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三百多斤的明朝王爺,李自成直接煮熟吃掉
闖王李自成吃活人的故事,你們知道嗎?那麼他吃的誰呢?可不是普通人,而是明朝的一個王爺,三百多斤的福王,光看這體重就知道沒少吃好東西。
李自成
河南本來很富,自從這福王去了,天就變了。農民軍在河南,最大的目標自然是洛陽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而且他差點奪了明光宗當時的太子之位,真不知道讓這麼一個巨胖當上皇帝如何上朝。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與此人及其母親大有關係。
萬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愛子為福王,婚費達三十萬金,在洛陽修蓋壯麗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費,並一次賜田四萬餘頃。就國之後,福王橫徵暴斂,魚肉百姓,壞事做絕,四處搜刮民脂民膏。崇禎即位後,因這位福王是帝室尊屬,對他也很是禮敬。
福王
這位重達三百斤的肥王爺終日閉閣暢飲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除此之外正事是一概不管。河南蝗災連連,百姓生活極其艱苦,但是福王的賦稅沒有絲毫減弱,更沒有任何賑災的表示。四方徵兵隊伍行過洛陽,軍士兵紛紛怒言:「洛陽富於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軍以大炮(拋石機)攻洛陽。洛陽城極其堅固,農民軍軍攻了整整一個白天也沒攻下。傍晚,城內有數百明兵在城牆上縱馬馳呼,城下農民軍響應。於是,明朝守城兵因怨生恨,準備獻城投降。
活捉福王
巨胖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仍舊想活命。其子朱由崧腳快,看事情不妙,於是縋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福王命可就沒那麼好了,行動不便啊,很快就被活捉。
李自成見到這位在地上不停磕頭的福王,對他的劣行十分反感。農民為何起義,不就是因為有太多這樣不作為的貪官么。於是命令士兵架起巨鍋,去後院又找了幾頭鹿,然後把福王洗乾淨,毛都剃光,連同鹿一起下鍋,名為「福祿(鹿)宴」,與將士們共享。
分食福王的士兵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福王府邸里,人聲鼎沸,烈焰騰騰。王府中堂廣場上,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福王在鍋里翻騰,想抓住鹿骨頭上來喘氣,被士兵用長矛戳下水底。一個時辰後,煮熟的福王被李自成及士兵一起分食。
事後,李自成手下搬運福王府中金銀財寶以及糧食,數千人人拉車載,數日不絕。這樣一個作惡多端的霸王,有如此結局,也是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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