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VS劉軍寧:保守主義的中國命運(下)


作者=劉仲敬、劉軍寧

本文系劉仲敬與劉軍寧在9月19日在經濟觀察報社的對談整理而成,本文系當日與讀者互動環節


問題1:我認為伊斯蘭保守主義跟英格蘭保守主義類似,目前伊斯蘭世界重新重視的沙里亞法也跟英格蘭習慣法是類似的。沙里亞法從法源上有很多習慣的成分;而且在中東實行了一千多年,已經很難說它不是一種習慣性的東西了。是不是說保守主義運用到英美以外的地方可能會造成相反的結果?

劉仲敬:我想我剛才其實已經提到過了,保守主義是有兩塊試金石的。不講習慣法,不算盎格魯保守主義者;不尊重基督教作為文明守護者的基本原則,不足以稱為保守主義者。直截了當、簡單粗暴的說,就是儒家的國粹主義者、神道教的國粹主義者、伊斯蘭教的原教旨主義者和其他諸如此類的否認基督教的原教旨主義者,不足以稱為保守主義者。

這是一個武斷的判斷,但它是有歷史依據的。就拿日本的情況來說吧,日本的保守主義,它也有稱為保守主義或者是稱為泛亞主義的諸如此類的東西。它的核心就是說是,西方引進的東西只能在技術層面上,大和魂才是日本的根本,日本早晚要在消化和運用西方技術以後,重新將日本的傳統精神發揚光大,這個傳統精神比西方的物質主義和功利主義要高明得多。日本將來早晚要用這種傳統精神去解放世界。

昭和天皇

這種理論最終造成的結果就是昭和戰爭和珍珠港事變,以及廣島的原子彈。這一點有它的內在必然性,因為按照它的邏輯來說就是,明治維新是日本版的改革開放,它代表著我們原來的真理仍然是正確的,但是只是在我們暫時處在弱勢的情況下,引進一些細枝末節的、洋務式的東西,等我們把西方的技術學到了以後,韜光養晦結束以後,我們還要返過去打西方的。如果你堅持這種真理的話,那麼你只能說,珍珠港事件是選錯了時機了,我們本來以為我們韜光養晦已經夠了,改革開放的成績已經足夠了,現在打倒英美主義錯誤已經很有把握了,但是結果發現我們的情報錯誤,原來我們還不夠強大,下一次我們應該再韜光養晦比如說三百年回來再去打它。如果你遵循日本國粹主義的理論來說,那你就不可避免將會得到這種結果。

這種結果就產生了石原慎太郎和他的所謂的極右翼。它跟小泉和安倍的中道保守主義是不一樣的。溫和派的保守主義,就是現在自民黨的主流派,它講究的是要反省昭和戰爭的錯誤,徹底的融入國際秩序,所以它的保守主義是有背景、有所指的保守主義,它剝奪了日本脫離國際體系而單獨行動的資格。而石原的保守主義是首先反美的保守主義,他認為美國剝奪了日本作為一個正常國家的資格,要讓日本擺脫美國的羈絆,然後重新恢復昭和時代以前的那種自由。因此,同樣是保守主義,但它所保守的對象是不一樣的。中道的保守主義,基本上不把日本看成一個完全主權的國家那樣來對待了;而真正的國粹派保守主義,它雖然同樣的也瞧不起亞洲大陸,但是它最根本性上的目的仍然是像他昭和時代的先輩一樣,抱有強烈的反英美、復興日本國粹的用意在裡面。

神道教本身,至少是昭和以前的神道教,確實包含了日本許多地方性的習慣法在內;但是昭和以後的神道教本身就帶有一種革命性的意味在裡面,它把分散的解釋權收歸中央了。大家要知道神道教祭的神,其實就是地方上的知名人士,就像比如說是,香港人祭關二哥,或者是杭州人祭張煌言,南京人祭蔣王一樣,他們祭的是地方性的英雄人物。各種解釋是不能統一,起主要特徵的就是分散性質。所以在德川時代以前,神道教一直沒有發揮很強大的政治作用。後期日本軍國主義對神道教的利用,就神道教本身的傳統說,其實也是一個革命性的創新。它把神道教看成一種可以用中央壟斷和開化的東西,這本身就是直接違反習慣法精神的武斷破壞。

石原莞爾與其他關東軍參謀

我們再比較一下伊斯蘭教所謂的沙里亞法問題,我得明確說一句,沙里亞法跟習慣法絕對不是一回事。這個歷史軌跡是非常清楚的。因為伊斯蘭教在它擴張的過程中間,對於原先不是阿拉伯人、但後來又改變信仰變成穆斯林的其他民族應該遵守什麼法律的問題,是有過長期的爭論和長期的實踐的。這個問題就是,先知本人所設計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應該遷就或者是容忍,或者應該改造其他地區的原始的部落習慣?

我想,在直到近代原教旨主義興起以前,伊斯蘭教的教法學家的主流派一般都認為,只要是堅持一神教和尊重先知本人這個基本前提之下,各部落的原始習俗是可以納入伊斯蘭教傳統之內,是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的。像中亞各民族或東南亞表現得非常清楚,就有很多人說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穆斯林不是真穆斯林,他們只是拜了一下真主,念了一下古蘭經,原有的、在伊斯蘭教傳教以前的部落習俗繼續保留。但是其實這一點並不特殊,這一點在阿克巴大帝或者是巴卑爾大帝在中亞和印度活動的時候,他們這些伊斯蘭征服者其實也是有這樣類似的做法。像西北部的維吾爾人,實際上他的原教旨主義和(民族?)的伊斯蘭教徒之間是有長期衝突的。按照主流派或者保守派的伊斯蘭教士看來就是說是,維吾爾人或者哈薩克人雖然毫無疑問應該是穆斯林,但是他們原來的、從蒙古草原上帶來的那些屬於游牧民族的習俗,是沒有必要取消的。

但是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做法就恰好相反。他們認為,遵守沙里亞法就要完全回到七世紀和八世紀伊斯蘭教革命剛剛開始的時候實行的那些嚴格的規範,把被征服者所有不合原始規範的那些習俗統統掃蕩掉,用革命性的手段把它掃蕩掉。這本身就是一種武斷之治的做法。你要說是習慣法,那麼在伊斯蘭教那些基本的規範和各部落習俗之間妥協的這個過程中間,是有一定的達爾文式演化的過程在裡面的。但是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本身代表的、對各部落和各地方習俗所持的這種態度,嚴格來說,它本身就是不符合伊斯蘭教在創立教門的時候所採取的那種態度,它本身就是一種革命和武斷的態度。它要求全世界各民族,不一定是講阿拉伯語的,所有穆斯林,都必須根據他們對七世紀和八世紀教規的解釋,奉行同樣的風俗習慣。這一點不僅在最初的教法學家的著作中間沒有依據,而且在最近一千年的法律傳統中間,在四大教門的主流法學當中都找不到什麼依據。

所以我們可以很有把握的說,不僅是對外部世界來說,即使是對伊斯蘭教法學家的內部傳統來說,現在的這種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本身就是一種革命和武斷的力量,它包含著許多非伊斯蘭的因素。而這些非伊斯蘭的因素真要追根溯源的話,它恰好是來自於西方的,所以形成了一種非常弔詭的反應:號稱是復興伊斯蘭的運動,實際上是伊斯蘭的。這種現象其實在中國和日本也存在過,號稱是民族主義,要求驅逐西方的勢力,恰好是最忠實移植西方民族主義的力量。而如果按照儒家傳統來說的話,那麼它天下主義的傳統是容不得這樣一些具有強烈排外主義性質的東西的。謝謝。

劉軍寧:我要說一點,並不是任何保守傳統的、保守習俗的東西都是保守主義,我們可以說很多是守舊的,或者小寫的保守派,我們說衡量保守主義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衡量它和自由的關係,剛才我們討論到,保守主義和兩個東西有重要關係,一個是基督教信仰、一個是習俗和習慣法,僅僅有習慣法和習俗,並不是保守主義的全部條件,而且為什麼說強調只有特定的習俗和習慣法才構成保守主義的要素,是因為這些習慣法它反應了來自於神學裡面所賦予人的權利,從這點說,美國憲法是典型的保守主義文獻,尤其是看獨立宣言,獨立宣言的格式是這樣的,根據造物主,我們每個人有什麼什麼權利,它說這個沒有訴諸歷史、沒有訴諸習俗,是用超驗的論證說,self evidence,根據這個我們擁有以下權利,這是第一個論證;第二個是,長期以來,我們享有,英國人漫長的自由的傳統,我們有了各種各種的自由,這是習俗的論證;第三點,你們過往既不承認上帝賦予我們的權利,又不尊重英國長期的自由的傳統與習俗,所以我們決定不服從你的統治,建立我們的國家,這是保守主義最典型的版本,一切習俗和習慣法必須是擴大人的自由的,保障上天賦予人的權利的,要不然,我們在中國現在恢復裹腳、恢復納妾這是不是保守主義,恐怕都不是保守主義,所以一個地方尊重傳統並不是保守主義,可能它只是守舊,回到過去,但是不是我們所談論的保守主義。

問題2:我覺得英國的殖民不一定會傳播保守主義和普通法,比如英國在香港建立了土地公有制,您如何看待這種分歧?

劉仲敬:你提出的問題好像跟你講述的內容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你實際上是在說是,在英國統治的香港,港英當局實行了某些對基層民眾的民生所不利的政策。這跟普通法有沒有傳播,或者說保守主義是不是有利於普通法傳播,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至於普通法在香港傳播,我想我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它確實是在香港傳播的。你要說英國的殖民統治對普通法的傳播是不是有利,這件事情我沒法給你做雙盲實驗,因為我不可能設計兩個香港,一個是有殖民主義的香港,一個是沒有殖民主義的香港,比較一下哪一個的普通法傳播得更好。但是如果你根據經驗和健全常識來判斷的話,那你可以說,英國殖民主義對普通法的傳播,即使不是有很大的助力,至少也沒有明顯的損害。謝謝。

問題3:新加坡基本上照搬了英美的普通法體系,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擔心它將來會和香港一樣成為一個動蕩之地。您對新加坡的前途有何看法?

劉軍寧:新加坡是一個普通法與非英國人的關係很好的一個例子,講到新加坡未來可能面臨的政治危機,我們關心的是什麼呢,比如說有一個角度是,假如當年新加坡沒學英國法,是不是可以免於今天要面臨的政治危機,還是假如新加坡移植了更多的普通法,未來危機會更少。我們不能從新加坡未來所經受的政治危機來判斷,普通法不適合新加坡,或者普通法是新加坡麻煩的源頭,相反我們看到,假如新加坡有什麼麻煩的話,恰恰是新加坡獨立之後,李光耀建立了整個家族龐大的政治權力,及對自由的限制,這個做法本身,是違背英國保守主義傳統的,它在普通法實踐的同時,也有一個消解保守主義的政治因素,這就是李光耀所奠定的龐大的權力及對自由的威脅,我個人想,新加坡可能會再經歷一次新的光榮革命,通過變革來消化李家留給新加坡的威權遺產。

新加坡大選

劉仲敬:我覺得普通法和普通法體系需要做一個具體的區別,就是說普通法體系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它包含著通過判例引用而隨時隨地因時造法的可能性。而有些人使用普通法的時候就是指的現在已經存在的這些判例所體現的普通法。實際上普通法從亨利二世的時代到現在,它始終是不斷變化的。它變化的方式跟成文法不一樣,它能夠通過各個行為主體相互博弈而自發演變,這是它在面臨著風暴和衝突的時候能夠比較有彈性的主要原因。

新加坡的主要問題,至少照我看來,那主要是一個地緣政治的問題,跟它採取哪些法律體系關係不直接。只要是它仍然是穆斯林海洋中的一個紅點,同時又佔據了地緣政治形勢相當重要的馬六甲海峽,那麼它自己所處的位置一定是微妙而脆弱的。無論它採取什麼樣的法律制度,這一點都不會有所改變。但是,它習慣採取什麼樣的法律體系在長期看來仍然會有潛移默化的影響。這就是說在假定的衝突來臨的時候,使用不同的法律體系的國家,它應付危機時期的彈性和韌性是差別很大的。普遍來說,英國殖民地比法國殖民地的彈性要大,而歐洲人的殖民地比起沒有經過歐洲殖民主義統治的國家來說彈性又要更大一些。不要說新加坡,就像巴基斯坦都是這樣的。它在不斷發動軍事政變的同時,由英國人訓練出來的那批法官,居然說話還就算數,動不動在軍人已經趕走了好幾位總統和總理以後,可以用最高法院一紙判決把軍事強人趕下台。這種事情在沒有經過英國殖民統治的國家是基本不可能存在的。

所以我傾向於認為,新加坡的未來的政治危機主要是一個地緣問題和本國居民的族群認同問題。這兩者跟普通法或者是保守主義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普通法對它應付危機的能力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多半是正向的,尤其是在族群問題上。因為涉及族群問題上,用武斷的成文法來執行的話,成本一定是很高的。而普通法比較有利於容許各個內部自治的小族群參照現有的主流法學體系和自己的習慣法折衷處理,製造因時因地的地方性的遊戲規則。而這些遊戲規則經過一定時間的磨合,比較有機會通過不發生直接衝突的方式吸收到主流的法學體系中去。而在沒有普通法系統的地方,這樣的族群分裂多半就要以革命和戰爭甚至種族清洗來收場。謝謝。

問題4:文化保守主義在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尤其是在抗戰時期,有何具體表現?

劉軍寧:你講的文化保守主義是很含混的,在80年代的時候,這個文化保守主義又被翻譯成文化守成主義,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當被翻譯為文化守成主義的時候,已經清楚地表明,這個文化保守主義和我們所討論的保守主義在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假如不共享某個關鍵詞的話,它們的關係並不大。但是另一方面如剛才所說,文化保守主義區分大傳統和小傳統,大傳統是幾個著名的人物,小傳統是社會中流行的,我們看到國民黨和gongchan黨,對小傳統的保守主義,無論是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由的或者不自由的,都是在破壞,而且所謂中國的大的文化保守主義,基本上指的是儒家,但是儒家,包括我們現在的海外儒家,他們都是無神論者,他們都不相信一個超驗的真理源泉,而且他們相信什麼,相信法蘭西啟蒙,相信內在超越,這個是中國的文人特別喜歡的一個詞,就是我靠我自己我就超越了,超越自己,還可以超越你們,所以這個一方面是中國文化的悠久傳統,一方面是它非常遠離保守主義的地方

劉仲敬:我不知道你說的文化保守主義是什麼東西,如果是指的是儒家文化的保守主義,它們在1928年南京政府成立以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至少是精神上影響,發揮了可以說是比十年以前更大的社會影響。但是這種保守主義,根據我剛才所說的定義來說,它跟日本的神道教國粹主義或伊斯蘭教原教旨主義一樣,是不屬於保守主義範圍的。它對基督教和普通法都沒有任何尊重可言。按照我剛才定義的那種保守主義,它在南京國民政府存在以後,基本上是,至少在中國內地是逐漸萎縮的。如果他們還能夠存在某些傳人的話,那麼你必須到口岸城市的買辦和資產階級範圍去找。這些集團在清末明初的時候曾經相當繁榮昌盛,在社會活動,特別是在教育和慈善活動中間,發揮了跟他們人口比例所不相稱的巨大作用。

但是國民政府成立以後,一直在有意識的打壓他們,縮小他們的生存空間,收回了大部分租界,把原先清末民初根據條約權利享有自治權的私立大學和教會大學收歸國有,最後漸漸的把他們的勢力壓縮到僅僅限於上海租界和香港這一小片地方。這個過程實際上是一個慢性失水的過程,因為你等於是切斷了一個重要的生命力來源。切斷生命力來源的當時,惡性反應不會馬上暴露出來,但是二十年以後你就會發現後繼無人。不過這個惡性反應出現的時候,國民黨本身已經不存在了,所以這個後果沒有落在他頭上。但是我們要公平的說的話,始作俑者肯定是他,儘管共產黨以更加惡性的方式擴大了他的破壞,把國民黨沒有來得及破壞的那點殘餘也破壞了,但是我們還得說,始作俑者是國民黨人。

馬英九參加錢穆逝世二十周年紀念儀式

而三、四十年代,基本上是盎格魯保守主義者在整個遠東不斷潰退的過程。他們在國民黨的壓力之下,在共產國際的壓力之下,在日本國粹主義的壓力之下,從整個遠東地區不斷潰退。這個潰退的趨勢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整個殖民主義體系在遠東瓦解。我們所知道的遠東的人民遭受巨大災難,包括波爾布特和毛澤東給人民帶來的災難,都要在這個背景之下才能夠得到理解。你甚至可以簡單粗暴的說,這就是這些地方的人民失去了大英帝國所輸出的秩序保護所造成的必然結果。

問題5:柏克的保守主義固然好,但是在當今複雜的局勢下,我覺得應該加一點馬基雅維利或斯特勞斯的色彩,也就是所謂的新保守主義。您如何評價?

劉軍寧:我不認為馬基雅維利是保守主義者。因為保守主義者對道德的因素、信仰的因素特別的強調,而馬基雅維利的貢獻,就是把道德因素從政治中驅逐出去,讓手段服從於目的,這個在中國早就實現了,法家就實現了,只要目的是正確的手段就是正確的,為什麼中國還需要更多的馬基雅維利,中國已經不能更馬基雅維利了。為什麼還需要更多的馬基雅維利呢,如果你把施特勞斯理解為富國強兵的話,你已經看到閱兵了,為什麼中國還需要更多的施特勞斯呢?謝謝。

馬基雅維利

劉仲敬:我想,新保守主義有很多種不同的概念。就是說,冷戰以後,主要體現在外交界的這種新保守主義跟作為思想文化的保守主義不是同一個概念,它更多的是一種技術性的東西。技術性的東西和價值性的東西有層次上的差別。例如就拿柏克本人來說的話,你也不能因為柏克是後來保守主義的起源,就把他在印度問題上或者黑斯廷斯問題上,或者是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在羅金漢內閣時期所進行的那些操作,跟他在思想文化上提出的保守主義混為一談。這兩個層次是需要搞清楚的。操作層次上的技術和思想觀念上的取向是兩碼事。外交上面的所謂的新保守主義,實際上還沒有進入到思想文化操作這個層面上來。

列奧·施特勞斯與艾森豪威爾

不過斯特勞斯本人,他在英美這個思想界的內部確實是把歐洲大陸的因素引進了英美。這一點並不太特別,因為經驗主義的特點就是本能的憎惡太抽象的理論,而抽象的理論恰好是德國人的特長。因此你可以發現在英語世界當中,比較抽象的理論,要麼就是德國人的徒子徒孫做的,要麼就是在這些人的刺激之下所產生的反應。刺激產生的反應對整個生態系統的影響,和它本身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是,斯特勞斯本人的想法,大體上講是要在自由主義所塑造的這個原始空間之外,把自由主義以外的[元素]加入進來。這一點上,使它帶有了幾分施密特的性質和危險的——就是韋伯所謂的那種危險的模型。這也就是它在英美學術界很難變成主流的主要原因。而漢語學術界之所以引進這些東西則是出於相反的理由,就是為了給自己已經干過的事情找一些說辭,哪怕是為了解釋的方法跟原典的解釋方法完全不一樣。但是這種做法實際上除了默認英美在合法性的經營方面的霸權以外,實際上沒有任何其他的意義。謝謝。

問題6:您說保守主義是有明確的價值內核的,您又說保守主義最大的優勢在於可以因時而變,它發展的變化性很強。那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不會變化到把這種價值內核消解掉的地步?保守主義在實踐上,最大的意義在尊重司法權,司法權是多重社會權威里的一種,那麼您認為司法權作為一種社會權威比其他的社會權威的優勢體現在什麼地方?

劉軍寧:你問的是司法權與保守主義的關係,以及在中國如何強調司法權,其實,司法權尤其在英美的體制中,有特別的重要性,但是這個重要性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是,第一這個司法機構公正執法,第二司法機構捍衛自由,這其實和第一個是相關的,第三司法權有神聖的源頭,這是從耶路撒冷一路而來,但是在缺乏這三者的地方,司法權當然沒有權威,這樣的司法權也不值得你尊重對不對,比如黨領導的司法權,他沒有神聖源頭,他今天制定的法律明天就可以改,甚至當場可以改,不遵守,前兩天賀衛方評價周永康審判,在審判的幾十個罪名里,大概有不到十個罪名不能公開,結果他被全程秘密審判,按照他們自己的法律,不能公開的罪名秘密審判,其他的罪名應該公開審判,假如一個司法機構不準備履行自己應該履行的權力,那麼這樣的司法機關當然沒權威,而保守主義努力的方向,就是司法機關應該履行自己認可的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中國更難辦的是,司法機關沒有神聖的源頭,司法權沒有神聖源頭,哪怕台灣也是,我們知道在美國,總統宣誓要按著聖經,大法官主持,大法官沒有權力,大法官,作為司法權和聖經的相關性,使他有了這樣的權力,台灣總統是按著憲法宣誓的,憲法本身是神聖源頭么,憲法本身沒有神聖源頭,它本身就不是神聖的,所以我們看到在一個非保守主義的地方,它的司法權本身就已經打了很大很大的折扣了。

劉仲敬:因時造法是個比較專業的辭彙,你不能把它解釋成為因時而變。因時造法是什麼意思呢?我想,我可以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解釋。就是說,比如說你拿著一本書,去找一位地位並不太高,也就是說相對地位來說,比起中國的居委會主席來說高不了多少的一個土法官。這個土法官絕對不是希拉里·柯林頓那種名校出身的法學生,他也就是僅僅是地方社區的一個比較急公好義,同時比其他那些純粹外行的街坊鄰居來說多多少少讀了幾本法律書,但是因為平時被街坊鄰居認為為人比較正直公道,結果就被選上去當法官的這個人。有人拿著一個黃色書去找他,讓他判斷這到底是不是黃色書,是不是有礙風化,該不該取締。他怎麼辦呢?他根據自己的健全常識判斷。健全常識說白了就是說,我本著良心說,我覺得你這本書就是壞書,就是黃色書籍,你要我舉出什麼證據,我舉不出來。因時造法造的是這樣的判例,當然範圍不限於我剛才舉的黃色書。

這樣的判例本身對不對?有很多都是不對的。它像是達爾文演化過程中間產生出來的許多異變一樣,很多都是不對的,甚至可能大多數都是不對的。但是它不會有,像是立法的錯誤那樣的危險性,因為這個先例不一定被追認。你製造的這個先例如果經過一段時間的演變,被證明效果很不好,那麼其他的法官不會遵守你這個判例,他會遵守別人的判例。一個判例雖然做出來了,但是結果還是無效。就像是開了一條路,但是沒有人走,最後路上還會長滿草一樣,你這種因時造法造出來的先例就會構成一個無效先例。

為什麼會構成無效先例?就是將來有人打官司的時候,比如說張法官判定《尤利西斯》是黃色小說,必須禁止,某個律師引用這個判例,要求以後的法官也按照這個判例做,那麼對立一方的辯護律師一定會說,張法官在1932年或者是1938年做出的這個判例,但是從1938年以後的連續70年,同類的官司已經打了不知道幾百萬次,沒有一個法官願意採用這個判例,或者說是在幾百萬起官司中間,總共就只有幾千個法官願意用這個判例,絕大多數法官都本著他們對法律的理解,認為這個判例是不適當的,你的判例總共就只有那麼寥寥無幾的極少數人支持,而我引用的相反的判例經過時間證明,比你引用的判例要多得多,難道你不應該聽我的判例么?那麼我們可以合理推論,至少有七成的可能性,他這個辯護是會被接受的。這就是因時造法。

什麼叫因時造法?它就是一種達爾文式的嘗試—錯誤—篩選—淘汰的過程。它是基於這樣一個基本假設,就是說,由廣大民眾組成的陪審團和分散的不同的法官,對法律和公正的理解儘管彼此是不同的,但是整體上仍然是正確的,比極少數精英組成的立法機關做出的武斷判決正確的可能性要大,犯錯誤的可能性要小。實際上它犯的錯誤是非常多的,就像陪審團經常因為感情用事而犯各式各樣的錯誤。如果你認為法庭審判的目的是為了維持公正的話,那你得說,由普通的草根老百姓組成的陪審團執行的習慣法,根本談不上什麼特別公正,遠遠不如那些老謀深算,像狄仁傑一樣聰明能幹的專家組成的法官和律師隊伍。但是,你要是考慮到人類天生的私心和偏見,而且越是聰明的人越是有可能把他們的私心和偏見轉化為實際利益,那你就得承認,像這種分散決策的體制,犯錯誤的可能性比較少,糾正錯誤的可能性比較大。不是因為是老百姓比專家更聰明,而是因為老百姓太分散,他們犯的錯誤不大可能集中在一個方向,而且也不大可能在被人糾正以前就已經造成無法挽回的錯誤。謝謝。


推薦閱讀:

長平公主:明朝末代公主的悲慘命運
為什麼有的人命運好,有的人命運不好呢?
十二屬相各年月日時命運解釋
雙胞胎究竟為何命運不同?命真的是越算越薄嗎?
胎記算命圖解胎記的位置與命運

TAG:中國 | 命運 | 劉仲敬 | 保守主義 | 主義 | 劉軍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