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南京中山陵園建園的前前後後(圖)
資料圖:南京中山陵。中新社發 楊潔 攝
中山陵至今是南京的第一名勝,整個紫金山已形成為渾然一體的山林人文景區。這座規模為45000餘畝的特大陵園,在世界上是罕見的。它還是中外遊人遊覽的勝地,令遊覽者嘆為觀止。
按最初的計劃,中山陵園的面積只有2000畝左右。將中山先生的陵墓安置在紫金山的中茅山,雖然了卻了他生前的遺願,但把陵園局限於這麼小的範圍,顯得不夠開闊,就很難反映中山先生的宏偉抱負和偉大的革命精神。到最後確定為45872畝的規模,擴大了20多倍,其中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
圈地之爭
1925年4月23日晚上,在上海孫中山先生故居,召開了(中山先生)葬事籌備委員會的第二次會議。在會上,葉楚傖常務委員彙報了孫夫人宋慶齡與孫科及葬事籌備委員會代表實地調查墓址的經過,並轉達了宋慶齡對選址的意見。決定墓地在紫金山中茅山的南坡,它佔山地1平方公里,墓道馬路及沿線紀念建築用地約佔2000餘畝。其中除墓道南段民地數百畝外,其餘都是公地。
在會上,對於把中山先生的墓建在紫金山山南的意見,葉楚傖表示同意,此外,他還提出紀念公園宜包括全山與後湖(玄武湖)。他的這個提議獲得主任幹事楊杏佛的支持,楊認為,圈地宜包括紫金山的全部。這次會議確定,派楊杏佛到南京與地方當局接洽圈地等事宜。此外還確定,墓地測量和製圖等工作,由葬事籌備處延請江蘇陸軍測量局派人擔任。
1926年初,國民黨「二大」在當時國民政府的所在地廣州召開。孫科在1月12日的會議上,報告了總理葬事籌備的經過。由於段祺瑞政府曾有國葬孫中山的明確指令,江蘇地方當局不可能對徵用紫金山的土地進行公開抵制,但當時的省長韓國鈞卻從地方局部利益考慮,表示圈地應把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除外,而且要少圈民地。當時,時局急劇動蕩,到了5月,隨著張作霖奉軍勢力擴展到華東,就由鄭謙接任省長。鄭上任伊始,孫科就同他接洽過圈地之事。
有關圈撥墓地事宜,經商定,由內務部、江蘇省長及籌備處協同處理。在計劃的墓地範圍內的公地,原分別屬義農會和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當時這兩個機構都表示自願以被圈之地供建墓之用,義農會會長的態度顯得更為積極。
7月12日,葬事籌備委員會舉行了第六次會議。該委員會原來打算要將紫金山全部都建為總理紀念園林,以形成規模宏大的紀念森林。但考慮到如果範圍過於龐大,阻力就會增大,恐怕難以實現,只得進一步縮小圈地的範圍,不過仍有6500餘畝之多。其中義農會的地約4000餘畝;第一造林場的地約1000餘畝;民地約1000餘畝。籌委會還表示,在他們未施用該地以前,仍歸原有機關享用,林木管理共同擔負,以免影響原有的造林事業。會議正式提出了墓地範圍的上述方案,並呈報內務部備案,並分别致函義農會與第一造林場。會上,還討論了圈收義農會和省立第一造林場土地的條件。
對此,義農會迅速作出了回應,15日就復函葬事籌備處,表示土地「盡可劃用」。第一造林場的回應也不慢。在一周之後的7月19日,造林場於同一天,不僅回函葬事籌備處,還同時致函江蘇實業廳,對葬事籌備處所確定的圈地範圍提出異議。儘管出於對中山先生的景仰,造林場不可能反對在紫金山建築中山陵墓,但在所圈的地內,有造林場所屬的苗圃、林地與建築物,這對造林場本身的切身利益產生很大的影響,為了維護本身的利益提出異議,也情有可原。
就在省立第一造林場發出請求免於圈地的上述兩封函發出的第二天,內務部就關於墓址確定、圈撥墓地有關事宜復函葬事籌備處,復函指出,孫中山先生墓地擇定南京紫金山南坡,除山地外,平地約6500畝。現在定址建墓工程進行在即,墓地範圍亟應圈定,圈內公產擬請撥用,民地給價收買,經費由處擔任,……咨行江蘇省長迅於辦理,……」此函發出後,有關圈地的協商談判,終於開始邁出了第一步。
8月18日,葬事籌備委員會舉行了第八次會議。會議決定,除就圈定範圍由內務部及省長指定,作為墓地及陵園之用,並備案外,應將建墓、築路及其他建築需用之地畝,先行撥用,使葬事得以進行。而未用部分,俟將來有施用必要時,再向原機關商定撥用辦法。第二天,葬事籌備委員會就將會議的上述決定,分别致函內務部與省長,並請求,「對待用部分,仍應就原定範圍樹立界石,存案備考,以為將來商撥未用部分之依據。」
隨後,在葬事籌備委員會、江蘇實業廳和內務部三方之間,就「樹立界石」的問題開展了公函頻繁的穿梭旅行,你來我往,不亦樂呼。實際上,爭論的焦點還是圈地範圍的大小。
正值著手進行圈地之時,省長鄭謙突然以範圍太大,恐引起地方人士反對為由,要求對內務部備案指定的範圍,再予以縮小。鄭謙是南京人,在省長任內,為家鄉做了不少好事,如拓寬馬路、維護修整玄武湖等。但遺憾的是,他在中山陵建設上過多考慮地方的局部利益。
幾經公文交涉,協商的結果是,圈地分兩步進行,「以經內務部備案之界,為未來造林地點,定六千餘畝,其地分為三種;一為官荒,完全屬於國有,不須補價;二為公地,屬於地方政府或團體所有,如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及義農會等皆是,亦不須補價……三為民地,須補價收買……」
葬事籌備委員會從建陵的大局出發,8月27日致函江蘇實業廳,為了避免多生枝節,在樹立界石方面作出讓步,同意「從緩」樹立界石;要求「所用官荒約800畝、民地約1200畝,請辦理圈撥。」
8月31日,內務部致函葬事籌備委員會,同意葬事籌備委員會的上述意見。江蘇實業廳也明確同意官荒約800畝及民地約1200畝「先行划出,以重國葬。」多時的圈地之爭終於塵埃落定。
正當葬事籌備處與地方行政當局的商洽有了一些眉目,民間卻又謠言四起。社會上流傳官方要強佔民地、強拆民房的消息,弄得人心惶惶。一些不法之徒散布謠言,企圖阻止中山陵墓的修建。紫金山屬地的江寧縣知事,於9月1日發布公告,勸告民眾勿聽信謠傳。此外,江寧縣政府隨後又於11月,發布了兩份有關圈購官荒山地及民地的布告,終於安定了人心。
地方當局的有力措施,使陵園建設步入具有實質性進展的階段。以上已說過,考慮到諸多方面的因素,葬事籌備處原定墓地6000畝的計劃,最後縮小到以2000畝立案,其中包括1200畝民地。這些民地陸續由葬事籌備處出資購買。
在1926年7月27日舉行的葬事籌備委員會第41次會議上,在陵園內設立中山植物園的計劃雖然已獲得通過,並推選常務委員葉楚傖到廣州去接洽。但是在很長一段的時間內,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僅僅決定了植物園的籌備員為常務委員林煥廷、陳嶸及楊杏佛三人。
中山陵園從開始籌備到最後形成宏大的規模,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其中傅煥光先生功不可沒。長期醞釀終成定局
1927年夏,陵墓的建設克服了種種困難,開始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於是,陵園的整體規劃就開始成為突出的問題。繼兩年前葉楚傖委員有關陵園應包括紫金山全山的提議,葬事籌備委員會的主任幹事夏光宇又舊事重提,再次提議要擴大中山陵墓園的範圍。為此,他還與孫科委員一起提議,組織陵園計劃委員會,延聘專家負責規劃陵園的建設,使之成為全國自然公園之模範。
9月,他們的這個提議獲得通過。孫科還提出了委員會的人選。其中有葬事委員林煥廷、李石曾及楊杏佛;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有張繼、蔡元培及林森還有專家及家屬代表。此外,還確定了林森為主管陵園工程建設計劃的常務委員。林森擔負此重任,眾望所歸。林森不僅與孫中山先生關係密切,而且從1919年起,他開始擔任籌建著名的黃花崗烈士墓園的主持人。他不僅親自籌款、選擇墓地,還親自參與工程的設計和監理。從墓園的總體設計,到其中大大小小的附屬建築設施和庭園布置,他都事必躬親,煞費苦心,融入了他獨到的設計理念和構思。黃花崗烈士墓園建成後,曾受到孫中山先生的讚賞。
1927年底,葬事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葉楚傖提議,將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之紫金山林區,改由葬事籌備委員會管理。再次為中山陵園宏大規模的形成鳴鑼開道。
在此,有必要回顧一下義農會與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的歷史。
辛亥革命後,金陵大學教授、英國人裴義理為了擴大他興辦的義農會,以救濟更多流入南京的災民。他專程拜訪了孫中山先生,孫先生給予支持,並批准撥4000畝官地,供義農會墾荒造林之用。於是在紫金山建立了義農會的林場。
1916年,著名農學家過探先等人籌備建立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在四方城勘定場址。1917年2月,宋廷模出任場長。1924年後,徐友清、王丕顯先後繼任。隨後由於軍閥混戰,亂民乘機盜伐,使造林事業一度停頓。
在獲悉建立中山陵的消息後,裴義理於1925年12月27日致義農會函,提出在人們瞻墓的同時,還要讓紫金山上的林地為他們提供休閑的場所。這正與葬事籌備委員會的意見不謀而合。在函中,他說:「若能延長由太平門至義農會之馬路,沿山路通至孫(中山)墓,以接明陵幾及朝陽光門,則交通既便,瞻墓者並得順道至義農會參觀。同時,義農會森林更加整理成為模範林場,影響林業前途,……南京人民多一休息場所,與人民康健及社會進步均有密切的關係。」
1926年秋,義農會被收歸實業廳,改為由第一造林場代為管理。
1927年7月傅煥光被任命為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場長。他早年在菲律賓留學,專攻林科。回國後曾在江蘇省立第一農校任校長等職。1925年,他曾到綏遠實業廳任職。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後,傅煥光才回到南京。
7月16日,第一造林場正式接收義農會林區,進行整頓、清理。於是,紫金山之南北統歸第一造林場管理。
義農會與第一造林場歷年的苦心經營,為規模宏大的中山陵園的形成及隨後的迅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1927年4月,葬事籌備委員會由上海遷到南京。在當年9月18日舉行的葬事籌備委員會的第50次會議上,孫科提議林森為計劃委員會委員之一。葬事籌備委員會分工進行調整,推定林森取代宋子文為主持工程的常委。於是,林森從此開始全心致力於修建中山陵的工程中去了。
1928年1月,林森被任命為國民政府常務委員。當月7日,葬事籌備委員會的第55次會議,在上海武定路林森的家中召開,並由他主持。在第55次會議上,夏光宇主任幹事作了「勘定陵園界址情形」的報告,而會議最重要的成果是,常委葉楚傖前幾年擴大陵園範圍的提議獲得通過。隨即函請江蘇省政府將第一造林場紫金山林區歸國有,也就是決定將紫金山全部及第一造林場原址一起闢為中山陵園。
此後,葬事籌委會又在2月7日致函國民政府,引述江蘇省政府委員會第26次會議的議決:「江蘇省立第一造林場之紫金山林區,由(省)建設廳移轉於總理葬事籌備委員會管理,歸為國有。」並指出:「……紫金山全部約有山地70000畝,在山北者約40000畝,所種樹木去春為暴民砍伐殆盡;在山南者約30000畝,有樹木處不過10000餘畝。」還提出計劃:「今擬於五年內全部造成風景林,又擬於明孝陵前建設植物園,搜集中外植物分類種植,進行科學研究。」
後來,總理葬事籌備委員會與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正是(大體上)按照上述計劃,來實施中山陵園的園林建設的。
中山陵園成立
1928年春,在葬事籌委會致函國民政府後不久,省政府和國民政府相繼批准將全部紫金山劃入中山陵園。江蘇省政府會議確定通過建設廳準備將第一造林場移交。
1928年3月,第一造林場之紫金山林區移交葬事籌備委員會。中山陵園(亦稱為總理陵園)正式成立,中山陵園這個名稱開始流傳於世。
在我國,中山陵率先把森林、園藝、造園相結合,綜合進行園林建設。中山陵園林建設的這一指導理念和實踐,被認為是中國現代園林科學的開端;中山陵園林組建置的設立,被認為是這一開端的一個標誌,而載入我國園林科學的史冊。
葬事籌備委員會與計劃委員會中,常務委員林森、葉楚傖等人,多次明確提議,應該把紫金山南部全部(面積為三萬畝)都納入中山陵園之中。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論證和考察,葬事籌備委員會採納了這個建議。1928年8月,葬事籌備委員會成立陵園購地處,分兩期收購了紫金山南部的民有土地。第一期收購了10600餘畝,第二期又收購了包括苜蓿園等11個村在內的田地近8700畝。兩期共收購近2萬畝。1930年又收購近2800畝,加上1931-37年期間收購近9300畝,總共收購近31400畝(由於要收購的土地面積太多,直到抗戰,尚有不少土地有待徵收)。幾乎將鐘山南部之民有土地全部劃入陵園範圍。從而形成了一個陵墓與碩大園林有機相結合、規模為45000餘畝的特大陵園,這在世界上是罕見的。這樣就為紫金山的生態建設,以及中山陵園後來逐步形成為國內外著名的風景名勝,乃至聞名的國際景觀,奠定了基礎。經過八十年的建設,整個紫金山已形成為中外遊人嚮往的山林人文景區,中山陵成為今日南京的一張名片。
中山陵園初創時,以造林育苗為主,園藝方面尚屬附屬性質。後來在1929年6月奉安時,中外各方贈送紀念花木6000多株。以此為基礎,再加上與國內外園林界廣泛徵集、交換品種,使陵園名花珍卉蔚然大觀,前來欣賞的中外人士絡繹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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