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學界資訊】新聞大佬發聲,小的們趕緊學起來
關於規範新聞信息報道用語
附:《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的禁用詞和慎用詞》
現就新華社及社辦報刊的新聞信息報道用語規範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華社各種形式新聞信息報道用語應該準確、規範。語言風格應莊重大方,嚴謹質樸,明白曉暢,符合現代漢語的規範化要求。
二、新華社報道使用現代漢語,避免使用古文用語。
三、新聞信息報道要避免使用多數人不容易理解或者容易產生歧義的網路辭彙。
四、中文稿件中使用外文辭彙時,儘可能以翻譯後的中文譯名表達。難以用中文表達的外文辭彙或者外文縮略語(如A股、B股、H股、B超、NBA等),以收入《現代漢語詞典》者為限使用,但也要盡量慎用。
五、不直接使用有俗滑特點的語言和社會上俗傳的稱呼。
六、避免使用商業廣告中用同音字曲解成語的做法。
七、按照國家標準使用數字、標點符號。使用量詞時,要遵守國家標準計量單位規定的規範用法,不要使用已廢止的舊制單位。
八、自覺遵守中央領導機關和國務院部委辦局規定的規範用語。
九、以上關於各種非規範語詞的規定,不包括在稿件中為說明某一語言社會現象時的引用。但引用時應使用引號,並加以適當的表述。
十、需避免使用的具體辭彙,由總編室定期組織修訂《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的禁用詞和慎用詞》時列入。
一、時政和社會生活類
新聞媒體和網站應當禁用的38個不文明用語:裝逼、草泥馬、特么的、撕逼、瑪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齊B短裙、法克魷、丟你老母、達菲雞、裝13、逼格、蛋疼、傻逼、綠茶婊、你媽的、表砸、屌爆了、買了個婊、已擼、吉跋貓、媽蛋、逗比、我靠、碧蓮、碧池、然並卵、日了狗、屁民、吃翔、XX狗、淫家、你妹、浮屍國、滾粗。
二、港澳台和領土、主權類
(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避免讓人誤以為香港、澳門是「國家」)
1.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不宜將內地與香港、澳門簡稱為「內港」「內澳」,可以使用「內地與香港(澳門)」,或者「京港(澳)」「滬港(澳)」等。
2.中央領導同志到訪香港、澳門應稱為「視察",不得稱為「出訪」。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到訪香港、澳門應稱為「考察」或「訪問」。
3.區分國境與關境概念。國境是指一個國家行使主權的領土範圍,從國境的角度講,港澳屬「境內」;關境是指適用同一海關法或實行同一關稅制度的區域,從關境的角度講,港澳屬單獨關稅區,相對於內地屬於「境外」。內地人員赴港澳不屬出國但屬出境,故內地人員赴港澳納入出國(境)管理。
4.不得將香港、澳門回歸祖國稱為「主權移交」「收回主權」應表述為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政權交接」。不得將回歸前的香港、澳門稱為「殖民地」,可說「受殖民統治」。不得將香港、澳門視為或稱為「次主權」地區。
5.不得使用內地與港澳「融合」「一體化」或深港、珠澳「同城化」等詞語,避免被解讀為模糊「兩制」界限、不符合「一國兩制」方針政策。
6.國際場合涉及我國時應稱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自稱「大陸」;涉及台灣時應稱「中國台灣」,且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確需並列時應標註「國家和地區」。
7.海峽兩岸交流活動應稱「海峽兩岸XX活動」。台灣與港澳並列時應稱「港澳台地區」或「台港澳地區」。對海峽兩岸和港澳共同舉辦的交流活動,不得出現「中、港、台」「中、澳、台」「中、港、澳、台」之類的表述,應稱為「海峽兩岸暨香港」「海峽兩岸暨澳門」「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不使用「兩岸三(四)地」的提法。
8.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但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心理感受,現在一般不稱「台灣省」,多用「台灣地區」或「台灣」。
9.涉及到台灣同胞不能稱「全民」「公民」,可稱「台灣民眾」「台灣人民」「台灣同胞」。
三、國際關係類
1.有的囯際組織的成員中,包括一些國家和一些地區,在涉及此類國際組織時,不得使用「成員囯」,而應使用「成員」或「成員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國」,而應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亞太經合組織成員(members)」「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ies)」。應使用「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不應使用「亞太經合組織峰會」。
台方在亞太經合組織中的英文稱謂為 Chinese Taipei,中文譯法要慎用,我稱「中國台北」,台方稱「中華台北」,不得稱「中國台灣」或「台灣」。
2.在報道社會犯罪和武裝衝突時,一般不要刻意突出犯罪嫌疑人和衝突參與者的膚色、種族和性別特徵。比如,在報道中應迴避「黑人歹徒」的提法,可直接使用「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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