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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的人

1 手  一個人空蕩蕩地垂著兩隻手,是一種恥辱。每個人都明白,上帝讓人騰出兩隻手,單用兩條腿走路,不是要人遊手好閒的。於是手的悲喜劇開演了。  文明的成毀,其實都可歸因於對兩隻手進行安置。創造和使用工具,靠兩隻手;行兇殺人,也用兩隻手。耶穌為信徒摩頂祝福,是聖潔的手,因此彼拉多把這手釘在十字架上;猶大為苟活而攥緊錢袋,是骯髒的手,因此達·芬奇把這手畫進壁畫之中。  爭奪天下看"鹿死誰手",背後搗鬼要"上下其手"。孔子一度被稱為"吹鼓手",佛祖通常捏著個"蘭花手"。大丈夫狠心"下毒手",小家子存心"打偏手"。叫"一把手"的卻多兩隻手,一隻是"幫手",一隻是"助手",合起來是"左右手",倒彷彿有三隻手。但真正叫"三隻手"的卻並非多一隻手,萬一不小心"失了手",倒常常"留一手"。  刺客叫做"青手",黨徒稱為"黑手";手無寸鐵是"赤於",身無分文叫"白手":倒是色彩紛呈。落第秀才替別人進考場,叫"槍手",但沒有人拿著槍;無論貴賤都自己上廁所,叫"凈手",但多數人卻不洗手:可謂名不符實。  有人發現,四方人行禮握別人的手,中國人作揖握自己的手,似乎有些奧妙。我覺得還可以補充。女士們跟人握手,只是伸出手來讓別人握;而歌星們最不懂禮貌,偏偏老是握著自己的手--但好像跟歌星的國籍無關。說到中西差別,似乎穿西服的人更喜歡背著手,這樣顯得傲慢或神氣;而穿長衫的人更願意袖著手,這樣顯得謙恭或顢頇。但一概都是跟手過不去,不讓手閑著。  人類變著法兒跟手為難。人們打小時候起就用牙咬指甲,用嘴吮指頭;武裝到牙齒,心理學家卻說是愛欲的表現。長大後人們用挫刀挫指甲,替指甲抹得血紅,把手弄得像個小丑;但這樣真刀真槍竟不算虐待,反而是優待。人們給手指箍上一隻小小的金屬圈,勒得手指血脈不通、奄奄一息,卻是為了求愛或求婚。如果敬酒不吃,就用兩隻稍大的金屬圈把兩隻手腕一銬,請你進班房!這下可好,把你的十個手指夾在抄子里,拶得你七佛出世;給你的十個手指扎進竹籤子,扎得你靈魂出竅。但惡名還得讓手背著,折磨手的手,是"捕手",是"阿手",是"兇手",是"劊子手"。  一部文明史,就是手的勞作史,手的血淚史,手的受虐待史,手的遭迫害史。手替人創造了文明,帶來了自由,人卻不願文明地給手以自由。雖然手所創造的機械手已經解放了全人類,手卻沒有最終解放自己。2 腳  梁山好漢罵人很講究細節的真實:"兀那鳥人!"因為人確實與鳥類有一點相似:只有兩隻腳。這是孟老夫子也肯定的:"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把禽放在獸之前,並作毫無道理。  腳是最受壓迫的階級,所以總是挨罵。《梨俱吠陀》中唱道:"婆羅門是大梵的嘴,他的雙臂成為剎帝利;他的兩腿即是吠舍;從其雙足生出首陀羅。"首陀羅是最低的種姓,與腳正好般配。貢獻最大的,往往地位最低下。這是歷史的通則。  罵人沒好口。以腳取譬罵人的,大多沒什麼道理。大個子是"長腳鷺鷥",小個子是"矮腳虎";一禽一獸,還算符合孔孟之道。但手藝精的既然叫"三隻手",手藝不精的,總不該怪腳不好吧?卻叫做"三腳描"。"三腳貓"干出來的手工活自然不會好,但腳卻黑鍋背到底,叫"落腳貨"。拍電影演活劇,劇本是首要的,卻說是"腳本",倒好像劇作家是用腳寫作的。唱戲扮不同的人物,主要是臉譜不同,說"臉色"不同還比較合理,卻說是"腳色"不同。再苦再累的活總是於乾的,卻稱苦人是"腳夫"。教皇算是足夠尊貴了罷,但信徒只配吻他的腳--似乎連他也認為自己尊貴的腳是低下的。  愛上一個人,有歌唱她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可除了陶淵明的《閑情賦》寫過一句"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沒有人歌唱過愛人的腳。但僅僅這麼一句,竟使五柳先生受了一千多年的詬病,被認為是他一生的重大失足。  有一句格言很適用十腳:"小的就是好的。"這算得上是個好的註腳。天然的小腳確實很美,比如趙飛燕,腳小得可以在掌上盤桓起舞。但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一旦強求,要人定勝天地改變腳的天然大小,就不好了,就不美了。莊子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但有些人禁不住對小腳的偏愛,還是要把女孩子的兩隻腳用死力纏小。其浪費布匹、製造異味都不必說,最主要是違反了力學原理:人為了騰出兩隻手,已經迫使兩隻腳承受了加倍的負擔,而且兩點支撐一個物體已經不如三點穩當,竟然還要違反自然地縮小兩隻腳的支撐面積,可謂不智之極。纏腳遺毒流播之廣,連阿Q愛上吳媽時也嘆道:"什麼都好,就是腳大大。"照理女孩子大生腳小,該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吧?卻也要挨一聲罵:"小蹄子!3 眼睛  眼睛是人類最主要的感官,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首。據說上帝創世的第一件事就是為眼睛創造了光。中國的創世神話更把日月與人的眼睛直接聯繫起來,盤占"垂死化身","左眼為巴右眼為月"。  路人不慎衝撞發生爭執,總是指著對方的鼻尖痛罵:"你瞎了眼睛!"--詛咒別人的眼睛瞎掉,而不詛咒其他感官,可見眼睛多麼重要。  夫妻之間偶爾發生口角,總是捶著自己的胸口痛哭:"我瞎了眼睛!"--寧可自己的眼晴瞎掉,也不肯承認智力低下,可見愛情依然存在--因為愛神丘比特就是一個瞎子。  男人用眼睛戀愛,女人靠鼻了戀愛。雖然男人的眼睛像丘比特一樣不牢靠,即使他戴上眼鏡,由於鼻子受到兩面夾擊,他的嗅覺依然不會靈敏,再說各種香水早已混淆了是非--上當受騙是常有的事,所以男人用眼睛挑選的妻子,大多不能給自己帶來幸福。  而女人一般不願讀太多的書。不得已讀一點,把眼睛讀近視了,又偏偏不肯戴眼鏡,這樣鼻子沒有沉重的負擔,正好用來細細品味,所以女人用鼻子挑選的丈大,大多能給自己帶來幸福。  要知道眼睛的重要,必須了解盲人的痛苦。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又聾又啞又盲,但是她最希望得到的是視覺,她用筆向上帝呼告:"給我三天視力!  有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似乎對女人特別重要。因為女人眼睛的口才一般要勝過嘴巴。哪怕她是個啞巴,她的眼睛照樣能滔滔不絕地說話,而又沒有長舌婦的惡名。  男人沒有視力有時候甚至是天才的標誌。比如希臘的荷馬擅長吟唱,巾國的師曠精通音律。最不濟的,至少可以在街頭替人算命。4 鼻子  據說鼻子之美空前絕後的埃及豔后克麗奧帕特拉,為自己挑選了兩個羅馬統帥:愷撒與安東尼。雖然她把自己的占老王國做了陪嫁,但也不算太賠本--他倆都為她的鼻子而死!帕斯卡爾說:"如果克麗奧帕特拉的鼻子生得短一些,那麼整個天地的面貌都會改觀。"  在歷史與埃及差不多同樣悠久的印度,女人同樣了解鼻子的重要性,於是她們索。吐把本該戴在於上的戒指,都戴在鼻子上了。  中國人把最崇拜的祖先稱為"鼻祖",大概因為祖宗的鼻子是最經久耐用的器官:中國人不敢斷定祖宗死後是否真的有靈魂,但卻堅信祖宗的鼻子一定能聞到冷豬肉的香味。這或許部分是由於中國人活著時鼻子長期休假,所以對茅坑之類各種惡臭能夠完全做到置若罔"聞"。甚至為了味覺的香噴噴,讓鼻子忍受臭豆腐霉干張;為了意識上的香艷艷,讓鼻子忍受女人的裹腳布。  中國人活著的時候,鼻子的正常功能既已完全放棄,鼻子只好轉業,專門用於表達輕蔑和傲慢。道學家看到美女,除了趕緊眼觀耳鼻觀心(長期訓練出來的特異功能)收煞心神以外,等到緩過一口氣,就鼻子一歪:"哼!臭美!"野心家充分估計到中國人的鼻子訓練有素,於是決意肆無忌憚地永久污染他死後的空氣:"哼!不能流芳百世,寧可遺臭萬年!"5 嘴巴  嘴巴是人的感官中兼職最多的:它的本職工作是吃飯,但也同時兼顧說話。專業演說家在占代可以進元老院,在現代則可以競選總統。普通人說話沒這麼大好處,頂多不過混口飯吃和打發日子。但兩者有時候是一回事。比如吃開口飯的教師,就被譽為"人類靈魂工程師"--旨在表彰他們用靈魂流水線造出了無數一模一樣的標準化頭腦。竊以為,假如教師是"人類靈魂藝術家",或許其產品乃至整個世界會更加豐富多彩一些。  動物的嘴用於進攻敵人,人嘴的這個職務已經交給了高舉武器的手,嘴巴則專門負責和平地抒睛--個別武裝到牙齒的返祖現象不在此例。我不反對把野獸的吼叫和鳥兒的鳴叫稱為說話或者唱歌,但要麼算唱歌,要麼算說話,不能兩樣都算。而人的嘴既能夠唱歌,也能夠說話,甚至唱著說話。所以動物的說話或唱歌意義容易判斷:野獸的吼叫難聽,鳥兒的鳴叫好聽。而人嘴發出的聲音就比較複雜:有人唱的比悅的好聽,有人悅的比唱的好聽。  動物的嘴用於撕咬敵人,人嘴的這項勞作已經減輕為啃咬煮爛的肉骨頭,由於職務過於輕鬆,為了防上嘴巴的功能退化,人類用互相啃咬自己的愛人來加強鍛煉--順便用自己的舌頭替愛人刷刷牙。這樣做的好處是明顯的:兩個人的唾液具有雙倍的殺菌作用,有利於雙方的身心健康。  接吻畢竟只是嘴巴的業餘愛好,照理不該喧賓奪主。然而正如對業餘愛好的熱情往往超過對本職工作的熱情,接吻幾乎成了嘴巴最主要的功能。除了猶大之吻,幾乎很少有人會拒絕別人的吻。不過聽說妓女是拒絕與客人接吻的,因為對待本職工作不該過於感情用事。如果有人幾天幾夜不吃飯而只顧接吻,可以相信決非因為愛得廢寢忘食,而只是為了打破吉尼斯記錄。6 耳朵  讀《新約》福音書,耶穌常說:"凡有耳朵的就應當聽!"聽什麼?聽福音。福音就是耶穌的話。耶穌非要別人聽他的話,別人不但不聽,還指控他犯了僭越的罪,因為他沒有這樣的權柄。於是耶穌被釘上了十字架。三干大幹世界,可聽之音多乎哉!為什麼非要聽你的?且焉知福音非禍音邪?試詢之智者老莊,必曰:"聽天籟。"再問問仁人孔孟,必曰:"聽雅樂。"儒道兩家皆主張無言之教,故與耶穌異趣。他們沒人宣稱自己握有非要人聽的權柄,所以都沒有死於非命。  然而奇怪的是,中國的聖賢大哲如此謙退,中國的滄夫村婦們卻僭越得可笑。每每在街頭巷尾聽到他們教子訓女的斷喝:"聽話!"我非常納悶:聽誰的話?聽他或她的話?難道他們自信有與耶穌一樣的權柄嗎?耶穌的話本來很值得一聽,但就連他也確實沒有非要人聽的權柄。任何人都沒有!  再細細一想,滄夫村婦們並沒有這份自信。因為他們要子女聽的話,實在並非他們自己的話,而是他們從爹娘那裡聽來的,他們的爹娘又是從老爹老娘那裡聽來的。每個教導人訓斥人的人都很清楚,他們自己就從來不聽自己爹娘的話。  其實是否照聽到的話那樣去做已不重要,每一代人只須聽來,記住,傳下,加入一個祖祖輩輩、千千孫孫的傳話接力賽。至於傳的時間過久,這些有口無心、光說不練的古訓,早已霉味十足、臭氣熏天;或者傳的空間太遠,那些姑妄聽之、姑妄傳之的老調,傳著說著已成了神話--沒人去操這份閑心。  當每個人父母歸天,不再耳提面命要他"聽話"時,他很有一種失落感。於是他開始想盡辦法聽別人不想讓他聽到的恬,為此他甚至不惜在寒冬臘月赤著雙腳躲在人家的窗下,直到女主人兜頭燒下一盆洗腳水,他才鬼鬼祟祟地逃之夭夭。然後把聽來的話習慣成自然地記住、傳開,但是絕口不提被潑一頭洗腳水的事,倒把別人弄得滿頭霧水。但聽的人既聽之,則傳之,照樣唾沫飛濺、普降雨露。不過由於沒頭沒腳,傳著說著就成了鬼話;而且水份太多,這些教外別傳當然不能傳之久遠,太陽一出,就雲消霧散。7 皮膚  很少有人知道,皮膚也會飢餓--假如它缺乏最低限度的愛撫。更少有人了解:忽視皮膚的需求,會遭到嚴厲的報復。  皮膚飢餓的人緊抱自己,急速地上下搓動。然而,指尖的皮層興奮與身體的皮層興奮同時傳達到大腦,紊亂了他的快感。  皮膚飢餓的人抓破自己的皮膚,寧願皮膚痛苦,也不肯讓它麻木--他要皮膚保留敏銳的感覺,等待那隻創造奇蹟的手。  皮膚飢餓的女人讓狗或貓的舌頭舔自己的皮膚--這是貓狗成為最受歡迎的家畜的隱秘原因。之所以隱秘,並非由於不可告人,而是由於人們一貫太輕視皮膚。  皮膚飢餓的男人用針刺破自己的皮膚,塗上各種顏色,織上皮膚如銷甲的龍蛇、鱷魚之類的花紋。受傷的他,從此拒絕任何人對他皮膚的親近和愛撫2但在這種需要突然爆發時,他就可能強行襲擊女性。  人類的大部分需求,往往可以自己獨力解決。只有皮膚的需求無法自給自足。只有別人的撫摸才能帶來快感,正如只有別人的呵弄才會痒痒--上帝這一設計的意圖,就是要讓人們互相需要。一個人的皮膚,永遠渴望著另一個人的皮膚。正如餓漢的嘴巴,永遠對著別人的飯碗。然而足夠一個人吃飽的飯,兩個人就吃不飽;而兩個皮膚極度飢餓的人,卻可以同時喂他對方的皮膚。  有人說,物質的食糧吃完就沒了,精神的食糧卻越吃越多。皮膚正好介於兩者之間,介於靈與肉之間--靈與肉,就隔著這一層薄薄的皮膚。過於忽視和過於重視皮膚,都會使靈與肉無法達到真正的和諧。  經常得到揉搓的皮膚不易起皺,經常得到愛撫的皮膚熠熠閃光。哪怕是起繭的手,也能夠讓皮膚飽餐一頓;哪怕是不善言詞的舌頭,也能夠讓皮膚陶醉得微微泛紅。愛人的手是最好的護膚霜,愛人的舌頭是最佳的潤膚膏,愛人的唾液是皮膚的玉液瓊漿。忽視皮膚的需要,最終將使人變成卡夫卡筆下的格利高里--一隻皮膚變成鎧甲的大甲蟲。人只是一具皮囊,因此要尊重皮囊。8 身體  很久以來人類一直藐視身體,甚至把身體當成了心靈的敵人。人們認為,當你的身體健康時,你的心靈是不夠健康的。但人們忘記了,當你的心靈被誤以為健康時,你的身體更不會健康。  人們違心地歌頌身體的畸型,歌頌卡西摩多;人們違心地貶斥身體的優美,貶斥艾絲美拉達。  大部分貶低美女的男人,都沒有得到過美女青睞--我也沒有得到過美女的青眯,但我不會因此而貶低美女。  大部分貶低美女的女人,都是身體醜陋的女人--但是無論男女,都不應該以自己的得失來左右自己的是非標準,更不應該由此而故意顛倒黑白。  然而,卡西摩多為什麼不愛身體醜陋的女人,卻要愛上身體美麗的艾絲美拉達呢?不想亡國的帝王們為什麼不愛身體醜陋的女人,卻要大費周折廣選"禍水"呢?--醜陋的女人可從來沒有被稱為"禍水"的榮幸。  對身體和心靈使用兩種不同的判斷標準,是"文明人"最普遍的痼疾,是男人對女人的"陽謀"。女人很少身心對立和人格分裂,男人則多多少少被自己的肉體和靈魂撕成了兩片--即使是那些得到美女傾心相愛的男人,也在假撇清地打擊美女,以便證明他的靈魂純潔和道德高尚。  無論現代人對異性的身體多麼心情矛盾,現代人對自己的身體卻給予了不必要的過度關注。西方的健美運動,中國的進補運動,都是上帝死後現代人失魂落魄的表現。身體只是生命的逆旅、靈魂的驛站,而並非人類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某些苦行的古人,曾經像用旅館中的床單擦皮鞋一樣,欲把身體糟蹋之而後快--這固然是不足取的極端,然而少數縱慾的現代人則走到了另一極端,把暫住的旅館當成了真工的家園,把身體的欲求當成了上帝的旨意。  經驗告訴我們,對任何事物的過度關注,都會導致事與願違的強直性痙攣。身體的無病呻吟,與靈魂的無病呻吟同樣可笑。而且所有的無病呻吟,最後都會變成貨真價實的有病呻吟。9 頭髮  頭髮被佛教徒稱為三千煩惱絲,所以出家人除了六根清靜之外,還得把頭髮剃掉,以可二大和尚的腦瓜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任何雜念都不會長出來。不剃頭的善男信女可以戴發修行,而且留著煩惱絲,等於留青徹悟"煩惱即答提"的活教材。此話的最好證明是蘇秦,他最早發明了把頭髮掛在屋樑上讀書的方法,於是煩惱轉化成菩提,他成了身佩六國相印的大策上,開創了戰國策時代,小罵人幫忙地促成秦始皇統一了中國,為大一統的中國歷史留下不少"菩提即煩惱"的難題。我猜想,發明發明,大概就是頭髮能夠帶來光陰的意思罷。歐洲上等人為了表示自己作常"菩提",於是戴上一大蓬假髮,表示自己"煩惱"極多--據說是在憂國憂民。現代人知道假煩惱並非真菩提,於是都不再戴假髮。惟有現代法官為了表示自己判案時運用了足夠的真"菩提",所以依然戴著假"煩惱"。至於這些葫蘆僧的亂判葫蘆案給別人帶來了多少真煩惱,就管他娘了。  與男人出家剃頭相反,姑娘出嫁卻要絞面或者叫開臉,用一根棉線把臉上的汗毛除光。因為留著汗毛會給她帶來許多煩惱。可見不管男人出家還是女人出嫁,都要除掉雜草。與之相類,善男佞佛就燒掉一根手指(有個八指頭陀比別人多燒了一根,結果名聲大噪),信女獲男就絞下一綹青絲相贈。  現已不知其學說的楊朱,留下了"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的名句,被認為是"一毛不拔"的自私自利的典型。殊不知他還有"傾天下以利己一毛而不為"的另一名句,似乎不能籠統地完全否定他。可見毛髮問題並不那麼簡單。  最古怪的是滿洲人,他們既不把頭髮全部剃掉又不全部留著,而把自己的腦袋弄成了陰陽對峙的太極圖。剃掉的半邊代表陽,所以與大和尚一樣光溜溜;不剃的半邊代表陰,所以像大姑娘一樣扎條大辮子。這種陰陽哲學十分費解,因此他們人主中原時,不是在發明了陰陽學說的漢人頭上剃頭髮,而是剃掉了許多弄不懂這種半陰半陽文化的漢人的頭。  現代男人出門,總要刮刮鬍子,以便自己在女人面前刮刮叫。只有藝術家們還留著大鬍子。自從女權運動興起後,男子漢惟恐自己雄風不再,紛紛開始貼假胸毛,因為這是唯一不違反奧林匹克反興奮劑條例,而能夠立竿見影地炫耀雄性激素的方法。而女權運動興起後,女人們惟恐男人們看不懂她們的眉目傳情,紛紛回起了假眉毛,貼起了假睫毛,算是給自己默默的心聲,裝上了擴音器。10 超感  有些介乎人與神之間的特殊的人,完全不信仟自己的正常感官,卻自以為有神秘的超感能力--屬於上帝賦予的非凡感官。只有特來拯救世界(毀滅世界是另一種拯救方式)的偉人聖人,才有這種先知先覺的神通。先知孟於有一段很好的自白:"大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謂"動心忍性",就是用苦、勞、餓等方法,使他正常的身心感官完全失靈;所謂"增益其所不能",就是讓他具有常人所無的先知先覺的超感。  訓練這種神通的方法,據孟子介紹說,是"養浩然之氣"。這屬於一種特殊的氣功,我沒練過也不想練。練這種功夫的另一方法是辟穀(即不吃飯或曰不食人間煙火),練成的標誌是像烏龜一樣用腳趾尖呼吸。莊子則認為是用腳後跟呼吸,屬於另一流派,佛教徒則認為還有用耳朵看、用鼻子聽等種種神通,儒家的天人感應學派則認為可以像劉備那樣,用眼睛看到自己的耳朵,雙手垂到膝蓋以下像個返祖的長臂猿。總之,練就超感的人將成為"不學而能"者和"生而知之"者。至於上述那番讓自己的正常感官失靈的修鍊是否算"學",沒人知道。當然,這種"學"確實與正常的學不同,因為據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求學的人總是使自己的感官更敏銳,求道的人卻是使自己的感宮更遲鈍。方向相反,確實不宜稱之為"學習"。  有人爭辯說,連老鼠都有超感,萬物靈長的人為何沒有?確實,地震和沉船前,老鼠會逃出屋子或逃上岸來。但我相信老鼠一定是實實在在地感覺到了某種我們人類沒有感覺到的信息。正如一個看見閃電的人能預知必將打雷一樣,老鼠所感知的地震前的信息,相當於打雷前的閃電。所有的超感,可能是我們尚未找到其規律,也可能是已知道規律但不知為何有這規律,但真正的解釋一定是科學的,所以哈雷能準確地預言彗星七十六年後必定回來。科學是能夠解釋超感的唯一根據。任何超感一旦與科學無關,就不過是不術。一切科學知識都能夠重複驗證,只有科學才能預言,下一次驗證時一定如此,或一定不如此。囚此,一切科學都是超感木,一切懂得科學的人都具有"超感"。  科學使人類能夠看得更遠,科學使人類能夠聽得更清。科學使人類看見了紅外線,科學使人類聽見了超聲波。科學加強了人類"昏暗的感官"(柏拉圖語),科學是人類最偉大的超級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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