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謨問題:科學與人文分裂的源頭
在當代的學科體系中,科學與人文常常被當作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類型並在人類的認知中不斷固化。但事實上,科學與人文的分裂並不是人類文明的固有現象,而是在文化演化進程中形成的。
在人類進入現代文明之前,科學與人文是統一的。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科學體系既包括物理學、動物學等自然科學,同時也包括政治學、倫理學等人文科學,科學與哲學是水乳交融地交織在一起的。古羅馬的波埃修在對哲學進行分類時,將物理學、數學、神學、倫理學等全部作為哲學之下的學科。中世紀時期,人們把算術、幾何、音樂、天文作為人文科學的基本內容。在文藝復興時代,自然科學的發展與古典人文學的興起有密切關係。
到了17世紀,自然科學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培根首先將觀察、實驗和歸納作為自然科學的方法並將其應用於哲學思考中,開創了經驗主義哲學。而理性主義哲學的創始人笛卡爾則力圖用精確的數學語言和理性演繹的方法為各種知識建構完善的體系。由此可見,在現代早期,雖然哲學自身體現為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分裂,但科學與人文仍然未見有分裂的跡象,哲學家們嘗試在自然科學的方法論基礎上重新建構新的哲學。但是,當休謨懷疑因果聯繫的理性依據並進而質疑科學歸納法的普遍必然性時,科學與人文分裂的端倪就顯現了。
對笛卡爾理性演繹法與因果規律的反思
休謨反對理性主義者僅憑抽象的理性演繹即建立起知識體系的做法。在他看來,數學和幾何學這樣的知識是純粹抽象的假設,雖然具有普遍必然性,但是它們僅僅是一種思想的邏輯而不涉及實際經驗的內容。也就是說,數學和幾何學的抽象理論如果脫離了經驗的內容,就不會使自然科學獲得真正的進步。因此,這一類知識並不是真正的知識,真正的知識只能是建立在觀察、實驗基礎上並以科學歸納法作為方法論的自然科學知識。在這個意義上,休謨就質疑了笛卡爾理性演繹法的科學性。
作為一名經驗主義者,休謨認為,人類的一切認識都來源於感覺經驗,哲學上所謂物質、自我、上帝等觀念不過是一系列經驗知覺的集合,因此,一切物質實體和精神實體的真實狀態甚至它們的存在與否都是值得懷疑的。在此基礎上,休謨質疑了因果規律的存在。在他看來,因果規律和其他觀念一樣,都是依據感覺和反省獲得的某種印象而得到的,但是根據這些印象,我們只能發現一系列的相似關係或接近關係,並不能得到必然性的因果規律。理性主義者所支持的因果聯繫實際上只具有經驗的有效性,而不具有理性的必然性。休謨進一步認為,所謂的因果聯繫不過是心靈對於經驗中兩個恆常出現先後關係和接近關係的事物的一種習慣聯想罷了,兩個事件在時間上經常一先一後地伴隨出現,久而久之,人們就習慣了這樣的狀態發生,當看到其中一個事件出現時,由於心理習慣就斷定另一個事件必然出現。因此,因果規律是由兩個因素構成的,一個是兩個事件恆常的相伴隨出現,另一個是心靈由於習慣所做的聯想和判斷。這樣,休謨就把因果規律歸之於主觀的心理聯想,從而取消了因果聯繫的客觀性和必然性。
休謨對科學歸納法提出質疑
在否認了因果規律的客觀必然性之後,休謨又對科學歸納法提出了質疑。在筆者看來,他雖然肯定了建立在實驗觀察和科學歸納基礎上的經驗知識是真正的知識,但是,對因果規律的否定又使他從根本上推翻了科學歸納法的理性依據。在他看來,經驗知識都是從感官的經驗和記憶出發,藉助於因果聯繫的主觀聯想,通過科學歸納法而推論出來的知識。因而,科學歸納法的推理也是一種主觀聯想,它沒有任何理性依據。自然科學就是這樣一類知識,它通過自然界的某些現象歸納推論出一些作為原因或結果的科學結論,它雖然能夠處理實際的事務,但這種推論只是一種假設,不具有真正的必然性。也就是說,科學歸納法只是一種經驗的假設,它永遠也不能證明,我們經驗過的事件也必然適用於我們未經驗過的其他事件。在此基礎上,休謨認為,科學歸納法只能假設實際的事物或經驗的事件,但卻並不能由經驗而推論出一切事物或事件的最終原因。關於自然或世界的最終原因已經超越了經驗知識的範圍,屬於無法通過觀察、實驗和歸納的方法所獲知的形而上學領域。這樣,休謨提出,科學與人文、事實與價值之間存在著邏輯斷裂,形而上學決不能從自然科學中推導出來。
休謨對「歸納合理性」的質疑問題就是後來康德所提出的「休謨問題」。為了回應並解決休謨問題,康德在他的三大批判中通過為理性劃界的方式既保證了科學歸納法的合理性,又保證了形而上學的有效性。在康德那裡,人類理性通過為自然立法保證了自然科學在現象領域的有效性,又通過為自由立法保證了形而上學在實踐領域的合法性。從此,自然科學與形而上學被限定在不同的領域中,自然科學從哲學中分裂出來。
到了19世紀,新康德主義者文德爾班認為,自然科學和歷史科學分屬不同的價值判斷,自然科學的目的是建立思想的法則,而歷史科學的任務是記述有價值的個別事實。在文德爾班的影響下,生命哲學家狄爾泰在《人文科學導論》中第一次提出「人文科學」的概念。在他看來,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是外在事物,它以理性思維的計量方式描述對象,通過假說把雜多的事物聯繫起來,並概括出普遍規律,從而滿足人們的功利性需要。而人文科學的對象是歷史的社會的現實,它的任務不是描述社會的外部現象,而是探索社會現象的內在價值,它必然涉及人的內心世界和心理活動,接觸到活生生的人的生命與生活。隨後的李凱爾特進一步在事實與價值區分的基礎上規定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他認為,自然科學是事實判斷的體系,把個別事物作為一般規律的事例,而人文科學是價值判斷的體系,它不把事實與普遍規律聯繫起來,事實自身就有其獨特的價值,事實的意義就在於它自身的個別性和不可重複性。這樣,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區別被提高到本體論的高度,它們各自形成了牢固的學科壁壘。
科學與人文的分裂雖然使各個學科在自身的體系之內獲得了巨大的發展,但二者分裂的不斷加劇也導致了事實與價值的背離。許多現代思想家深刻地感受到這種危機並致力於彌合科學與人文的分裂。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首先指出了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本質上是一種科學,在理想的社會中它們將獲得統一。20世紀的思想家胡塞爾、杜威以及當代哲學家德里達、福柯等也從不同角度回應並試圖論證了科學與人文的統一問題。基於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人類文明的進一步發展,休謨問題將以一種不同於康德的、新的方式得以完滿解決,而這種解決方式一定是建立在科學與人文統一的基礎之上。
(作者單位:黑龍江大學研究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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