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什前《維摩經》之流行與文獻再探
資訊更新日期: 87("98)/02/10
- 一、三國吳初譯
- 二、西晉北方重譯、合本
- 三、東晉江左辯講、講經、畫像
- 四、東晉時北方不重視《維摩》
- 一、支愍度所見的譯本
- 二、道安所見的譯本
- 三、《祐錄》
- 四、隋、唐經錄
- 五、學界的意見
- 一、支謙譯本與註疏
【壹】從藏經資料看羅什前《維摩經》之流行與文獻再探
本文之所以名「再探」,是因為目前相關《維摩經》的資料可說是相當地豐富,其中不乏涉及魏晉時《維摩經》流行狀況,但往往不是就魏晉時期詳論(註1);文獻方面也是整體性地介紹。(註2)然而羅什前魏晉的《維摩經》不管在流傳或文獻上仍有相當的爭議尚未解決,所以本文將從藏經文獻來討論《維摩經》的流行狀態,從中勾勒出魏晉時《維摩經》文獻問題,並應用敦煌文獻予以修正或補充。
一、三國吳初譯 根據現存最早的經錄—東晉《道安錄》記載,或對此經譯出最早提及,西晉支愍度所作的《合維摩經序》(290~306年)序文中,認為《維摩經》第一個譯本是三國南方吳支謙所作(222~253年)。(註3)此經在江南譯出後,是否廣為流傳,就支愍度的合本序文言「舉世罕攬」(註4),可以得知這部經初譯時,沒有受到重視。支愍度這話雖也包含西晉當時其他的兩個譯本—竺叔蘭與竺法護本(參最後一節),不過吳的初譯與西晉重譯都不受重視的情況中仍有差異。 在支謙之後的康僧會(247~280年)弘揚居士的學佛經典,是註解漢靈帝時由安玄、嚴佛調譯出的《法鏡經》。(註5)康僧會注釋《法鏡經》是出自師承(註6),但其也註解了出自不同師門支謙譯的《道樹經》。(註7)就歷史背景,漢朝末年中原大亂,支謙隨著上層社會人士因避難南下。(註8)當時新學最盛的地方是荊州和江東一帶,而以荊州一派最新。(註9)孫權採納陸遜的建議,延用荊州人士,荊州新思潮進入了吳國。(註10)但就整個玄學的發展,只是濫觴,畢竟「吳地在東晉以前學風以土著士家為主,即以兩漢以來傳統儒家為主」(註11),所以像《法鏡經》中居士的處世態度,以清者為清,濁者為濁,視俗世生活為累,出世為珍,比較容易為人所理解、接受。就東晉道安記支謙本為「闕」來說(註12),可能初譯的《維摩經》是因此而乏人問津,所以流失。不過此名為支謙譯的《維摩經》至今仍有,因此道安的記載能否採用,最後一節討論。
二、西晉北方重譯、合本 到了西晉,竺叔蘭(291年)、竺法護(303年)北方二譯經家接踵重譯(註13),接著支愍度亦在北方將上述三個譯本合為一(晉惠帝290~306年)(註14),因此不管這部經西晉的支愍度說是「舉世罕攬」,但僅就其十五年內就有兩個譯本一個合本,可見這部經在當時北方的譯者心目中是多麼的重要。支愍度在其所作的《合維摩詰經序》說明了為何《維摩經》是如此的重要: 蓋《維摩詰經》者,先哲之格言,弘道之宏標也。(《大正》55,頁58中22) 因為《維摩經》是先聖的金科玉律,弘揚佛法最高的指標。支愍度之所以說是「弘揚佛法最高的指標」,應是時代的因素所致。以曹操曾舉軍南下,帶領部分學者北歸,於是荊州名士再到洛下。(註15)西晉時,北地新學已種下深根,玄學著實地在北方發展(新學通常就是所謂的玄學)。(註16)當時的名士在此一潮流下,一面位祿功名,一面出世玄談,熔清高與卑污於一爐。(註17)因此像維摩居士談論空理,方便地從容於世俗的生活,視穢土為淨土的經典,就備受譯者的重視,接連著重譯。但為什麼不普及?支愍度認為是文字委婉以及道理深遠,不容易為人所理解: 其文微而婉,厥旨幽而遠,可謂唱高合寡,故舉世罕攬。(《大正》55,頁58 中23~24) 再加上三種譯本所用辭句、用字、文體以及對經義的認識多少有些出入,不便對照會通。因此支愍度將諸譯本合而為一,以便相互參照,助於經義的了解。 …若其偏執一經,則失兼通之功;廣披其三,則文煩難究。余是以合兩 令相附,以明所出為本,以蘭所出為子,分章斷句,使事類相從。令尋之 者,瞻上視下,讀此案彼。(《大正》55,頁58下2~6) 從這段引文來看,支愍度是見過「三」種譯本,不過談到合本卻僅指出「兩」—支恭明、竺叔蘭,有學者以為前後句的數字不一致,是出自序文漏字,是否如此,最後一節再詳論。 事實上,重翻譯過來的經典,要廣為流傳,不單是靠翻譯、重譯、編合本。(註18)因為這些工作是很專業與個別的,類似今日的編譯工作,為少數的學術研究者所從事。
三、東晉江左辯講、講經、畫像 隨著西朝政權南移,支愍度在成帝(326~342年)時渡江南下,關於《維摩經》在江南備受歡迎是否因其南下所致,文獻上並沒有直接證據,但根據他對這部經的重視以及與江南清談的名流交遊來看(註19),多少應該有影響。(註20)稍後於支愍度的東晉江南名僧—支道林(314~366),對《維摩經》大力闡揚、推廣,《維摩經》成為當時清談名士的喜愛: 支道林、許掾諸人,共再會稽王齋頭。支為法師,許為都講。支通一義 ,四坐莫不厭心;許送一難,眾人莫不忭舞。…(約於西元343~344年)(註21) (《四庫全書薈要.世說新語》278-127) 道林時講《維摩詰經》。(《四庫全書薈要.世說新語》278-127)(註22)假使支遁對《維摩經》經義沒有深入領會,要以辯論的方式開講《維摩經》回應當時的學術思潮、書香門第恐怕很難。換個角度說,當時與支遁來往的名士是如何的喜歡這部經,否則不會時常去聽。東晉江南對《維摩經》的熱潮,並不限於聽跟講,甚至支遁立「即色論」為般若經的要義時,也是受到《維摩經》的影響(註23);又想要與支遁議論《小品般若經》而不得的清談家殷浩,也熟讀《維摩經》(354年)(註24);並且與會稽文士有來往的畫家──顧愷之,亦以維摩作像(364年)(註25),此一維摩像後來成為瓦官寺三絕之一(註26);以及深受支遁影響,十分崇拜他的名門郗超所寫《奉法要》一文(373年),多處引用了《維摩經》立義。(註27)上述這些流傳所用譯本,是那一種?支愍度在北方所見以及其下江南應是用同一個《維摩》譯本;支遁、郗超與支愍度有時代交集,研讀的譯本也不至於有別,就郗超引用的《維摩》經文即是今日藏經的支謙譯本。(註28)《維摩經》所以在東晉備受歡迎,也有其背景,因玄學從西晉末到東晉,談論的風氣愈演愈盛(註29)。經文除了可以與老、莊互通之外,維摩居士的生活方式,與諸聲聞、菩薩和文殊菩薩問難、答辯風采,可說是合乎當時清談名士的典範。 東晉時的江南的講說、闡述《維摩經》,甚至以《維摩經》輔助《般若經》立論,類似今日的專題演講,或學堂上課,所接觸到的大多是知識份子,但說明了這部經與時代開始有互° ,只不過層面不廣;接著透過畫像傳達佛教人物的精神,這一方式普及的層面就不限於知識界。
四、東晉時北方不重視《維摩》 東晉,北方為胡族所統治,當時佛教以佛圖澄、道安為導。有關《維摩經》此時在北方的流傳,依藏經資料僅有梁寶唱的〈道馨尼傳〉記載道馨尼誦《維摩》一則: …沙彌時,常為眾使,口恆誦經;及年二十,誦《法華》、《維摩》等經;具戒後,研求理味。住洛陽東寺,雅能清談,尤善《小品》,貴在理通,不事辭辯,一州道學所共師宗,比丘尼講經,馨之始也。(《大正》50,頁936上29~中4) 宋贊寧《大宋僧史略》記其講經之年為東晉廢帝太和三年(368年)。(註30)文中雖然只提到誦經,但依道馨尼有講經之記載,或可推其有講所善之《小品》與常誦的《維摩》、《法華》。而且說其「雅能清談」,可知新學雖特盛於江左,但北方仍有玄學。(註31) 此外在藏經中就沒有東晉北方有關《維摩經》的任何資料,似乎對此經不感興趣,與江南對《維摩經》的熱潮形成了強烈的對比。這一冷一熱的現象,對互有影響、消息往來的南北佛教(註32),顯得不合情理,因此最後一節就敦煌文書查證。
【貳】 譯本的爭議 這一節詳論上述提到支愍度、道安所記載《維摩經》的譯本問題。這些問題學界都有提到,而提出的看法多根據經錄,但結果卻不一致。撿視這些學者的處理問題的方法,少有就經錄出現矛盾的根源加以釐清,所以本節針對此加以討論。
一、支愍度所見的譯本第一節提到目前最早記錄《維摩經》諸譯本的資料,當屬支愍度作的《合維摩詰經序》: 於時有優婆塞支恭明,逮及於晉有法護、叔蘭,……先後譯傳,別為三經。……若其偏執一經,則失兼通之功;廣披其三,則文煩難究,余是以合兩令相附,以明所出為本,以蘭所出為子,分章斷句,使事類相從。令尋者瞻上、視下,讀彼案此,…(《大正》55,頁58下2~6) 前文講譯本說是「三」,後文提合本卻為「兩」,這句話當如何理解?梁僧祐就在其所作的經錄—《祐錄》,記《合維摩鞊經》為「五卷:合支謙、竺法護、竺叔蘭所出《維摩》三本,合為一部。(《大正》55,頁10上7~10)」,因僧祐沒有明指出序文前後不一致,而直接去修正序文,所以不知道是僧祐當時所見的支愍度序文不同於今?還是婉轉、技巧地採取了序文前段,提出修正的看法?或是其依照當時所見,而作的實錄或是猜測?近代學者湯用彤對此沒有說明原由,就直接根據《祐錄》認為支愍度《合維摩詰經序》的「余是以合兩令相附,以明所出為本,以蘭所出為子」的「蘭」字下面漏掉了「護」。(註33) 其實湯氏已經意識到僧祐與支愍度對合本記載的矛盾,但他認為問題出在支愍度,所以才提出修正支愍度序文的意見。這樣的修正,實際上引出了一個問題就是「廣披其三,則文煩難就,余是以合兩令相附,以明所出為本,以蘭所出為子」中的「兩」字指的是經本「明」(支恭明)、「蘭」(竺叔蘭)?還是「本、子」造注的形式?若是指經本,情形有二:支愍度僅是如序文所說,以二譯本合之;或者,如湯氏所指正應為三本。不過假若是三本,湯氏改得不夠徹底,應再往前把「以合兩令相附」修正為「以合三令相附」。若「兩」是「本、子」,則「合兩」不必改為「合三」,可臆測是後人傳抄時依當時所存的經本擅自更正,或遺漏了,所以當如湯氏所言在「蘭」補「護」;但是不修正序文原文也可以講得通。 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就是不管僧祐如何說明,僅根據序文所言「偏執一經,則失兼通之功;廣披其三,則文煩難究,余是以合兩令相附」來理解,很明顯地前後這些「一、三、兩」的數字指的是經本,因為只有經本才需要合。至於「本、子」是所合的形式。序文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讀一本則偏狹,讀三本太煩,所以把兩本合起來對讀。
二、道安所見的譯本道安的經錄是這樣記載:支謙:《維摩詰經》,二卷,闕。(《大正》55.頁6下14)竺叔蘭:《異維摩詰經》,三卷,…元康元年(291)譯出。 (頁9下12~15)竺法護:《維摩鞊經》,一卷,一本雲《維摩鞊名解》(頁7下1)。 …今並有其經。(頁8下10)《刪維摩鞊經》,一卷,祐意謂:先出維摩煩重,護刪出逸偈也。 (頁8下…16)。今闕。(頁9中-3) 支謙的「闕」是道安根據其當時的情況所記,而竺法護譯本的「今闕」、「今並有其經」,則是梁僧祐依其當時所見加以說明。所以道安當時確實看到的是叔蘭及法護的兩個譯本共三種經本,「支謙」本《道安錄》是有目無本。這與支愍度序文說有三個譯本不合,但相同的是兩者都是看到三個經本。所以很有可能道安與支愍度所見到的經本是一樣的,而支愍度不認為法護有兩種經本,因此支愍度自然認為三個經本是不同的三個人所譯。換句話說就是支愍度把道安視為法護的另一經本,判為支謙譯本。 《刪維摩》的經本道安當時所見是否真提名為《刪維摩》,根據僧祐找到的一本《超日明經》,它是道安所見法護《超日明經》的刪本,道安並未著錄。僧祐當時所見此經本的書名,並沒有題為《刪超日明經》。(註34)假設道安有看到這個刪本,且加以著錄的話,可能會題為《刪超日明經》,以區別未刪本之目。依據常情而推測,道安當時所見的刪本? 面可能就是《維摩詰經》而已。之所以需要刪定,一般是為了讓譯文更簡明、易讀。依照支愍度對支謙的翻譯風格評為「辭最省便,又少胡音」(註35),道安說其為「斲鑿之巧者也」(「少事約刪,削復重事」)(註36),所以這個刪本可能就是支愍度認為的支謙本、僧祐所見的法護本。因此僧祐時流失的法護本,可能就是沒有刪定的那本。 道安與支愍度對譯者的判斷有不同意見,也發生在支愍度所編的另一個合本—《合首楞嚴》。(註37)這兩種合本記載有共同的特色:就是《維摩經》和《首楞嚴》支愍度認為都有支謙本,而道安於前者以為闕,後者認為支謙根本沒譯;道安認為這兩部經法護都有兩個經本,不過法護《維摩經》的另一部不是重譯,為刪修或刪改;而《首楞嚴》是重譯為《勇伏定》;但是支愍度認為這二部是不同譯者的譯本。 但可怪的是,支愍度兩種的合本編法不同,《維摩經》是「合兩」,形式是「本、子」;《首楞嚴》則以三本對照,形式為「本、子、繫之」。二經支愍度所看到的都是三個譯本,為何編法有異?或許是因為法護兩個《維摩》經本差異不大,因其中之一本祇是刪,而不是重譯;但法護更出的《勇伏定》則與其《首楞嚴》有較大的出入,所以才有不同的經名,才須三本編在一起對讀。
三、《祐錄》 道安與支愍度雖然在譯者的認定上有不同的意見,但這些出入還是有對應、有道理可尋。使這些出入產生難以理解的混淆,則始於僧祐對支愍度《合維摩經》的記載。僧祐對《維摩經》譯本的記載,基本上和道安一樣,記「支謙」本為闕,法護、叔蘭本存,不過這二本的卷數與《道安錄》有異: 《維摩詰經》:支謙出《維摩詰》二卷,竺法護出《維摩詰經》二卷,又出《刪維摩詰》一卷,竺叔蘭出《維摩詰》二卷,鳩摩羅什出《新維摩詰經》三卷。右一經,四人異出。(《大正》55,頁14上19~20) 僧祐時所見到的兩卷叔蘭本,道安時為三卷;道安法護本為一卷,僧祐時為兩卷。以及道安當時所見的法護《刪維摩詰經》,僧祐時已為「今闕」。 《祐錄》對《維摩經》記載最大的爭議來自對支愍度合本的說明:自衛士度以後,皆祐所新撰。……《合維摩鞊經》五卷:合支謙、竺法護、竺叔蘭所出《維摩》三本,合為一部。(《大正》55.頁10上7~10) 文中所說的三本合為一部是否可以成立?因為僧祐如同道安,都記支謙本為闕,也就是都沒有見過支謙本,但竟然可以斷定《維摩經》合本是支謙、法護、叔蘭三本,是不是合本中的三譯本的經文本、子涇渭分明,足以讓僧祐挑出來?如果是,僧祐當可把作為底本的支謙譯經文提出,為何仍記支謙本為闕。因此合本經文很有可能如Lamotte所言,本、子之分已混雜無從分別。(註38)既然僧祐時,支謙本又為闕,合本的本、子也難辨別,僧祐是如何肯定合本是三個譯本所集?可能的原因是僧祐受了支愍度《合維摩經序》前文「先後譯傳,別為三經,…若其偏執一經,則失兼通之功;廣披其三,則文煩難究」的影響,而作了理所當然地推斷,忽略了支愍度序中有轉折的後文「余是以合兩令相附,以明所出為本,蘭所出為子」。 僧祐對《合維摩經》矛盾的記載方式,同出一轍地發生在另一合本—《合首楞嚴》。支愍度其將三個譯本合為《合首楞嚴》,《祐錄》卻記為四個譯本,但僧祐真正只見過兩個譯本。僧祐為什麼會這樣推斷,只因為支愍度《合首楞嚴序》提過四個譯本。(註39) 《祐錄》採用了道安的記載,而不釐清道安與支愍度記載之間的同異,卻是肯定地說明其所見的支愍度之《合維摩經》,就如支愍度所說,自己又附會有一個與道安判為法護另一經本沒有相關的支謙本,這樣矛盾地兼容二說,會讓後人產生一種推論,而形成這樣地判斷:支愍度說到的合本是支謙與竺叔蘭本,沒有法護本,既然僧祐時合本仍存在,僧祐又肯定合本確實有支謙本,那麼僧祐所見的兩個單譯本記為法護與竺叔蘭本,應是暗示支謙與叔蘭譯本。
四、隋、唐經錄 南北朝統一後的經錄對魏晉的《維摩經》譯本、合本的看法又如何呢?隋法經《眾經目錄》以「今唯且據諸家目錄,刪簡可否,總摽綱紀」(註40)的態度,只列出《維摩經》譯者、譯本、卷數,這些記載都同於《祐錄》,但沒有像《祐錄》一樣標示存、闕。至於同代的費長房《歷代三寶記》亦然,不過多出了漢譯本。此漢譯本據多位學者的考證是偽作。(註41)《祐錄》存在的矛盾,在稍後的彥琮《眾經目錄》終於作了抉擇。其於「重翻」錄僅有「支謙」與羅什本,而法護與叔蘭則置於「闕本」,支愍度之合本置於「別生」,存、闕不明(註42);也就是彥琮視道安所謂的法護本應是支謙本。到了唐《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大致如彥琮所記,不過明載合本為闕(註43),其後的經錄則同於《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五、學界的意見 近代學者的看法則有三種:(一)Lamotte同支愍度、僧祐一樣,認為支愍度合本的底本是支謙本,所以藏經題名為「支謙」譯的本子,必是支謙(註44),而不是僧祐依據《道安祿》中的法護本。(二)小野玄妙根據僧祐記其所見的是法護本,再加上從譯語考量「若擬為支謙譯出乃過於整齊,應而是法護所譯。」(註45)這兩種不同的推論都是出自僧祐又採用道安的說法,又肯定支愍度的認定,而不釐清其中的差異所得的結果。 (三)境野黃洋另闢途徑,考察支謙、法護譯經的佛學專用術語,因經文中有支謙專用語和法護專用語並存,又有兩者通用的語詞,因而判斷竺法護將支謙譯的《維摩詰經》對照梵本,然後隨筆加以訂正,故名為《刪維摩經》。此《刪維摩》與法護的《維摩經》「《維摩詰經》.一本云:《維摩詰名解》」是同一本,但僧祐卻誤會為兩本。(註46)境野黃洋這個新說如果可以成立,境野氏應該說明為何道安目睹了三個經本而不是兩個經本,因為這部分僧祐是本於《道安錄》,與僧祐無關。問題是道安看到了三個經本,是問題嗎!至於比對譯語,尤其僅用佛學專用術就來推定譯者,恐怕有待商榷。(註47)
【參】由敦煌文書再撿視 王重民指出有一些佛教史料過去失傳,佛教史上一些未決的問題,只有利用了敦煌佛教史料以後,才獲得解決。(註48)因此第第【壹】節末提到東晉北方佛教不重視《維摩經》,而與江南的熱潮形成不合常情的強烈對比,這一節就以敦煌或吐魯番文書(註49)來重新探討羅什前的《維摩經》流行與文獻。目前這方面資料尚未系統性的整理,所以下面先以表格總示,再作討論。表格是比較三種文獻:經錄與僧傳所記載的譯本與註疏;藏經、敦煌或吐魯番文書所存的譯本與註疏。
一、支謙譯本與註疏 下面表格顯示敦煌文書與藏經資料一樣,在羅什前的譯本只有今藏經提名為支謙的譯本。不過藏經裡的經錄、僧傳、譯本,並沒有支謙本《維摩經》的註疏,而敦煌、吐魯番文書中則有其註解。這個訊息至少透露出所謂最早的《維摩詰經》註解可能不是開始學界認定的羅什師生。(註50)
譯本(經錄與僧傳所記) | 註疏(經錄與僧傳所記) | 藏經中的經本、註疏(不包括《大正》85冊 | 敦煌、吐魯番文書(包括《大正》85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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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謙 | 譯本222~253年 | 1151年《大正》(14.474) | 1.上海博物館藏,《維摩詰經》,393年2. 孟00685卷下,《觀眾生品第七》3. 孟02275卷上,《諸法言品第五》4. 敦煌文物研究所藏0008,《觀人物品第七》5. 中村不折,《異維摩經》6. ○〔佛點並注斷片〕有《維摩經》引文 | |
註疏 | 1. ●《維摩義記》2. ●《維摩經註》3. P3006 | |||
竺叔蘭 | 譯本,291年 | |||
註疏 | ||||
竺法護 | 譯本,303年 | |||
註疏 | ||||
支愍度 | 合本,303~304年 | |||
註疏 | ||||
符號「○」,表示不是真正經本。符號「●」,表示有目無本。 |
※參《敦煌文學書》頁2--6〔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民國81年臺一版〕) (一)涼麟嘉5年(393年)寫卷 《維摩經》支謙本寫卷有6點(註51),除了俄羅斯所藏的2點沒有年代判斷,其餘4點都說是六朝時的卷子,其中以有題記的後涼麟嘉5年(393)寫卷最為珍貴(圖一),是目前所存最早有記年的《維摩經》寫本,也是少數四世紀有題記的寫卷之一。(註52)其首尾皆缺,保存卷四到卷六的完整經文。(註53)目前為止,僅應用於「書法」、「外姿」方面的參考。(註54)※PS: 圖請參考紙本 P.106(因不是很清晰,故掃描不具多大意義)!(HTML author 備註) 在敦煌或吐魯番的文書中,有紀年與佛經有關,且早於羅什譯經前,相當的少,計有9種。(註55)這九種寫卷《維摩經》不算,都是出自北方的翻譯家。因此讓人聯想到題名為「支謙」的譯本,或許是如道安所記,是竺法護的譯本。 (二)「維摩義記」 註疏方面雖然有三點,目前為止,除了一些目錄的記載外,沒有任何整理與探討。下面則就各目錄所載支謙本之註疏作一綜合討論。在黃永武編《敦煌遺書最新目錄.散錄.李氏鑑敦煌寫本目錄》(據傳鈔本),記有一更早於羅什本的註疏:
編號 | 西元紀年與朝代 | 經名-譯者 | 收藏地點 | 影本書目或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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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96西晉元康6年 | ○《諸佛要集經》-竺法護 | 龍谷大學 | 西域出土佛典 研究 |
2 | 308西晉永嘉2年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守空品第十七》-支讖 | 書道博物館 | 六朝寫經集.圖2 |
3 | 359前秦甘露元年 | ○《譬喻經》-康法邃 | 書道博物館 | 書道全集.第四卷 |
4 | 360前秦甘露2年 | 《維摩義記》 | 李氏出售敦煌寫本目錄 | |
5 | 368前梁昇平12年;373,咸安3年 | ●《法句經》-法炬、法立 | 甘肅省博物館 | 中國書法史圖錄(上).頁336 |
6 | 393後涼麟嘉5年 | ○《維摩經》 | 上海博物館 | 敦煌吐魯番文獻.頁1 |
7 | 397北涼神璽2年 | ●《賢劫千佛名經》-竺法護 | 文物,1959,1 | |
8 | 397北涼神璽2年 | 《光世音普門品贊並題記》-竺法護 | 九州學刊,1992,4 | |
9 | 406西涼建2年 | ○《十誦比丘戒本》-竺佛念 | 大英圖書館s797 | 寶藏.第6冊,頁530 |
1. 經名之「○」符號表示可見到清晰的影本;「●」,表示影本不清楚; 沒有符號者,即是目前見不到此影本。2. 其中《譬喻經》雖藤晃枝認為是「膺品」,但一般討論寫卷書法之學者, 仍有用此寫經,如伊藤伸之《中國書法史上,見 敦煌漢文寫本》,頁168; 紫溪《由魏晉南北朝的寫經看當時的書法》頁30;鐘明善《中國書法史》頁61。 |
維摩義記第二(甘露二年)。(註56) 其題記,許國霖1936年所編之《敦煌石室寫經題記彙編》記為: 維摩經義記 甘露二年正月二七日沙門靜志寫記。影印本。(註57) 「甘露」年許氏記為前秦(註58),早於西元406年時羅什重譯的《維摩經》,是「支謙」本的義記,為清朝末年的收藏家李盛鐸所有。李氏收藏的文物在1935年時求售於日本(註59),其中也包含了這個卷子。但是李氏售於日本的寫卷,日本學者藤晃枝多懷疑是偽作。(註60)不過就這個寫卷而言,王國維曾經在1919年致羅振玉的書信中提及(註61): 李氏諸書誠為千載秘笈,聞之神往。甘露二年寫經,君楚疑為苻秦時物, 亦有理;…。 也就是「君楚」(羅振玉的次子,福萇)(註62)親眼見了李氏所藏的寫卷,而向王國維講。王國維雖沒見過,但依羅福萇書信所載,當為真品,李氏當時尚未造偽。不過這個寫卷或影本不僅在日本或中國今都已不得見!(註63)從其紀年「甘露」,羅福萇、王國維、許國霖都斷為苻秦紀年(註64),可知此一卷子當寫於北方,造注時間早於書寫的360年。這一時期與道安(312~385)、支遁(314~366)大約同時,足以證明當時的北方對《維摩經》並不漠視。 (三)「維摩經註」 另外日人中村不折所編《禹域出土墨寶源流考》有一題名《維摩經註》的寫卷,是「支謙」本的注(見圖二),其目為(註65):維摩經註存46行,長2尺7寸,八分書,本文下有雙行夾註,吐魯番出土;書風嚴正、八分的筆法很顯著,風骨與東漢的白時神君相似;六朝。 雙行夾注是註解「弟子品」經文(註66),雖影本只有兩行,但注文以「當來本無」說明為何是幻士為幻人說法。「本無」乃般若經義,般若學大興,是道安時(318~385),有六家七宗的主張,其中有一「本無宗」,以道安、法汰、慧遠為主。(註67) 不過「本無」一義,幾乎為般若各家通用,並不是「本無宗」的專屬用語(註68),無法因此斷定此注的作者。但是至少可以了解到這個註解是以《般若經》解釋《維摩》。而且造注年代約與道安同時。 書法與393年的「支謙」本寫經相近(參圖一、圖二),因此書寫年代,或相差不遠。就其書法與其出土於吐魯番而言,可能為北人所造的注。 (四) 「P3006」 在敦煌寫卷目錄記載變數最多的P3006(註69)寫卷也就是這個「支謙」本的《維摩經注》(註70)。法國《法藏敦煌目錄》原文題名為「Commentaire duWei mo kie king……維摩詰經」,即《維摩詰經注釋》,題目下指出是依支謙本作注(註71),其中引用竺法護的《正法華經》與「竺氏曰」: 3006 維摩詰經注釋 散離的殘卷;不完整的卷尾;未曾發表過。 依支謙本的經文所作的注釋,相當於T.474,vol.14,pp.535c28.11-p.536a29註疏有七次引竺法護《正法華經》,T.263,vol.9,有四次引用竺氏,可能是竺法護。……(僅引目錄上半部) (註72) 此「竺氏曰」《法藏敦煌目錄》的著錄者推斷是「法護」。國內雖無法得見寫卷原貌,但是與前述二者的寫卷比較,不僅有影本,還有微卷,可作為研究的基本資料,筆者在畢業論文第六章已證注文作者是東晉道安,注文中多以《放光般若》釋義。(註73) 由上可知敦煌、吐魯番文書中書寫於羅什譯經前的支謙本寫卷,於斠讎上是一個相當珍貴的校對本,又早於羅什,而不是《維摩經》佛經寫卷,在推測譯者上也可作參考。註疏方面敦煌、吐魯番文書則掘開了以為不曾存在的歷史:「支謙」本有注,並修正了依藏經文獻所得的認識:最早的《維摩經》註疏不是羅什師生所作;彌補了羅什前北方對研究《維摩經》的空白。
【結論】 羅什之前,《維摩經》在中國的開展與玄學並進。三國時玄學初興,始譯《維摩經》,到西R 玄學開始生根,此經受到譯經家的重視,透過重譯、合本—譯本的比對,來了解經義。之後玄學興盛,般若學派別紛立,《維摩經》在此風潮下,為人講說、註解:南方學者立般若經義或著書立論,多援用《維摩經》輔佐之,並造維摩像;然此經註解始見於當時的北方。因而最早的《維摩經》注,並不是羅什師生所作。 當時作為合本的底本、講說、註解所用的譯本都是同一經本,就是今日藏經所存的支謙本。此一譯本,依前面三節的論述:如支愍度所記的「合兩」,道安所說的支謙本「闕」,《祐錄》混亂的合本記載,以及敦煌早期有紀年的寫卷的經文譯者,皆北方譯經家,可推知此「支謙」本,為法護所譯的可能c 較高,尤其可能是法護的《刪維摩》。至於要肯定是否法護譯本,則必須全面撿視法護、支謙各種譯本的譯文風格、語法、語彙才能確定,這部分不在本文的處理範圍內。◎本文改自畢業論文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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