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間通過「地下錢莊」套現80多億 洛陽警方披露網銀洗錢流程
來源:法制日報 2011年01月05日09:42
本報記者鄧紅陽 通過註冊20餘家「三無」公司,然後招攬需要從對公賬戶進行資金套現的客戶,再利用自己掌控的「三無」公司賬戶接受客戶的對公賬戶資金,最後利用網上銀行進行具體的資金轉賬操作進行套現。 在短短的兩年時間裡,通過這種模式套現的資金高達80多億元,犯罪嫌疑人非法收取的「手續費」達510餘萬元。 1月4日,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向《法制日報》記者披露了這種「地下錢莊」的運行流程。 據悉,這是河南省首例非法結算型「地下錢莊」案,也是人民銀行通過金融機構發現線索並配合公安部門破獲的典型案件。 小公司每天交易額上千萬元 2009年3月,洛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反洗錢中心舉報:從2008年12月開始,在連續幾個月里,洛陽丁元物資商貿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通過網上銀行頻繁發生巨額不明資金從對公賬戶轉至私人賬戶的交易,往來的資金數額與其經營能力明顯不符。 公安機關根據當地各家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交易數據發現,被舉報的這些公司,每天的累積交易量都在1000萬元至3000萬元,短短的3個多月里,數額巨大的資金交易就有2695筆,累積交易金額超過了17億元人民幣。 但工商登記機關提供的公司註冊信息顯示,這些每天交易額在上千萬元的公司,大多數的註冊資金不過三四萬元。 這種反常引起警方注意。同年9月18日,洛陽市公安局對此正式立案偵查,並抽調經偵、網監、技偵等部門民警成立了「9·18」專案組。 專案組先從近期頻繁發生大額資金轉移的涉案公司的工商註冊資料入手,重點調取了洛陽丁元物資商貿有限公司等14家涉案公司的信息。 經過對各家公司資料的參照分析,專案組發現,在這14家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有一人名叫王同,其他法定代表人都是他的親戚。 專案組還查明,這14家涉案公司主要與廣東省深圳市的11家公司發生資金往來,而且一個叫王雲的人,與這11家公司都有密切的關係。而這個名叫王雲的人,正是王同的親兄弟。 由此,一個靠家族身份聯繫起來的龐大地下錢莊逐漸浮出水面。 頻繁轉賬通過網銀洗錢 經多地公安、金融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專案組基本查清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並掌握了相關的詳細犯罪證據。 2010年6月10日14時,抓捕行動在深圳、洛陽、鄭州、三門峽4地同時展開。 在深圳市福田區一國際公寓內,公安機關一舉搗毀了該團伙的網上銀行操作窩點,當場將正在進行非法資金交易操作的團伙骨幹楊安,負責網上銀行轉賬的操盤手寇輝、王明等人抓獲。 當日,該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同、楊華(系王同之妻)和王雲相繼在洛陽、深圳兩地落網。 經審查,專案組發現,在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兩年間,王同、王雲兩兄弟和王同之妻楊華、深圳無業人員楊安相互勾結,以自己和親戚名義先後在洛陽、深圳等地註冊成立了20餘家「三無」公司。 他們內部分工明確:王雲和楊安負責在深圳招攬需要從對公賬戶進行資金套現的客戶,並利用自己掌控的深圳、洛陽「三無」公司賬戶接受深圳客戶的對公賬戶資金;由寇輝、王明等人利用網上銀行進行具體的資金轉賬操作,將資金先轉入其控制的洛陽個人賬戶,再轉回深圳的個人賬戶,最後再轉回上游來款單位指定的個人賬戶。 「經過深圳洛陽深圳這一系列的轉賬手續,客戶從對公賬戶中成功套現。」專案組負責人介紹說,從銀行調取的交易數據顯示,該團伙在兩年間非法從事對公賬戶資金套現金額高達80多億元,非法收取「手續費」510餘萬元。 據介紹,王同、王雲、楊華、楊安、寇輝、王明等人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規定,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洛陽市公安局已於近日將該案移送起訴至檢察機關。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為化名) 本報洛陽1月4日電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責任編輯:Newshoo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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