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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札記:「好到違法」

(詹萬承)這一周,最令人牽腸掛肚的自是「東方之星」,這艘實載458人的游輪,不幸意外倒扣長江,滾滾江水將他們淹沒,只留下浪花繼續奔騰。雖也承認「沉船事件很不幸」,不過@周克成 卻另闢蹊徑,「總理去沉船現場,還不如去看看專車被砸現場」,至於原因,這位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先生的助手也有略述:「兩者同樣需要得到總理關心,但後者更有意義,支持專車,就是釋放真改革的信號。類似於當年鄧公喊出『誰不改革誰下台』的口號。」將專車提到與改革並舉的高度,看似誇大,不過也絕非@周克成 一人為之。同樣是寄希望於總理,@凱雷 在周二憶起往事:「約兩年前,馬化騰當面向克強總理提到專車軟體被打擊,克強總理當面要求交通部向其本人提交一份報告。這個夏天總理和小馬哥等來了鎚子。我想對總理說,以後再別等報告了,事情是明擺的,不行就換部長,不行就直接下基層調研,直接廢舊規立新章。」這位香港文匯報北京執行總編輯所說的「等來了鎚子」,是指近期的兩起砸專事件,一起是「上上周,北京市夜查專車,用上了砸玻璃的戰術」,另一起是「上周,這個辦法被河南計程車司機採納,兩輛滴滴專車鄭州被砸」。專車最近的日子確實不好過。周二,北京三部門約談滴滴,宣告專車快車均違法。依據法制晚報同日報道,三部門的態度異常堅決:「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公交保衛總隊共同明確指出,『滴滴專車』及『滴滴快車』業務,使用私家車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輸服務並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這次不僅是私家車違法,連租賃車輛也同屬此列:「目前,有關專車平台接入私家車和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客運服務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租賃車不允許給承租人配備駕駛員,且承租人不得轉租車輛。目前,有關專車平台通過從租賃公司租賃車輛並配備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也違反了《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是什麼樣的法律,竟如此霸道任性?@任志強 頗為不解:「為什麼不修改法律讓人民更幸福?」這位追隨者超三千萬的大V,大前天振臂一呼厲聲怒斥,「為什麼這麼多民眾贊成的好事,卻不能名正言順的得到法律的支持呢?別總拿這些違背民眾利益的法律當借口…民眾是有能力分辨是非和做出正確選擇的。千萬不要讓政府的所謂執法行為,把民眾逼到了對政府失去基本信任的絕路上去!」退休之後的知名地產商,放起炮來更顯無所顧忌,他掰著手指頭,一一列舉好處:「一是打車軟體方便了許多人的出行,打破了原有計程車單一的壟斷;二是許多車是順路載客的,減少了空駛和單人乘駕的車輛運行。大大減少了道路的擁堵和尾氣的排放;三是降低了出行的等待時間和價格,提高了生活的品質和效率;四是當打車軟體納入正軌時,會將所有汽車的後備箱也納入到小型貨運的範圍,讓市內,尤其是繁華地段的貨運大大減少。更方便於交通條件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五是成熟的發展之後,車輛運行的時間可以被充分利用。如上一堂英語課等。互聯網會給未來無限的想像空間。無論如何打車軟體都會大大的減少車輛的空駛排放,提高車輛的運行效率,有利於交通環境和空氣質量的改善。」這些眾所周知的好處,可以說是老生常談了。正在發飆的@榮劍2001 ,感受和任志強相當一致:「北京交管部門準備收拾滴滴專車,令人憤慨。滴滴我體驗過,它的優勢是:1、快捷,點擊要車費時少;2、便宜,比計程車便宜30%;3、安全,司機和乘客均是實名註冊,雙方均可放心;4、舒服,專車條件遠好於計程車;5、服務,司機服務態度好,服務和利益掛勾。專車是對計程車體制的重大改革,政府為何要禁?」而北京三部門說法,也有前後矛盾之處。比如,租賃車輛從不違法到違法,即屬於典型的出爾反爾。依據新浪科技頻道消息,今年1月8日曾有報道:「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副總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表示,如果約租車服務的車輛來自正規的租賃公司、司機來自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這種運營模式並未被界定為違法行為。」@劉遠舉 那「在報紙已經發不出來」的文章,也正是在說「政府不應言而無信」:「相關管理部門最初是承認這種模式的合法性的。3月份開人大會議的時候,交通部長楊傳堂表示,他的秘書,他女兒都坐專車,也都用過軟體,『總的感覺應該說還是比較方便,效率也更高』,並且還表示了對專車的『鼓勵創新、規範管理』的態度…4個月之後,北京交通管理部門背棄了一月份租賃車從事專車業務合法的表態,朝三暮四,在此次約談中,轉而指控租賃企業的車從事專車業務不合法。從這個角度看,此次約談是站不住腳的,是自相矛盾的。」雖然道理擺在那裡,可依舊還是認定違法。無奈之下,@滴滴打車 於昨日下午宣布,「不得不中途取消未來兩周的『免費坐快車』活動」:「所有在過去兩周參與了『橙色星期一免費坐快車』的用戶們,還有所有摩拳擦掌準備參與下周一活動的小夥伴們,因為某些@#%*#~…的原因(肯定和錢無關),計劃趕不上變化…真的很抱歉,這一次我們不能約了!」「@#%*#~…」,這一串無法識別的亂碼原因,在@WeMarketing 看來無非是四個字「好到違法」:「出租確實是應該淘汰的東西。今天打車,和出租司機很客氣說去哪兒,司機頗不爽的說:躲著三環走,你還要走三環。我說:是堵車嗎?他聽我語氣不對,就沒說話。確實我下一句就是罵人的話了。之前打專車,司機非常客氣,完全是站在為你服務的角度。」所謂專車違法,實則關乎穩定,這是@魯振旺 的看法:「專車確實很麻煩,放開吧,計程車就沒飯吃了,不放開吧,違背了自由競爭的市場秩序,本來可以打車又快又便宜,現在搞得經常打不到車,還經常挨宰。過去計程車都是專營的,都是國企,政府到底怎麼辦呢?下一步是放開呢,還是不放開?一旦開放,所有的計程車公司即會倒閉,只剩下滴滴、快的幾個互聯網租車公司了。多少人抵制啊,主要是國企這幫人。」不過,與此同時,@龔文祥 卻又有新發現:「這頭北京交通委剛剛『打壓』完滴滴專車,那頭首汽租賃就想把手伸進專車這塊蛋糕,這一唱一和是哪個意思?」沒錯,新浪科技昨日的標題再明顯不過,「北京約談滴滴後,首汽租賃要做專車」,看上去是時間前後關係,但難免被理解為因果關係:「據知情人士透露,首汽租賃公司將正式涉足互聯網專車領域,目前已經成立了專門的公司,很快將推出一款電召平台,並且已經在市場上尋求融資…據悉,作為成立23年的老牌國企,首汽租賃目前在中國租賃公司中排名第五,稍落後於一嗨和神州。目前擁有自營車輛3500餘輛,以及首汽(中國)汽車租賃聯盟的車輛一萬餘輛。業內人士介紹,早在2011年,首汽租賃就通過勞務引進代駕司機的方式,開展了『租賃代駕』業務,這一方式和目前滴滴快的的專車模式類似。」看完,連藍V@虎嗅網 也不免嘀咕:「國進民退的節奏嗎?」沒有辦法的辦法,只好用腳來投票。專欄作者傅蔚岡在百度百家文章中呼籲,作為鍾愛專車服務的乘客,應該一齊行動為它做些事:「首先,我們要旗幟鮮明的在各種場合——尤其是在媒體和社交媒體上擺明我們的態度,『要計程車、也要專車』…其次,我們呼籲各級人大和政府修改法律…最後,讓我們成為專車司機。」尤為令人動容的是第三點倡議,出現在陌生人社會裡的溫情脈脈:「針對越來越多的查處專車行為,如果你湊巧是坐在專車上的那位乘客,你該怎麼做?我的建議是,不配合,拒絕做筆錄。如果沒有筆錄且不簽名,那就很難認定所謂的『非法營運』。切記,幫助專車司機就是在幫助我們自己。好友鄭褚還在微博上補充了這麼一句,『你配合政府檢查,政府就把你送回又臟又煩而且還很難坐到的計程車里。』對,就是這個道理。」好在,認定專車違法,並未鐵板一塊,依據財新網所述,上海即與北京不同:「上海滴滴方面還對記者表示,目前對於約租車這一新生事物,『主管部門的態度是鼓勵與支持的』,滴滴快的也正在和上海等多個城市的監管部門,探討專車合法化運營機制。」根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轉折點是在兒童節那天:「6月1日起,中國地方交管部門和中國最大的互聯網打車公司,終於互開大門。上海市交通委打算部分放開市場,滴滴快的打車平台打算部分共享數據。雙方從計程車業務合作起步,被納入約租車範疇的專車業務則緊隨其後。」讀到這,再來看@丁工 前日所發的那條段子,捧腹之餘,不免又多了幾分樂觀:「1896年的一天,底特律市交通委約談了亨利·福特,指出福特製造的一種叫『汽車』的交通工具違反了法律法規,屬於違法上路,勢必衝擊正常交通秩序,損害馬車等行業的合法權益。」尤嫌調侃不夠,@來去之間 所轉微博,又補上點睛式結尾:「…此前據報道,汽車喇叭發出的『滴滴』聲,令馬匹驚恐不安,馬車協會號召罷運,並發生了部分馬車夫上街砸汽車的騷亂。」經過一條段子的配合與醞釀,歷史與現實發生著奇妙共振,不過,若要說入木三分,還屬@微反應-姜振宇 之論:「正常,為了保護奴隸制,還打仗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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