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有些港人對《基本法》揣著明白裝糊塗|香港| 基本法
今年的4月4日是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紀念日。在香港社會對「佔中」的反思中,「基本法再啟蒙」的呼聲日益高漲。《基本法》對香港有著怎樣的意義?如何認識、普及《基本法》?當前政改議題中,反對派有哪些做法違背《基本法》?帶著這些問題,《環球時報》記者4月1日對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進行了專訪。
《基本法》在港施行總體成功
環球時報:當初制定《基本法》的目的是什麼?
梁愛詩:香港在港英政府的統治下,長期與內地分隔,兩地的社會文化制度很不一樣。1997年回歸後,如果把香港原有的制度連根拔起,肯定會對香港社會帶來很大的衝擊。所以中央政府在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中,表明會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50年不變。由於部分港人擔心中央不守信用,1997年後不給港人高度自治,全國人大代表又在1990年通過香港《基本法》,再次保證1997年後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變,馬照跑,舞照跳,務求讓香港平穩過渡,保持繁榮穩定。
環球時報:在您看來,從1997年正式實施到現在,《基本法》在香港施行的效果如何?
梁愛詩:大致而言,香港回歸18年以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概念在香港施行運作良好。回歸初期,原有的官員和司法人員全部留任,平穩過渡。以前有很多香港人移民外國,但現在移民人數比1997年前大幅減少,迴流香港的香港人卻增加不少。香港人口由回歸前的600萬人,增加到現在700多萬人,這個數字可以說明《基本法》在香港施行是成功的,香港人普遍歡迎「一國兩制」。
普及方式要更生動
環球時報:《基本法》在香港普及程度如何?
梁愛詩:《基本法》頒布這麼多年來,出現過不少因對條文有不同理解而產生的爭議。我出任香港第一任律政司司長時,也面臨過這方面的爭議。當時是因為香港與內地兩種不同制度融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但在最近幾年,有些香港人卻是揣著明白裝糊塗,聲稱中央政府除了外交和國防事務之外,對香港其他事務都不能管,我認為,這是錯誤的看法。
香港年輕一代對《基本法》的認識普遍不足,不知道以前制定《基本法》的背景。我經常和香港學生交流,很多人對《基本法》有誤解,如有人以為《中英聯合聲明》有提及給予香港普選。事實是,聲明裡面根本沒有「普選」這個詞,當時的港督也不是選舉出來的。是中央政府在《基本法》里主動提出來給香港普選的。
環球時報:對於「基本法再啟蒙」,您有什麼建議?
梁愛詩:我認為,政府要加強《基本法》宣傳,但不應該是一條一條的宣傳,而要利用生動的方式去推廣,讓大眾接受和了解《基本法》。現在香港的通識教育科是沒有教材的。在過去幾年的通識科公開試中,沒有關於《基本法》議題的試題,結果造成很多老師不去教《基本法》。所以我覺得,以後通識科公開試答卷是不是也可以有《基本法》試題呢?這樣可以引導學生去認識《基本法》。
反對派「明知故犯」
環球時報:在政改議題上,有哪些是挑戰香港《基本法》的?
梁愛詩:反對派提出過很多政改建議方案,但大多違反《基本法》。譬如,《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並無其他選項。其中「民主程序」的主語是提名委員會,而不是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有些反對派要求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公民提名」,實際上是削弱了提委會的權力,這顯然違反了《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至於部分人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候選人爭取市民支持無可厚非,但若成為制度,也會令提委會沒有自主性,這也是不符合《基本法》的。
回歸不是換一面國旗、改個名字那麼簡單。最重要的是要對國家民族形成認同感,接受新的國民身份。香港回歸後,有些人仍不接受這個現實,心不回歸,只接受「兩制」,不接受「一國」,所以選擇明知故犯,去挑戰《基本法》。
環球時報:您對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樂觀么?
梁愛詩:到目前為止,我不知道。但我覺得500萬人選特首,總比1200人選好。踏出第一步,以後可以再慢慢修改選舉制度。泛民應該務實一點,在「8·31」決定的框架下討論政改方案。譬如,如果他們不滿意1/8的入閘門檻,可以要求1/12的門檻;也可以要求候選人出席公開辯論來表達政見,令選舉更開放和透明。
環球時報:如果政改方案在立法會被否決,對香港意味著什麼?
梁愛詩:選舉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很多港人認為,因為現在的特首不是選民選出來的,所以得不到信任。如果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特首的認受性會高很多,施政可以順利一點。過去多年,香港社會因為普選問題,已內耗得很厲害,若政改方案在立法會被否決,恐怕社會的內鬥會持續下去,這對香港發展並不是件好事。
環球時報:「港獨」近年在香港有抬頭趨勢,有港區人大代表建議,將「國安法」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引入香港,您怎麼看?
梁愛詩:新「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不同,前者是原則性條文,後者與「危害國家安全罪」相近。香港立法必定要有清晰的條文和法律範圍,即使引入「國安法」,最終還是要就23條立法,並在立法會通過。香港推行23條立法的困難在於不少港人視之為洪水猛獸。其實,23條並不是要限制港人的自由。按道理,國家安全法一定要由中央政府制定。當年中央同意讓香港自行立法,港人應珍惜中央的誠意。特區政府有義務為23條立法,但合適的時機要看香港的實際情況,由特區政府決定。
推薦閱讀:
※生活中的糊塗學
※活得糊塗一點,活的瀟洒一點,活得的快樂一點
※從今天起,做一個糊塗的女人
※【轉載】難得糊塗與活得明白 【原創】
※有些植物不適合擺在家裡面,危害太大,不要再犯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