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處理孩子發熱、發燒」?兒科醫生的十年臨床經驗總結
劉鑒醫生的第六十九篇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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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關鍵詞:
發熱、處理方法、退燒藥
發熱是我們兒童時期的最主要癥狀之一,因兒童體溫調節中樞的發育不完善,故極易並發驚厥抽搐等危急情況而引起大家的重視,那麼當孩子出現發熱後,我們在去醫院就診前,或就診後又出現發熱,家長應如何應對,今天劉醫生再此給大家作如下總結。
我們人的正常體溫(以腋下溫度計算,此後不做說明)為36℃-37℃,高於37℃就應當考慮發熱。
體溫37℃-37.3℃
其原因可能為保暖過度。
處理方法:減少衣物,多飲水,觀察體溫變化。
體溫37.4℃-38℃
體溫正處於上升期,體溫隨時有繼續升高的可能。
處理方法:
①半小時測體溫一次,多飲水
②若體溫未見上升,手足尚溫,可行小兒推拿清天河水100次觀察
具體方法:
用食指及中指自孩子腕橫紋至肘橫紋快速稍用力推拿,以孩子小臂內側微微發紅髮熱為佳。
體溫降至正常可繼續觀察,若此後體溫反覆應立即醫院就診。
若手足冰涼,提示末梢循環較差,體溫隨時可能升高,可將孩子手足搓熱或放入溫水中,待手足復溫後,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體溫後及時醫院就診。
③可用溫水給孩子擦拭腋窩、脖子及大腿根,在此注意,第一,不要用酒精擦拭,因為酒精可通過皮膚吸收,易引起酒精中毒,第二,不要擦拭孩子的前胸及後背,因為可能造成回心血量的溫度突然降低而引起危險。
體溫38.1℃-38.4℃
該階段處於該不該給孩子用退熱藥物的臨界狀態,其實在國外的文獻中,為了防止6歲以下兒童發生驚厥抽搐等急危情況,是可以使用退熱藥物的。
處理方法:除了1、2兩種體溫階段的處理方法外,應每20分鐘測體溫一次,隨時準備使用退熱藥物,對於有過驚厥史的患兒應果斷使用退熱藥物,防止再次發生驚厥。
體溫38.5℃及以上
該階段是我國退熱葯說明書中明確規定需要使用退熱葯的體溫階段。
處理方法:除了1、2、3的處理方法外,應立即使用退熱藥物。對於6個月至1歲的嬰兒,應盡量使用對乙醯氨基酚滴劑,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1歲以上的患兒可用對乙醯氨基酚及布洛芬交替使用,這樣的退熱效果是比較好的。對於單種退熱藥物(對乙醯氨基酚或布洛芬)使用相隔時間至少為4小時,每24小時不超過4次。對於兩種退熱藥物(對乙醯氨基酚及布洛芬)相隔時間至少為3小時,每24小時各不能超過3次。
常見誤區:
1、兩種退熱葯指的是兩種不同成分的退熱葯,而不是不同劑型。
比如對乙醯氨基酚滴劑及布洛芬滴劑為兩種退熱葯,而布洛芬混懸液及右旋布洛芬栓則為同一種退熱藥物。
2、吃了退熱葯就要立即退熱。
對於退熱藥物的起效時間多為40分鐘左右,服用後應多飲水,促進發汗,等待體溫下降,觀察變化(驚厥及抽搐等急危情況除外)。
3、退熱栓劑的效果好,口服的效果慢。
這是我門診中遇到的最常見的誤區,其實退熱栓劑效果好的原因在於用量,舉個例子:退熱栓的用量是一定的,不能調整用量,3歲以內都是1粒納入肛門,3歲以上都是2粒納入肛門,好了,1歲的孩子使用1粒效果就很好,3歲的孩子效果就差了,而3歲的孩子2粒效果就很好,8歲的孩子效果就很差了,我想您應當看明白了吧。
寫在最後:
以上為我10餘年來臨床總結的常用退熱方法,無論怎樣孩子發熱後找到發熱原因是最重要的,任何退熱的方法都是減輕發熱的癥狀而非治療,所以我們應當在未就醫前先緊急處理後及時前往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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