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婚姻法,房產證寫名字也沒有用了!沒結婚的要考慮清楚了!

近期,2018新婚姻法頒布、提議放開三胎政策,以及有人大代表提議婚齡降至18歲,引起了諸多爭議,不少女性覺得更沒安全感了。

有人說:「鼓勵女性早婚,用人生中最有精力的黃金十年生孩子,等她們徹底淪為了在職場上毫無競爭力的中年歐巴桑以後,新婚姻法無疑是當頭棒喝:別以為房產證上寫了名字,房子就有你的一半,萬一離婚你也不能分到房子。」

也有人說:「這才是婚姻最該有的樣子啊,以前結婚最常聽到的糾紛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新房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不答應結婚。如今新婚姻法更強調了個人的獨立性,原來可以靠在房產證上寫名字,分一杯羹,現在行不通了。」

2018婚姻新法規中,關於房產是如何規定的呢?

婚姻法房產劃分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在新婚姻法施行以前,房子的歸屬權由房產證上的戶主來決議。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寫誰的姓名,誰就有權分得房產,這也導致許多人在成婚時要求對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姓名,以保證這場婚姻「不虧」。

可是新婚姻法施行今後,不再是以戶主來決議房子歸屬權,房產證上即便有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得到錢

婚前婚後的房產歸誰?

01.婚前一方出資全款買房

結婚前一方出資全款購房,不管房產證上加誰的名字,都跟加名方沒關係,這屬於出資方個人財產,不在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

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其名下,婚後雙方出錢還房貸,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

02.婚前雙方出資婚前雙方出資

婚前雙方出資買房,在法院可以被認定為同居期間以婚後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03.婚後父母出資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規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產業。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04.婚後買房及還貸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兩邊沒有清晰約好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姓名,都認定為夫妻共同房產。

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辦的房產,婚後夫妻一起交給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子裝修所付出的相關費用,都歸於夫妻共同產業,離婚時能夠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切割,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具體約定來處理。

05.繼承獲贈房產

按照相關規定,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後,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若是贈與所得的房產,則默認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處理。

友情提示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後簽訂了相應的財產約定,比如婚前房產公證,對房屋的權屬進行了約定,也是合法有效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一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了放棄房屋所有權,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房產公證了解一下

過去說起婚前房產公證、離婚後房產歸屬這兩個話題時,許多人會斥之以鼻,覺得婚前考慮這些太玷污感情,不過當婚姻往不好的方向發展時,明確的物質歸屬會使人更有安全感。

當然了,婚前房產公證的前提必須是:你得有婚前房產!並且,婚前房產公證是一種自願行為,並不是所有的婚前房產都需要做房產公證,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說一下。

哪些情況可以做「婚前房產公證」?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另一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另一方名下;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這種情況下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雙方各占整個房產的比例是多少,可以各佔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而定。

哪些情況 「婚前房產公證」沒必要做?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所住房屋為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下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否則有失公平。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的名義所簽署的,這種情況下,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ps:補償的一半為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它僅限於本錢,不包括房屋未來的增值部分。

婚後能做婚前房產公證嗎?

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房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房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房產,因此稱作「婚前房產協議公證」。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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