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當前的高收入群體
小樣本調查的數據顯示,88.6%的私營企業主和75.6%的高層管理人員,年收入是超過15萬的,而如果將10~15萬的人也加上的話,兩個數據分別達到了95.4%和92.3%,所以,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人員確實是屬於高收入群體,這與我們一般的社會印象也是一致的。該比例與上述全國工商聯關於中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也相近,所以,看來,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年收入12萬以上的人視為高收入群體,還是比較準確的。當然,上述小樣本數據也顯示,中層管理人員也有將近半數達到了年收入15萬元以上的水平,要注意到,很多情況下,中層管理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的界限並不是壁壘分明的,所以,也可以將中高層管理者合在一起視為收入較高的群體。相比之下,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則明顯不如中高層管理者,所以,雖然專業技術人員在90年代中期以後收入也有明顯上升,但是,如果與中高層管理者比較,收入還是要低很多的,所以,專業技術人員在總體上還算不上是高收入群體。高收入群體的年齡、教育與社會來源首先我們來考察一下高收入群體的年齡特徵,也就是年齡對於收入的影響。改革開放之前,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完全沒有體現市場競爭的原則。當年,無論是國營單位還是集體單位,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奉行的都是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漲工資也要等國家頒布統一的命令。這樣的體制類似於一種「年功制」,大家論資排輩,年輕人收入較低,年齡越大、資歷越老,則收入越高,老的不退後面的人就永遠上不去。這樣,收入與年齡的關係是正相關關係,用圖像顯示兩者的關係就是從左下到右上的不斷攀升的一條斜線。老一代佔據高位,年輕一代只能處於低位。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時候,筆者曾根據數據研究發現,年齡與收入的關係出現了一種十分奇特的變化,在一些大城市裡出現了年輕人收入高,而中年人和老年人收入低的現象。該數據的獲得採用了嚴格的PPS 抽樣入戶問卷調查方法,是有代表性的。該數據證明,一個由年輕人構成的新生代,他們的收入居然超過了其他各年齡層②。20~30歲的年輕人的收入居然高於其他各年齡組,中年人組和老年人組的收入均低於年輕人組。與改革前相比,這是一種完全逆轉的變化。為什麼會出現此種現象呢?筆者認為,這與90年代中期體制轉型造成的大量中老年人的失業下崗密切相關。換言之,由於引入了市場機制,有競爭力的年輕人突顯出來,有學歷、有文憑、會外語的年輕人進入到高收入的外資企業或新型產業,而中老年人由於技術老化,遭到淘汰,總之,不能適應社會劇變的中老年人的相對收入劇減,於是出現了上述的情況。那麼,目前的狀況又如何呢?此次小樣本的數據顯示,年輕人佔據高收入位置的現象已經不復存在了。在此次調查的高收入群體中,中年人佔據了絕對的優勢。30歲及以下的年輕人僅佔13.2%,中年人的兩個組:31至40歲的佔35.0%,41至50歲的佔39.6%,兩組合計為74.6%,佔了絕大多數。而51至60歲的年齡組僅佔了11.7%.可見,高收入群體中,年輕人與老年人比例均很低。根據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判斷,我國體制轉型的特殊時期已經度過。我們知道,在奉行市場經濟的國家,收入與年齡的關係一般是一條中間高、兩邊低的倒U 形曲線。也就是說,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收入較低,45歲左右的中年人收入最高,老年人收入又有所下降。這反映了收入與人們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密切相關。中年人的經驗豐富、競爭力最強,因此收入最高。所以,僅從年齡與收入的關係看,我國已經進入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階段。此次調查的五個職業群體,年齡與收入的關係如下所示(見表3)。
其次,我們考察一下高收入與受教育程度的關係,是高教育水平的人收入高,還是低教育水平的人收入高?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始的時候,個體戶、「萬元戶」、私營業主剛剛嶄露頭角,社會上曾經出現過高收入與低教育的強烈反差現象。那時候,從事個體戶、工商經營的多是一些低教育水平的社會群體,受教育較高的幹部、知識分子等一般都還在體制內就業,收入反而比較低,出現了「腦體倒掛」現象。到了90年代中期,教育與收入的關係發生了根本變化,高收入群體的受教育水平有了明顯提高。我們先看看最明顯的高收入群體——私營企業主的受教育情況。90年代末以來,我國私營企業主的受教育構成發生了很大變化,這與過去那種私營企業主文化素質比較低的狀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根據中國私營企業主階層研究課題組1993年的全國抽樣調查顯示,當時私營企業主的文化教育程度是: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的僅佔5.5%,其中僅有0.6%是研究生畢業,大學專科畢業的佔11.7%,中等專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畢業的合計佔35.9%,初中畢業的最多,佔36.1%,小學畢業的佔9.9%,還有1.0%的人是文盲。③這種情況到了新世紀則有了徹底的改觀。根據全國工商聯2004年關於私營企業主的調查報告顯示,在其所進行的2998個有效樣本的全國抽樣調查中,全國私營業主的文化水平比1993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的佔20.7%,為1993年的幾乎四倍,其中5.7%是研究生畢業,為1993年的將近十倍,大學專科畢業的佔31.1%,中等專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畢業的合計佔33.6%,初中畢業的佔12.9%,小學畢業的僅佔1.7%,④這種文化素質水平大大高於我國在業人員的平均水平。筆者此次小樣本調查,針對的對象都是收入比較高的人,從總體上看,這些人的受教育程度也比較高。但是,在這個高收入群體內部,如果比較不同的職業層,就會發現並不是收入越高的人受教育程度就越高,相反,收入最高的私營企業主,如果與其他職業層比較,反而是受教育程度比較低的(見表4)。
表4顯示,在高收入群體內部,教育與收入並不是正比例關係,相關檢驗也不具備正相關的關係。與中層管理人員相比,高層管理人員的受教育程度反而要低一些,究其原因,恐怕是由於時代背景所致,即我國高等教育迅速發展是近年才出現的,而佔據高位的管理者多是過去受的教育,其學歷往往比新一代人要低。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比私營企業主和中高層管理者明顯低很多,但是其受教育水平卻高很多。所以,在高收入群體內部相互比較,教育對收入的影響並不突出。最後,我們看看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作為最高收入層的私營企業主他們來源於什麼樣的社會階層呢?如果比較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就會發現,改革以來,發生了很大變化。正如上面對於教育的分析一樣,改革初期,傳統地位較高的群體很少有進入到個體戶和私營工商階層中來的,最先敢於從事市場經營的多是社會的邊緣群體。而這種情況到了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則發生了根本的改觀。1993年的調查證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私營企業主來自農民和工人的比例比較高。農村私營企業主中有53.5%的人過去是農民,城鎮私營企業主中,來自工人的佔25.2%,來自農民的佔17.2%,兩者合計佔42.4%.那麼,21世紀以來,私營企業主主要是從哪些職業、階層轉來的呢?根據2004年和2006年的調查,我國私營企業主在開辦私營企業以前從事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工作的所佔比例明顯提高。2004年的調查顯示,私營企業主「下海」前有15.6%的是機關企事業負責人,有10.4%是一般幹部,有14.2%是國有集體企業承租承包人,有2.8%是村幹部,有1.4%是縣處級幹部,有13.0%是專業技術人員,有10.6%是供銷人員,以上這些從事各類管理、專業技術型職業的人佔到了私營企業主總數的68%.⑤而2006年的調查證明,來自幹部、國有或集體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企業供銷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合計占私營企業主總數的67.4%.這樣的一種職業來源的演變,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改革開放30年來,私營企業主構成的重大變化。高收入群體與住房改革開放30年後,中國社會出現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老百姓開始有財產了。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也使得老百姓的財產有了更加具體的法律保護。什麼是老百姓的財產呢?最主要的就是住房。我國城市居民的住房從改革前的公有住房為主體,到今天的住房私有化,經歷了一個艱巨的轉變過程。從改革初期的「試點售房」、「提租補貼」,到後來的「以售代租」等等政策,中央政府曾採取多種措施推進城市居民的住房改革,但是,真正有實質意義的住房改革還是在1998年。這一年,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出台為標誌,明確提出了取消和停止福利分房,代之以貨幣分房,當然,由於體制的慣性,福利分房的真正剎車,在各地很不一致,又延遲了大約兩年時間。總之,進入21世紀以後,傳統的單位福利分房基本被全面停止了。而原有的公有房屋、單位房屋,絕大部分按照工齡和貢獻的不同,折價賣給了單位職工或住房的居住者。從此,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從公有化時代,進入了私有化時代。根據建設部公布的「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我國城鎮住宅的私有率,2002年大約為72%,到了2005年私有率已高達81.62%,那麼,這些私有化的住房是被什麼樣的人佔有的呢?數據顯示,多數還是通過房改賣給職工的「房改房」.據統計,到2003年底,全國的房改房面積約有80億平米「,房改房」佔全部住房總量的67.54%.在不同的城市,情況略有差別,但「房改房」至少佔到住房總量的一半以上。換言之,現在大多數老百姓擁有的住房,是來自房改,也就是,過去是公房,現在職工支付了比較低的價格而成為住房的所有者。所以,房屋改革的獲益面還是比較廣泛的。當然,與此同時,人均住房面積也有了很大的上升。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僅為6.7平方米;在住房體制沒有變革的80年代,雖然也有增長但是速度比較緩慢;到了90年代,住房體制市場化以後,人均住房面積有很大增長,2000年達到20.3平方米,而到了2007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28.2平方米。同時,住房的質量、設施也都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03年國務院出台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中,提出住房基本供應結構變為:「逐步實現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房」.由此顯示將大部分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推向市場解決。於是,商品房逐漸成為居民獲得住房的主要渠道,當然,這並不排斥「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等半商品性質的房屋。這樣,城鎮居民的住宅就由過去的政府或單位提供,轉變為居民個人購買。
從表5可以清楚地看到,90年代以來,商品住宅越來越多地不是像過去那樣被單位或政府購買,而是被居民私人購買。1991年在銷售的住宅商品房中,個人購買的還僅佔33.73%,而90年代中後期以來,個人購買的比例一路飆升,2003年達到96.43%,也就是說,很少有單位或公家購買商品住宅了。2004年以後,我國城市住房價格開始急劇上漲,目前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樣的大城市,一套單元房的價格動輒百萬以上,甚至數百萬、上千萬。對於絕大多數老百姓來說,雖然住房價格升了,但是,由於他們的住房不是用來炒作的,而僅僅用於自己居住,所以,即使住房價格上升也與贏利沒有太大聯繫。然而,對於高收入者來說,他們可能購買了多套住房,這樣,住房作為一種投資就可以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中國國情研究會與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發布的《2006中國生活報告》稱,年收入超過11萬元的高收入群體中,超過40%的人擁有兩套以上住房,其中22%的人未來一年內還打算買房。那麼,本次,筆者小樣本的高收入者調查的情況如何呢?(見表6)
由表6可以看到,高收入群體中的兩個最為突出的職業群體: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者,在商品房的佔有上具有明顯的優勢。私人企業主中,90%以上都擁有2處及以上住房,67.4%的人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30.2%的人擁有4處及以上住房,個別的甚至擁有10處住房。而高層管理人員中,83.2%的人都擁有2處及以上住房,接近半數的人擁有3處及以上住房,擁有4處及以上住房的佔18.2%.而相比之下,專業技術人員的多數則除了自己的住房以外,並沒有其他房產。所以,此次小樣本調研數據反映出,私營企業主等高收入階層,在很短的時間裡擁有了大量的住房。這樣,前述的人均住房的數據就失去了意義,表面看來,目前,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28.2平方米,但如果巨富者擁有10處住房,而貧窮者一無所有,那麼,講人均就沒有什麼意義了。表面上看來,近年城市住房價格的暴漲,對於所有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但是,對於大多數獲得「房改房」的職工來說,他們並不會交易自己的住房,因而也就談不上獲得什麼利益。而對於擁有多處房屋的私營企業主和高層管理者來說,他們的多處房屋主要不是自己居住的,而是用來投資的,或用來交易的,住房價格的膨脹也就是他們的房屋交易額的膨脹,所以,目前,住房上反映出的貧富分化是比較突出的。當然,筆者一再強調,從住房上看,造成普惠的和造成貧富分化的雙重因素都是存在的,上文闡述了,90年代的房改對於多數中老年職工來說,是有普惠意義的。但同時,私營企業主、高層管理人員等富裕階層擁有大量房產以及住房價格的飆升,則又是催生貧富加速分化的重要因素。①《中國城市年鑒2007》,中國城市出版社2007年版,第137~141頁。②李強:《市場轉型與中國中間階層的代際更替》,《戰略與管理》1999年第3期。③《中國私營經濟年鑒》(1978~1993),香港經濟導報社1994年版,第117頁。④⑤《中國私營經濟年鑒:2002年~2004年6月》,中國致公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頁。⑥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計算。參見《中國統計年鑒2004》,中國統計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頁。來源:《江海學刊》2008年第5期來源日期:2008-12-1 本站發布時間:20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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