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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明明離婚卻假裝沒離的「隱離族」後來都怎樣了?

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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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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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離婚率飆高,離婚成了一件見怪不見、人人可談甚至人人可遇的一件事,而「隱離」也因為種種原因成為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

所謂隱離,就是明明離婚了卻不對外宣布,原夫妻雙方在外人面前假裝沒離婚,依然生活在一起。

明星選擇隱婚的,真有不少。

比如,高曉松與妻子徐粲金早在2013年6月就離婚了,時隔一年後倆人才正式公布……

又比如,因飾演《武林外傳》中的佟掌柜而名聲大噪的閆妮,2011年才承認自己已於2004年離婚,初衷是為了「保護女兒」。

可是,2006年閆妮接受採訪時,還支支吾吾地說:「我和丈夫很恩愛,平常我在外面拍戲,有時一個月甚至幾個月不能回家,但丈夫很理解我,耐心在家裡照顧孩子。」

還比如,音樂才子劉家昌和第一代瓊瑤女郎甄珍曾是娛樂圈裡有名的「假面夫妻」。

▲很多人可能不認識劉家昌,但他的歌你肯定不陌生。他創作的經典歌曲有《往事只能回味》《一簾幽夢》《海鷗》《我是中國人》等,都曾傳唱一時。歌手鄧麗君、羅時豐、林淑容、江惠、千百惠、鳳飛飛、費玉清、劉文正、高凌風、歐陽菲菲、甄妮、翁倩玉等都唱過他的歌,當年他可是歌壇教父級人物來著。

▲甄珍是從3700人當中挑出來的演員。18歲主演了第一部電影《天之驕女》就開始走紅。1973年起,她分別與鄧光榮、謝賢搭檔,主演了李行、白景瑞執導的《彩雲飛》《心有千千結》《海鷗飛處》等根據瓊瑤小說改編的影片,大受歡迎,成為1970年代前期的瓊瑤愛情文藝片首席女星。林青霞當年特別崇拜她,每次見到她都覺得自己像只醜小鴨。

當年,劉家昌轟轟烈烈追求甄珍時,甄珍還是謝賢的妻子,後來,因為劉家昌的介入,甄珍與謝賢離婚,於1978年與劉家昌結婚。

▲謝賢年輕時,真的長得很像謝霆鋒啊

甄珍在生下兒子劉子千後,慢慢淡出娛樂圈,但是她和劉家昌一直在外扮演恩愛美滿的形象。

2008年,甄珍得了胃癌,劉家昌難過地說「沒她會死」,在床前服待她近兩年。2010年,甄珍胃部手術成功,劉家昌在演唱會上說:「從今以後,我會緊緊牽甄珍的手,走在她前面抵擋風雨。」

同年,劉家昌也曾在2010年的《康熙來了》節目里大談他和甄珍的羅曼史,其中也談到自己搞婚外情被抓包,但甄珍大度原諒。

沒有人會懷疑他們倆的「夫妻情深」,就連當年被劉家昌奪走妻子的謝賢,看到他們在人前秀的恩愛也說:「我被劉家昌搶走了甄珍後,一直抱著『報仇不如看仇』的心態,我不相信一個男人會一輩子愛一個女人。就像我這麼多年,結婚又離婚,跟很多女人戀愛,如今還被COCO飛掉,但是劉家昌真是絕世情種,甄珍跟了她,是天大的幸福。」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直到2015年5月,甄珍才爆出兩人之間的大秘密:「28年前我們就在美國辦理離婚了!」

據說劉家昌好賭成性,曾經一分鐘輸掉近百萬,每次沒有錢了才想起甄珍,而且他還特別喜歡與前妻江某生的兒子,反而忽視他與甄珍的兒子劉子千,夫妻雙方矛盾已久。

更有意思的是,他們的兒子劉子千也是在母親爆料前兩三年才知道父母已經離婚了。

這一齣戲,看得吃瓜群眾都不由得感慨:「奧斯卡影帝、影后咋沒給你們當?」

白百何「出軌門」事件曝出來後,陳羽凡凌晨時分發布自拍視頻,坦誠2015年即與白百何協議離婚,為保護孩子成長雙方選擇「隱離」,未公布離婚消息。隨後,白百何也發布聲明稱為保護孩子「沒有對外公布這一事實」。

此舉是不是雙方為了保護商業利益而特意為之,我們不得而知,但娛樂圈裡的「隱離」夫妻應該有不少,只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被曝光而已。

明星選擇「隱離」興許有「為了孩子」的成分,但更多是為了各自的利益著想。比如,需要靠「恩愛夫妻」的人設、形象吃飯,擔心公開離婚事實後自己的江湖地位和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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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人民的名義》里,也有這樣一對「隱離」夫妻:高官高育良和大學教授吳慧芬。高育良婚內出軌,愛上了年輕漂亮、訓練有素但外表「人畜無害」的高小鳳,高小鳳懷孕後,高育良火速跟吳老師離了婚,跟高小鳳在香港結了婚。

高育良和吳老師離婚後,不對外公布這一事實,反而以恩愛夫妻的形象示人。

兩個人心裡有各自的「算盤」:吳老師是為了讓外人以為自己還是省委副書記的正房太大,她好繼續享受官太太才有的待遇和便利;高育良呢?為了不被組織追究生活作風問題,影響仕途。

如此一合計,好像「隱離」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試想一下:如果兩人公開離婚了會怎樣?吳老師沒了官太太的便利,在單位里會成為笑柄(雖然我不明白為啥離個婚怎麼就成了別人的笑柄),她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比高育良更合適的人供她「用」。

高育良呢?可能會被追究生活作風問題,搞不好紀委還要細細調查他的其他問題,然後,他做過的那些「利益輸送」會被提前曝光。

即便他沒有搞這些暗箱操作,那麼,在驚心動魄、暗流涌動的官場,他的作風問題可能隨時會被政敵拿出來作為攻擊他的理由,這在客觀上也會影響他的仕途。

對於兩人而言,「形婚」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事情不被曝光,高育良退休以後去到香港,和年輕妻子一起共享人世繁華、天倫之樂。吳老師則留在國內,享有優渥的財產,享受著官太太的特權,繼續做令人艷羨的大學老師。

看起來,「隱離」幾乎是不二選擇,可吳老師卻因此憋出了抑鬱症。

和一個曾經深深傷害過自己、自己也不願意再與之相愛的人朝夕相對,這簡直是一種心靈上的「酷刑」,縱然冷靜、隱忍、堅強如吳老師,也不免被「隱離」這把利劍發出的寒光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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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當中也有很多選擇「隱離」的。

他們之所以選擇隱瞞離婚的事實,有許多原因:有的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家庭」的幻象,怕孩子接受不了父母離婚的事實;有的是因為擔心年邁的父母接受不了自己離婚的事實,選擇隱瞞;有的是對對方還抱有幻想,期待能與對方破鏡重圓;有的則是因為經濟利益捆綁在一起,擔心離婚之後給彼此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還有的,僅僅是因為夫妻雙方只有一套住房,出去租住又付不起房租,所以「離婚不離家」。

「隱離」只是一種個人選擇,最終是否能「求仁得仁」也因人而異,因情況而異。我本人對一切「隱離」持理解態度,卻無法認同。

離婚之後對對方還抱有幻想,期待破鏡重圓所以不公開離婚事實的,相對來說比較少。即使有,離婚對當事人而言可能只是一個「調情」手段,這種情況我們就不攤開分析了。

咱先說為了孩子「隱離」。

父母的婚姻,對於孩子而言只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他們不大能理解婚姻意味著什麼。孩子最能直觀感受到的,是父母的情緒,是家庭的氛圍,是家庭里流淌著的或溫暖或奇怪或者冰冷的「氣息」。

如果某個孩子對於「父母離婚」這事兒充滿恐懼,無法接受父母離婚的事實,說明這對父母的相處方式、這對父母跟孩子之間的互動已經出了很大的問題。父母光靠「隱瞞離婚事實」、維持幸福假象並不能真正解決孩子內心的缺失問題。

如果父母本身把「家庭完整」看得比「家庭幸福」更加重要,那麼孩子可能也會想捍衛這種「完整」而陷入對「不完整」的恐懼之中。

就像是一對父母天天在孩子耳邊念叨「那個花瓶很珍貴的,千萬不能砸碎啊,砸碎了我們所有人都完了」,孩子也會陷入「花瓶可能會破碎」的恐懼之中,然後盡自己所能去維護花瓶的完整,可是,小小的孩子幹嘛要承受這麼多呢?為什麼不能活得鬆弛一些呢?

花瓶本身就是用來「觀賞」的,而不是用來「保護」的。滿足了你的觀賞功能,它才有保護的價值,我們不該本末倒置,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保護花瓶」上。

如果它不可避免要摔碎,那就讓它碎了好了,咱再去買一隻新的,或者把花瓶里的花插到別的容器里,也能滿足我們的「欣賞」需求。

我們追求的是內心的幸福,而不是某樣東西的「完整」,「完整」那是給別人看的。

如果孩子能在父母那裡感受到充足的愛和安全感,能在現實生活中看到一對能輸出正能量的父母,學會尊重父母的意志、自由和疆界,你覺得TA有多大幾率會長成「歪瓜裂棗」?

如果你真的把孩子當成一個和自己一樣平等的個體,就無需人為地為TA建立起一套「隱形牆」。如實地跟孩子講並引導TA積極看待父母離異這件事,並沒有多難。

很多時候,我們是被自己臆想中的世界嚇倒了,而不是事實本身。三口之家並不是幸福的唯一模式,我們內心能感知到的豐盈和幸福才是。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父母「無法接受子女離婚」。說到底,這並不是「離婚」本身帶來的問題,而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的相處出了問題。

子女成年之後、結婚之前,沒有跟父母確立好各自的疆界,沒有讓父母樹立起邊界意識,父母就很容易因為你結婚而榮、以你離婚為恥。即使你沒有離婚,而是發生了其他的事情,你的父母也一樣無法接受。

如果你解決不了與父母的相處問題,那就只能承受離婚了之後還要在他們面前扮恩愛的現實。

至於為了經濟利益、房子問題「隱離」,也無可厚非。人生處處面臨著取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不可能什麼都想要,選定了就不要後悔,記得「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就好。

每個人做每樣選擇之前,幾乎都是衡量過利弊的。

我尊重別人的選擇,但更崇尚這樣一種人生態度:坦坦蕩蕩地活,無懼人言,無愧於心。心裡盡量少一點藏著掖著的東西,少一點見不得光的秘密,不必用謊言和偽裝來編織、掩飾自己的生活,該怎樣就怎樣。

人這一生真的很短暫,我不想懷揣不可告人的目的、帶著面具去生活,最後讓自己在痛苦掙扎中活成一個演員。演戲挺累的,一旦穿幫會很狼狽。

活得簡單點,不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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