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立:社會轉型、民主演進與國家成長

林尚立:社會轉型、民主演進與國家成長——林尚立教授在復旦大學的講演作者:林尚立來源:文匯報來源日期:2009-11-14本站發布時間:2009-11-14 19:32:41閱讀量:339次

  作為與現代化發展共生的歷史運動,民主化體現為人追求自由與平等的歷史運動過程,但基於自主個體的生存與發展所重構起來的社會與國家,則體現為新的社會發展、新的國家制度建設以及由此形成的國家與社會制度化關係的重新確立與完善。這意味著民主化最終要落實於人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以及國家治理的有機統一,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對民主的反應,既關係到國家本身的建設與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也關係到民主化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轉化為人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與國家治理,即關係到民主化的實際績效。

  一、政治解放、社會進步與國家治理:中國的民主邏輯

  個體的解放使中國的社會組織形態從傳統的共同體社會轉型為個體自主的社會,從而使中國民主化的發展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

  在現代政治建設與發展中,民主化不僅關係到個人的解放,而且關係到社會的自主與現代國家的確立。不同國家、不同社會,邁入現代化的時代背景、現實基礎與前提條件是不同的,因而,有不同的歷史起點和行動議程,從而形成不同的民主發展過程。

  中國是在現代化潮流的衝擊下邁向現代化發展的。在前現代,基於中國傳統社會自我發展的邏輯,中國的君主專制發展到相當成熟和完善的水平。現代化的衝擊,不僅使中國在整體上陷入文明危機,而且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中國傳統社會的性質以及中國現代化發展所面臨的實際處境和現實任務,決定了民主化對中國所具有的最基本現實含義,就是尋求主體的解放與自主,首先是國家主權的獨立與解放,其次是社會與個體的獨立與解放。在現代政治邏輯中,國家人權的基礎在於主權,主權不獨立,人權也就無從談起,而人權是民主化的基礎與核心要素,所以,主權的獨立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現代國家建設,理所當然是一個社會和國家民主化發展的重要歷程。

  中國的民主化起始於現代化潮流的衝擊以及由此帶來的帝國體系的全面危機,至今經歷了近一個半世紀,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周期:

  第一個周期是民權解放,即推翻帝制,擺脫專制統治,確立以國家權力源自人民的新的政治發展和政治建設的政治邏輯。辛亥革命以及辛亥革命後的共和努力是這個周期的重心所在,其歷史成就是使中國政治的文明形態從傳統帝國體系轉向現代的民主共和政治,並使得民主共和成為中國發展不可逆的歷史選擇。中國共產黨在評價辛亥革命對中國社會所產生的深刻意義時指出:「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國的觀念從此深入人心,使人們公認,任何違反這個觀念的言論和行動都是非法的。」(《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第135頁)

  第二個周期是主權解放,即爭取民族的解放與國家的獨立。擺脫帝國主義侵略與壓迫的努力貫穿於近代以來的中國發展,民權的獨立為主權的獨立提供了強大的社會和政治基礎。新民主主義革命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這個周期的重心所在。其歷史成就是實現國家的統一與獨立,使中國從半殖民地國家轉向現代民族國家。國家主權的獨立為民權的實現提供了最為基本的政治前提。

  第三個周期是階級解放,即基於中國共產黨全面掌握國家政權和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改造,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人民在制度上成為國家的主人,擁有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正是基於階級解放,中國建立了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完成了國家制度的轉型,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制度,從而奠定了中國民主發展的制度基礎。

  第四個周期是個體解放,即社會個體基於市場經濟與憲法保障擁有自主決定財產和勞動權利,成為自由與獨立的社會主體。個體的解放使中國的社會組織形態從傳統的共同體社會轉型為個體自主的社會,從而使中國民主化的發展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由此出發,中國的民主建設與發展,將民主的核心價值與個體發展、社會進步以及國家治理有機統一起來,並努力使民主成為個體發展、社會進步以及國家治理的根本資源。

  不能忽視的是,儘管中國的民主成長在相當長時間裡一直與中國革命緊密相連,但是,中國民主成長的形態在第四個發展周期開始發生變化。雖然主導這個時期的改革開放在戰略上依然被定位為一場革命,但其重心已從政治轉向了經濟,建設與發展成為核心的價值與使命。於是,作為啟動這場革命的民主化進程,一開始就與法制建設有機結合了起來。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預備會議上就明確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他的這個論述在19年之後的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成為界定「法治國家」的核心表述。這表明,國家對社會轉型的民主反應開始進入理性化發展時期,國家的有效作為保障了民主成長對中國社會轉型的積極推動。

  二、社會轉型與民主發展的有效性規定

  對於中國這樣超大規模國家來說,社會轉型與民主化所引發的任何危機都具有巨大放大效應。保持國家對社會轉型與民主化的主導,既能維護國家政權的穩定性,也能保障社會轉型與民主成長的有效性。

  中國的民主建設與發展全面落實於個體自主、社會進步與國家治理的有機統一,是在改革開放之後。這固然與改革開放所引發的中國社會的現代化轉型有關,但更與國家在這個轉型過程中對民主建設與發展的合理反應有緊密關係,因為,在中國改革開放與社會轉型中,國家始終都是主導力量。

  改革開放所形成的社會轉型與近代以來的中國曆次社會轉型一樣,都是以民主建設為邏輯起點的。不同的是,作為改革開放邏輯起點的民主建設,是以解放個體為取向的,其內在邏輯是:通過個體在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的自主與解放,激發個體與社會的活力,形成全面推動改革開放的強大社會動力。

  在實際的發展進程中,面對民主化帶來的挑戰,國家政權既沒有迴避,也沒有被那些挑戰所主導,而是將民主化發展納入國家主導的整體發展戰略中,力圖用國家的整體進步與發展來化解挑戰;用有領導的政治體制改革把社會轉型所引發的民主化運動引導到有序的民主化進程;用積極主動的民主建設去創造中國特色的民主發展邏輯與路徑。顯然,這種反應是從時刻保持國家主導和推進經濟與社會的有效性入手的,從而將危機的化解建立在國家對經濟與社會的有效推動基礎上。在這種反應中,國家在價值與戰略取向上尊重民主化的基本邏輯,但在戰略議程與策略安排上遵循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以及國家治理社會的基本邏輯,強調民主發展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實際績效,力圖在實現個體自主、社會進步與國家治理有機統一的基礎上開發和推進民主。國家的這種反應,既基本保持了國家政權對社會轉型過程中民主化要求的適應性,但同時更重要的是有效主導了社會轉型過程中的民主化進程。對於中國這樣超大規模國家來說,社會轉型與民主化所引發的任何危機都具有巨大放大效應,所以,保持國家對社會轉型與民主化的主導,既能維護國家政權的穩定性,也能保障社會轉型與民主成長的有效性。當然,這其中必須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國家發展的基本戰略和利益取向必須與人的發展和社會進步相一致,必須與民族利益和人類共同願望相一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和基本理論從根本上解決了這個前提問題,因為,它強調促進人與社會的全面發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就中國的經驗來看,為了保證民主化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效作用,國家通過以下戰略主導和推進民主建設與發展:

  第一,堅守現實主義。民主化不是將民主要素賦予政治體制與政治生活的過程,而是政治以民主為取向而展開的實實在在的建設過程。然而,在許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民主化往往帶上濃厚的浪漫主義色彩,把許多問題的解決繫於民主建設,與此同時,把民主化想像為讓民主的原則在政治生活中確立起來的過程。浪漫主義的民主實踐在民主政治建設方面的成就並不理想。改革開放後,中國的民主發展戰略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其標誌就是將民主的理想與中國發展的實際有機結合,將民主建設與法治建設有機結合,將創造社會活力的民主分權與創造國家治理的權威體制結合,從而使中國的民主化從政治運動形態轉化為具體的民主建設與民主實踐。三十多年的實踐,不僅積累了中國民主建設經驗,更為重要的是積累了民主建設的信心。

  第二,經濟民主先導。以經濟民主為先導來推進中國民主化進程,是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民主發展道路。這個戰略與中國以「發展為第一要務」的國家戰略密切相關。這個國家戰略的內在邏輯是:發展依靠人民,人民的活力來自對合理的物質利益的追求,而這種追求的制度基礎就是經濟民主。為此,作為改革開放前提的民主建設,一開始就以經濟民主作為先導,其體現就是通過分權激活各生產管理主體和生產主體的自主性和創造性,以全面推動體制的變革與社會生產。如果說這是一次基於行政性分權的經濟民主化,那麼,十幾年後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為基礎所形成的經濟民主,則是制度性的經濟民主化。前一次經濟民主化有效推動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確立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緊密聯動關係;後一次經濟民主化則有效推動了中國治國方略的變化,並使中國由此走上建設法治國家的民主建設道路。

  第三,治理定位民主。民主化所帶來的權力結構變化,在有效衝擊舊有體制的同時,往往不可避免地要削弱國家治理的能力與效力。儘管如此,在中國,當這種衝擊和影響被意識到之後,很快就被扭轉過來,並由此開始了以治理定位民主的民主建設實踐。治理定位民主的策略選擇主要有兩個:第一,民主化所帶來的變革與轉型不能在整體上削弱國家的治理能力,為此,鄧小平認為在推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分權固然重要,但不能因此影響中央的權威。第二,應該把民主建設看作治理資源來進行開發和運用,最典型的戰略就是充分開放基層民主,使民主成為基層社會的重要治理資源,推動村民自治的戰略意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提升鄉村社會的治理能力。

  第四,上下相互聯動。中國的民主建設走的是兩頭推進的發展路徑,即既不是從上到下,也不是從下到上,而是上下相互聯動。上層,圍繞黨和國家的體制、幹部制度以及決策體制與過程等展開民主建設。下層,圍繞基層政權建設、群眾自治、公民參與以及社會治理結構的重建展開民主建設。這樣的民主發展策略,既保證了國家政權具備及時反應社會民主要求的能力,同時,也保證了國家政權的民主實踐和發展能夠在制度上形成實質性推進。

  第五,協商應對多元。中國的民主建設始終堅持黨的有效領導。在民主化過程中,隨著經濟與社會的日益多元化,要堅持黨的有效領導,就必須從民主的原則出發解決一元領導同多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協調與統一問題。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共產黨既沒有讓多元解構一元,也沒有讓一元限制多元,而是通過全面引入協商民主,開發中國人民民主所具有的協商政治因素,來有效協調一元領導與多元結構之間的關係,使它們形成相輔相成的關係。協商民主的引入,使得中國共產黨能夠走通過協商民主創造政治認同和社會共識的民主建設道路。

  第六,政黨領導帶動。中國的社會轉型與政治民主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國共產黨的作為,因為,中國的社會與國家是以其為核心建構和發展起來的。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變革、轉型和發展的基本原則。基於這個原則,中國的民主化過程是一個有領導的過程,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民主的效率,因為這種領導力圖將有效推進經濟與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作為民主建設的內在取向。另一方面,作為把握中國民主發展力量的中國共產黨,也在努力進行自身的民主化進程,明確提出了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民主建設戰略。這一戰略顯然觸及到了中國民主發展的內核。

  第七,結構平衡行動。民主化是一個歷史過程,需要持續的變革與發展行動。實踐表明,民主建設的行動效度直接決定民主化績效,而行動效度直接體現為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民主建設的邊際效應,這意味著民主實踐應該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嚴重失誤。為此,中國共產黨一直在努力建構一種穩妥的改革行動結構,力圖使包括民主化建設在內的改革行動的選擇以及行動過程的展開都儘可能地保持在相對理性的狀態。這個結構是在改革開放中逐漸形成的,現在已成為一個體系,並逐漸成為一種具有指導意義的價值標準,具體包括四個三維結構:其一,改革、發展、穩定有機統一所形成的三維結構;其二,「三個有利於」有機統一所形成的三維結構;其三,人類文明發展的規律、社會主義建設的規律以及中國社會發展的規律三者有機統一所形成的三維結構;其四,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所形成的三維結構。

  顯然,在改革開放後的中國民主化進程中,國家在社會轉型中的民主反應是積極的,有比較成熟的民主建設戰略、發展議程與行動原則,體現了從創造民主的有效性出發來發展民主的中國民主發展原則。中國的民主建設始終從強化政治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效性入手,並將創造民主的有效性納入其中。在目標明確、發展入軌的前提下,規避風險,穩妥前行,自然就成為保障和提升民主化績效的關鍵。中國的實踐多少證明了這一點。

  三、國家的主導:基於社會轉型對民主的雙重要求

  如果像中國這樣,兩次社會轉型是疊加式展開的,那麼,國家在社會轉型中的民主反應就必然存在內在張力,即既要滿足基於個體獨立與社會自主發展所形成的民主化要求,同時又必須保障國家在民主化過程中能夠維持其應有的權威與能力以有效推進社會建設,保障從傳統體制中脫胎出來的經濟與社會發展。

  從西方經驗看,社會轉型實際上是一個連續過程,在現代化背景下,其取向就是形成一個能夠與現代經濟和現代民主有機統一的現代社會。這種現代社會既是個體擁有充分自由與自主權利的社會,但同時又是一個自由個體在脫離了穩定的自然和自然共同體之後能夠重新獲得基本生存與發展保障的社會。在理論上,這樣的社會至少經歷了兩次轉型:第一次轉型是從傳統的共同體社會轉變為以個體自主為前提的市民社會;第二次轉型是從個體自主的市民社會轉變為個體生存與發展有基本保障的福利社會。發展歷程表明,民主發展源於市民社會的發展和推動;而民主的鞏固則基於福利社會的形成。在福利社會的形成過程中,國家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果說市民社會是基於社會個體的自主發展及其所形成的社會力量塑造的,那麼福利社會則是國家通過相關制度與政策塑造的。

  對於後發現代化國家來說,急迫的現代化發展很難給這樣的社會建設留出充分時間,使其能夠按部就班地進行前後相繼的兩次社會轉型。從中國的經驗看,這樣的社會建設差不多是建立在疊加式進行的兩次社會轉型之上,即在第一次社會轉型尚未成熟前,國家就開始進行第二次社會轉型,即積極介入社會,用制度和政策將剛從傳統體制中解脫出來的社會重新規範起來,在使個體獲得生存與發展最基本保障的同時,也使社會與國家多少有了應對市場經濟可能帶來的風險的能力。

  如果像中國這樣,兩次社會轉型是疊加式展開的,那麼,國家在社會轉型中的民主反應,就必然存在內在張力,即既要滿足基於個體獨立與社會自主發展所形成的民主化要求,同時又必須保障國家在民主化過程中能夠維持其應有的權威與能力以有效推進社會建設,保障從傳統體制中脫胎出來的經濟與社會發展。面對這樣的張力,中國的發展選擇是,力圖將社會轉型與民主成長有機結合:既用社會轉型去推動民主的建設與發展,如推動社會組織建設來擴大公民的參與和培育基層社會多元治理的民主結構;與此同時,也積極用民主的發展來促進和保障社會轉型,如從民主原則出發重新定位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務的觀念與能力來促進和保障中國社會的第二次轉型。至今為止的實踐證明,這種選擇是理性的,創造了社會轉型與民主成長的良性互動和相互促進的局面。

  國家的這種選擇,決定了中國的民主成長在很大程度上是國家主導的。儘管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是民主成長的內在動力,但這種動力要轉化為實際的民主發展,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家的反應,即國家對社會發展所形成的民主要求的響應。在中國的實踐中,國家主導民主發展是一個真實的有效命題,這與中國發展與轉型時刻與變革聯繫在一起有直接的關係。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現代化發展是通過持續不斷的自我變革為現代化發展開路的,因而發展所可能帶來的挑戰,能夠通過具有高度合法性的變革來化解。

  在現代政治建設與發展中,對後發現代化國家而言,國家對轉型與發展承擔著巨大使命,如果國家能力無效,就很難形成有積累的發展,那麼,不論社會轉型還是現代化都無從談起。中國的經驗表明,只要國家自身是一個開放和變革的體系,能時刻保持與其所服務的人民與社會、與外部的全球社會和人類的基本價值的聯繫、溝通與合作,那麼,種種挑戰是能夠得到有效消解的。

  四、創造有效的民主化發展

  創造有效的民主化發展,應該是後發現代化國家的基本使命,也是保證這些國家能否最終完成現代國家建設並全面達成現代化的關鍵。

  中國的經驗表明,快速社會轉型往往形成強烈的民主動員,形成強大的民主發展欲求。但對於社會轉型取得最終成功來說,簡單滿足這種民主動員和民主發展欲求並非是其前提條件,關鍵在於如何使民主發展能夠有效地轉化為推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力量。在這其中,國家的反應和作為是具有決定性的。任何的民主發展都無法脫離國家的作用。在後發現代化國家,這種作用將直接主導民主的成長。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的內在特性與自我發展取向、國家應對民主化發展的戰略以及國家駕馭社會轉型與民主成長的能力,將直接關係到民主的開發、民主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績效以及民主鞏固的基礎與水平。創造有效的民主化發展,應該是後發現代化國家的基本使命,也是保證這些國家能否最終完成現代國家建設並全面達成現代化的關鍵。中國的經驗表明,創造有效的民主化發展不僅可能,而且十分重要。在現代化過程中,有效的民主化發展才能創造有效的社會進步與發展,從而才能形成民主的累積與鞏固,為此,我們應該重新認識國家主導在民主成長中的意義與作用。

  (本文為講演者在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中國深度研究高級講壇」上的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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