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文化思潮暗流初探﹕當代正統神學的任務﹝六___-七﹞

當代正統神學的任務﹝六﹞

 

神人二性的救主﹕特土良與愛仁紐論基督和救贖

持正統信仰的基督徒相信﹕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祂是神也是人。道成肉身的意思是﹕主耶穌有人的樣式,祂曾經真正的活在世上﹔同時祂的神性也在。祂是神的兒子,是神的 「道」,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祂有權能勝過死亡,祂確實地身體復活了!基督的神人二性,是我們信仰的基石;基督必須是神人二性,才可以作我們大能的救主。

約翰福音一1-14 講到關於成為肉身的 「道」, 提到七件事﹕

1. 太初有道 (1):耶穌基督是永恆的 (His eternity)。

2. 道與神同在 (1):基督有位格 (person),有獨特的性格,祂與父神有著交往的關係。

3. 道就是神 (1):祂有神性 (deity),不是被造物。

4. 萬物都是借著祂造的 (3):祂是創造主。

5. 生命在祂裡頭 (4)﹕祂賜生命(animating),被造物本沒有生命,只有在道中才有。

6.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4):基督是啟示者 ;人活著因道工作的緣故。

7. 道成了肉身 (14):主成為人(incarnate),伯利恆馬槽里的嬰孩就是神永恆的道。「道」就是藉降生而彰顯出來的神的兒子。

在充滿著痛苦的今天,人們很容易將基督的神性妥協。我們都承認耶穌基督是人,體貼我們的軟弱;與愛祂,信靠祂的人同行。可是我們也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神,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與父一樣配得接受我們的敬拜。今天教會的基督論若不強,福音工作也不會強。

特土良的基督論

早期教父在基督論方面,還在發展的階段中。特土良認為 「道」 有實際的本質 (a real subsistence),或說是真實的存在的;道是獨立的位格 (Person),是神所生,不是從神流出。不過「道」的存在有起點 (There was a time when he was not)。道與父同質(substance),但存在的形態 (mode of existence) 卻與父不同。

我們相信,父,子,靈,三位一體的每一位都完全有神性的全部。聖子,聖靈,都有神的本質的全部。神的屬性,每一位都充充滿滿的擁有。我們不可以說,父比較聖潔,嚴厲;子比較溫柔,慈祥;聖靈比較有力量。這樣說是不對的;神的每一種屬性,都完全在每一位格里。《威敏斯特小要理問答》關於神屬性的教導,是指父,子和聖靈的﹕

問﹕神是誰﹖

答﹕ 神是個靈﹐神的存在﹐智慧﹐權能﹐聖潔﹐公義﹐美善和真理﹐都是無限﹐永恆和不變的。

Q. What is God?

A. God is a spirit, infinite, eternal, and unchangeable in His being, wisdom, power, holiness, justice, goodness, and truth.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Question 4.)

特土良在這方面顯然還不夠成熟。他說﹕父是全部的本質﹐子只是本質的一部份﹐因為子是演展出來的 (derived)。因此,特土良還未突破子是低於父的觀念。

不過,特土良的長遠重要性乃在於他是第一位提出本質 (substance) 與位格 (person) 這兩個觀念者。後來尼西亞信經 (Nicene Creed) 制訂時用上這些觀念。他擴大了「道」的教義,因而發展了三位一體的教義。特土良強調神性中的三個位格只有一個本質,而位格乃眾數﹐卻沒本體之別。很可惜地,他只看到道是在神裡面的無位格的理性 (impersonal reason)。

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特土良清楚地分辨出基督的兩性並不混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都有各自的屬性。兩性並沒有融合起來 (fusion)﹐在基督里乃是神人二性聚在一起 (conjunction)。這都是非常重要的貢獻。十七世紀時,《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論到基督的神人二性時這樣說﹕

神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唯一永遠的神(永活真神) ,與父同質同等﹐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並人性所具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己身,只是無罪。祂借著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成孕,有她的本質。所以完整無缺,而又是相異的二性,即神性與人性,毫無轉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隔地結合於一位格之內。這位就是真正的神,真正的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間的唯一中保。

The Son of God, the second person in the Trinity, being truly and eternally God, of one substance and equal with the Father, did, when the fullness of time had come, take upon Him man』s nature (約一1, 14, 約壹五20, 腓二6, 加四4), with all its essential properties and common frailties, yet without sin (來 Heb. 2:14, 16, 17, 來四15). He was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womb of the virgin Mary and of her substance (路 一27, 31, 35, 加四4). In this way two whole natures, the divine and the human, perfect and distinct, were inseparably joined together in one person without being changed, mixed, or confused (路一35, 西二9, 彼前三18, 提前三16). This person is truly God and truly man, yet one Christ, the only mediator between God and man (羅一3-4).

主耶穌的人性如此與神性聯結﹐就受無限量之聖靈的潔凈與恩膏﹔既在祂裡面有智能和知識的一切寶藏﹐父就喜歡叫一切的豐富住在祂裡面。其目的乃是借著祂的聖潔﹐無惡﹐無沾污﹐並所充滿的恩典和真理﹐使祂得以全備﹐以便執行中保和保證人的職分。這職分並不是祂自己取來的﹐乃是蒙父召而任此職﹐父把一切的權柄和審判交在祂手中﹐並且命令祂執行之。

In His human nature, united to the divine nature, the Lord Jesus was set apart and anointed with the Holy Spirit beyond measure (詩四五7, 約 三34), having in him all the treasures of wisdom and knowledge (西二3). In him the Father was pleased to have all fullness dwell (西一17), so that – being holy, harmless, undefiled, full of grace and truth (來七26, 約一14) – he might be completely equipped to fulfill the office of a mediator and guarantor (徒十38, 來十二24, 來七22). He did not take this office to himself but was called to it by his Father (來五4-5), who put all power and judgment into his hand and commanded him to execute it (約五22, 27, 太廿八18, 徒二36).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8: 2, 3.)

特土良很重視耶穌基督的死﹐但沒有強調耶穌受刑替死贖罪的必需性。他只注重罪人必需誠心悔罪。他雖認為神的公義有刑罰的因素﹐但特別高舉神的憐憫。同時﹐他認為人受洗之後若犯罪﹐必須悔改或認罪﹐才能滿足神的要求。

每一個時代都有信徒或傳道人強調作門徒,背十字架,付代價的重要性。這些領袖看見太多的掛名基督徒在教會裡,又嘆恨教會的管教不夠嚴謹。今天的福音派教會絕不例外。強調聖潔是重要的;最近一本好書出版了﹕巴刻,《重尋聖潔》﹝Rediscovering Holiness﹞,天道,2002。但是強調真正背起十架作門徒之同時,絕不可妥協恩典的福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我們得到了這莫大的恩典,才有新的生命來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愛仁紐的救贖論

早期教父中,愛任紐討論基督的救贖最詳細。他是教父中最正統的一位,但他有兩種思想並不完全合乎《聖經》。

第一方面,他說﹕人若自動地揀選行善 – 這是靠己力能做到的 – 他就能重獲永生的命運。基督聖工的真正重要性,是叫我們確實的認識神,因之強化了人的自由。這可說是律法主義。

第二方面,愛仁紐有神秘主義的傾向。他說﹕基督在祂裡面叫人類復原(recapitulation),在神和人之間建立了新的關係,成為叫人類獲新生命的面酵。道借著受苦,受死,與人類認同,也借著使人類成聖,賜人不朽﹐而使人類升到更高的境界。祂在祂裡面使人類復原﹐挽轉了人類在亞當里啟動的命運。這種救贖論,可以說是一種是神秘的說法 (mystical) ﹕從道成了肉身直到人類神化 (deification)。

不過,愛任紐並沒有說救贖是完全神秘的。他雖特別重視基督與祂救贖的子民必須有生命的聯合 (living union),但他也提到基督為我們順服神,滿足了神的要求﹔祂為我們受苦,為我們付上罪債,向父神獻上挽回祭挽回父神的忿怒(propitiation),祂也救贖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

你的基督論,你的救贖論又如何?比較這兩位早期教父,更加成熟嗎?更加地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嗎?

快來擁戴為王﹕聖潔至尊神子,

跟祂的人快樂擁戴,因祂亦是人子;

塵世千萬憂傷,一切經祂親嘗,

因祂決心擔負諸累,群生得享安康。

快來擁戴為王﹕無對生命之王,

萬邦的人都蒙救渡,因祂消滅死亡;

快來歌頌歡欣,謝祂特殊宏恩,

因祂一死戰勝萬死,永遠普及眾生。

(from「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 words by Matthew Bridges, 1851.)

﹝林慈信牧師﹐中華展望總幹事﹐歸正學院常任教授﹐威敏斯特神學院道學碩士,神學碩士﹐天普大學歷史系哲學博士。從事護教與神學信仰的工作﹐被唐崇榮牧師稱譽為當代最貫徹歸正的華人思想家。林牧師致力出版歸正信仰的書籍﹐著重系統神學﹐護教學﹐清教徒的成聖神學﹐與聖經輔導學的教導;同時任教於美國國際神學院,加州威敏斯特神學院,聖約神學院等院校。中華展望的網址是﹕ www.chinahorizon.org (中﹐英文); 林牧師的中文網頁是﹕http://samling.ccim.org;又﹕其中兩門曾在歸正學院教授的課程,可在網上觀看﹕ www.laikan.com, click 「恩泉寶庫」;其它講座的錄音,可參﹕www.chinesebible.org.﹞

當代正統神學的任務﹝七﹞﹕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與當代教會之一

在每一個時期,教會面對哲學與文化,都會有混合真理與世俗思想的誘惑;猶太教也是如此。十九世紀末荷蘭神學家與首相凱伯 (Abraham Kuyper)提醒他的同代基督徒,人類的歷史永遠是真理和偶像敬拜之間的爭戰。廿世紀威敏斯特神學院護教學教授范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曾發表一系列的護教學講義,題為《爭戰中之基督教》 (Christianity in Conflict)。可是教會往往向世俗思想降服。今天華人教會對哲學與文化的立場是什麼?

在第一世紀﹐猶太教與希臘哲學的混合品﹐以斐羅 (Philo) 為代表。第二、第三世紀﹐希臘哲學與基督教的真理混合﹐形成亞歷山大教父 (Alexandrian Fathers) 的神學。當時有些神學家將諾斯底主義的哲學性揣測﹐作為教會的信仰內容。在這過程中﹐他們用了隱喻法來解釋《聖經》 (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這派基督教學者中最重要的是亞歷山大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與後來的俄利根 (Origen)。革利免與俄利根代表東方教會的神學﹐兩位都是亞歷山大教義學院 (school of the catechetes) 的老師。他們的思想影響至深,若要了解後來亞流派 (Arianism) 與尼西亞信經 (The Nicene Creed),必須先了解這兩位亞歷山大教父的神學。

哲學為基督準備?

革利免的信仰沒有像先前的教父愛任紐和特土良那樣竭力遵守信仰準則 (the Rule of Faith),以使徒的教訓為信仰的最高權威。他嘗試以自己對當日哲學的理解﹐配合基督教的傳統﹐有時幾乎以哲學取代教義。革利免與特土良不同;後者認為,雅典與耶路撒冷沒有可對話的餘地。革利免對哲學友善﹐堅持基督教神學家必須在外邦學術思想與福音之間建立橋樑。他認為哲學是上帝給希臘人的恩賜,準備他們接受福音,可以說是外邦人的舊約﹕

在主再臨 (parousia) 以前,希臘人必須要有哲學才能夠學義。現在哲學則借著示範,幫助人在信心上預作操練 (propaideia),為真正的宗教作好準備。若我們將凡事(不論是希臘人的或我們的)都歸因為神的眷顧,則 「你必不至踫腳」 (箴三23)。因為神是眾善的源頭,有些直接來自神(例如舊約及新約),有些則間接來自神(例如哲學)。可能神首先並直接地將哲學賜給希臘人,直到主呼召希臘人的時候為止。因為哲學正如同伴 「教師」 (epaidagogei) 一樣,將希臘人帶到基督裡面,正如律法將希伯來人帶到基督裡面一樣。哲學是一種準備,為人鋪路,直到在基督里得到完全為止。

(革利免的雜記﹕Stromata l.v.28; in Die grieschischen christlichen Schriftsteller der este Jahrhunderte. Clemens Alexandrines: Zweiter Band. Stromata Buch I-VI, ed. O. Staehlin and L. Fruechtel (Berlin: Akademie Verlag, 1985), pp. 17.31-18.5; 中譯﹕《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Alister E. McGrath編,楊長慧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88,文件1.2﹕「亞歷山太的革利免 – 哲學及神學」, 頁16-17。

革利免覺得《聖經》與理性都是認識神之泉源﹔又因採用隱喻 (靈意)解經法﹐引進許多人為的猜測。不過他對希臘哲學的評估﹐有時認為希臘哲學有啟示的成份﹐但有時又譴責是從希伯來先知們剽竊而來。

聖經﹕命題式啟示?

從革利免的思想我們可以看出,教會響應哲學時所面對的誘惑。第一,以靈意解經是很危險的,這樣不單只誤解聖經的原意,而且無形中妥協了聖經具體,命題式的啟示 (propositional revelation)。今天福音派神學可能已經意識到靈意解經的缺點;可是他們往往喜歡跟著學術界的哲學與神學潮流,低估聖經的命題啟示,高舉所謂神的啟示事件 (event, or word-act),結果讓一些主觀的啟示論取代歷代教會所堅持的聖經論。有些福音派聖經學者有意無意的反對《聖經》里只有一套 ﹐單一的﹐穩定的教義 ;換言之,他們不承認聖經里有命題式的啟示。一位在華人福音派中非常有影響力的已故神學家說,基督教信仰的對象不是一套正確的觀念,而是基督﹕

因為基督教的信仰對象不是一套正確的觀念,而是基督, 一位闖入我們時空與我們相遇的拿撒勒人耶穌。在相遇中,你可以不喜歡祂,懷疑祂,但你也可以愛祂,甚至學效祂。(《使徒信經新釋》,第一章﹕「我信—所以我活」,頁10。)

在強調《聖經》歷史研究之同時﹐一本福音派圈子中非常流行的書﹕《讀經的藝術》的作者們這樣說明自己的預設﹕

聖經需要解釋的一個更重要的理由是在於它的性質。根據歷史來說﹐教會了解聖經的性質﹐正如了解基督的身分一樣 –聖經既是屬人的﹐又是屬神的。… 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所以它有永遠的適用性﹔它在每一個時代和每一個文化中向所有的人說話。因為它是神的話﹐所以我們必須聆聽 – 並遵行。但因為神選用歷史中人類的話來傳達祂的話﹐所以聖經中每一卷都有其歷史特性﹔每一文件都受到原先寫作時的語言﹐時代及文化的限制 (在某些情況下也受它寫成以前的口頭歷史之限制) 。由於聖經永遠的適用性與其歷史特性之間有一種「緊張狀態」 ﹐遂有解釋的必要。(費依與史督華, 《讀經的藝術》﹐頁7。)

請注意﹐費依與史督華提到的是聖經的 「永遠適用性」 和 「歷史特性」 ﹔而略過他們所謂《聖經》神性裡面最重要的觀念﹕《聖經》是神的話。福音派一向相信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必有自己的永遠真實性﹐和超歷史的﹐單一的﹐穩定的意義。可是,這裡的 「永遠適用性」觀念, 很方便地為這兩位作者帶過了《聖經》的 「神性」 。結果是﹕聖經的默示和神性很方便地就不再提了。他們繼續說﹕

另一方面﹐有些人只從聖經永遠適用的觀點來看它。因為它是神的話﹐他們往往認為那只是一本記載要人相信的教訓和要人遵行的命令之文集 -- 不過在這些教訓與命令之間必然有許多的選擇。(《讀經的藝術》﹐頁7。)

我們可能很快地讀過這篇緒論﹐沒有留意作者們輕浮地帶過 「《聖經》只是一本記載要人相信的教訓和要人遵行的命令之文集」 。他們用了 「只是」 ﹐是否表示這種觀念 -- 也就是歷代正統 / 福音派的信念 – 是有待檢討和批判呢﹖我們讀下去﹐就發現果然是的。作者們舉了一個例子之後宣稱﹕

不過﹐聖經不是一連串的教訓與命令﹔它不只是一本 「神主席語錄」 ﹐彷佛祂從天上看著我們﹐說﹕「喂﹐你們在下面的人﹐要學習這些真理。第一﹐只有一位神﹐就是我。第二…」 等等﹐這樣一直說到第7﹐777 條教訓和第777道命令。(《讀經的藝術》﹐頁8。)

這樣的手法﹐無疑在攻擊正統的信念﹕《聖經》是神話語的啟示 (verbal revelation) ﹐其中肯定有神的「命題式的啟示」 (prepositional revelation) 。為要使他們的《聖經》研究方法站得住腳﹐費依 (和不少當代福音派的聖經學者) 不惜攻擊﹐破壞歷代教會對《聖經》的默示﹐命題式啟示和 「教義系統」 等的信念。(這些都是巴特和其它現代神學家所攻擊的。) 這對教會維持真理的任務有害無益﹗費依和史督華乾脆繼續地說﹕

這些教訓當然是真實的﹐而且可以在聖經中找得到 (雖然不全是以那種形式出現) 。對我們來說﹐這樣的一本書誠然可以使許多事變得更容易。但幸好這不是神選擇來對我們說話的方式。(《讀經的藝術》﹐頁8。)

下面兩位作者解釋﹐神是在具體的歷史文化處境里向人啟示的。要鼓勵信徒研究《聖經》的歷史﹐文化﹐語言﹐問題等背景因素是好的﹐可是攻擊《聖經》的 「教義性」 ﹐取笑《聖經》是否一本神的教訓的命令集 (神主席語錄) ﹐會帶教會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

不論是靈意解經,或是攻擊命題式啟示的聖經論,都對教會的正統信仰帶來威脅。

哲學與聖經﹕相提並論?

教會面對哲學時第二種誘惑是﹕將哲學與基督教信仰(聖經)相提並論,把上帝的啟示與人的思想放在同一個水平上。革利免的意思是﹕舊約幫助猶太人作準備迎接基督;哲學讓希臘人作同樣的準備。這樣,舊約聖經與古希臘哲學就在同一個水平上被考慮。這使筆者想起當代福音派中很流行的說法﹕哲學(不論是中國的老子或儒家思想,或西方的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是上帝對人的啟示。又有人說,哲學,文化都是普遍啟示;包括不同領域的思想,如心理學,藝術等。這樣的想法,有什麼聖經根據?

各位讀者,聖經明明告訴我們,憑人的智慧不可能找到真理,真理只來自神的啟示。神的普遍啟示借著受造之物,和在人的心思里,清清楚楚的,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8-20)。可是,普遍啟示是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的(詩篇十九篇)。

哲學是什麼?文化又是什麼?是人,墮落了的人,對神普遍啟示的響應,而不是神的啟示本身 – 連影子都不是!哲學是回應!而人受了墮落的污染的回應,不可能是完全正確,不可能完全討神的喜悅的。將哲學(或心理學等)與聖經相提並論,是一個基督徒思想上非常嚴重的偏差。很不幸的,不少福音派護教學家,因為要證明聖經在思想界站得住腳,在這方面妥協了。改革宗神學院的John M. Frame(筆者在威敏斯特神學院就讀時的老師)這樣說﹕

歷史上不少異端﹐起源都是因為某一種護教的動機。有人想﹕我若要說服知識分子信基督教﹐我必須證明﹐基督教是符合當代的思潮的。我必須給知識分子看到﹐基督教在理想上﹐是可以被尊重的。因此﹐《聖經》的教義就被妥協了﹐以流行的哲學理念取代之。

第二世紀的護教者多是很愛主的信徒﹐可是妥協了《聖經》的創造論。

與諾斯底主義的神﹐存有﹐世界觀妥協﹐混合。神變成沒有位格﹔三位一體的三位有了高低之分﹐等。

歷史上還有不少從護教的動機出發的﹕革利免﹐俄利根﹐阿奎那﹐和現代的士萊馬赫﹐廿世紀的神學家 (Bultmann, Tillich, Pannenberg) ﹐他們都想在文化知識界里表示基督教有理性的價值 。這並不表示他們的護教動機是錯的。可是前車之鑒﹐還有《聖經》的警告﹐我們不得不謹慎。

你至終的效忠是否是對神﹖還是對 「理性上被知識分子尊重」 ﹖或對一個抽象的真理﹖或對某一個哲學傳統﹖若不是效忠於神的話﹐就不要作護教者。

(筆者譯自﹕John M. Frame, Apologetics to the Glory of God, P&R。查該書中譯本最近由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衛道學概論》,2003。)

基督徒讀哲學?

從較實際的角度看,基督徒該如何看待哲學?我們應否閉門造車,不理睬世俗思想的發展?還是應該趕上最新的思潮,仔細研究,更在學術界中爭取一席?今天福音派最普遍的做法似乎是後者。在學術界發表文章,出版書籍的福音派教授們往往來自非常保守的教會背景。他們的立場穩固嗎?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口中聽到傳統的正統教義嗎?他們如何看待聖經的神性與權威?一位奉獻傳道的神學生,從進入神學院到畢業,他對聖經的信任有增加或減少?

筆者願用個人見證響應這問題。我在一九五十年代出生,家父在香港非常保守的神學院任教,我們一家住在校園裡。從小受非常敬虔的屬靈傳統熏陶,不過對世俗哲學與文化基本上是不接觸的(除了小孩子要好好掌握鋼琴技巧,以便日後在教會司琴以外)。十四歲,我奉獻自己給主,終生全時間服事;三年之後,感謝神,我接觸到歸正(改革宗)神學。在六十,七十年代的費城中國查經班,我一面學習歸納式查經,一面吸收基本的護教學與歸正系統神學。大學時期,我選擇了主修歷史﹕西方思想歷史 (western intellectual history)。當時,查經班裡的神學師兄們勸導我,若要日後讀神學,最好先修哲學作為準備。這樣我可以知己知彼。1968-1971年,我在賓州大學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的歷史系,宗教思想系,和東方研究系裡修了17,18,19世紀的歐洲思想史,中國文明史,古代中東(舊約),基督教歷史,19世紀神學思想,異端等科目,還在附近的(新派)神學院修了一科新約。當時的學術界與今天一樣,對純正基督教信仰非常敵視,甚至采藐視的態度。宗教思想系有著名的 Van Harvey, Claude Welch等學者,我有幸聽他們的課。在這種環境中神保守了我的信仰,一方面讀世俗的,人文主義的,敵視基督教的哲學,另一方面又在歸納式查經,傳福音事工,教會生活,和護教與系統神學方面接受操練。在課室里,教授常常取笑基督教與基督徒。大學畢業,進歸正信仰的威敏斯特神學院接受嚴格的神學訓練。上聖經科或系統神學課時,教授都採取護教的態度,批判新派對聖經的態度,然後接受正統的解經大師的成果,叫我們清清楚楚的認識自己應相信,應傳講的是什麼信心,什麼真理。念博士班時期,天普大學歷史系也有藐視福音派基督徒的教授,他們在學校都是舉足輕重的學者。因此,我在神學院時期之前和之後,都與世俗哲學有第一手的接觸經驗。可是,因為主保守我的信仰,我並不敬佩人文主義,和當代的治學方法論。我一直認為自己是為教會,為教會的正統信仰而讀哲學和歷史的。

卅年後的今天,我更看出神的眷顧。不少福音派的信徒,先進非常保守的神學院,或在保守的教會長大。這些教會可能和我的教會背景相似,沒有最新的學術知識,可是在敬虔生活,在堅守聖經的默示與權威,在傳福音上卻是無可厚非的。後來這些基督徒的信仰受到衝擊(在這過程中可能有機會聽到歸正神學的教導,如唐崇榮牧師的講座和歸正學院);他們知道福音派在過去沒有好好的響應世俗思潮,看見世俗文化對教會的攻擊,因此欲急起直追,在學問上下工夫,好叫自己能與當代知識分子對話。不幸的,很多基督徒沒有足夠的真理裝備,就進到新派的神學院里攻讀高等學位(神學碩士,哲學博士等)。他們的信仰基礎不穩,結果受新派神學的影響比正統神學的影響更深。神學院的福音派教授,多有推崇他們的(新派)研究院和裡面的教授們,因此初進神學院的獻身青年得到一個印象﹕我若要在今天的社會上有聽眾的話,必須好像我的教授一樣,去那些研究所讀高等學位。多年的鑽研之後,學位是得到了,甚至在學術界站立得穩了(今天不如往日,華人福音派信徒在非福音派學校任教的大有人在);可是信仰的立場卻不如往日的穩固。發表的言論,多欣賞讚揚新派神學家如何「糾正」保守派的「偏差」,少批判懷疑聖經,攻擊神的話的新派聖經批判與神學思潮。再甚者,批判,攻擊傳統基要派,福音派信仰的言論層出不窮(例如﹕稱傳統的正統信念為 「壞鬼神學」,意即好像食物腐爛了,不能吃的意思)。

卅年前,這種華人基督徒學者占福音派的少數。今天呢?是否已經成為多數?

哲學思想是需要了解的;古今中外的哲學家,在本體論,知識論,倫理學,歷史哲學,美學,政治哲學等方面都發表了重要的言論。我們不可閉關自守,不問世事。我們必須認識人文哲學的歷史發展及其來龍去脈。可是研究世俗思想之同時,要堅守正統的聖經論,神論,人論,基督論;世俗思想背後的人文的,敵對聖經的預設(前提)需要我們去揭露、批判。我們對人的態度要憐憫,我們必須尊重每一個人,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可是,尊重人不表示妥協我們的信仰立場。

今天教會需要的,是清楚知道 「主耶和華如此說」 (Thus says the Lord) 的傳道人和信徒!親愛的讀者,你的思想效忠於誰?請聽范泰爾博士的個人見證﹕

作為基督徒,我們就我們自己而言,並不比法利賽人更優越,更有智慧。基督借著祂的道與祂的靈與我們認同,與此同時,也藉此告訴我們,我們如今是何等樣的人。作為基督徒,我首先相信的,是耶穌基督為祂的個人與祂的工作所作的見證。祂說﹕祂被差派到人世間,乃是為要將祂的百姓從罪中拯救出來。耶穌要我做的,也正是祂要法利賽人所做的,即根據祂這個自我見證,來閱讀和理解所有的經文。祂差遣祂的靈內住在我心中,好使我能夠相信,也因此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來明白一切事情。借著祂的靈,我認識明白到耶穌所說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這句話的一些含義。當我每日不斷的歸信更新,不斷認識到我不可能正確明白任何一件的事實,除非我把這些事實跟「基督作為我個人的創造主和救贖主,也作為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的創造主和救贖主」這一事實關連起來。因此,我就認識到,將我一切心意擄掠奪回,使之都順服基督,這話是什麼意思了。我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勝過追求一切。現在我因祂的靈與我的靈所同作的見證,確信我所做的工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守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我的一生,我的家庭生活,教會生活,和社會中的生活,我的呼召,即作為這福音的執事和基督教護教學之教師的生活,均在「全為我君王」這一旗幟下,融為一體了。我不是什麼英雄,但在基督里,我無懼人能把我怎麼樣。陰間的權勢是怎麼也無法勝過基督那繼續前進之凱旋步伐的,只因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賜給了基督。 (Cornelius Van Til, from Greg Bahnsen, ed., Van Til』s Apologetic: Readings and Analysis, P&R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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