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憨人莫言

來源:一點兒烏乾菜(ID:NarratorZhang)

作者:章程

村上春樹的書我一直都沒能讀進去,大概那種溫吞吞的筆調不適合我的秉性。不同於村上君,莫言的故事一出手就吸引我了,如同酒徒一頭扎進了酒罈子。

從高中同學送了我《檀香刑》開始,莫言的小說就有一種獨特的魔力召喚著我。我喜歡拉美文學大爆炸時期的那批作家。1957年春季,在巴黎街道上遊盪的馬爾克斯,偶遇海明威,狂喜著擺手對海明威喊出「大師」。幾十年後,馬爾克斯、富恩斯特、科塔薩爾相繼離世,他們的擁躉們卻再無這種福分了。

馬爾克斯遺憾自己從未見過福克納,只能靠布列松拍的那張著名肖像,想像「在兩隻白狗旁邊,穿著襯衫在手臂上抓癢的農夫模樣」的他。莫言也流露出過想見到福克納的痴望:

「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著馬糞和煙草的氣味,我熟悉他那醉漢般的搖搖晃晃的步伐。如果發現了他,我就會在他的背後大喊一聲『福克納大叔,我來了』。」

布列松鏡頭下的福克納

可是,福克納也離世了。但福克納與拉美的那些作家,我總覺得他們是不死的。在莫言身上我看到他們影影綽綽的身影,就像馬爾克斯回憶他的外祖母給他說故事的時候,所有的祖輩們的鬼魅都在這間空蕩的宅子里隱現,喃喃私語。

莫言在寫作上的師承讓我詫異又欣喜,總算尋到了家譜——這絮絮叨叨的意識流,魔幻又現實的一家子。毫無疑問,莫言是這個龐大的家族裡的一員,並且是最接近我生命經驗的一位。

這個家族,以馬爾克斯等作家為首,誕生了多少富於想像力的創作。這個譜系滿足了我愛聽故事的喜好。當莫言力壓村上君,榮膺諾貝爾文學獎而備受爭議時,我倒是有種意料之中的竊喜,這幫老爺子們在中國土壤里成長起來的嫡孫,也是個不含糊的後生。

「莫言」這名字有意思。錢鍾書的字叫「默存」,是因他小時候愛胡說亂道,父親為他改的字,讓他少說話。「莫言」當然是筆名,但寓意和錢先生的字一樣。

莫言的成長期在八十年代之前,那個時代讓「一部分人,因為各種荒唐的原因,受到另一部分人的壓迫和管制」。莫言因祖先曾經富裕過,只讀到五年級就被趕出學校。「在漫長的歲月里,一直小心翼翼,謹慎言行,生怕一語不慎,給父母帶來災難」。這「莫言」二字,其實是帶著巨大恐懼的謹小慎微。

想噤口不言,卻擇了文字之志,且大半生以「說」為業,這也是無形中南轅北轍的有趣宿命。

我喜歡莫言早期的小說,《紅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等長篇,以及《透明的紅蘿蔔》《白狗鞦韆架》等中短篇。

在看莫言小說的時候,我會不自覺猜測是一個怎麼樣的天才寫出這恣意汪洋的文字,我猜想他小時候會不會是《豐乳肥臀》里的司馬糧那樣——「褲兜里裝著很多稀奇古怪的東西,有能在月光下變幻顏色的石頭子兒,有可以切開瓦塊的小鋸條,有各式各樣的杏核,還有一對麻雀的腳爪,兩個青蛙的頭蓋骨。還有幾顆牙齒,有他自己脫落的,有八姐脫落的,有我脫落的」。小時候的司馬梁絕對是一個妙人,有韌性,死心眼兒。

司馬糧對小舅上官金童說:「如果你存心要找一件東西,它自己就會跳出來的。」這話要不是帶著一股痴氣的憨勁,是決然說不出的。

姜文、莫言和鞏俐

莫言身上就帶著這樣一股子憨勁。他老實巴交的模樣,算不上好看,但土頭土腦,憨厚樸實。毋寧說:莫言,憨人一個。

這種憨,學不了,也模仿不了,是鄉下的氣候風物,民俗倫理,長時間在一個人身心上浸染,並且固化後的「土氣」。憨並不全然是呆,也不全然是傻,它是一個包容的中性詞,甚至是好詞,如大巧若拙。有時候,一個憨人的細心和機靈,更讓人咋舌。從湘西小鎮走出的沈從文也帶著憨。但兩個人身上的憨又不盡相同,要是把沈從文比作是銀杏樹下的杏子雨,涼津津,帶著深秋雨後的泥土氣。那莫言則是彌天捲來的灰濛濛大霧裡黑黢黢的高粱地。

莫言在《我的高密》中寫過不少小時候的憨事,比如說他為了吃「浪費了太多的智慧」,偷吃,吃青苔,吃樹皮。比如說他最早的記憶是掉進茅坑差點淹死,被大哥撈上後扛到河邊洗澡。書里有一篇叫《草木蟲魚》,開篇寫道:「我六七歲,與村中的孩子們一起,四處悠蕩著覓食,活似一群小精靈。我們像傳說中的神農一樣,幾乎嘗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蟲,為豐富人類的食譜作出了貢獻。那時候的孩子都挺著一個大肚子,小腿細如柴棒,腦袋大得出奇。我當然也不例外。」這些文字真是「憨」得活靈活現,漫畫一般蹦躂出來。

莫言筆下的高密鄉人,大多都有這樣一種憨,有的命硬,有的命途多舛。憨人本就是一筆糊塗賬,性子急躁,但堅韌不拔,做事投入,耐心周密,譬如《紅高粱家族》里的余占鰲。《天堂蒜薹之歌》里形形色色的人物,高羊、高馬、四嬸、四叔、金菊,哪一個不痴,不憨?要是沒有這諸多的憨人,恐怕也難以有莫言筆下高密鄉這千秋大夢。

他當然也寫過處境優渥的聰明人,《豐乳肥臀》中有出現過一個叫「馬童」的孩子,爺爺是舉人,家裡良田萬頃,騾馬成群,上官魯氏預言道:「像馬童這樣漂亮機靈的孩子,多半沒有長壽,上帝給他的太多了,他已經佔盡了做人的便宜,不可能再有一個壽比南山、子孫滿堂的結局。」果不出上官魯氏所料,不久馬童就被槍斃了,是一個莫須有的「盜賣子彈」的罪名。

「虛則傾,中則正,滿則覆」,有不偏不倚的憨勁,退讓出一部分做人的便宜,反倒是能自全的中行之道。但聰明易學,憨人則是天生的。這屬於天分的部分,最難得。

我喜歡莫言早期的作品,也是源於那種天生的尚未脫落的憨勁,《酒國》和《生死疲勞》雖然也喜歡,但整體很風格化和形式化,文字上的把戲和機巧越來越多,像是一個龐大的文學迷宮遊戲,越寫越聰明,卻少了節制。反而《豐乳肥臀》,沒有多線敘事,更一氣呵成,氣象已同於《百年孤獨》。

我常會想,是怎麼樣的土壤才能孕育出一個說故事的天才。這種土壤,該是隨意撒下一粒種子,次日便能千朵萬朵花開;是隨意劈開了一塊石頭,能蹦出個一筋斗十萬八千里的孫猴子;是耒耜犁過,黑土地就能滋滋冒油,再翻開土地,黃麻就能呼吸歌唱;是廣闊到看不見地平線的高粱海里,高粱們在齊頭並進橫衝直撞地咔嚓咔嚓長個。

莫言在《會唱歌的牆》寫著草木,墨水河,池塘,堤壩,可觸與不可觸的顏色,幾十萬隻酒瓶子砌成的聲音的牆,如同一個母親的絮叨:「世間的書大多是寫在紙上的,也有刻在竹簡上的,但有一部關於高密東北鄉的大書是滲透在石頭裡的,是寫在橋上的。」

電影《紅高粱》

我高二時候看了電影《紅高粱》,但一直沒看莫言的原著《紅高粱家族》,直到某天翻開了這本書,才驚嘆過癮。相較於電影,小說狂飆突進,時間線更長,也更加赤裸地不避諱地呈現著暴力。彷彿滿桶滿桶的顏料全噴在了紙面上,色彩斑瀾、酒氣、血腥氣、高粱的甜味,一股腦兒全冒出來了,讓人暈乎乎,醉熏熏,不知所蹤。

一個作家必須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地方。莫言的高密,就如馬爾克斯的馬孔多,福克納的約克那帕塔法縣。《紅高粱家族》開篇就氣象不凡:

「高密東北鄉無疑是地球上最美麗最醜陋、最超脫最世俗、最聖潔最齷齪、最英雄好漢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愛的地方。」

高密東北鄉,確有其地。但要是真正探訪,恐怕多數人要大失所望,不過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北方村子,並沒有莫言筆下那般絢爛。但殊不知,作家杜撰是無罪的,反倒越能扯謊越富於想像力,越會被諒解和喜歡。莫言自己也說過:

「高密東北鄉是一個文學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地理的概念,是在我童年經驗的基礎上想像出來的一個文學的幻境。」

這大概就是一個寫作者的幸福了,他在裡面大權在握,頤指氣使,移山填海,呼風喚雨,他是造物的上帝,是執掌生殺大權的神明。

電影《紅高粱》

小時候我爺爺經常給我說書。儘是些古怪的神鬼故事,比如說,鐵拐李把腿放在灶里燒得吱吱作響,有人喊他說:「老頭,你把腿燒瘸了。」他卻全然不知,悠然自得。那人一頭納悶回家,發現自家的八仙桌缺了只腿,這才恍然大悟那老頭是神仙。

長大之後,我在袁珂的《中國神話傳說》,在《搜神記》,在《山海經》,在各種零落的舊書刊里,找到了我爺爺在灶台邊給我說的很多故事,灶鑊里的水滋滋撲騰著的那些時刻成了而今我最想念的時光。

我鍾情於莫言,也源於此。莫言回憶童年時《封神演義》等志怪小說對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他,具有難以抵禦的吸引力。莫言出過一本小說叫《學習蒲松齡》,裡面也儘是神怪之事。蒲松齡也是山東人,莫言說自己村裡的許多人,包括他自己,都是蒲松齡的傳人。而他的寫作也可以追溯到這位記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的異史氏。

神鬼並不讓小時候的他感到恐懼,他恐懼的是人:

「世界上確實有被虎狼傷害的人,也確實有關於鬼怪傷人的傳說,但造成成千上萬人死於非命的是人,使成千上萬人受到虐待的也是人。而對這些殘酷行為給予褒獎的是病態的社會。」

所以,莫言的寫作,除了對鬼怪妖狐的想像,另一部分無疑是在書寫他的恐懼,關於人,關於社會。「寫鬼寫妖」,「刺貪刺虐」,這是郭沫若寫蒲松齡的題聯里的話。除了魔幻現實主義的西方語境,莫言也在蒲松齡這個傳統小說的路子里,從早年的《酒國》到《蛙》,無一例外。

莫言

莫言去瑞典領獎,面對記者一些關涉到政治的提問時,會巧妙地迴避開,譬如幽默地回答說:「我不要談政治的事,我拿的又不是諾貝爾政治獎,如果拿政治獎我就談政治,我們談文學嘛,政治教人打架,文學教人戀愛。」

《鏘鏘三人行》有一期談論到莫言在領獎時諸如此類的回答時,梁文道批評他過於「農民的狡猾」,是在避重就輕地周旋,「莫言現在拿到這樣的身份地位,他是比我們所有其他體制內作家,更有資本,更有權利去做一個更加清晰的價值上的一個肯定或否定的判斷」。

我不認同。這種是非的判斷,是有代價的。莫言不是沒有做過這種判斷,他甚至比一般人批判得更深。要是他不關心政治,哪裡還會有《天堂蒜薹之歌》這樣的直筆之作,他在序言里寫:「如果誰還幻想著用文學作品療治社會弊病,大概會成為被嘲笑的對象。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還是寫了這部為農民鳴不平的急就章。」

《天堂蒜薹之歌》以「蒜薹事件」為原型創作,它是我理解莫言的恐懼一部作品,理解了他說的「幾十年來,真正對我造成傷害的還是人,真正讓我感到恐懼的也是人」。這部悲劇色彩很重的小說,幾乎每個人物都結局凄涼。小說各章節都以張扣的說書唱詞為始,而這個說書人最終因為仗義執言,被警察用電棍塞到嘴中,嘣掉多個牙齒,死在了斜街,滿嘴被塞滿爛泥,此後「這斜街成了一條鬼街,民眾紛紛搬走」。

張扣的境遇是隱喻,它預示著語言從來都是危險的。顯然梁文道的批評太過苛責,世道再難,總得允許有人不哭的權利,他們或許只想呼吸順暢,這也無可厚非。

我們姑且可以放鬆下緊繃的神經,給道德鬆鬆綁,就當莫言是一個篝火旁的說故事人,當他不想談政治的時候,我們允許他不談。畢竟文學是高於政治的。這樣一個身份也許會讓他和我們都輕鬆許多。人性中的恐懼與愛,是共通的,人性的脆弱總有一刻渴望被人諒解。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一點兒烏乾菜(ID:NarratorZhang)。作者:章程,野生建築師,青年寫作者。豆瓣號:夜第七章


推薦閱讀:

莫言說 我敬佩兩種人
得獎的事 莫言
莫言抄寫《講話》是怎麼回事?
莫言:真正的寫作, 要看到社會堅實的內核

TAG:莫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