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什麼拒絕諾貝爾文學獎提名?
中國人是有諾貝爾獎情結的。作為20世紀中國最偉大的作家,魯迅先生對於這個獎及本國文學卻有著清醒、理智的認識。早在1927年,瑞典考古探險家斯文?赫定來中國考察研究時,就和魯迅的北大老同事劉半農商量,想提名魯迅為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並通過魯迅的老朋友台靜農寫信徵詢魯迅本人的意見。魯迅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這在今天的國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這樣的好事求之不得,魯迅為什麼要拒絕諾貝爾文學獎提名?他自己有著怎樣的解釋? 魯迅當年在日本的學業沒有完成便踏上文學之路,身無分文,心憂天下,和弟弟周作人一起翻譯外國小說,辦文學刊物。有個同學叫蔣抑卮,家裡是開綢庄的,祖籍紹興,與魯迅私交很好,贊助了印刷費兩百元。但魯迅在日本最初的文學活動,毫無反響,雜誌沒辦成,翻譯的小說印出來賣不動。出師不利,使魯迅認識到不可能靠文學吃飯。 回國之後,理智的魯迅當然沒有選擇文學道路,而是在杭州、紹興教書育人,養家糊口。人首先要吃飯,錢是重要的,這一點他一生都很清楚。辛亥革命後,欣賞他的同鄉前輩蔡元培做了教育部部長,經好朋友許壽裳推薦,魯迅有機會到教育部工作。從1912年到1926年的14年間,魯迅的職業身份都是教育部的公務員,寫作是業餘的,主要是晚上的事。魯迅在文學道路上的轉機出現於1918年5月,他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狂人日記》。寫白話小說他不是第一人,但是他的這一篇石破天驚,這也是他第一次使用「魯迅」這個筆名。胡適出名時不過二十幾歲,而這一年的魯迅,已經38歲了。其實1918年以前,魯迅的生活是比較灰暗、孤獨的,他自己說抄古書、古碑,似乎是看破了紅塵。 值得注意的是,魯迅在《新青年》發表文章是沒有稿費的,這是個同人刊物,大家都是義務寫稿。所以魯迅早期不是靠寫作吃飯的,他的收入來自教育部的工資和兼職講課費。魯迅依靠文學寫作獲得生活保障是從1923年以後才變成可能的,不過那時他依然沒有想過放棄職業,專心從事寫作。1926年7月離開北京南下,他先是到廈門大學做教授,半年後到廣州中山大學做教授,不到半年,又放棄了這份有500大洋一個月的職業(大致相當於現在的17500元人民幣)。離開大學的崗位,47歲的魯迅面臨新的選擇。從1927年10月到達上海,直到1936年10月去世,這生命中最後的9年他做了一個正式的自由撰稿人。魯迅靠寫作過上了小康生活,看得起電影、上得起飯館、吃得起葯,還能經常接濟一些文學青年。 魯迅一生大約在103種報刊上發表了742篇文章。進入1934年,魯迅已出版的著作全部成了禁書,他經常投稿的《申報?自由談》先後兩任編輯黎烈文、張梓生被迫離開,其他幾個常往來的報刊也被查封。11月,《申報》老闆史量才被國民黨軍統特務暗殺。12月,他有點悲涼地在一封信中說:「在日報上,我已經沒有發表的地方。」但這只是一個方面,否則魯迅怎麼生活下來? 國民黨不斷查禁魯迅的書、查禁他編的刊物是事實,但是效果很不好,因為國民黨沒有做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上海還有外國租界,那些「詆毀黨國」、「誘惑青年」的書刊,可以在租界書店裡堂皇出售。舉個例子,1933年,「左聯五烈士」被殺害已整整兩年,當時上海的報刊都不敢說這件事,魯迅憤怒地寫下一篇《為了忘卻的紀念》,《現代》雜誌的編輯施蟄存回憶說,這篇文章在兩個雜誌的編輯室里擱了好幾天,編輯都不敢用,這枚「炸彈」轉到他手裡,他也有點猶豫,請老闆張靜廬先生拿主意。張考慮了兩三天,最後決定:「上!」理由有兩點:第一,捨不得魯迅這篇異乎尋常的傑作被扼殺,或被別的刊物取得發表的榮譽。第二,經仔細研究,這篇文章沒有直接觸犯統治者的語句,在租界里發表,算不上什麼大罪。 租界實際上提供了一把文化保護傘。魯迅住在租界,個人安全基本沒有問題。況且,國民黨內部從來都不是鐵板一塊,不同的人在性格、人品、思想上也有差異,魯迅的同鄉中就有一直愛護他的人,如蔡元培、陳佈雷、邵力子等,這些人都是身居高位並有發言權的。當年左翼文學走紅之後,雜誌只要登魯迅的文章,銷路就有了保險,只要有兩種魯迅的書,開起書店來就可以發達。碰上有些作品書店不敢出,魯迅還可以自己印刷出版,隨便編一個出版社的名字,比如「三閑書屋」之類。 1932年冬天,魯迅講過這樣一個故事:號稱上海「文化街」的四馬路上,集中著大大小小的書店,國民黨特務看到許多書店裡擺的都是左翼的書刊,讀者買的也多是這一類書和雜誌,而他們經營的書店門可羅雀。他們把左翼書刊賣得最興旺的一個書店老闆抓了起來,審問他為什麼不賣右翼的書刊?為什麼愛賣左翼的書刊?書店老闆回答:「我們老闆,將本求利。我不懂左翼右翼,我只懂算盤。」「算盤」這兩個字,魯迅是用很濃重的紹興口音講的,在座的多數是北方人,沒有聽懂,幾個南方人則會心地笑了。魯迅又把這幾句話重複了一遍,他在用普通話講的同時,還伸出左手掌,右手的指頭在掌心上作撥打算盤珠子的樣子。這一下,在場的人都明白過來了,哄堂大笑。 魯迅其實不主張赤膊上陣和國民黨拚命。他主張打「壕溝戰」,認為「戰鬥當首先守住營壘,若專一衝鋒,而反遭復滅,乃無謀之勇,非真勇也。」在他眼中,用真姓名無異是「無謀之勇」。他自有與國民黨檢查官玩遊戲的手法。辦的刊物往往出一期就被禁了,怎麼辦?換一個名稱再出版。比如《萌芽》不行了,改名《新地》再辦,《前哨》不行了,改名《文學導報》繼續,《拓荒者》不行了,改名《海燕》當然,這些刊物最後都沒能逃脫查封、停刊的命運。還有一個手法就是他津津樂道的「筆名」戰術,有人統計過,魯迅一生至少用過130個以上的筆名,其中光是在《申報?自由談》就用過41個。他自己說過,不斷地變換讓人防不勝防的筆名,就是為了和檢查官們打一仗。胡適卻主張「真姓名,負責任」,這是兩種不同的選擇。 晚年魯迅大受左翼青年的歡迎。他曾經嚮往蘇聯,蘇聯也曾請他去參加在莫斯科舉辦的國際進步作家大會,他沒有去。1932年冬天,魯迅談及此事時說,能夠去列寧的家鄉,親眼看一看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他確實很嚮往,而且在那裡能見到許多來自世界各國的著名作家,當然是難得的機會。但他認為在國民黨統治下,自己的活動受到嚴重壓迫,寫的文章經常被檢查或扣壓,但總還可以千方百計地衝出一些,能發揮些作用。「我未去蘇聯已被誣為拿盧布的人了,如果去蘇聯公開參與盛會,那我回國後寫作活動就更困難了。」經過再三考慮,他謝絕了邀請。從魯迅自己的話不難看出,他在意的不是文學成就,而是發表文章,發揮一些作用。這是他的真心話,所以他會毫不猶豫地拒絕世人趨之若騖的諾貝爾獎提名。 從1927年9月27日魯迅寫給台靜農的信來看,他對「諾獎」提名的拒絕不僅僅是謙虛。魯迅在信中寫到:「九月十七日來信收到了。請你轉致半農先生,為我,為中國。但我很抱歉,我不願意如此。諾貝爾賞金,梁啟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裡做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國人,靠著這「中國」兩個字罷,那麼,與陳煥章在美國做《孔門理財學》而得博士無異了,自己也覺得好笑。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賞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為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 魯迅的話雖然有些尖刻,卻是一語中的。對自己的文學成就,他當然有謙虛的一面,但更多的是他對自己深愛的民族瀰漫的虛榮心、虛驕之氣最清醒、最徹底的認識,他內心是多麼渴望這個民族能站起來。 此外,魯迅對自己也不無擔心。他怕接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崇高榮譽後,沒有條件安下心來從事文學創作,寫不出什麼好作品,有負這一榮譽。他說:「我眼前所見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頹唐,此後能否創作,尚在不可知之數。倘這事成功而從此不再動筆,對不起人;倘再寫,也許變了翰林文字,一無可觀了。還是照舊的沒有名譽而窮之為好罷。」 事實上,自從《吶喊》、《彷徨》兩本小說集之後魯迅沒有再寫小說,在上海的最後9年只完成了一本歷史小說《故事新編》。他曾構思一部長篇小說,反映包括自己在內的四代知識分子命運,終未完成。由於時代及個人的種種原因,他把主要精力用於雜文創作。魯迅知道中國新文學起步僅僅10年,用世界文學的尺度來衡量,中國確實還沒有產生足以獲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作品。魯迅是明智的,不會被諾貝爾獎的光環照暈了頭。他雖然為此失去了獲諾獎提名的機會,但無損於他在中國文學史乃至世界文學史上的地位。(摘自《文人的骨氣和底氣》作者:王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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