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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當前的高收入群體

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分層的一個最為突出的變化是產生了一個高收入群體,並且,這一群體日益成為全社會和研究者關注的焦點。但隨著小區、住宅檔次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個人隱私保護意識的加強,使得對這一群體的調查變得十分困難。因此,如何對這一群體展開調查成為研究的基礎和前提。此外,在界定高收入群體時,其年齡特徵、受教育狀況、社會來源以及住房狀況等應成為研究的重點。關鍵詞:高收入群體;私營企業主;社會分層;職業群體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分層的一個最為突出的變化,就是產生了一個高收入群體。在關於貧富分化的研究中,「富有」的一端,即高收入群體常常成為研究者乃至全社會關注的焦點。30年前,當鄧小平同志最初提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觀點的時候,社會上曾經有過激烈的爭論,人們試圖論爭,究竟哪一部分人應該先富起來。其實,當時人們也並不清楚,誰將成為高收入者。改革30年後,究竟誰成為高收入者了呢?本文試作出幾點分析。怎樣調查高收入群體我們知道,對於高收入群體的調研,今天已經變成了十分困難的事情。20世紀80年代初,社會學者採用入戶問卷調查的方法了解收入等情況,那時候,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入戶調查還是比較好操作的。因為當時即使是城市居民一般也沒有電話,所以,登門拜訪也不用事先打招呼,往往是敲門就進。居民對於「不速之客」的來訪也比較客氣,一是當時人們沒有什麼重大財產,防衛的意識不強;二是當時居民的個人隱私意識不強,大家互相詢問收入是很平常的事情。比如在火車上,互不認識的人聊天,第一個問題往往是「您在什麼單位工作」,第二個問題就是「您掙多少錢」.所以,彼此詢問收入是很正常的事,當時人們的收入來源不多,收入比較好計算。人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最有錢的家庭被稱作「萬元戶」,即全家人一年能夠掙一萬塊錢(平均一個月不到一千元),就是最富裕的家庭了,當然,這主要是針對農村而言。由於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被訪者心理上也沒有什麼忌諱,所以,調研的數據也大體上是真實可靠的。中國城市居民家庭普遍安裝電話要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有了電話,即使是熟人之間的拜訪,也不是「不速之客」式的敲門即入,而是事先要打個招呼。這時候,人們的生活水平上升,對於財產的防衛意識增強、個人隱私意識提高。所以,這時的城市居民入戶調查就開始有一些難度了。不過,只要是運作安排得好,入戶問卷調查還是可以操作的。筆者當時組織過一些全國規模的城鄉抽樣入戶調查,在城市裡,一般是與居委會事先聯繫,打好招呼、做好安排,調查員入戶的時候向被調查者出示專用調查證件以及學生證、身份證等,再向被調查家庭發放一些禮品,調查也還是比較好操作的,基本上沒有拒訪的情況。不過,這時候,由於人們的收入水平上升了,一些人變得很富有了,回答有關收入的問題時,答案是否真實值得懷疑。為了獲得真實的收入情況,筆者在設計問卷的時候開始加進了測謊的問題,比如,在問卷里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加進一些消費項目的問題,以此來核對收入的真實性。又如,讓調查員記錄該家庭的大件耐用消費品,找到可以核對該家庭收入的標誌性大件消費品。再比如讓調查員在問卷後記錄對該家庭經濟地位的印象等。所以,這一時期的城市居民家庭入戶問卷調研還是比較成功的,即使是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也都運作成功了,並且在調查中發現了一些年收入數千萬的高收入家庭。然而,到了20世紀90年代後期,特別是新世紀以來,隨著小區、住宅檔次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個人隱私保護意識的加強,城市居民的入戶調研越來越困難。而此時,城市的管理模式也發生重大變化,城市社區居委會的地位下降,在眾多新建的物業管理小區中,物業公司的地位大大上升,而物業公司是受雇於房屋業主們的,所以,他們的責任就是保障業主的權利和隱私,因而,他們一般都拒絕任何入戶調查。90年代後期的「房屋體制改革」以來,大多數城市居民變成了住房的所有者,他們的權益意識大大增強,認為生人不能進入他們的房屋。特別是在那些高收入者聚集的高檔住宅小區,基本上是無法入戶調查的。這個階段,雖然也有眾多在城市裡操作的入戶調查,但是,如果仔細分析這些調查,就會發現它們基本上都避開了高檔住宅小區,因此,這樣的調查樣本有很大的偏差,反映的往往是中低收入者的狀況,而難以反映高收入群體的情況。所以,這一時期城市入戶調查所提供的數據有很大的缺陷,因為高檔小區基本被排除了。在北京、上海的一些非常高檔的住宅小區里,物業管理公司僱用的保安把小區戒備得如鐵桶一般,甚至連小區大門都難以進入。筆者曾經嘗試與政府行政部門合作,看是否可以進入這些小區,結果即使是高層行政管理部門,也遭到物業管理者的拒絕。筆者曾經研究過高檔住宅小區的拒訪率,調查結果發現,即使有政府行政部門的協助,拒訪率仍然非常高,達到85%以上。所以,筆者以為,目前對於城市高收入群體的研究,已經不宜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了。當然,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在城鎮實施住戶抽樣調查,在城市中抽出了數萬樣本作為經常調查戶,做家庭記賬,作為按照法律履行的國民必須盡的義務。應該說,這個數據是具有全國代表性的,所以,本文下面對於這個數據中的高收入群體作了分析。由國家通過法律獲得住戶的數據,這樣的方法有明顯的優點,住戶不能拒絕填答。但此種做法有利有弊,由於是國家出面,住戶填答經濟收入數據是否真實可靠,就成為研究者必須審慎對待的問題了。那麼,如果不採用入戶調查的方法,還有什麼其他方法嗎?本文後面所分析的一些數據,來源於對高收入群體的非入戶的調研。協助筆者進行調研的有李廷江、石長惠和李沛,調查時間為2007年10~12月。這次調研的對象是高收入群體,問卷的主要內容關於高收入群體旅遊、航空消費等方面,儘管數據有限,但對於研究高收入群體還是有一定意義的。本次調查改變了傳統的入戶方式,主要嘗試了兩種調查方法,一種是在高收入群體活動的聚集區域做調查,主要是對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商業培訓的老闆、經理,包括一些參加EMBA班的高收入者進行調查。由於這些老闆、經理是在外面學習,與自己的單位組織沒有關係,而且又是匿名填答問卷,所以,被調查者沒有壓力,比較有利於反映真實情況。另一種是採取「滾雪球」的方式,即通過一些熟人關係、熟人網路發放問卷,先了解到哪些人是高收入者,然後通過熟人網路將問卷送到這些高收入人員的手中,也是不記名的,所以,也沒有壓力。本次調查,共回收問卷312份,其中填答比較完整的有效樣本202份,雖然樣本數量不多,但是,由於可以確認是高收入者,這樣的樣本還是很難得的。填答問卷者的地區分布也較廣,分布在全國38個城市和地區,其中北京最多,佔40.6%,東北佔18.4%,華北佔8%,華東佔18%,廣東佔7%,華中和西部佔8%.必須指出,由於本次調查不是隨機抽樣,樣本量也很小,所以,本次調查樣本的代表性不強,不能通過本次調查推論全國的情況。上文已述,由於對於高收入者的調研很少、很難,所以,本次調研還是提供了一些可供參考的一手資料。誰是高收入群體所謂收入上的高、中、低是相對概念,所以,高收入群體不是一個有明確界限的群體。當然,人們說「高收入者」或「富人」、「有錢人」的時候,其含義就是指一個很特殊的群體,也就是說,在相比較的情況下,他們是收入很高或較高的人。當然,比這個群體更富有的,人們使用的概念往往是「巨富群體」、富豪、「億萬富翁」,這樣的群體在世界各國都是人數很小的群體。本文研究的群體顯然沒有達到這樣高的富裕水平。下面,試比較一下,不同數據對於高收入群體的描述。首先,我們考察一下國家統計局的調查數據。在調查方面,當然是國家統計局的體系最為完整,調研隊伍也最龐大。由於中國城鄉差異很大,富有的群體大多聚集在城市,我們就看看全國城市居民家庭的抽樣調查數據①。2006年,國家統計局的城鎮居民家庭抽樣調查戶數是56094戶,作為抽樣調查的樣本量是足夠大了。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選取其中大約十分之一的戶即5571戶作為城鎮的高收入戶。測算結果是,2006年城鎮高收入戶的戶平均收入為91266元,應該說是不低了。但是,如果按人均來算的話,平均每人年收入是34834元,平均每人月收入是2902元,在近年城市生活費用高漲的局面下,每月人均不到3000元,這樣的收入水平恐怕難以稱作是很高的收入群體。那麼,還是根據該56094戶的數據,我們選取其中的更高收入的群體。按照2006年戶總收入分為20組,最低一組為1萬元以下,最高一組為10萬元以上,這樣,最低一組占調查樣本的4.85%,最高一組占調查樣本的2.07%,從比例上看是收入分組人群中的兩端了。最高一組的戶平均年收入為134528元,人均收入41140元,也就是說人均月收入3428元,雖然看起來收入也不算很高,但是,這已經是在國家統計局對外公開的全國抽樣調查數據中可以尋找到的最高收入群體了。該群體的收入水平如果與最低收入組比,差距還是很大的,該最高收入組是最低收入組家庭人均收入的13.9倍。從食品消費看,最低收入組恩格爾係數為49.6%,而該最高收入組的恩格爾係數為24.8%,兩者生活水平差異明顯。在相對的意義上,可以說他們是最高收入組。但是,在絕對的意義恐怕還很難說他們是很高收入的群體,還很難冠以「富人」或「有錢人」的帽子。其次,國家2005年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個人,須在第二年的4月1日前,主動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這樣就提出了一個年收入12萬以上(個人月收入1萬元以上)的標準。按照這個標準,可以與上述的國家統計局調查的戶的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最高收入組比較一下。注意,這裡應該計算的是有經濟活動的個人的收入,而不是計算全家人均的收入,這樣,上述56094戶城鎮抽樣調查戶按20組分組最高收入組,應該計算該高收入組每戶有工作的人(就業者)的收入,而將不工作的人剔除在外,這樣有工作的人的收入為每人年均66270元,月均收入5523元,雖然這樣的收入不算低了,但是與國家要求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年收入12萬以上(即月收入1萬元以上)相比較,還是有很大差距的。所以,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確實可以稱作是高收入群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資料,2007年全國共有1628706人申報了個稅,人均年收入31萬元。根據國稅總局的數據,該高收入群體主要集中在銀行、保險、證券、煙草、電力、電信、石油、石化、航空、房地產、製造業、醫院、高校等行業。從地區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天津、深圳、寧波、青島、廈門等省市,這些地區的申報者佔了總申報人數的81%.但是,國稅總局的數據也顯示,申報者多數是工薪階層。於是,人們就提出質疑,老闆到哪裡去了,我國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老闆到底有多少?這就涉及到了私營企業主階層。在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雖然私有性質經濟的業主已經有所發展,但是,規模一般較小,其主要是以「個體戶」的形式出現的,符合官方規定標準的「私營企業主」較少見。私營企業主階層的迅速發展是在1992年鄧小平南巡以後,這時候,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政策上,對於私營經濟發展的恐懼感都消失了。在非官方的場合,人們也更多地使用「民營經濟」或「民營企業」的說法,來取代「私營經濟」或「私營企業」的說法。特別是到了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對《中國共產黨章程》做出修改,關於黨員條件第一條,從過去的「年滿18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修改為「年滿18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這一修改的意義十分重要,從此解決了長期困擾執政黨的關於私有經濟業主階層能否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問題。這一修改表明,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將把新生的經濟精英人士吸收到自己的隊伍中來。那麼,我國的私營企業主有多少人呢?2004年有3650670家私營企業,共有投資者即私營企業主9486288人,即平均每家私營企業有業主2.59人。2006年6月有4648297家私營企業,共有投資者即私營企業主11841493人,即平均每家私營企業有業主2.55人。如果按照2006年的每家私營企業有業主2.55人的比例計算,那麼,到2007年中國私營企業業主共有約13272750人。而上面說了,2007年申報年收入12萬以上的只有約163萬人,而這163萬人的構成,大多數是工薪階層,不是私營企業主,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私營企業主並沒有申報年收入12萬以上的個稅。那麼私營企業主的實際收入狀況如何呢?根據2006年中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顯示,私營企業主的個人年收入平均為18.6萬,私營企業主的家庭年收入平均為25.99萬。所以,根據全國抽樣調查私營企業主自己填答的問卷,私營企業主個人的平均年收入是超過12萬的。因此,中國的高收入群體,如果按照年收入12萬的標準,估計是超過一千萬人的,而不是申報的163萬人。最後,我們來考察一下筆者所作的小樣本的高收入群體調查的結果。這次調查的職業群體或階層,大致上可以歸納為五種:私營企業主、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一般職員。本次調查發現,高收入群體主要是前兩種人: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人員,雖然在中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中也有一些高收入者,但是,與前兩種人群比,比例明顯下降(見表1和表2)。

小樣本調查的數據顯示,88.6%的私營企業主和75.6%的高層管理人員,年收入是超過15萬的,而如果將10~15萬的人也加上的話,兩個數據分別達到了95.4%和92.3%,所以,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人員確實是屬於高收入群體,這與我們一般的社會印象也是一致的。該比例與上述全國工商聯關於中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也相近,所以,看來,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年收入12萬以上的人視為高收入群體,還是比較準確的。當然,上述小樣本數據也顯示,中層管理人員也有將近半數達到了年收入15萬元以上的水平,要注意到,很多情況下,中層管理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的界限並不是壁壘分明的,所以,也可以將中高層管理者合在一起視為收入較高的群體。相比之下,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則明顯不如中高層管理者,所以,雖然專業技術人員在90年代中期以後收入也有明顯上升,但是,如果與中高層管理者比較,收入還是要低很多的,所以,專業技術人員在總體上還算不上是高收入群體。高收入群體的年齡、教育與社會來源首先我們來考察一下高收入群體的年齡特徵,也就是年齡對於收入的影響。改革開放之前,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完全沒有體現市場競爭的原則。當年,無論是國營單位還是集體單位,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奉行的都是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漲工資也要等國家頒布統一的命令。這樣的體制類似於一種「年功制」,大家論資排輩,年輕人收入較低,年齡越大、資歷越老,則收入越高,老的不退後面的人就永遠上不去。這樣,收入與年齡的關係是正相關關係,用圖像顯示兩者的關係就是從左下到右上的不斷攀升的一條斜線。老一代佔據高位,年輕一代只能處於低位。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時候,筆者曾根據數據研究發現,年齡與收入的關係出現了一種十分奇特的變化,在一些大城市裡出現了年輕人收入高,而中年人和老年人收入低的現象。該數據的獲得採用了嚴格的PPS 抽樣入戶問卷調查方法,是有代表性的。該數據證明,一個由年輕人構成的新生代,他們的收入居然超過了其他各年齡層②。20~30歲的年輕人的收入居然高於其他各年齡組,中年人組和老年人組的收入均低於年輕人組。與改革前相比,這是一種完全逆轉的變化。為什麼會出現此種現象呢?筆者認為,這與90年代中期體制轉型造成的大量中老年人的失業下崗密切相關。換言之,由於引入了市場機制,有競爭力的年輕人突顯出來,有學歷、有文憑、會外語的年輕人進入到高收入的外資企業或新型產業,而中老年人由於技術老化,遭到淘汰,總之,不能適應社會劇變的中老年人的相對收入劇減,於是出現了上述的情況。那麼,目前的狀況又如何呢?此次小樣本的數據顯示,年輕人佔據高收入位置的現象已經不復存在了。在此次調查的高收入群體中,中年人佔據了絕對的優勢。30歲及以下的年輕人僅佔13.2%,中年人的兩個組:31至40歲的佔35.0%,41至50歲的佔39.6%,兩組合計為74.6%,佔了絕大多數。而51至60歲的年齡組僅佔了11.7%.可見,高收入群體中,年輕人與老年人比例均很低。根據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判斷,我國體制轉型的特殊時期已經度過。我們知道,在奉行市場經濟的國家,收入與年齡的關係一般是一條中間高、兩邊低的倒U 形曲線。也就是說,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收入較低,45歲左右的中年人收入最高,老年人收入又有所下降。這反映了收入與人們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密切相關。中年人的經驗豐富、競爭力最強,因此收入最高。所以,僅從年齡與收入的關係看,我國已經進入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階段。此次調查的五個職業群體,年齡與收入的關係如下所示(見表3)。

其次,我們考察一下高收入與受教育程度的關係,是高教育水平的人收入高,還是低教育水平的人收入高?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始的時候,個體戶、「萬元戶」、私營業主剛剛嶄露頭角,社會上曾經出現過高收入與低教育的強烈反差現象。那時候,從事個體戶、工商經營的多是一些低教育水平的社會群體,受教育較高的幹部、知識分子等一般都還在體制內就業,收入反而比較低,出現了「腦體倒掛」現象。到了90年代中期,教育與收入的關係發生了根本變化,高收入群體的受教育水平有了明顯提高。我們先看看最明顯的高收入群體——私營企業主的受教育情況。90年代末以來,我國私營企業主的受教育構成發生了很大變化,這與過去那種私營企業主文化素質比較低的狀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根據中國私營企業主階層研究課題組1993年的全國抽樣調查顯示,當時私營企業主的文化教育程度是: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的僅佔5.5%,其中僅有0.6%是研究生畢業,大學專科畢業的佔11.7%,中等專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畢業的合計佔35.9%,初中畢業的最多,佔36.1%,小學畢業的佔9.9%,還有1.0%的人是文盲。③這種情況到了新世紀則有了徹底的改觀。根據全國工商聯2004年關於私營企業主的調查報告顯示,在其所進行的2998個有效樣本的全國抽樣調查中,全國私營業主的文化水平比1993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的佔20.7%,為1993年的幾乎四倍,其中5.7%是研究生畢業,為1993年的將近十倍,大學專科畢業的佔31.1%,中等專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畢業的合計佔33.6%,初中畢業的佔12.9%,小學畢業的僅佔1.7%,④這種文化素質水平大大高於我國在業人員的平均水平。筆者此次小樣本調查,針對的對象都是收入比較高的人,從總體上看,這些人的受教育程度也比較高。但是,在這個高收入群體內部,如果比較不同的職業層,就會發現並不是收入越高的人受教育程度就越高,相反,收入最高的私營企業主,如果與其他職業層比較,反而是受教育程度比較低的(見表4)。

表4顯示,在高收入群體內部,教育與收入並不是正比例關係,相關檢驗也不具備正相關的關係。與中層管理人員相比,高層管理人員的受教育程度反而要低一些,究其原因,恐怕是由於時代背景所致,即我國高等教育迅速發展是近年才出現的,而佔據高位的管理者多是過去受的教育,其學歷往往比新一代人要低。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比私營企業主和中高層管理者明顯低很多,但是其受教育水平卻高很多。所以,在高收入群體內部相互比較,教育對收入的影響並不突出。最後,我們看看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作為最高收入層的私營企業主他們來源於什麼樣的社會階層呢?如果比較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就會發現,改革以來,發生了很大變化。正如上面對於教育的分析一樣,改革初期,傳統地位較高的群體很少有進入到個體戶和私營工商階層中來的,最先敢於從事市場經營的多是社會的邊緣群體。而這種情況到了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則發生了根本的改觀。1993年的調查證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私營企業主來自農民和工人的比例比較高。農村私營企業主中有53.5%的人過去是農民,城鎮私營企業主中,來自工人的佔25.2%,來自農民的佔17.2%,兩者合計佔42.4%.那麼,21世紀以來,私營企業主主要是從哪些職業、階層轉來的呢?根據2004年和2006年的調查,我國私營企業主在開辦私營企業以前從事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工作的所佔比例明顯提高。2004年的調查顯示,私營企業主「下海」前有15.6%的是機關企事業負責人,有10.4%是一般幹部,有14.2%是國有集體企業承租承包人,有2.8%是村幹部,有1.4%是縣處級幹部,有13.0%是專業技術人員,有10.6%是供銷人員,以上這些從事各類管理、專業技術型職業的人佔到了私營企業主總數的68%.⑤而2006年的調查證明,來自幹部、國有或集體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企業供銷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合計占私營企業主總數的67.4%.這樣的一種職業來源的演變,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改革開放30年來,私營企業主構成的重大變化。高收入群體與住房改革開放30年後,中國社會出現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老百姓開始有財產了。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也使得老百姓的財產有了更加具體的法律保護。什麼是老百姓的財產呢?最主要的就是住房。我國城市居民的住房從改革前的公有住房為主體,到今天的住房私有化,經歷了一個艱巨的轉變過程。從改革初期的「試點售房」、「提租補貼」,到後來的「以售代租」等等政策,中央政府曾採取多種措施推進城市居民的住房改革,但是,真正有實質意義的住房改革還是在1998年。這一年,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出台為標誌,明確提出了取消和停止福利分房,代之以貨幣分房,當然,由於體制的慣性,福利分房的真正剎車,在各地很不一致,又延遲了大約兩年時間。總之,進入21世紀以後,傳統的單位福利分房基本被全面停止了。而原有的公有房屋、單位房屋,絕大部分按照工齡和貢獻的不同,折價賣給了單位職工或住房的居住者。從此,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從公有化時代,進入了私有化時代。根據建設部公布的「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我國城鎮住宅的私有率,2002年大約為72%,到了2005年私有率已高達81.62%,那麼,這些私有化的住房是被什麼樣的人佔有的呢?數據顯示,多數還是通過房改賣給職工的「房改房」.據統計,到2003年底,全國的房改房面積約有80億平米「,房改房」佔全部住房總量的67.54%.在不同的城市,情況略有差別,但「房改房」至少佔到住房總量的一半以上。換言之,現在大多數老百姓擁有的住房,是來自房改,也就是,過去是公房,現在職工支付了比較低的價格而成為住房的所有者。所以,房屋改革的獲益面還是比較廣泛的。當然,與此同時,人均住房面積也有了很大的上升。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僅為6.7平方米;在住房體制沒有變革的80年代,雖然也有增長但是速度比較緩慢;到了90年代,住房體制市場化以後,人均住房面積有很大增長,2000年達到20.3平方米,而到了2007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28.2平方米。同時,住房的質量、設施也都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03年國務院出台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中,提出住房基本供應結構變為:「逐步實現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房」.由此顯示將大部分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推向市場解決。於是,商品房逐漸成為居民獲得住房的主要渠道,當然,這並不排斥「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等半商品性質的房屋。這樣,城鎮居民的住宅就由過去的政府或單位提供,轉變為居民個人購買。

從表5可以清楚地看到,90年代以來,商品住宅越來越多地不是像過去那樣被單位或政府購買,而是被居民私人購買。1991年在銷售的住宅商品房中,個人購買的還僅佔33.73%,而90年代中後期以來,個人購買的比例一路飆升,2003年達到96.43%,也就是說,很少有單位或公家購買商品住宅了。2004年以後,我國城市住房價格開始急劇上漲,目前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樣的大城市,一套單元房的價格動輒百萬以上,甚至數百萬、上千萬。對於絕大多數老百姓來說,雖然住房價格升了,但是,由於他們的住房不是用來炒作的,而僅僅用於自己居住,所以,即使住房價格上升也與贏利沒有太大聯繫。然而,對於高收入者來說,他們可能購買了多套住房,這樣,住房作為一種投資就可以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中國國情研究會與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發布的《2006中國生活報告》稱,年收入超過11萬元的高收入群體中,超過40%的人擁有兩套以上住房,其中22%的人未來一年內還打算買房。那麼,本次,筆者小樣本的高收入者調查的情況如何呢?(見表6)

由表6可以看到,高收入群體中的兩個最為突出的職業群體: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者,在商品房的佔有上具有明顯的優勢。私人企業主中,90%以上都擁有2處及以上住房,67.4%的人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30.2%的人擁有4處及以上住房,個別的甚至擁有10處住房。而高層管理人員中,83.2%的人都擁有2處及以上住房,接近半數的人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擁有4處及以上住房的佔18.2%.而相比之下,專業技術人員的多數則除了自己的住房以外,並沒有其他房產。所以,此次小樣本調研數據反映出,私營企業主等高收入階層,在很短的時間裡擁有了大量的住房。這樣,前述的人均住房的數據就失去了意義,表面看來,目前,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28.2平方米,但如果巨富者擁有10處住房,而貧窮者一無所有,那麼,講人均就沒有什麼意義了。表面上看來,近年城市住房價格的暴漲,對於所有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但是,對於大多數獲得「房改房」的職工來說,他們並不會交易自己的住房,因而也就談不上獲得什麼利益。而對於擁有多處房屋的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者來說,他們的多處房屋主要不是自己居住的,而是用來投資的,或用來交易的,住房價格的膨脹也就是他們的房屋交易額的膨脹,所以,目前,住房上反映出的貧富分化是比較突出的。當然,筆者一再強調,從住房上看,造成普惠的和造成貧富分化的雙重因素都是存在的,上文闡述了,90年代的房改對於多數中老年職工來說,是有普惠意義的。但同時,私營企業主、高層管理人員等富裕階層擁有大量房產以及住房價格的飆升,則又是催生貧富加速分化的重要因素。①《中國城市年鑒2007》,中國城市出版社2007年版,第137~141頁。②李強:《市場轉型與中國中間階層的代際更替》,《戰略與管理》1999年第3期。③《中國私營經濟年鑒》(1978~1993),香港經濟導報社1994年版,第117頁。④⑤《中國私營經濟年鑒:2002年~2004年6月》,中國致公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頁。⑥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計算。參見《中國統計年鑒2004》,中國統計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頁。來源:《江海學刊》2008年第5期來源日期:2008-12-1 本站發布時間:20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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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收入多少才算成功?
我的情況,20萬左右選什麼車?
在中國大陸,年薪 20 萬元,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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