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奇聞】男子去派出所開證明發現自己已被執行死刑15年

男子辦證明發現被死刑 自己被"執行死刑"15年毫不知情警方改錯道歉。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在招工的時候都要求求職者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這件平常事近日卻為廣州番禺街坊陳先生帶來煩惱。這是因為他在上個月前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遭到了辦證民警的拒絕,而原因竟然是,他本人早在2001 年因為犯綁架罪被執行了死刑,「 被執行了死刑」?那就是死了15 年還要回來開無犯罪證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辦證明發現被死刑,2001 年犯下綁架罪,還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了死刑,這些信息被清晰記錄在一份印有全國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字樣的文件上。陳先生說,這份文件是自己於7月29 日,前去番禺市橋富華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由民警轉交給他的。

記者看過這張紙的內容就發現,這裡除了陳先生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是和陳先生的身份證信息一樣之外,其它包括學歷身份,以及居住地這些信息,都是和陳先生的真實情況有出入。這裡面可能包含有什麼貓膩或者是鬧了什麼烏龍。

陳先生坦言,在從2001 年自己「被執行死刑」到現的15 年間,自己的生活一直都相當正常,就連辦理港澳通行證都沒有問題,偏偏是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才出現信息不符的情況,種種怪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隨後不久,廣州番禺警方通過查閱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項信息的交叉比對,初步確定陳某身份信息錯誤情況屬實,相關糾錯程序已經啟動。並主動致電陳某,向其詳細解釋了有關情況。8月5日,警方為陳某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番禺警方承諾,將加快進度,按照程序及法律規定,儘早幫助陳某更正錯誤信息。 同時,警方對因身份信息錯誤為陳某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天佑評論】問題來了:當初被槍斃的人是誰呢?天佑以為,這個案子恐怕比呼格案、聶樹斌案更有意思。這個國家到底怎麼啦?公安機關把一個人槍斃了,但是,卻不知道他是誰?這是簡單的荒唐嗎?這樣的案子還有多少?從公安機關偵查到檢察院,再到法院,居然沒有人發現此人身份有假?槍斃這個人的時候沒有通知家屬嗎?他的遺體和器官也捐獻了嗎?

這事兒想想也太恐怖了,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哪天你走在大街上,你被抓了,然後以你沒犯過的案子把你槍斃了,用的還是別人的名字,而你的家人根本不知道你哪裡去了?這是故事嗎?

我不懷疑被槍斃那個人真的是犯了搶劫罪,但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你們要搞清楚你們槍斃的是誰吧?

此事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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