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寫錯了袁世凱》連載(67)原創

第六章 清末新政

一、新任直隸袁總督

(2)開明實幹的改革家

1)大難不死的慈禧,這時候也學會了妥協。浪跡天涯幾個月的她雖人仍在西安,但也開始思考一個宏大的嚴肅的課題,也即,如何順應時代大潮流,融入人類文明的大家庭。

老太婆快70歲的人了,人老了覺少,她翻來覆去夜不能寐,一不小心就萌生了改革的強烈念頭,並且要親自挂帥全面改革小組長。

一興奮,她一口氣就連發了三道懿旨,主要意思可概括為「慈五條」,以宣示變法的決心:

第一,消滅蛀蟲,裁汰各部書吏;

第二,開經濟特科,錄用西學人才;

第三,命各省選派公費留學生;

第四,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列居六部之首;

第五,責成地方督撫,上奏變法方案。

2)但特么「變法」這個詞,實在是讓各位臣工心有餘悸呀。

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必須得搞搞清楚。真是西太后唱的嗎?

張之洞反正是輕易不敢相信。就讓眼線打探,這一齣戲,到底是「何人所奏請?朝中又有誰贊成?」

眼線回報,確是出自「聖意」!

但眼線卻說,奏復變法方案時,最好是「勿偏重西法」。

尼瑪,「變法不重西法,所變何事?」(擦!張之洞心裡已開罵。)

但這是在天朝當官!那就必須凡事謹慎起見。

誰特么敢擔保老太婆此舉不是在引蛇出洞?還是躲在洞里比較安全,起碼也得留半截身子,也好方便縮頭。

於是張之洞便與劉坤一等封疆大吏互相通氣商量了一下,認為還是大家拿出個共同方案聯名呈送比較穩妥。

3)袁世凱則笑各位老謀深算的督撫,這次的謹慎實在是太過多餘了,他給張、劉二位各去了一封電報,請他們切勿懷疑朝廷變革的誠意。

他一眼就看明白了:

西太后(躲在西安的太后)遲遲不敢迴鑾,究其原因就在於:若不實行變法,不舉行新政,從而在列強面前塑造出一個銳意改革的開明形象,怕列強不答應,或是以後再借故找茬。

把准了慈禧心經脈搏的袁世凱,抓準時機,上奏了變法十條,內容包括教育、實業、吏治、軍事等各方面。

並以自己這個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率先垂範,以雷霆萬鈞之勢開啟了舉世矚目的「北洋新政」。

「袁十條」,就足以樹立起袁世凱改革家的光輝形象。

關鍵還不僅在於開明,而更在真抓實幹!

4)要辦什麼事,沒錢,那肯定是不行的。

首先,官員無論保守派、改革派,薪水、收入低了,都是不願幹事的。

而歷朝歷代(當然不唯清朝),其實都是奉行的「底薪養貪」政策,也即,給官員的基本工資都低得要命,離皇帝近的,皇帝高興了會有賞賜;其餘的,就得各靠各的門路,自己搞錢;沒門路的也得想方設法創造門路。

話說在天朝當官,連撈錢都不會,還特么好意思當官么?

事實上,你如果撈不到足夠的錢,你也基本上撈不到更大的官來當,要升遷不得靠錢來鋪路呀?

哪怕你完全出自高尚的目的,就純粹是想為國家為民族干點實事,但你只要想干更大的事,就得官當得越大越好;當更大的官,你就得有足夠的錢!當上了更大的官之後想干成更大的事,你還得要有更多的錢。

我擦,這邏輯,簡直是真理,顛撲不破!

總之就是,你搞不到錢,你就什麼實事也幹不了。

袁世凱本人歷來就是搞錢的高手,當然也是跑官送禮的高手。他當然不是道德完美無瑕的聖人,問題是,聖人幹不了凡俗社會的實事呀。

但直督袁世凱決心在如今的朝廷中樞、自己的地盤上,逐漸消滅掉官員自己撈錢的不正之風,變「底薪養貪」為「高薪養廉」。

這也是其「北洋新政」中的一項重要改革奏議。

他的具體做法是,將以往官員撈錢的潛規則明明白白地統計出來,摺合成一定的數額,作為各級官員的公開合法收入,依法按月發放,類似今天的所謂「陽光工資」;但倘若有人再敢貪腐,一旦發現,那就立馬脫其官服讓其滾蛋。(《袁世凱奏議》)

當然了,以充足的物質回報作為正面激勵,使官員「不必貪腐」,再以強有力的監督機構和執法機關作為反制力量使官員「不敢貪腐」。

一正一反,兩頭使力,「信仰」、「道德」、「價值觀」之類的,這時候就可能會發揮作用,就可能使官員「不想貪腐」。

當然了,聰明如你,一定可以看出來,強有力的監督機構何來?難不成要搞個「清紀委」?

袁世凱早就比你提前了100多年想過了!

他認為「三權分立」的憲政制度,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而且他堅信,憲政一定能夠實現,而且一定可以在他手裡實現!

5)其次,搞新政,除了幹事激情與政治智慧,所需花費那更是海了去了。必須先籌措到一大筆錢才行。

錢從哪兒來?

李鴻章的政治遺產,袁世凱是已經繼承下來了,比如,李氏之幕僚楊士驤、楊士琦兄弟及于式枚、趙秉鈞、孫寶琦等,都被其接收至麾下。

這時候,自然也就將李鴻章的總督署多年來「截曠」、「扣建」所積存的800萬兩淮餉收入囊中。

給非軍隊出身的人們科普一下:

所謂「截曠」:軍餉的預算是全年的,但由戶部一次性撥付;但實際上,一年當中,常有兵員出缺,補缺往往是在很多天以後,那中間就有省下來的兵餉;

所謂「扣建」,朝廷撥餉,按農曆每月三十日計算;但實際上一年中,往往有二十九天的小月,稱為「小建」,所以軍官發餉時,要扣除這一天,按二十九天實發,此為「扣建」。

按說,這兩筆款項,是應該回返國庫的。

但若真是回返了國庫,你確認你是生活在中國嗎?

現實就是,在天朝,這兩筆錢,除了個人私囊,哪兒都不會去!

但這個錢,李二還真沒有裝在自己腰包里,而是留作了公款。

當然了,現在這筆錢,也就被袁世凱一併繼承。

6)只有這筆錢當然還是不夠,那怎麼辦呢?

袁世凱是誰呀?

他又打起了那些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各級官員的主意。

「直隸現在是百廢待興,還要推行新政,都急等著錢用啊。」

袁總督頓了頓,眼瞅著各位大人,接著說:

「本督希望各位大人鼎力支持,先暫借各位大人的墊辦以救國家之急,日後自當歸還。」

結果自然全在意料之中。

一片哭窮訴苦之聲啊,要麼就是咒罵洋人將其私產搶光、盡毀——

反正特么就是沒錢。

怎麼可能一句話就讓鐵公雞一下子高風亮節起來,自願拔出毛來呢?

袁世凱不動聲色,揮揮手將其遣散。

隨即暗中派人與天津的幾大錢莊取得聯繫,說要把公款存到錢莊的票號里,問他們能給多少利息。

錢莊掌柜的說,最高可給到八厘。

來人假稱太低,作勢要走。掌柜的當然不願放走這麼大的客戶呀,趕緊取出賬冊,指著賬冊上的一些官員名字:你看,我給他們的利息才幾厘幾厘,我給你的,那已經是很高的啦,你要離開我這錢莊,其它的錢莊也不可能給你這麼高。

派去的人,將這些名字一一記下。

兩天之後,官員們又都被叫到總督署來了。

袁世凱面帶微笑地公布了調查情況,然後特么來了個話鋒一轉:

「諸位大人一向廉潔奉公,豈會有如此巨款存入票號?可見是這些掌柜的在冒用你們的名義招攬生意,著實可惡!我已經將那些冒名頂替的存款充公了,還爾等一個清譽!」

尼瑪,這也太壞了,太狠了,太不厚道,太陰損了吧?

我們辛辛苦苦貪點錢容易嗎?

你特么上嘴唇一張下嘴唇一碰,一下子就給充公了!

就特么給充公了呀!

我擦,當場有人暈倒,急火攻心,需要送醫搶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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