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衝突:潛藏中的火山

在影響中國勞資關係調整的許多原因當中,最重要的方面是一些政府部門不能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用工行為進行監督,現實中甚至有一種由「囚徒困境」理論所描述的惡性循環機制在起作用。

觀察中國的勞資現狀,會發現這樣的問題:

一方面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另一方面白領階層存在嚴重的過勞死現象。「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牲口用」這句話被白領們用來描述自己的生存狀況。少數富人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並誘導一大批政府官員隨波逐流,以至人們認為他們是不懂節製為何物的敗德階層。低端就業市場的情形更是令人憂慮,如貨車司機的交通事故多是疲勞駕駛引起的,其他不用詳盡描述。城市低端就業市場的工資單價甚至低於農業領域,以至農民工在城市拼過幾年體力後回到農村算作一種修養。所有這些現象分開來看似乎算不了太大的問題,但集中起來看就不可高枕無憂了。

如果一定要講調整勞資關係本身的風險,無非是短期內中國勞動成本明顯上升,影響到中國產品的出口增長。這種影響不妨看作好事。只要工資增長不超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就不會引起通貨膨脹。可能發生的是物價的結構性變化,如蔬菜、水果和肉類價格的上升,一部分服務價格的上升,但這種變化毋寧看作經濟發展所必需。通過對發達國家勞資關係調整的歷史考察,可以發現,適度縮減勞動時間(如嚴格的8小時工作制),提高勞動保護水平,有助於提高勞動效率,增進社會協調程度。

過度勞動及其危害

按國家法律,中國職工每天勞動不應超過8小時,每天加班最多一小時,且要經過一定程序得到合法性認定。實際情況不是這樣。

據學者2008年所做的抽樣調查,中國城市職工實際平均周工作日為每周5.96天,每周平均工作56.3小時。在調查樣本範圍內,調查對象平均超過標準工作量(每周40小時)加40%;超過單位所規定的工作時間20.66%。

據北京青年報披露,北京人每天加班近1小時。此報道介紹了北京市統計局對本市勞動時間的詳細調查資料。另據甘肅省農村調查總隊的調查,甘肅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日6.59天,平均每天工作時間9.52小時,每周超過國家法定工作22.73小時,高出57個百分點。

按以上數據估算,如果能嚴格執行《勞動法》,下決心解決勞動者加班報酬問題、城市居民兼業問題和童工問題,全國就業崗位有可能大幅度增加。如果再能夠加強居民收入調節和監管,適當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累進率,努力打破就業的部門壟斷,就業崗位還可以增加。從宏觀經濟數據看,中國GDP連年高速增長,遠遠超過了就業增長的速度。這種差距不可能用技術進步因素來完全解釋。基本情況是,一方面已就業的勞動者超時超負荷工作,另一方面卻有大量農村隱蔽失業人口存在。我們不贊成用農民素質低來解釋農民失業人口大量存在的原因。事實上,在一些城市現代經濟部門,農民能夠從事很多工作。電腦裝配流水線上,經過短期培訓的農民工完全可以勝任工作,這已經有事實可以證明。勞動市場的不完全性,才是農民工就業難的主要制約因素。此外,收入戶籍政策、調節政策和地方管理體制也不利於城市化,這方面做好改革,城市化的速度還會加快。

除勞動時間過長問題之外,中國職工的勞動強度高、勞動環境差、工資待遇低、婦女受歧視等,也是勞資關係中的突出問題。從宏觀角度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總額不到國民收入的一半,顯著低於一般市場經濟發達國家,說明勞資之間的分配很不公正。

中國與勞動保護相關的法律執行力度不夠,勞動者勞動強度高、勞動時間長,嚴重影響城市經濟體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能力。比較分析發現,中國國民經濟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對就業的拉動作用(就業彈性係數),比起發達國家要低許多(見下表),這種情形嚴重製約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

中國與主要發達國家就業彈性係數比較

過度勞動造成社會不平等,而積極調節勞動市場有利於中產階級成長。中短期政策促使勞動成本上升,迫使資方更新技術,用資本替代勞動,會促進社會分工,提高經濟效率,從而加速中產階級的形成。不要以為中產階級的壯大只是經濟發展的後果,政府的中短期政策對此無所作為。有利於中產階級崛起的最有效的中短期政策,是用以調整勞資關係的勞動政策、收入調節政策和社會保障政策。這些政策通歸起來是社會分配政策。

過度勞動、工資水平低,還會造成畸形國民經濟結構。勞動時間太長,人們很難有時間進行文化娛樂消費,相關經濟部門就難發展。資本收入過高,刺激奢侈品需求,使奢侈品市場畸形繁榮。因為勞動市場客觀上對農民工權益保護不力,貶低了農民工的真實工資單價。大量外來人口居住在違章建築之中,或群租居住,這種情形導致大城市廉價勞動力聚集,以致大城市的勞動力價格甚至低於小城市,使小城市的投資環境惡化,區域經濟布局惡化。

勞動時間過長、勞資關係緊張,從長遠看還影響社會穩定。生活水平低下的窮人並非沒有政治訴求,事實上他們是激進政治領袖的社會基礎;他們平時可以不顯山露水,但一旦被激進政治領袖利用,必是難以對話的群體。所以說,城市興起了,但城市如果是以原子式的窮人為主體,實在是政治風險很大的事情。勞動時間過長妨礙農村勞動力轉移,讓農村成為過剩勞動力的儲備場所,會使農民無法割斷和自然經濟的聯繫,使農村社會經濟的金融深化遭遇阻力,城鄉社會經濟一體化就難以實現。從社會政治安定的角度看,與自然經濟密切聯繫的農民很容易和依附型的社會關係相契合,要植入現代民主政治非常困難。這種農民群體還很容易受邪教和謠言的鼓惑,一旦鬧騰起來,其內部不存在妥協談判機制,預後非常不好。

為何對勞資關係的嚴重性估計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走向繁榮,出口水平連創記錄,勞動力的充足供應和低工資水平功不可沒。但這種低工資產生低勞動成本的經濟擴張方式如不創造條件轉換為新的發展模式,就會成為經濟持續增長的隱患。在經濟擴張初期,可以藉助所謂「人口紅利」的優勢,開拓國際市場,使國內工業規模擴大。一旦有了工業規模,應該使工資水平逐步上升,促進企業用資本替代勞動,提高產品的質量,一方面佔領國際高端市場,另一方面擴大國內需求,使國內市場與國家工業規模相適應。顯然,這種認識在國家發展戰略的形成中沒有跟進。

有人以為,干預職工勞動時間、限制職工加班,會阻礙經濟發展。持這種看法可能與人們對自由主義經濟學的錯誤理解有關。人們會簡單地以為,工資水平是由勞動市場決定的,只要勞動市場存在勞動力供過於求的狀況,工資水平就無法提高,國家不能干預;若干預了,勞動資源就不能有效配置。早兩年曾有一位儒商跟我說,他是看到了在一些高度競爭的產業部門中工人勞動時間很長,例如每天工作在12小時左右,但這是工人願意這樣啊,他們為了多掙錢啊,限制他們的工作時間,不是要打掉他們的飯碗么?我以為這個說法很沒有道理。但僅僅懂得這一點還不夠,我們還應知道,只有工作單價很低的時候,工人才願意加班工作;工資一旦上升到一定水平,工人就會追求閑暇。可還要懂得,工資低的原因正是他們在加班工作。想一想,若全國每一個工人每周工作80小時以上會擠佔多少個工作崗位啊!已經就業的勞動力的過度勞動,就好像陷入經濟學家常常講的「囚徒困境」一樣,自己想進天堂,但腳底下是地獄。把這樣一種機制搞掉,換一種新的機制,難道不需要政府介入么?

前面提到的儒商還告訴我,如果政府干預工人的勞動時間和工作水平,像「珠三角」一帶的許多企業就要關門了,因為他們沒有壟斷資源,老闆們經營企業如履薄冰,只掙了一個辛苦錢,抑或可以說老闆們比工人更辛苦。在這裡我無法多用筆墨分析老闆們和工人之間的價值取向,但我想說,如果這是中國工人不能減少工作時間和提高工資的理由,那趁早把中國的現代化之夢扔到太平洋中去吧!

明白了上述道理,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很容易地解決城市勞資關係方面的問題呢?也未必。像山西那樣的「奴隸工廠」難道還要等待新的法律出台以後再制裁么?那種明火執仗的犯罪還要什麼高技術偵破手段才能發現么?自然不是。有官員和不法資本糾纏在了一起,官員們就自然容放縱資本對工人的盤剝,這不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么?

調整勞資關係中央政府要擔起責任

希望是有的。我們首先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然後還要解決體制方面的問題,扎紮實實做些事情,使得我們的各級政府真正能響應中央建立和諧社會的號召。

影響中國勞資關係調整的許多原因當中,最重要的方面是一些政府部門不能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用工行為進行監督。現實中甚至有一種由「囚徒困境」理論所描述的惡性循環機制在起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投資,用不正確的理念來保護自己的「投資環境」,結果放縱了一些企業對職工的肆意盤剝。地方政府在「環境」方面彼此競爭,縱容企業剋扣工資,最終形成的宏觀環境益發加強了資本的力量,使工人越來越處於不利地位,也給地方「改善」投資環境帶來更大的壓力。所以,解決問題的關鍵是地方政府嚴格執法,真正在企業監管中落實中央「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不要在資本和勞動之間厚此薄彼,過分疼愛資本。要懂得,過分疼愛資本最終會害了資本,因為低工資低福利只能保證資本的一時之歡,長遠看他們會犧牲效率、喪失市場。

調整勞資關係的關鍵舉措是嚴格執行各項涉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行之有效的勞動糾紛案件偵查、訴訟規範,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休息權、健康權和報酬權。國家機關應率先執行勞動法,嚴格限制公務人員加班,並嚴格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國家機關要通過下放和精簡權力的辦法減少文案工作,以減輕工作負擔。改變部門主導立法的現行格局,增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功能,實現立法的專業化,有助於減輕政府機構的文牘工作。企業的工資集體談判制度應全面加強。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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