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欺負」,家長應該介入還是旁觀
在寫完寶寶打人系列文章後,收到很多父母的諮詢,大概的意思都是:
徐醫生,我家孩子不是打人的那個,而總是被打、被搶玩具、被「欺負」的那個,我們應該怎麼應對呢?是應該教孩子打回去?還是不讓孩子和那個打人的孩子玩呢?
雖然一直有家長朋友催促這篇文章,可我一直遲遲都處於搭框架階段。因為我自己的腦海里也是各種觀點和看法在糾結在較勁,我是一個媽媽,所以我非常理解那些看到自己孩子「被欺負」時很「走心」的媽媽們,但是我的專業知識又告訴我,成人過度干預孩子的夥伴關係並不是合適的做法。那麼是不是完全放手,選擇旁觀就一定合適呢?
其實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時不時看到有談論這個話題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擴散,流傳比較廣的大概有兩類:
第一類,家長應該和對方小朋友的家長溝通,如果那個家長「不可理喻」,以後就不讓自己的孩子和那個小孩玩,或者教自己的孩子「打回去」,要「狠狠地打,打怕為止」。
第二類,把解決衝突的權利交給孩子自己,即使面對攻擊性非常強的孩子,被欺負的孩子也會在一次次的實踐過程中找到不觸怒那個孩子的相處模式。
我打算在這裡先分開來具體討論兩類方法的各自利與弊,再談一談我個人認為更合適的辦法。
持第一類觀點的父母多認為父母應該介入孩子們的衝突。
我非常理解這類父母的擔心,就如同有位媽媽和我說的:
我家孩子比較內向,從來不為自己爭取,自己的玩具被搶走了都不敢吱聲,老是被欺負,如果我不干預,他會被欺負的很慘也不還手的,以後肯定也會影響他的人際溝通能力。
確實,現在的社會和家庭結構和以前大有不同,以前每個家庭里孩子不止一個,或鄰里之間走動頻繁,孩子也有很多的玩伴,父母多都忙於生計和農活,對於孩子的照料大多停留在生理基本需求上,沒有精力和時間理會「小孩子之間的雞毛蒜皮」。現在的家庭規模縮小,很多年輕父母都在不是家鄉的某個城市紮根,鄰里之間「見面不相識」的情況也很普遍,社會環境也不那麼安全,所以,孩子在家庭中長期處於被保護、被關照的位置,我們的養育焦慮也更多了,對於孩子的夥伴衝突也更多地干預了。
但是,我覺得首先父母要明白的是,我們的孩子和我們自己一樣,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可以只和自己喜歡的人打交道,我們也無法360度無死角地保護孩子,即使現在可以,上小學呢?上中學呢?上大學呢?工作以後呢?即使有的父母富可敵國,有權有勢,真的可以做的永遠不讓孩子受一點委屈(我還是覺得不太可能做到),但是這是不是孩子所需要的呢?
毋庸置疑,夥伴關於對於兒童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就如同兒童教育學家,Hartup所說,兒童的生活中存在兩種性質的具有同等重要性的關係。
第一種是垂直關係,即成人和兒童之間的養育和保護關係;第二種則是水平關係,即兒童與同齡人(或者年齡相近)之間的夥伴關係,這種關係能在地位平等的基礎上為兒童提供學習技能和經驗交流的機會,而這恰恰是與成人之間的垂直關係所不能給予的。
父母的過度干預和介入,會造成兒童垂直關係和水平關係的混亂,很多時候會干擾孩子的夥伴關係形成,也可能阻礙孩子社交策略的形成。
孩子間的夥伴關係是一直動態發展的,剛才還因為某個玩具你爭我奪,過了一會可能又腦袋挨著腦袋地蹲在地上一起觀察「螞蟻搬家」,並一起合作給搬家的小螞蟻設置各種障礙。如果父母過於介入和較真,可能會出現大人還在理論爭執,一回頭,發現娃兒們已經又瘋玩到一起了。就如同下面這位媽媽的困惑:
我家寶寶很喜歡和小區的一個小男孩在一起玩,問題是那個小男孩攻擊性很強,玩的過程中時不時就推一下我家寶寶,或者看到好玩的東西就一定要搶過去先玩,我有時覺得特備生氣,他媽媽也不說說自己的孩子,只是在一旁看著。我就不想讓我兒子和他玩,可是我兒子總是喜歡和他一起玩,在家裡也總是念叨著那個男孩的名字,我真是搞不懂。
而且有些父母在干預過程中表現得比較「護短」,比如:我家孩子搶玩具是因為他現在還沒有明顯的物權意識,處於自我為中心的發展階段,是正常的,別的小朋友因此而推搡或者打罵我的孩子就是因為別人家的孩子「沒有禮貌、攻擊性強、父母沒有素質」等。如果是自己家的孩子打了人呢?那就是小孩子間的衝突,很正常,大人不應該斤斤計較。
在這種「護短」的干預模式下,孩子耳濡目染,就容易形成一個思維定勢:錯誤都是別人的,我沒有錯。
那麼,是不是完全放手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夥伴關係的問題和衝突就是正確的呢?
也不盡然。
先舉個我和我弟弟的例子吧。我和弟弟出生在農村也長大在農村,在我們幼時,爸爸常年在城市裡打工,媽媽帶著我和弟弟,還要操持所有的莊稼農活,所以,大部分時候,都是我帶著弟弟一起去上學,放學後和弟弟一起回家。
我們村有一個女孩子大我兩三歲,打架特別厲害,有一天,她和幾個夥伴在我們行走的那條段上玩耍,我和弟弟回家正好經過她們旁邊,就見她突然跑過來又突然快速跑開,我還沒看清是怎麼回事,旁邊的弟弟就開始大哭,仔細一看,弟弟的臉上一道被撓的血痕。
我沒有勇氣和好幾個比自己大的孩子對峙或者打架,帶著弟弟回家,告訴了媽媽具體情況,我媽媽很生氣,但忙於生計和農活的她告訴我,「以後自己要小心」。
在沒有獲得任何具體建議性策略的情況下,我不知道要怎麼樣「自己小心」,我的做法是以後見了那個女孩就帶著弟弟遠遠避開。雖然有時候她只是自己一個人,我和弟弟是兩個,也有時候會在腦海里想像著我走上前去和她理論,告訴她打人是不對的,應該和我弟弟道歉。但終究,沒有勇氣,每次經過她家附近的時候,內省都充滿著糾結、擔心和不安。
是的,我的童年經歷告訴我,碰到衝突就避開,但是,這是否是一種合適的策略呢?有沒有其他更好的策略呢?
或許是,成人世界的衝突有時可能更危險,避開不失為一種自我保護的方法,「磁場不合」也不一定要委屈自己去迎合。
但也或許不是,因為只要和別人相處,就自然會有意見不合,會有衝突和摩擦,很多時候需要我們積極地溝通,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只是避開或許一時風平浪靜,但是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而且,還有一種情況,如果避不開又沒有任何自己保護的能力和方法呢?
應該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聽說一個詞「bullying」這個詞,翻譯成中文的意思是「欺凌弱小者」,其實bullying的不僅僅存在於大孩子對於小孩子之間,也存在於同齡的孩子之間,比如同班同學。這種「欺凌」不僅指身體接觸的暴力,也包括惡意傷害他人的言語、背後造謠說壞話、孤立他人等行為。舉個例子如下:
比如,某個轉學來的小學生A,總是被某個同學B欺負和辱罵。A遵循媽媽的教導,不理B,只和其他小朋友玩。但是B用各種方法讓其他的同學也不和A玩。
例子中B的行為就是對A的bullying。仔細想想我們自己,是不是在童年或青春期,自己或者班上的某位同學就曾經被bullying過呢?
由於bullying存在的普遍性和對兒童身心的巨大創傷性,這兩年美國學校都主張對於bullying的「零容忍」,但每年仍有不堪被高年級或者同班同學「bullying」而得抑鬱症,甚至自殺的孩子,有的是中學生,也有小學生,甚至還有一些發生在學前班。這些被bullying的孩子通常缺乏足夠的應對和自我保護能力,也沒有及時被老師和家長發現異常,提供及時的幫助。
再然後,每個孩子的性格特徵不同,對外界環境的反應方式和強度不同。比如,一個內向焦慮的孩子,如果沒有適當的示範和支持,就會在夥伴衝突中更加的退縮和焦慮。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時候,我們都應該完全放手,讓孩子自己在同伴衝突中去摸索、適應和學習,希望他們自己發展人際交往的策略,有些時候,這些想法只是停留在理論階段的「美好願望」,而將一部分孩子置於恐慌、害怕、焦慮,甚至無望之中。
那麼,既不能過多介入,又不能袖手旁觀?為人父母者,到底要怎樣做才合適呢?請聽下回分解。
作者介紹:徐桂鳳 住院醫師·兒童心理科,就職於美國愛荷華兒童醫院,擅長兒童心理及行為保健,正常兒童生長發育指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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