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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剛升:歷史更多站在民主政體這邊

包剛升:歷史更多站在民主政體這邊

2016-04-22 10:53:35來源:鳳凰評論《高見》 2016.4.22 作者:包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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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類迄今為止的經驗是,民主一旦鞏固,除非遭遇重大的外部衝擊,再次遭遇挫敗的概率就會很低。然而,威權政體即便再成功,也不得不面對合法性的困境與未來可能的轉型。所以,歷史更多地站在了民主政體這一邊。 編者按:本文為包剛升談民主的系列文章之一,本文來源自鳳凰評論《高見》,經作者本人授權發表。獲取本系列的另外兩篇文章請點擊: 《包剛升:避免寡頭統治的三種方法》: http://www.21ccom.net/html/2016/bianyan_0422/3556.html 《包剛升:多數人暴政只是民主的最壞情形》: http://www.21ccom.net/html/2016/bianyan_0422/3559.html   2014年,復旦大學國務學院副教授包剛升以《民主崩潰的政治學》(商務印書館)一書,獲得了《新京報》2014年度社科圖書獎。前不久,他又連續出版了《政治學通識》(北京大學出版社)、《被誤解的民主》(法律出版社)兩本著作,深受好評,也得到了讀者的認可。包剛升的政治學研究,主要聚焦於民主的轉型與民主的鞏固等問題——這也是近年來國際學術界的焦點。近日,鳳凰評論與包剛升就此展開了對話。此為系列訪談之三。  訪談嘉賓:包剛升 復旦大學國務學院副教授

  鳳凰評論《高見》欄目訪談員:張弘(鳳凰網主筆)

  議會制比總統制更穩定

  鳳凰評論《高見》:從威權到民主的轉型過程中,由於民眾尚未形成根深蒂固的民主觀念,容易受到眼前利益的誘惑,重走威權政治的老路,比如德國民眾選擇希特勒。如何避免這種現象的出現?

  包剛升:老實說,很難避免。從經驗上看,新興民主政體的民主衰退或逆轉隨時可能發生。我現在經常講,政治是在過程中塑造的。拿轉型來說,政治演進的路徑極少是預先規劃和設計的。即便起初有一個主要的設計者,當這一設計者要跟其他政治力量博弈時,政治演進的實際路徑就很少會按預先的設想進行。只要政治轉型的時間窗口開啟,政治過程的不確定性總是很高的。

  當然,很難避免不等於無法避免。德國魏瑪共和國的民眾投票支持希特勒是有原因的。除了魏瑪時期民眾的民主信念不足以外,當時民主政體運轉不靈、績效不佳是一個主要因素。當新興民主政體遭遇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或困境時,就會有更多人懷念過去和渴望回到威權統治的老路。並不是希特勒引發了魏瑪共和國的危機,而是魏瑪共和國的危機為希特勒提供了可能上台的政治機會。一句話,正是魏瑪共和國的民主困境,成了孕育法西斯主義的溫床。

  我2014年出版的《民主崩潰的政治學》一書,就專門研究民主政體失敗的問題。一個主要的發現是,當選民政治分裂引發嚴重的政治衝突,而不合理的憲法設計與政治制度無法塑造有效的國家能力時,民主政體更有可能走向崩潰。

  對一個民主政體來說,如何防止民主的挫敗和希特勒的崛起呢?這項研究的主要啟示是兩條:第一,要儘可能緩和民主政體下的貧富分化與階級衝突,緩和不同族群、宗教與語言集團之間的政治分歧;第二,要儘可能採用有效的憲法設計與政治制度安排,以便在確保政治參與和政治競爭的基礎上,使民主政府獲得足夠的效能或有效性。當然,這只是一個特定的視角。一個民主國家的法治傳統、政治文化、國際環境等因素,都會影響到該國民主的穩定性。

  過去,國內學界對民主政體的實際運轉研究較少。一種有欠成熟的觀點認為,政治轉型一旦啟動,民主就會自動運轉起來。實際上,不少新興民主政體面臨著穩定性與有效性的困境。根據我最新的估算,到目前為止,第三波民主化中大約有略高於三成的轉型國家,遭遇過民主轉型的挫敗。所以,使民主政體有效運轉起來,使其獲得穩定性和治理績效,是防止出現希特勒這類人物再次興起的關鍵。

  鳳凰評論《高見》:你在比較總統制、半總統制和議會制民主制度的優缺點時,引用了白芝浩、胡安·林茨等人的研究,認為總統制埋下了行政權和立法權衝突的隱患,而英國的議會制更為穩定。但是,《政治是什麼?》中提出,近年來,更多的國家都是從議會制轉變成總統制。實情是否如此?為什麼?

  包剛升:總統制好還是內閣制好?早在1910年代,中國爆發過一場大論戰。根據行政權與立法權關係的不同,全球範圍內的民主政體,可以區分出三種主要的政府形式:議會制、總統制與半總統制。19世紀晚期,英國憲法學者瓦爾特·白芝浩曾比較過英國議會制與美國總統制的優劣,他盛讚英國議會制模式,而對美國總統制模式頗有微詞。到了20世紀90年代,關於議會制與總統制的論戰重新獲得了國際學術界的重視,這種熱度一直保持到今天。

  早期的研究更多強調議會制的政治優勢,英國是議會制的典型。耶魯大學胡安·林茨教授認為,議會制下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合一,既保證了民主又兼顧了效能。其他很多學者也指出,無論是民主政體的穩定性指標,還是政府效能或治理績效指標,議會制總體上要優於總統制。當然,上述判斷更多是概率意義上的。有學者也指出,當議會制與碎片化的多黨制結合時,民主治理的有效性就會很低。

  美國則是總統制模式。總統制模式下,總統的直選往往賦予了這種體制以極大的合法性。由於美國後來的巨大影響力,總統制模式自1787年誕生以來,在世界範圍內得以陸續擴展,比如拉丁美洲的多數國家都採用美國式的總統制。

  但總統制模式通常有一個很大的缺陷,當總統所在政黨無法控制國會多數議席時,行政權與立法權就可能發生嚴重衝突。如果反對黨佔據優勢的國會,總是否決總統的預算案、內閣人事任命案及重要法案,該國就有可能陷入某種政治僵局,甚至是嚴重的憲法危機。當然,並非所有的總統制政體都容易導致這種政治僵局或憲法危機,美國就是一個相對成功的總統制案例。

  我過去的研究更支持林茨的看法,即認為議會制優於總統制。但這並不意味著議會制在任何條件下都優於總統制。究竟何種政府形式最優,或者說何種政府形式更適合一個特定的國家,恐怕還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

  蔡東傑教授在《政治是什麼?》一書中認為:「部分內閣制國家似乎正準備朝向總統制轉型。」但實際上,在全球範圍內,從議會制轉變為純粹的總統制,或純粹的總統制轉變為議會制的案例都非常少。與他的觀點最為接近的一個趨勢是,在第三波民主化中,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半總統制的數量與比例呈現大幅增加。學術界一般認為,半總統制較為接近總統制模式,而非議會制模式。這是第三波民主化的一個重要新現象。

  半總統制,從好的方面說,可能結合了總統制與議會制兩種模式的優點;從壞的方面說,則可能集中兩種模式的缺陷。這一輪半總統制模式的大量興起,有其特定的原因,比如非洲的半總統制更多是受到了法國半總統制模式的影響,原蘇東地區的半總統制,則起源於此前「黨國體制」下的雙元首制。但到目前為止,半總統制政體並沒有表現出更好的治理績效。

  國家構建比民主轉型更具優先性

  鳳凰評論《高見》:構建現代國家與構建民主制度同步進行時,福山認為,構建現代國家具有優先性。但是,印度民主制度的建立和鞏固,就並非如此。你在《民主崩潰的政治學》《被誤解的民主》中認為,民主制度的具體設計更重要,即向心性的民主制度,如,內閣制比總統制更穩定;在選舉上,簡單多數制比比例代表制更有利於塑造穩定的兩黨政治。如果構建現代國家與構建民主制度同步進行,要進行成功的政治轉型,還有哪些條件是必備的?

  包剛升:一個國家在轉型關頭,必須應付的政治任務越多、越艱巨,政治轉型的失敗率就越高。政體轉型本來就是一項艱難的政治任務,如果該國同時還不得不面對國家構建方面的挑戰,重大的國際政治危機,嚴重的族群與宗教衝突或異常激烈的階級對抗等,這種政治轉型通常很難成功。

  就福山討論的問題而論,一個威權政體垮塌過程,既可能是非民主政治體系的垮塌,同時又可能伴隨著原有國家體系的鬆動乃至解體。國家構建尚不成熟,國家認同基礎不夠,地方勢力過於強盛,或不同族群宗教集團呈現地區分裂的國家,這種國家體系發生鬆動或解體的可能性更大。這時,該國就不得不應付政體轉型與國家重新構建的雙重任務。

  當這兩個任務同時出現時,國家構建與民主轉型相比往往具有優先性,即這樣的國家需要優先解決政治統一和中央政府權威再造的問題。這也是我在2012年一項研究中的觀點,與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一書的觀點比較接近。但我不贊同福山的是,他認為民主轉型與國家構建是兩個獨立的政治過程,而我傾向於認為,民主轉型與國家構建從時間上看可能同步進行、從邏輯上看可能密切互動。這意味著,國家構建過程有可能影響政體轉型,政體轉型也可能反過來影響國家構建。

  正如林茨所說,民主作為一種政體是附著於現代國家之上的。國家構建影響政體轉型的一個主要邏輯是,重新完成國家構建的方式,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民主轉型的成敗。如果以武力方式重新完成國家構建,對於一個尚未充分民主化的國家,這種方式很可能會導致軍人集團的崛起、軍人政治的勃興,提高民主轉型失敗的概率。但如果能夠以和平協商的方式——比如不同地區或派別的政治集團以談判方式——來完成國家構建,這種方式反而可能促成民主轉型的實現。

  至於你問的問題,我擔心恐怕沒有什麼政治上的萬靈藥。還是那句話,政治是在過程中塑造的。因此,不確定性本身就是政治轉型過程的一部分。

  「永不服輸的敗選者」非民主之福

  鳳凰評論《高見》:你認為,選民政治的高度分裂和離心式民主政體的制度安排,兩者的結合傾向於導致民主政體的崩潰。一方面,「千呼萬喚,不如街頭一站」,街頭政治的作用無可替代;另一方面,在你的書中,多次引用泰國的案例說明,「永不服輸的敗選者」導致了民主僵局。如何避免這種狀況出現?

  包剛升:選舉政治運轉的一種理想狀態是,勝者當選,敗者服輸。這不僅表明公平參與、多數獲勝的規則得到了尊重,而且當選者能較為順利地就任相應的職位和行使政治權力。對於敗選方來說,服輸的做法彰顯了他們對民主規則的信仰。「勝者當選,敗者服輸」的背後,是主要政治力量既懂得政治參與和政治競爭,又能夠做到合法服從——即服從經由民主途徑產生的政治權威。這本身就是民主政治有效運轉的關鍵。

  但是,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少數國家出現的新現象是「永不服輸的敗選者」。當然,這裡只討論那些擁有自由而公正的選舉規則的國家。如果選舉既非自由亦非公正,那就另當別論了。「永不服輸的敗選者」通常會選擇選後動員和街頭政治來表達自己的訴求,甚至試圖通過大規模的街頭運動,促成政府與秩序的癱瘓。對一個幾千萬人的政治體來說,即便只有1%或1‰的敗選者積极參与首都的街頭政治,就足以讓現有秩序面臨癱瘓的危險。問題是,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對民主原則和政治規則的破壞,是少數人通過無底線的抗爭對多數人的綁架。

  出現「敗選者永不服輸」的現象,通常有幾個成因。一是這種社會內部的撕裂程度往往是比較高的。如果無論誰當選的政策差異都不太大,就不容易引發這種現象。「永不服輸」的背後,是不同社會集團之間的嚴重對抗,這種對抗甚至是難以妥協的。

  二是這一現象的背後,往往是政治精英們在扮演著政治鼓動者的角色。選舉結果公布之後,敗選的候選人與政黨的表現非常重要。如果他們能做到願賭服輸,能安撫支持者,就不太會引發這種現象。但如果他們公開聲稱選舉已喪失公正性,否認選舉結果的合法性,甚至直接呼籲街頭抗爭,就容易導致這種局面。

  三是普通選民的規則意識還比較薄弱。如果選舉是自由和公正的,選民敗選後仍然「永不服輸」,背後是民主規則意識的匱乏。倘若每一場選舉的敗選者都不服輸,民主實際上是無法運轉的。

  因此,克服「敗選者永不服輸」的問題大致有兩個思路:一是儘可能緩和社會分歧,縮小貧富差距和實現族群宗教和解;二是培育新興民主政體下政治精英與普通選民的規則意識,有效民主不僅意味著參與和競爭,也意味著規則意識與服從合法權威。此外,法院和司法系統或許應該在抑制「永不服輸」的街頭政治方面扮演更有效的角色。

  按照美國學者拉里·戴蒙德的說法,民主政體具有相當的脆弱性,因為「民主依賴於最少的強制與最多的共識」。民主能否有效運轉,高度取決於政治家與選民以何種方式參與政治,而「永不服輸的敗選者」決非民主之福。

  歷史更多地站在民主政體這一邊

 鳳凰評論《高見》:亨廷頓在《第三波》中說,一個國家,第一次民主通常會失敗,但第二次的時候,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為政治精英會吸取以前的教訓,避免極端,從而容易達成政治妥協。你如何看待這種觀點?

  包剛升:人類在試錯中進步。塞繆爾·亨廷頓強調的是政治精英在民主轉型過程中的學習能力。他相信,通過實踐與試錯,人類會在政治轉型的道路上,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還有其他學者指出,包括政治精英和普通選民在內的「集體政治學習」,在拉丁美洲20世紀晚期的轉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在此前的民主時期,拉美地區的很多普通民眾都會提出財產再分配的要求,而此舉很容易把富人階層推向民主的對立面。但在20世紀晚期開始的民主轉型中,普通民眾的政治要求趨於溫和化,他們不再試圖通過政治手段剝奪富人的財產。這一變化對新一輪拉美的民主轉型產生了積極作用。

  儘管如此,亨廷頓說第二次嘗試轉型的成功率較高,並不等於第二次嘗試就一定會成功。民主轉型能否成功,取決於很多因素。它不僅是政治精英與普通民眾進行政治學習、完成政治進化的過程,也是一個涉及諸多因素的複雜政治過程。我過去的一篇論文指出,一個國家平均要經歷1.5-1.7次的民主崩潰,才能實現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這一數字是較早啟動民主轉型的18個大國的平均值。在經驗世界中,有的國家轉型更順暢,有的國家轉型更艱難。

  長期來看,亨廷頓的觀點似乎預示著一種相對樂觀的情緒。對多數政治體而言,經過民主的嘗試、挫敗與再嘗試之後,實現民主轉型的可能性總是在增加。更有理由感到樂觀的是,人類迄今為止的經驗是,民主一旦鞏固,除非遭遇重大的外部衝擊,再次遭遇挫敗的概率就會很低。然而,威權政體即便再成功,也不得不面對合法性的困境與未來可能的轉型。所以,歷史更多地站在了民主政體這一邊。

  民主政治離不開和解

  鳳凰評論《高見》:美國著名的憲政學者阿克曼在《自由革命的未來》中研究了東歐國家的民主轉型。他提出,民主化之後,對於前政權的官員不宜過多追究,這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選擇,但是為了建立穩定的憲政民主,就不能把這些人推到反對憲政民主的陣營中去。但是,要限制他們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在民主政府中任職。你是否同意他的見解?為什麼?

  包剛升:你提到的阿克曼的相關論述,涉及的是民主轉型過程中的三個關鍵議題。第一,要儘可能建立足夠寬廣的轉型聯盟,這個聯盟越大越好。第二,如何落實轉型正義的問題,即如何懲處舊制度下的公共罪行與私人罪行。反過來說,如果沒有一個正義的起點,轉型本身的合法性就會遭到質疑,甚至會被認為不過是換了名稱的老一套。第三,舊制度下的政治力量加入新政府後可能會成為阻力,因為加入轉型聯盟的舊政權高官,更有可能蛻變為反對轉型的力量。就此而言,成功的政治轉型管理必須要考慮上述因素的平衡。

  原蘇東國家政治轉型的一個教訓是,那些舊政權高官,佔據新政府主要政治職位的國家,後來的轉型過程往往更為艱難,走向逆轉的可能性也更大。不少這樣的國家採用了新的民主憲法,改變了代議機構和首席行政官的名稱,解散了舊政黨並組建了新政黨等,但很多政治領導人並沒有在政治上採取新的做法,他們仍然習慣於獨斷專行、打壓異己,用恩惠庇護主義網路培植親信,等等。這樣,儘管憲法與頭銜稱謂改變了,但實質性的政治轉型並沒有發生,或者至少可以說民主轉型並未走向深入。所以,阿克曼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他說要限制前政府高官在新的民主政府中任職,主要理由應該就在於此。

  但是,阿克曼闡述的這一原則時,並沒有充分考慮到轉型模式的不同。實際上,舊政權高官在新的民主政府中扮演何種角色,很大程度上是不同的轉型路徑決定的。按照塞繆爾·亨廷頓的說法,民主轉型有三種主要的路徑,分別是變革(transformation,是指舊政權執政者發起和主導的轉型)、置換(replacement,是指反對派取代舊政權執政者後發起和主導的轉型)和移轉(transplacement,是指執政派與反對派在談判基礎上聯手發動的轉型)。

  在這三種主要轉型路徑中,只有「置換」是排斥前政權高官的——在此種模式下,反對派領導人取代了舊政權的執政者,成為後續政治轉型的主要操盤手。在其餘兩種轉型路徑之下,前政權高官基本上都會在新的民主政府扮演重要角色,要排斥他們實際上不太可能。隨之而來的挑戰,是如何讓這一仍然佔據高位的舊政治力量,成為政治轉型的新動力而非阻力。

  很多人還關心如何落實轉型正義的問題。尋求正義是一種「原則政治」。轉型正義的落實,要求懲惡揚善。依此原則,舊制度下的公共罪行與私人罪行,都應該得到基於法治的審判與懲處。這樣做的好處,是使政治轉型獲得一個合乎正義原則的新起點。藉助媒體傳播,這一過程也是一種民主的公民教育過程。但是,這樣做的壞處,是有可能進一步撕裂一個本來已略顯脆弱的轉型社會。考慮到舊政權高官的數量規模與影響力,由此引發的政治衝突可能會非常劇烈,推動後續政治轉型的難度可能會更大。

  在這個問題上,南非的成功做法是尋求更多的和解。尋求和解是一種務實政治。1994年,南非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主席由聖公會大主教圖圖出任。該委員會給自己界定了三大任務,包括:調查1994年前因種族隔離而侵犯人權的真相,救助那些被侵犯的受害者,以及對那些講出真相的「作惡者」實施大赦。圖圖大主教認為,委員會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在弄清過去事實真相的基礎上促進全國團結與民族和解」。尋求和解,成了南非結束種族隔離制度和民主轉型過程的關鍵詞。南非前總統、民主運動領袖納爾遜·曼德拉,同樣鼓勵南非人民放下仇恨,原諒過去,走出歷史。他在回憶錄中這樣說:「當我走出囚室,經過通往自由的監獄大門時,我已經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傷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

  站在轉型的關頭,回望歷史,歷史的日曆上記滿了美德與惡行。懲惡揚善的歷史正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人們能夠藉此創造一個怎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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