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佳明:我看中西自然觀與人生觀

  

   地理環境的不同,使人類最早的先民產生一些地域性特質,這些特質深遠地影響著這些人類。中國傳統文化對待自然的態度與基督教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對自然觀念的不同產生了對人生觀念的不同和社會觀念的不同。

  

   (一)

  

   在自然觀上,概括地說,中國傳統文化主張天人合一,天人相親,一元文化;基督教文化主張天人相分,天人相爭,二元多元。

   中國人對自然抱有一種敬畏的態度,把自然神聖化,把人與自然的關係宗教化。但是這種宗教化並沒有導致一神教和人格化上帝。中國老百姓都知道,莊稼「有收無收在於水,收多收少在於肥」,就是說「老天爺」下不下雨決定了穀物有沒有收成,這叫「靠天吃飯」,天決定了人的命運。變幻莫測、偉力無窮的大自然深刻地制約著先民蒙昧的精神世界,遠古的先民對自然界的萬物都加以頂禮膜拜,到了商代逐步完成從部落圖騰的多神崇拜到對抽象的「天帝」的一神崇拜,人們用占卜的方法試圖與天溝通,用巫筮活動謀求取悅天帝,用祭祀方法企求神靈保佑。人們認為死去的人回到大自然中去了,也就是「升天了」,變成了「鬼」「神」,鬼神不僅能向天庭傳達人間信息而且也有了超凡的能力,所以古人對自己的祖先也奉若神明加以崇拜。天神崇拜與祖宗崇拜並舉以及君權和神權結合都體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深刻的影響了中國傳統文化性質。由占卜巫筮祭祀活動衍生出來的禮儀文化奠定了儒家文化的基礎,從事這些活動的工作者就是當時的知識分子。雖然中國歷史上有一些思想家反對信天命畏天命,如荀子、王充、李贄等,但歷史地全面的來看,畏天命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刻背景和本質主流,也是中西文化的第一座分水嶺。基督教文化認為大自然是上帝創造的,上帝是人們創造出來的全人格的神,是人類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代表。上帝是人,世界是人創造的。聖經中的上帝創世說反映的是西方以人為宇宙中心的觀點。在基督教觀念中人類與自然截然分開,即所謂「天人相分」,不像中國人那樣「斬不斷理還亂」。而且自然是從屬於附屬於人類的,沒有敬畏迷信的概念。

   中國人對自然懷著一種友善的態度,把自然倫理化。中國人認為大自然是盡善盡美的,老天爺對人類和萬物是有情有義的,所以儒家文化有大自然「仁民愛物」,以生為仁的思想;道家文化有留連山水、回歸自然的境界;佛家文化更是講泛愛眾生,包括一切生靈。中國人對自然充滿了感激和眷戀之情。中國人自古熱愛自然、關懷自然、適應自然,在文學作品中歌頌自然,在生產生活中與自然和諧相處,這是「天人合一」思想之又一義。中國歌頌自然的詩歌、散文、繪畫和音樂的作品可能是世界上最豐富的了。中國人熱愛故土與家鄉,包括了親人與山水。中醫中藥,陰陽風水,規劃建築以及人情風俗無不充滿了對自然的溫情與和諧。而基督教文化從人類處於宇宙中心,高於自然,可以支配自然的觀點出發,認為大自然中的萬物都是供人類利用的,所以西方人對自然採取一種認識、探索、征服和享用的觀點。「物竟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觀點不僅用於觀察自然世界,而且用於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人與人的關係中。

   中國人對自然賦予一種本體的意義,把自然哲學化。「禮」是傳統文化中的大概念,是在人處理與自然的關係中產生的,在祭天活動中產生的。更重要的是「禮」所體現的中國社會的大秩序、大關係、大現象是效法自然界的大秩序、大關係、大現象形成的。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要復的是周「禮」,周禮是合天意的,是與自然和諧的。「仁」就是「道」,道法自然。道就是天,「天不變,道亦不變」,這是天人合一之最高境界,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的和諧。西方文化認為上帝是本體,自然與此無關,自然是物質的,與精神是截然分開的。西方人崇尚競爭與勝利,追求獲得與佔有,為了榮譽和財富,不斷地探索自然的奧秘,不斷地擴大征服自然的成果。這種自然觀對西方文明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

  

   (二)

  

   在人生觀上,概括的說,中國傳統文化主張今生本位,群體本位,道德本位;基督教文化注意追求彼岸,主張個體本位,形成法治傳統。

   中國人十分重視現世今生的生命、生存和生活,信仰一種重生主義的人生觀。在東周大變革中,知識分子總結商湯覆滅的教訓和西周發展的經驗,在對待天命的問題上採取了中庸的態度,孔子說,「不能事人,焉能事鬼」,為中國文化定了敬鬼神而遠之基調,在敬畏天命的同時,優先處理人事,以妥協的態度與自然和諧相處。除了極少數虔誠的佛教徒之外,絕大多數中國人,不希冀來世,不嚮往彼岸,主張積極入世,「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把自己這輩子的事做好,其中包括生育和培養後代。中國人把個人生命延續的希望與家庭、宗族、甚至民族國家的延續聯繫在一起,男耕女織殷實安定,子嗣興旺詩書傳家,成為古代中國人對現實生活的追求。這樣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熱愛家庭、熱愛故土的積極溫暖的人生態度始終洋溢在中華大地上。道家文化所主張的「出世」,並非出到「天國」,而是出到山水之間,他們追求的也是更好更久地生活在今生今世。佛家文化原本主張苦修今生,冀望來世,從六祖惠能宗教改革以後,也簡化清規戒律,立足於積極生活。在基督教文化里,既有歡悅享受人生、崇尚理性與科學的希臘文化的因素,又有苦行禁慾、拓展精神世界與信仰上帝天國的希伯來文化的因素,可以說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上二希文化的矛盾運動推動了基督教文化的產生、改革和發展。西方人的人生態度深受到基督教教義的影響,他們的人生是宗教人生。基督教徒以虔誠的態度信仰上帝,以畢生的努力贖罰與生俱來的原罪,人生最大的希望是在死後進入天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在不同的基督教體系中(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影響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世紀,近代,現代)程度也不同。但正如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所說的那樣,希伯來文化中節儉禁慾、信仰理想、宗教情感的文化不僅在黑暗中世紀的一千年里佔據統治地位,即使是歐洲文藝復興和路德—加爾文宗教改革之後,希臘文化因素復興升華為新的思想,推動西方完成啟蒙之後,也浸潤著西方人的人生旅程和西方近代化的過程。

   儒家文化要求人們追求一種群體的責任的人生,即道德主義的人生。儒家文化給人生規定了許多道德規範,比較集中的表述是「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仁、義、禮、智、信。這種規範有三重意義。第一,個人與群體密切相關。人生是家庭的、宗族的、氏族的人生,「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每個人都有光宗耀祖的責任,人生活不單純為自己,甚至主要不為自己,而是為群體的生存、興旺和延續。自己的價值、幸福是在為群體作貢獻的過程中體現的。單純的個人奮鬥是不提倡的,不是名正言順的。第二,個人要服從宗法秩序。在龐大的宗法體系中,面對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人要正名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是臣要盡忠,是兒要盡孝,是妻要守節,為友要講義。中國封建社會是全面的等級社會,「天」有九重,人分九等,不完全是經濟政治不平等,首先在人格上就有與生俱來的等級,大人對小孩,男人對女人,老人對青年,官員對百姓,上級對下級,官為九品,民為四等。人生對所屬的群體負責體現在對自己上一個等級的人盡義務,從而對整個封建等級秩序負責。第三,做人要重義輕利,追求道德完美。道德實踐既是人生的目標,也是人生的道路。在古代,中國人的人生道路是「道德、文章」兩大實踐,道德姑且不說,即使在「文章」中還是講做人,講道德,讀的考的都是「四書五經」。中國人一方面熱愛生命,另一方面又強調「殺生成仁,捨生取義」。仁也好,義也好就是群體關係與等級秩序。儒家文化主要講做人,不太講做事。講做事也是在講做人,治國平天下就是講自己做人,教別人做人,叫做「內聖外王,德治禮教」。由於儒家文化講做人講得太多了,所以中國人做人很難很累,動輒得咎,活得很辛苦;由於道德要求太高了,「存天理,滅人慾」,沒有給個人利益和慾望留什麼餘地和空間,人們做不到,難免講假話,中國歷史上出現了不少「滿口裡仁義道德,滿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由於道德的含糊表達,缺乏量和度,以及具體時間地點場合的規定,難免在實踐中倚輕倚重,因人而異,甚至「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負責道德裁判的人也參差不齊,李澤厚講到「巫君合一」的觀點,就是說皇帝有制定解釋道德的權力,有道德裁判的權力,大大小小的官員,以及族長,家長,丈夫都有一定的裁判權,在這裡德治實際上是人治,德治已經是專制。

   基督教的教義對人與人的關係的要求與儒家文化大相徑庭。基督徒的人生規範是基督教教義,基督徒的行為標準是嚴格的、清晰的,之間的關係是簡單的、平等的。第一、西方文化認為人生是個人的人生。也就是說,從人生價值、目的和意義的角度來看,生命、生存和生活基本上,主要的是當事人個人的事,與他人(包括親人),與族群,與類的關係都不那麼大,不那麼直接,不那麼重要。正因為生命、生存和生活僅與自己有關,人們可以自由的支配和安排,所以從本質上講,基督教文化是以個人為本位的文化。可能是海洋島嶼的地理環境,小國寡民的社會結構,多神教的信仰,自由民階層的發展以及生產方式的多樣化,最主要的是商業交換的發達和民主制的成熟導致古希臘人個性的發展。第二、西方文化認為人生是平等的人生。這裡講的當然是相對平等。而且僅限制在人生價值的哲學意義上和肯定人格平等的文化意義上。個人本位的價值哲學通行,每一個個人都受到肯定和尊重,與生俱來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這就是平等。平等寓於對個體個性個人的普遍承認和肯定之中。在古希臘文化和古猶太文化的基因中很容易看到這種普遍平等的思想。從某種意義上講,基督教創立宗旨即為反抗羅馬帝國的壓迫和奴役,追求宗教文化人格的平等。與中國傳統文化的平等概念不同的是,基督教文化的平等的基礎不同,包括了多元文化長期融合的因素,商業貿易經濟內在要求的因素,奴隸制度中同一階級成員相對平等的因素等;基督教文化的平等的含義不同。與中國人更多的要求經濟上的平均不同,西方文化更重視精神上的(宗教上的)平等。這種平等,實際上是實行法治的廣泛的文化基礎。爭取平等的方式也不同,中國人大多數情況下追求中和平安,實踐禮儀道德,極端情況下才鋌而走險,「伐無道,誅暴君」。西方人崇通過尚自由競爭獲得平等與公平。

   儒家文化提倡一種保守的人生態度。「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人生態度上體現為忠恕之道,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和人與人的關係上都順其自然、剋制節儉、安分守己,中國人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小農經濟的自然的屬性。「天不變道亦不變」,向自然學習向自然妥協與自然和諧的中華民族,創造了社會規律與自然規律相近似的文明史,創造了輝煌的農業文明史,也創造了無與倫比的東方精神和制度的文明。同時,中華民族在認識自然規律方面停滯不前了,對自然的認識,與對社會的認識和人類自身的認識是相關聯的,中國人對自然的保守態度,限制了中國文明的發展。如果西方世界仍然像中世紀那樣繼續,中國也過得下去,但是,基督教兩西文化中的希臘文化在近代被激活了。文藝復興帶來的人的解放,首當其衝是對人的再認識,實際上是對自然的再認識,隨之自然科學成了反對宗教的武器。宗教改革、社會科學的嬗變和工業革命,使人類歷史的天平傾斜了,中國人註定不能像原來那樣過下去了。

  

   (三)

  

   廣大而又相對封閉的大陸,災害頻發而又易於農耕的氣候,形成了數千年占統治地位的農業生產方式和血緣為主要紐帶的氏族社會,使中華大地成為一個廣大而獨立的文明單元,形成一元文化、一統文明,長時間裡相對比較封閉和穩定,這種地理環境的影響已經融入了中國文化的深層次,成為儒教文化的根源。基督教文明產生於地中海沿岸,從巴比倫到埃及,從迦南到希臘,地理環境開放交匯,小國寡民征戰不已,不同文明交流融合,容易形成多元文化,農業牧業手工業漁業並舉,多元生產方式促進了交換,破壞了氏族社會,形成了地域社會,私有財產和法權觀念日益擴大的交換中成長,多元開放平等法治形成基督教文明的因素。過去曾經大批「環境決定論」,可是在人類蒙昧時期,如同嬰兒般幼稚的祖先們,不去學習適應環境又如何生存呢?無比漫長的歲月積澱下來的初始經驗自然成為族群文明代代相傳的基因。人類社會是自然史的產物,是環境的產物,東西方文明最初的分水嶺是不同的自然環境和由此產生的不同的人生態度。正如基督教文化中的兩個因子的矛盾運動推動了基督教的運動一樣,東西方文化的矛盾運動也會推動人類文明的進步。

  

   《書屋》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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