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因老婆胸太小要離婚
我想問:女人胸部不豐滿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嗎?
老公就因為這個要和我離婚。他說他堅持了十年終於敗下陣來。我堅持了四年一直沒有同意離婚。中間有時想離了算了,就是不忍心因為我心裡還有他,想過下去!
還有我不想傷害孩子,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反省了自己改正我的不足,我也一直在努力,但他不給我機會……
——讀者來信
蘇芩回復:
美國的一份調查顯示,男性眼中女性最有魅力的部位依次是:胸部、臀部、腳、臉部、頭髮。
調查還發現:對待女性胸部豐滿與否的態度,男人與男人之間也有不同。越是運動細胞發達、雄性激素旺盛的男人,越喜歡大胸女;另外一些文質個性、宗教意識較強的男人,則喜歡小胸女。
擁有不同規模的胸部,女人總會吸引不同層面的男人。
在如今的時代里,在挑選何種胸部型號的女人做老婆問題上,男人通常是不會太走眼的,更不會出現包辦婚姻時代里,那種吃虧上當又無法退貨的狀況。(想想看,有幾個男人沒有在婚前親手測量過那裡的尺寸呢?)
所以,婚前,他不是不能接受。婚到了一定階段,他開始不接受了,不是因為這麼多年都是壓抑著過的,而是因為過了這麼多年,不新鮮了,想換口味了。
男人變得挑剔,一定是他不再愛你了。換言之,男人不再愛你了,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成為挑剔的理由。
這十年的婚姻中,第六年的時候他提出了離婚,因為你胸部不夠豐滿。那是因為七年之癢的作用力。原本可以忍受的,也變得不能忍受了。
接下來四年,他一直堅持要離,你一直堅持不離。為了孩子,為了維持一個圓滿的家。可是不僅要問你了:孩子固然重要,你的幸福難道不重要嗎?
天天被丈夫嫌棄著過日子,這樣的生活難道不委屈嗎?
但凡有一點點愛你,他會給你機會的。
他就是不給你這個機會。
意味著什麼?
你應該明白的。
胸部的尺寸,只是他的借口。
這個借口背後,還一定有更多更多他難以啟齒的理由。
那些有關人性和慾望的東西。你該明白。不應該為了對抗他的慾望,難為自己太久。
一個拿胸部做借口跟老婆鬧離婚的男人,也真不值得你費這個心思。
離還是不離,都盡量讓自己過好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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