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凹:自己呆著,無人來煩
夜色黑沉,萬籟寂滅,案頭的一盞燈,獨自熹微,發出似有似無的嘶音,一如淺吻。
此境之下,一卷枯澀之書,即蘇珊·桑塔格的《反對闡釋》 ——雖幽玄得近乎天書,竟
也像讀小說,讀散文,字字曉得,句句會心,便五內俱熱,了無倦意。
原來沉潛之態,與智慧迫近,無趣味處得真趣味——遙遠的旨意,其實就在近處。
便感慨:天下,是沒有讀不進去的書的。
這時才覺得,人生下來,不就是俗的,那些精神的峰巒,也不是高不可攀的——總能達到崇高處,就是能讀得進那些「讀不進」的典籍的時候。
這時,也不禁生出意外的聯想:如果靠讀書和寫作獲取名利,那真是謬取了途徑。在不懂處求懂,在不可攀處求攀,須皓首窮經,須嘔心瀝血,是苦的。其成本,是生命在時光中的耗損。如果沒有經年的閱讀積累,即便是能夠潛下心來,也是不會從「死」書中,讀出「生」的趣味的。通俗地說,在湮沒之境,求顯達,近乎幻夢,再一意孤行,就可笑了。而那些世俗的途徑就不同。譬如經商與做官。有些人經商可以投機,可以「虛擬」 ,可以利滾利;有些人做官可以把社會資本轉化成個人資本,還有不請自到的「附加值」—— 「工資基本不用……」 ,是很形象的。這樣的途徑,未必需要過人的資質,只要肯於世俗,效益總是有的。而且,名利的大小,往往是與世俗化的程度成正比的。
而讀懂一本難讀的書有什麼效益?
不過是讀破之後的一點欣喜,一點感動,一點滿足,且更多的時候,還不能與人言說。
所以,讀書與寫作,不是營生,只是能感受到人性的深度、精神的高度而已。根本上,它不是名利之態,而是生命的自足。海德格爾的「貧窮而能聽到風聲」 ,蘇珊·桑塔格的「貧窮正是作家尊嚴之象徵」 ,乃通透之說。正因為他們甘於「自足」 ,不為名利而丟乖露醜、自討其辱,而專心於精神的跋涉,乃「高峰」自立,成為「社會的良心」 。
蘇珊·桑塔格十三歲時因為讀了居里夫人的傳記,就特別厭惡周圍的人對名利的追逐。她發現,一個素日里很可愛的人,一涉及名利,性情就大變,以至於姣好的面目也一下子變得醜陋不堪了。為了躲避客廳里大人們世俗的爭辯,她甚至在後院里挖了一個地穴鑽了進去。她嚮往「別處的世界」 ,內心激蕩著一種強烈的慾望,即:「要去愛某種極其崇高、極其偉大的東西」 。這種東西,她後來從文學的書籍中找到了。她在文學中感受到了一種內在的快樂,意識到:文學是駛向「別處」的交通工具,而且——甚至更好——文學本身即可為目的地。從此,她只依賴自己的感受力,在文學中沉迷,把遇到的所有非文學環境統統排斥在外。
大量的閱讀,使她感受到,「藝術世界是超越時空、給心境以安寧的世界」 ,是讓她「像男人一樣獨立的世界」 ,而且是一個「思想佔據首位的世界」 。她覺得文學很性感,說:「思想就是激情,而且是持久的激情。 」
於是,對文學,她堅定地選擇了,她愛了!
後來她發現,她愛對了。作家生涯使她享受到了一種凡常人生所沒有的「生命特權」 。即:好奇心的無盡滿足,思想感情的自由表達,生命激情的縱情釋放。由此帶來的,是人格的獨立,生命的拓展,精神的富足。
桑塔格身材高挑、臀部飽滿、額面俊朗、長發披肩,可謂玉樹臨風,燦若明星,正有招搖資質,但她卻喜「自己呆著,無人來煩」 。
為什麼能夠這樣從容地呆著?因為文學是無形的通道,即便房間緊閉,卻總像開著一扇門,通向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這正是舊約里所說的「喜樂」之境,肉身拘,而心悠遠;四處黑茫,而心中有光。
便風流有自。
卡爾·羅利森夫婦在《鑄就偶像——蘇珊·桑塔格傳》中寫道——
桑塔格從襯衫到裙子一身黑,行軍般大踏步前行,走在探索的道路上。方向明確,腳步堅定,彷彿她對自己需要什麼早已心知肚明,一定會得到她之所需一樣。
是文學使桑塔格美得自信,便也美得自立、自尊,便有了別樣的力量,即對身外世界的蔑視。
而對名利的追逐,本質上是對生存世界的匍匐;人一直立,名利便頓然失重了。
紐約的名利場便震驚:桑塔格居然是個美人兒,居然還是個有頭腦的美人兒!為了給名利場挽回面子,首先是男性團體接納她,後來是整體地接納她,而且是以急迫的姿態。
文學的桑塔格像一仞臨海懸崖,陡峭處,是誘惑,是風光。
儘管她因此暴得大名,但名利在此時,不過是她生命的余影。
桑塔格一生都沒有醫療保險,卻歡悅地活到了72歲。她的作品和思想,是她最可靠的生命保險。
而且,思想使她跨越了雅俗和功力界限,寫作姿態縱橫捭闔,搖曳生姿。她既可以在娛樂的《時尚》雜誌上指點潮流,也可以在嚴肅的《黨派評論》和《紐約書評》上大顯身手;她「用右手獲得文藝界當權機構頒發的獎項,然後用左手抨擊這個機構」 。所以評論界說,桑塔格獻給美國文化的一大禮物是告訴人們可以在任何地方找到思想界。
以此推之,她在女權主義上的最大貢獻,不在於她是一個堅定的同性戀的支持者和踐行者,豎起了愛無禁區的人性旗幟,而在於她揭示出:女性如果不能「像男性一樣思考」 ,總是第一批變成物的人,其身體總是首當其衝地被殖民。在人類學上的一大貢獻,不在於她為女性爭得了尊嚴,而在於她給了以男權為主宰的人類世界一個無須闡釋的啟示:如果沒有思想,男人也會首當其衝地成為物的殖民。
由此說來,名利只會造就顯貴,助長虛榮,掀動浮華,激蕩慾望,把樹影當樹,把人當物。通觀人類歷史,好像名利的贏家,人們在做形而下的艷羨之後,往往並不莊嚴成偶像,非不崇拜,反而施以口唾,至少存內心之鄙。因為名利與偶像雖有相類的皮相,但撕開之後,卻有不同的筋脈。名利雖有種種說法,本質上還是寄情於現實利益的獲取。獲取,抑或是攫取,抑或是撈取,均是下垂的姿態,誘使人向低處伸手。偶像則不同,她是人性標杆、思想底色、精神品質,與立人有關,與向上的進取有關。之所以被人崇拜,還有一層原因,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桑塔格式的情結,即:「要去愛某種極其崇高、極其偉大的東西」的本欲。
夜色黑沉,萬籟寂滅,案頭的一盞燈,獨自熹微,發出似有似無的嘶音,一如淺吻。
吻是心靈之吻,便不必張揚,也不必羞慚,更不必「闡釋」 ,手不釋卷,安心承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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