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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21:11:26|分類: 古代漢語 |標籤:古代漢語考研學習 |字型大小大中小訂閱
○漢字的結構
◎漢字結構的理論
(一)六書說。
·最早記載「六書」名稱的文獻是《周禮》。但其中並未說明六書具體的分類。到東漢,六書的細目和具體內容才見之於班固《漢書》、鄭眾《周禮注》和許慎《說文解字》。
·許慎《說文解字·敘》:「《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許慎關於六書的說解,必須背過。)
·許慎的名稱、班固的次序為最佳: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四體二用」說
「四體」是指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二用」是指轉注和假借。這種說法明確將六書分為兩大類,前四書被歸入造字的範疇,後二書被歸入用字的範疇。這種歸類是清人戴震接受了明人楊慎的觀點,並加以發揮而提出的,為後來的學者所肯定。
(二)六書三偶說
南唐學者徐鍇提出。指六書可以根據其特點兩兩相配成三對,即象形、指事為一對,會意、形聲為一對,轉注、假借為一對。這一學說對於認識六書的異同有很大的幫助,但存在著一定的缺點。
(三)三書說
·近人唐蘭提出。其三書是指: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他認為「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圖畫文字,形聲文字是近古期的聲符文字,這三類可以包括盡一切中國文字」。「三書說」對漢字結構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論,有一定影響,但界限不夠分明,忽視了假借字的存在是其問題與不足。
·陳夢家的「三書」是指象形、假借和形聲。
·裘錫圭的「三書」是指表意字、形聲字和假借字。
(四)寫詞說
近人孫常敘提出。其基本觀點是,詞可以從內涵角度去寫,也可以從聲音角度去寫。從內涵角度寫詞的方法有象物、象事、象意三類;從聲音角度寫詞的方法有假借、形聲兩類。
◎六書與漢字的結構
(一)象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許慎)
體:指物體。詰詘:義為曲折。
象形,畫成實物的形體,筆劃隨著物體的輪廓曲折變化,日、月就是這樣的字。
根據許慎的解說,象形是一種描繪實物形體的造字法。
象形字記錄的詞,一般都是表示具體實物的名詞。
分類:
1、獨體象形 只由一個單純的符號構成,沒有陪襯性的輔助成分。
例:魚、虎、牛、羊、馬、鹿。
2、合體象形 指字中除字義指向部分外,還添加有陪襯性的輔助成分。輔助成分可能是字,也可能是一種非字的符號。
例:立、眉、齒、石、只、果。
·象形字的特點:
1、多數都是獨體的,少數是合體的。合體的由字義所在的部分與附加部分共同構成。此兩部分都可以是字,也可以是非字的符號。
2、體現的是具體的物象。
3、沒有標音成分。
(二)指事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許慎)
事:指比較抽象、概括的事物。
指事,造出的字看了大體就能認識,仔細體察便可知道其意向所在,上、下就是這樣的字。
以造字的角度看,指事是一種採用指事性符號去記錄詞的造字法。指事字表示的都是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分類:
1、獨體指事 指單一的純粹的指事性符號,上、下即屬於獨體指事字。此外,常見的獨體指事字主要都是一些表數字的。
如:一、二、三、四、九、十、廿。
2、合體指事 指在象形字的基礎上添加指事性的符號。
如:本、末、亦、寸、朱、血、刃、甘。
·指事字的特點:
1、是獨體的,或在獨體字上添加指事性符號。從中不能分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形來。
2、沒有表音成分。
·合體象形與合體指事的區別:
合體象形字的輔助成分可以是非字的符號,如「瓜」;也可以是字,如「眉」。指事字的指事符號均不是字,如「本」。
合體象形字的非字的輔助性符號都是象形的,如「瓜」、「眉」。合體指事字的指事符號都不是象形的,如「本」、「刃」。
(三)會意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許慎)
比:組合。類:某一類屬的字。誼,即「義」的古字。指撝:指向;意向。「撝」同「揮」。
會意,把兩個或兩個以上表示事類的字組合在一起會合其意義,從中體現出一個新的意義,武、信就是這樣的字。
會意字以象形字為基礎,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而成,它與象形字的根本區別在於:象形字是獨體的,而會意字是合體的。
最初的會意字體現的是本義,用形象化的符號去表示;後起的會意字,體現的則不一定是本義,可能是引申義,用以表示的符號也是非形象化的。
分類:
1、以形會意。
指會意字的字義主要是通過各構件在形體上的聯繫體現出來的,構件的畫面特徵起著重要作用。
如:休、牧、取、從、企。
2、以義會意。
指會意字字義主要是通過各構件在意義上的聯繫體現出來的,構件的意義關聯起著重要作用,畫面特徵的作用較弱或不起作用。
如:男、劣、臭、雀、祟。
和指事字一樣,會意也是彌補象形字局限性的一種造字法。它所記錄的大都是一些代表抽象概念的詞。
·會意字的主要特點:
1、在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字所構成。
2、會意字所表示的意義一般是幾個單字組合在一起後所產生的新義。
3、沒有表音成分。
(四)形聲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許慎)
事指不同類的事物,名指意符(或稱形符),譬指聲符(或稱音符)。
形聲根據詞所反映的事物取一個字作為意符,再取一個表示讀音的字作為聲符與意符相結合,「江」、「河」就是這樣的字。
可以說,形聲字由意義類屬和讀音構件共同組成,表意兼表音。
形聲是六書中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具體概念、抽象概念都可以用它去解決書寫問題。
·形聲字的特殊類型:
1、省聲字 指為了書寫方便或構形美觀,在造字時將形聲字的聲符省去了一部分。
如:秋、家、恬、疫。
2、省形字
如:寐、弒、考。
3、亦聲字 也叫會意兼形聲字。其構形的各個部件在意義上有聯繫,是會意字;由於其中的一個部件同時充當聲符,故又是形聲字。
如:授、娶、婚、忘。
亦聲字一般都是由於詞義引申分化而產生的後起字,是在原字的基礎上增加新的意符所構成的,故其聲符同時具有表意的作用。
※「右文說」 宋代王聖美根據亦聲字而提出,認為形聲字的聲符多兼表音義。因聲符多在字的右側,故稱「右文說」。而後的許多學者都對此有所發揮。
·形聲字的特點:
1、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所組成。
2、意符表示的是形聲字的意義範疇,它對形聲字字音傳達的意義起到了輔助和加強的作用。但意符所表示的意義是模糊的,其確切含義還是通過讀音傳遞的。
3、聲符表示的是形聲字的讀音。注意由於歷史音變而使聲符在今天未能準確標音的情況。
(五)轉注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許慎)
「轉注四說」:
1、部首說 或稱「形義說」。此說以南唐徐鍇、清人江聲為代表,認為「建類一首」的「首」是指《說文》的五百四十個部首,每一部首下的「凡某之屬皆從某」就是指「同意相受」。
2、互訓說 此說以清人戴震、段玉裁為代表,認為轉注不是造字法,而指的是同義詞的互訓關係。
3、引申說 此說以清人朱駿聲為代表,認為轉注不是造字法,而指的是詞義引申。按照朱氏的說法,某字由本義引申出一個新義而仍用原字表示就是轉注。他把例字修改為令、長。
4、同源說 或稱「同族說」。此說以近人章太炎、陸宗達為代表,認為轉注是指詞義分化所引起的文字孳生(老、考二字屬於同根詞)現象。
(六)假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許慎)
假借,某詞本來沒有字,借用一個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長」就是這樣的字。
許慎的定義不錯,例字卻有問題。他所舉得例子是詞義的引申而非假借。詞義引申,字形一般不變,引申義和本義之間的共同點。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讀音相同,意義上則沒有聯繫。
如:
東 本像囊橐之形,是「橐」的古字,借為東方之「東」。
離 本為鳥名,即倉庚,借為分離之「離」。
·假借字的特點:
1、與本字的讀音相同,是純粹的表音符號。
2、意義上與本字沒有聯繫。
○漢字形體的演變
秦及秦以前的漢字屬於古文字階段,漢以後的漢字屬於今文字的階段。
一、古文字階段
古文字是秦及秦以前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對「今文字」而言,一般包括商周甲骨文、商周金文、戰國文字和小篆。
㈠甲骨文
甲骨文是現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
甲骨文雖大都是刻在甲骨之上,但甲骨並非當時普通的書寫材料,而屬於占卜這一特殊需要所採用的特殊材料。甲骨文除了刀刻的外,也有極少數是用毛筆寫的。
毛筆和竹簡的發明及使用早在商代時就已開始。發現甲骨文的第一人是王懿榮,第一部著錄甲骨文的著作是劉鶚的《鐵運藏龜》,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專著是孫詒讓的《契文舉例》,第一個考定甲骨真實出土地點的人是羅振玉,第一個利用甲骨文研究殷商史並取得重要成就的是王國維。
㈡殷周金文
廣義的金文包括殷商、西周、春秋、戰國、秦漢時期的銅器銘文,狹義的金文僅指西周時期的銅器銘文。
由於金文多數出現在鐘鼎彝器上,鑄造它們的材料是吉金(上好的金屬叫吉金,主要指青銅),所以金文又有「鐘鼎文」、「彝器文字」和「吉金文字」之稱。
㈢戰國文字
戰國文字是指戰國時期周王室和各諸侯國所使用的文字。
據近人王國維的研究,戰國文字共分秦系文字和六國文字兩大系統。
1、秦系文字 是指通行於秦國的文字,由西周金文發展而成,或稱「西土文字」、「籀文」、「大篆」。
大篆是小篆的先河,相傳周宣王時期的太史作了大篆《史籀》十五篇,故名。
大篆主要包括籀文、石鼓文、詛楚文等。
石鼓文是春秋時期秦人刻在十個鼓形石頭上的文字,故稱石鼓文。其內容是記載秦國國君遊獵的四言詩,故又稱「獵碣」,詩的格調與《詩經》相仿,每鼓一首。其製作時代處於西周晚期金文向小篆的過渡階段。
2、六國文字 是指戰國時期秦國以外齊、楚、燕、趙、韓、魏等六國的文字,或稱「東土文字」、「東方六國文字」、「六國古文」、「古文」等。
㈣小篆
小篆,對大篆而言,又名秦篆,是秦系文字的一種,由大篆省改整理而成。它是秦始皇實行「書同文」政策時所頒行的標準字體。
小篆是漢字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文字規範運動,為漢字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也為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今文字階段
今文字對「古文字」而言,是漢以後歷代出現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包括漢隸、草書、楷書和行書等。其共同的特點是字形筆畫化、簡明化,拋棄了象形特徵。
㈠隸書
隸書或稱「左書」、「隸字」、「史書」等。它是漢字發展過程中由小篆演變而成的一種新型簡易書體,起源於戰國中晚期,到漢代開始成熟。
隸書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嶺。
從篆書到隸書的轉變,在漢字學史上叫做「隸變」。隸變的最大貢獻是對漢字進行了大規模的簡化,它符合文字的發展規律,但同時也破壞了漢字形義聯繫的統一。
㈡楷書
楷書又稱作「真書」、「正書」,是由隸書和草書演變而成的一種新字體。它萌芽於漢末,成熟於東晉,隋唐時有了大的發展,為東晉至今通行的書體。
「楷」就是楷模、規範的意思。
○古書中的用字
一、古今字
狹義上說,是對前代數詞或數義共同的通用字與後代為了區別而另造的分化字的合稱。從廣義上說,凡是記錄某一詞義的先後出現的不同形體的字都可以叫古今字。以下所指為前者。古、今的界限是相對的。
一般,古字兼載有多個詞或多個義項,今字分擔的只是古字所記載的詞或義項中的一部分,古今字之間不能劃等號。
二、異體字
字形不同而意義和讀音完全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叫異體字,古稱「或體」、「重文」。
下列情況均不屬於異體字:
1、古通用字 指古代讀音及部分義項相同的字。這類字在相同的義項上可以通用,但意義並不完全相等。
2、古音不同而義通的字 此類字的古音相近而不相同,在意義上也只是部分義項相同。
三、繁簡字
繁簡字是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合稱。
繁體字與簡體字的關係:
1、它們只有形體上的繁簡之別,音義完全相同,屬於一對一的關係。
2、幾個意義不同的繁體字採用了同一簡體,原每個繁體字的字義都包含在簡體字中,繁簡間,屬於多對一的關係。
四、通假字
指古人在書寫時所使用的與本字同音的替代字。
※與假借字的區別:
假借字本無其字,借用已有的字去記錄;通假字本有其字,只是在書寫時由於種種原因沒有使用本字而用了替代字。
兩者共同點:
前者與新詞音同,後者與本字音同。
通假字產生的根本原因是,通假字具有與本字同樣的表音功能。傳達字義的主要工具是字音而不是字形,字形所傳達的意義只是輔助性的。
◎判斷古今字、異體字和通假字。
首先看兩字之間讀音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存在形聲字與聲旁的關係,也就是說句子中的字形是否是另外一字的聲旁(因為今字中絕大部分是以古字作聲旁的形聲字)。如果是,看一下兩者在意義上是否聯繫很緊密,如果符合以上條件,這兩字往往是古今字的關係。
如果不是古今字的關係,再看兩字之間讀音與意義之間是否有區別,如果兩字在讀音上是相同或相近的,但在意義上毫無聯繫,用句子中的字的一般意義來理解整個句子無法解釋通,這樣的兩個字多是通假字的關係(因為通假字之間只有讀音相同或相近,而意義上毫無聯繫,只是臨時以此代彼)。
如果兩字在意義和讀音上完全相同,任何時候都可以相互替換,那麼這兩個字一般是異體字的關係(因為異體字是讀音和意義完全相同而只有字形不同的一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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