南勞改農場。另外還將婦女所撤銷,其工場轉製為國營工廠,剩餘的300多人也隨之轉為正式工人,並外遷到甘肅。其他人被遣送回鄉或介紹到工廠就業或進了養老院等。可見妓女安置前後有較大區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為一個重要去處。據靳偉華的《舊上海妓女改造紀》,「1955年3月,新疆地區要求上海送1500名改造好的妓女前來工作。經上海市委政法辦批准,市政局會同新疆來滬接領的幹部選送出改造好的妓女,以及教養院中養大的成年孤兒等1284人去新疆參加工作,支援邊疆建設」。同年4月,上海政府把920名身穿綠軍裝的上海姑娘編為4個中隊,組織她們踏上了西行的列車。當時鮮有人知道,這些青年女子是剛剛離開「上海市婦女勞動教養所」的妓女。

  改造中的外國妓女

  雖然娼妓業被掃除,但不代表在大城市就在短期內徹底消滅了非法妓女。即使在北京,張潔珣回憶,有一個妓女學員叫張金香,年輕貌美,有一副好嗓子,人稱「郭蘭英」,後被北京人民藝術劇院招走。但1952年,她又被公安局當野妓收容,嗓子也壞掉了。「據說是劇院里有人看不起她,怕她有病,總和她保持距離,後來就跟嫖客跑了,淪為野妓。」這說明,在完成1950年的妓女改造後,北京至少在一段時間裡,仍有野妓暗娼的存在。

  根據美國學者賀蕭研究發現,哪怕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上海依然存在暗娼,而同時期的上海實際也仍然在抓捕賣淫嫖娼者,不過不再稱他們為娼妓和嫖客,而是以流氓、阿飛呼之,並且也不再試圖將其作為姐妹們加以拯救,而是直接遣送回鄉或送勞改農場實行強制勞動改造。可見,雖然社會環境發生了巨變,但1958年在上海暗娼並未完全禁絕(賀蕭,《危險的愉悅:20世紀上海的娼妓問題和現代性》,江蘇人民出版社)。

  改造妓女中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缺乏隱私保護的概念。安置妓女時,為了保證她們以後不再當妓女,須函告當地政府和群眾繼續進行教育和改造,也就是說,即使被收容的妓女被釋放,她們的材料都將轉到當地公安部門,她們的行為都會被告知當地政府和群眾,這讓她們無法隱瞞自己的過去。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場妓女改造運動中,還有部分外國妓女的身影。在舊中國曾有數量龐大的外國妓女,她們的出現最早可追溯到19世紀40年代。上海人把這些金髮碧眼的西洋妓女統稱為「西域葡萄」,外國妓院通常被叫做「外國堂子」,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其中以上海數量最多。另據一位外國觀察家在上世紀30年代的粗略估計,當時上海的外國妓女有可能達萬人之多。舊中國的外國妓女分為西洋(主要指西歐和北美各國)、東洋(日本)和白俄三類,由於歷史和地理原因,當中數量最多的就是日本和白俄妓女。1935年2月,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向國際聯盟呈遞了一份關於上海白俄妓女的報告,稱當時秘密賣淫的白俄婦女共有1300名,偶有賣淫者約有145名,其中80%為本地酒館所雇的舞女,最年輕的僅有16歲。白俄妓女成為當時在華規模最大、數量最多的外國妓女群體。

  據《新中國改造外國妓女紀實》一文,當時有妓女回憶姐妹中有很多白俄女人,她們都參加了人民政府舉辦的學習班。完成學習後,有家人的,由於當時中蘇關係不錯,當時就有一批白俄姐妹被送回國。沒有家人的,政府組織她們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支援邊疆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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