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中興四將,竟然內部相殘,岳飛被冤殺,韓世忠被迫辭職
南宋四大名將?其實在南宋初年,只有三個賜功臣號及領三鎮節度使的將領,而這三個人中,並沒有岳飛。
1、劉世光(1089年—1142年)
徽宗時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
紹興年間,為三京招撫處置使,率部抗金,後因朝廷主張議和被召回。公元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去世後贈封太師,謚武僖,後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劉光世一貫畏懼金軍,每逢奉詔移駐前線,大多不奉詔而設法退避,治軍不嚴,不少流寇、叛軍樂於投附為部屬,成為當時人數最多的軍隊之一。劉光世還常虛報軍額,多佔軍費,作戰時又多不親臨前線而是坐守後方,以便必要時逃跑。
大臣們對他深為不滿,但宋高宗考慮到南宋政權基礎還不穩固,劉光世所部仍是不得不依靠的軍事力量之一,不僅設法滿足其後勤軍需的供應,還不斷對劉光世加官進爵,以防止其部屬潰散後復為流寇或投奔偽齊。
後來劉世光罷為少師、萬壽觀使,朝廷本來想整編他的軍隊,沒想到竟然被人煽動,有超過四萬人叛歸偽齊,當時劉世光的軍隊總數5.2萬,結果僅剩八千,如此人物,竟然能列如「南宋四大名將」?也是奇恥大辱了,死後更是被列為七王之首,也是醉了。
宋·朱熹《朱子語類》:「光世在當時貪財好色,無與為比,軍政極是弛壞,罷之未為不是……」
2、張俊(1086年-1154年)
南宋中興四將指的是張俊、劉光世、韓世忠、岳飛。岳飛算起來是他們的晚輩,比他們都小得多。張俊、劉光世比岳飛大17歲,韓世忠比岳飛大14歲。當岳飛還是偏郫一小將的時候,他們都已經是戰區統帥了。而且他們的待遇也一直比岳飛高,岳飛到最後也只是兩鎮節度使,但是上面這三位都是三鎮節度使了。
1141年,張俊也派部將王德收復宿州、亳州,旋即撤兵,不支援岳飛。次年,他迎合朝廷對金議和的意向,自請解除兵權,授樞密使,張俊處於無兵權地位,獨保其身,閑居府第。而皇帝趙構藉此機會也順利地解除了岳飛、韓世忠等人的兵權。同年九月,秦檜一手製造了岳飛父子的冤案。又追隨秦檜製造偽證,促成岳飛冤獄。
張俊極得皇帝恩寵。但這位張俊將軍並不是靠殺敵報國來著稱於史的,他是靠貪婪和他佔據的巨大財富而聞名於世的。大肆兼并土地,佔有了巨額田產,成為古往今來罕見的大地主,號稱 占田遍天下,而家積巨萬。
張俊晚年封清河郡王,顯赫一時。紹興二十一年10月,張俊大排筵宴,以奉高宗,留下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桌筵席。歷史上,張俊之流,人所不齒,卻以此宴而聞名;高宗政績不佳,然亦以書畫為後世所推崇。
3、韓世忠(1089年-1151年)
韓世忠身材魁偉,勇猛過人。出身貧寒,18歲應募從軍。英勇善戰,胸懷韜略,在抗擊西夏和金的戰爭中為宋朝立下汗馬功勞,而且在平定各地的叛亂中也作出重大的貢獻。
黃天盪之戰,南宋初年抗金戰役之一。公元1129,金兀朮率軍渡江,連破臨安、越州。次年,宋將韓世忠率水師八千,乘海艦從海口進趨鎮江,截擊其歸路。韓夫人梁紅玉親自擊鼓指揮,使金兵不得渡。
岳飛父子被捕下獄,秦檜獨霸朝政,無人敢言,但韓世忠不管這一套,他面見秦檜,當面指斥道:「岳飛父子何罪?為何將其關押?」秦檜答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斥道:「『莫須有』三字能服天下嗎?」好友勸他,得罪秦檜日後難逃報復,而韓世忠卻說:「今吾為已而附合奸賊,死後豈不遭太祖鐵杖?」
韓世忠見岳飛父子被處死,大好的抗金形勢白白喪失,自己又無能為力,便毅然辭去樞密使的官職,終日借酒消愁。最終還是憂憤而死。
4、岳飛(1103年—1142年)
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鬥,所向披靡,「位至將相」。1140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
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
雖然岳飛比另外三人年紀小的太多,在另外三人位極人臣、坐擁三鎮的時候,岳飛才開始崛起,但是岳飛實力和成就都超越了前三人,可惜早死了;至於張俊為什麼害死岳飛,理由應該有很多吧。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