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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經》的常樂我凈觀

摘自談錫永主編《大般涅槃經》導讀

面對佛教衰亡的危機,《涅槃經》除了提出戒律上的要求外,還鼓唱佛陀和涅槃為「常樂我凈」,以及指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以期在惡世中的佛弟子,重拾對佛教的信心。

常樂我凈思想的源流

常、樂、我、凈(nitya, sukha,ātman,subha)的字面意義,分別為永恆、快樂、自主、清凈。佛教主張色身和外境為無常、苦、無我、不凈,強烈反對執著二者為「常樂我凈」,並斥這種執著為「四顛倒」。

原始佛典說:

思想有四顛倒—一者非常為常……二者以苦為樂,三者非身為身,四者不凈為凈。

大乘經如《般若經》說:

眾生行四顛倒,有常想、有凈想、有樂想、有我想……當為說法,為說無常,為說不凈、無樂、無我。

《大集經》說:

眾生顛倒見,是五陰常、樂、我、凈,我當為說如是無常、苦、空、無我。

又佛教基本修行法門「四念處」——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便是用來對治「常樂我凈」的執著。而佛陀和涅槃,雖屬出世間範疇,但原始佛典對它們的陳述,亦非超凡入聖。例如小乘《涅槃經》載佛陀患病而人滅,並言佛陀、辟支佛與聲聞等一切法,皆是無常:

佛辟支聲聞,一切皆歸滅,無常無選擇,如火焚山林。

對於涅槃,則多用遮詮的方式,表示涅槃是煩惱、執取的滅盡:

貪慾永盡,嗔恚永盡,愚痴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

所謂一切取滅、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及把涅槃譬喻燈火的熄滅,凡此令涅槃頗具虛無的色彩:

我欲取滅度…滅行無有餘,如燈盡火滅。

然而,在佛入滅後,由於對佛陀的「永恆懷念」,在佛弟子的心目中,佛陀的形象越趨崇高,涅槃的意義亦變得實在。例如大眾部認為佛陀壽命無量,煩惱盡除,與具有自在的能力,這很像是說佛陀是「常、凈、我」。又大乘經如《無量壽經》,形容佛陀智慧無礙、壽命無量:

當知如來正覺,其智難量,多所導御,慧見無礙,無能遏絕,以一餐之力,能住壽命億百千劫,無數無量。

《法華經》亦說佛陀久遠以來已成佛,入滅不過是出於教化上的需要:

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然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如來以是方便教化眾生。

但是,釋尊在世間經歷過生老病死,是不爭的事實,對此,《般若經》指出凡夫所見的佛色身非佛真實的面貌,法身才是佛的本質所在: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諸佛如來不應以色身見,諸佛如來皆是法身故。

而《大智度論》清楚分開佛身有「法性身」和「父母生身」兩方面,前者是佛陀的真身,後者是佛陀在世間的示現:

佛有二種身—— 一者法性身,二者父母生身。是法性身滿十方虛空,無量無邊,色像端正,相好莊嚴,無量光明。——如是法性身佛,能度十方世界眾生,受諸罪報者,是生身佛。

對於涅槃,說一切有部論書《大毗婆沙論》稱之為「常」和「善」:

一切法中惟有涅槃是善是常。

集諸部派之說的《成實論》,說修無我想、滅除煩惱後的境界為「常、樂、凈」:

以無我想能得常、樂,所以者何?一切無常,是中若生我、我所心,則謂我當無,我所 亦無,則常有樂。若作是念「無我、我所」,諸法壞時則不生苦;又行者以無我想故,心得清凈。……以無我想故,諸煩惱斷,煩惱斷故,心得清凈。

到中期大乘經典,廣泛運用「常樂我凈」一類詞語,來形容佛陀和涅槃——

《不增不減經》:「如來法身常……恆……清涼……不變。」

《勝鬘經》:「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凈波羅蜜。」

《大法鼓經》:「如來常住不滅,般涅槃者非毀滅法」、「涅槃第一樂」、「如來常住、安樂。」

《無想經》:「如來常樂我凈」、「深自覺悟得,涅槃常樂俱。」

《無上依經》:「四種菩提無上勝果,何者為四?一者最凈,二者真我,三者妙樂,四者常住。」

而在眾經中,《涅槃經》是論述佛陀和涅槃為「常樂我凈」最多和最深刻的一部,值得詳論。

《涅槃經》的常樂我凈觀

《涅槃經》解釋「常樂我凈」四詞說:

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身義,樂者是涅槃義,凈者是法義。

如來常住,是名為樂。…佛法有我,即是佛性。……凈者即是如來常住。

於大涅槃應生常、樂、我、凈之想。

大涅槃即常,常者即我,我者即凈,凈者即樂,常樂我凈即是如來。

綜合而言,《涅槃經》以佛陀即是涅槃,二者均為「常樂我凈」。對於佛陀之為「常」,《涅槃經》指出佛陀已是常住不變,雖入涅槃但非畢竟永滅:

如來已於無量無邊阿僧抵劫,無有食身、煩惱之身,無後邊身、常身、法身、金剛之身。

諸眾生皆謂如來真實滅盡,而如來性實不永滅,是故當知是常住法、不變易法。

又借佛典常用的火滅譬喻,表示佛陀的煩惱盡滅,法身常存,正如火雖滅,燈爐仍存一樣:

譬如男女然燈……明雖滅盡,燈爐擾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一切法中,涅槃為常,如來體之,故名為常。

對於佛陀之為「樂」,《涅槃經》說佛陀得證涅槃安樂的境界:

如來亦爾,畢竟遠離二十五有,永得涅槃安樂之處。

對於佛陀之為「我」,《涅槃經》說佛身非由因緣所成,故是獨立自主,即名為「我」:

如來之身非是因緣,非因緣故,則名有我。

經文並舉出佛陀有如下八種自在能力,因而為「我」——能示現無量無數之身、能以一身充塞三千大千世界、來去無礙、能變現為不同形類的眾生、能令一切眾生都得見佛身、能以一根攝取六境、得悉一切法與能無執著地演說意義無盡的偈頌。對於佛陀之為「凈」,《涅槃經》把佛陀比喻為白蓮花,表示佛陀不為世俗所污染:

如來清凈,無有垢穢,如來之身,非胎所污,如分陀利本性清凈。

此外,《涅槃經》與其他大乘經典一樣,把佛身分為「常」(「無邊身」、「解脫身」)、「無常」(「色身」)兩方面:

如來亦爾,於二十五有悉能示現種種色身,為化眾生拔生死故,是故如來名無邊身,雖復示現種種諸身,亦名常住,無有變異。

就此《涅槃經》說佛陀非有為亦非無為:

如來非有為,何以故?常樂我凈故,是故非有為;亦非無為,何以故?有來去坐卧,示現涅槃故。

《涅槃經》還用了《鳥喻》和《月喻》兩品,闡述佛陀既是常住,又可方便示現為種種色身,好象雀鳥雌雄形影不離,以及圓月有盈虧等表現一樣。

對於涅槃之為「常」,《涅槃經》說涅槃無痴、無愛、無系縛、無生死:

不著相者則不生痴,不生痴故則無有愛,無有愛故無系縛,無系縛故則不受生,不受生故則無有死,無有死則名為常,以是義故涅槃名常。

但德王菩薩質疑涅槃是通過修行所證,故涅槃即是依因待緣而成,當是無常。對此,佛陀把「因」分為「作因」和「了因」兩種:

復有二因—— 一者作因,二者了因。如陶師輪繩,是名作因;如燈燭等照暗中物,是名了因。

「作因」是制「作」的原「因」,如製作陶器工具和材料;「了因」是顯「了」的原「因」,如讓眾生髮現黑暗中的對象的燈火。「了因」不同「作因」的地方,是「了因」沒有製造出它所顯發的結果,而涅槃正是「了因」之果,故涅槃不是製作出來,故非無常:

大涅槃者,不是從作因而有,唯有了因。了因者,所謂三十七助道法,六波羅蜜,是名了因。

《涅槃經》並以多個譬喻,表示涅槃從「了因」而得這意思。例如井內本有寶物,但要用燈照明,才可見到。又如地下本有甘泉,但要人掘穿地底,才獲得泉水等等;同樣,涅槃常住,但眾生要得佛陀的啟迪,加以修行,方可得證。

對於涅槃之為「樂」,《涅槃經》舉出入大涅槃者滅除了世俗之樂,遠離世間的煩惱,無所不知與金剛不壞,由是得「斷世間苦樂」、「大寂滅」、「一切知」與「身不壞」四種「大樂」。對於涅槃之為「我」,《涅槃經》說涅槃不受輪迴界所約制,故是「我」:

云何菩薩摩何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見滅見滅諦?……更不復受二十五有,故名出世,以出世故,名為我、常。

對於涅槃之為「凈」,《涅槃經》指出入大涅槃者永斷二十五有,無不凈業,無不凈身與無有漏心,是為四種「純凈」。

雖然《涅槃經》和其他如來藏系經典強調佛陀和涅槃為「常樂我凈」,難免令人覺得這跟「無常」、「無我」的通義有衝突。就此《涅槃經》指出無常、苦、空、無我是佛成道後在波羅捺城對聲聞所說的小乘教學,而「常樂我凈」則是佛陀臨入滅在拘屍那城對菩薩宣說的大乘教學。而佛陀這樣的教學步驟,是一種接引眾生的方法。《涅槃經》用了兩個譬喻表示:

(一)嬰兒消化力弱,不能多吃,待長大後,食量增大,才可多與食物。同樣,聲間初時智慧低下,不能接受常住教法,待他們修行大乘,功德已備,才可向他們宣說「常樂我凈」的教法。

(二)良醫教兒子習醫,乃循序漸進。同樣,佛陀先教弟子苦想、不凈想、無我想,滅除煩惱,後才開示如來為常住。

此外,「常樂我凈」的說法,亦帶有神我色彩,因此《涅槃經》有些章節指出「常樂我凈」是佛陀的方便教學:

如來世尊有大方便,無常說常,常說無常;說樂為苦,說苦為樂;不凈說凈,凈說不凈;我說無我,無我說我。……如來以是無量方便,為調眾生,豈虛妄耳耶?

佛陀也只是為了隨順世人,才說涅槃是實有:

涅槃之性實非有也,諸佛世出因世間故,說言是有。

這以佛陀和涅槃為「常樂我凈」的教學,其實是用來破斥眾生之執著世間為「常樂我凈」:

為破眾生如是常心,說一切法悉是無常,惟說如來常住不變……為破眾生世間樂故,演說常、樂,我、凈亦爾,如來為破世我、世凈故,說如來真實我、凈。

如是看,「常樂我凈」說跟「四念住」一樣,是破執的教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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