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大師聖誕供燈共修活動緣起
宗大師聖誕供燈共修活動緣起
《佛說施燈功德經》說:「無量阿僧祗劫中,得凈肉眼不失壞。彼亦常無眼諸病,此是奉施燈明果。善印善根善諸論,於諸工巧悉究了。彼有智人善觀察,妙慧能見第一義。」在佛教中,燈代表光明和智慧,以燈供佛,隱含著以燈破暗、象徵以智能除惑的深義。《華嚴經》云:「善男子!譬如一燈,入於暗室;百千年暗,悉能破盡。菩薩摩訶薩菩提心燈,亦復如是;入於眾生心室,百千萬億不可說劫,諸煩惱業,種種暗障,悉能除盡。」
《賢愚經》中記載,佛祖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時,有一位貧窮孤苦以乞討維生的貧女名叫難陀,以乞到的一件舊衣換得一文錢,將一文錢買了一盞油燈,歡喜虔誠地供養佛陀,並發願:「願此光明燈,除去無始以來心中的無明黑暗,得大智慧;願一切眾生亦能滅除內心的痴闇。」第二天,所有的燈都熄滅了,唯獨難陀女所供的燈依舊光明熾耀,膏炷未損,如新燃之燈。佛陀隨即開示大眾,說道:「這盞燈,不僅是用手,就是傾動四海的水來澆,暴風來吹,也不能熄滅。因為這是發菩提心的人所施的燈。」接著即為難陀女授記,未來百阿僧祇劫之中當得作佛,名號燈光如來。
難陀貧女以一燈供佛,獲佛授記,可見供燈有極大功德。經典中也說,若在佛塔、佛寺、佛像、以及經卷之間,燃燈供養,有很大的功德。《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說:「若人奉施燈明,能有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隨所生處,肉眼不壞;三者得天眼通;四者於善惡法,得善智慧;五者減除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流轉世間,常離暗處;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
據《佛說施燈功德經》云:「若有眾生於佛塔廟,施燈明者,得於四種可樂之法。何等為四,一者色身,二者資財,三者大善,四者智慧。」
面對世界上種種的亂象,災疫頻傳、戰爭不斷、環境惡化,人們猶如處於暗牢中,驚恐於每一刻的無常變化,內心得不到永久的安寧;唯有佛法這盞明燈,能驅走黑暗無明,解開眾生的痛苦迷惘。作為佛陀的弟子,應恆常供燈,以此啟發內心的光明,破除無明黑暗,同時發願滅除一切眾生的愚痴,不斷增長,終得無上菩提,如貧女難陀獲佛授記,成佛廣度眾生。
供燈之意義,一是供養,所有勝妙清凈的東西都可以拿來供養三寶,燈自然不例外,所有供養物當中,燈有特別之意義,代表光明,因為它可以破除一切黑暗,能夠照明,照見事物,在黑暗的地方,如果有了燈光就可以照到裡面的東西。驅除內心的黑暗就能見到法的真諦,例如驅除對業果的不了解就能知取捨、不墮惡趣,驅除對真實義的無明就能得解脫;除了供養「三寶」以外,供燈也取薪火相傳、燈燈相續之義,希望能夠接受世尊傳下來的智慧光明,照亮自己以後,也繼承佛菩薩的事業,安立所有眾生,使這個光明照亮整個宇宙,照亮一切眾生。
今又逢宗大師聖誕之聖因良緣,人們為了紀念宗大師,感念宗大師無邊的功德、恩德,在每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圓根燈會。法會當天重要的紀念方式是供燈,點燃那一盞燈以照亮外面的黑暗,以點亮內心相續之燈,期望身心相續痛苦消除,得到究竟的安樂。
希望四眾弟子參與今天的供燈共修活動,以供燈共修之功德,祈禱上師及眾師長長久住世廣轉法輪,世界和平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眾生離苦得樂獲得解脫,四眾弟子福慧雙增早證菩提!
參加供燈共修活動有兩種方式,一、來寺者,參加寺廟安排的供燈活動,聽從寺廟安排,按照法會的程序,有序整齊一起供燈於宗大師前;二、不能來寺參加法會者,請自行提前購置燈燭,按照念誦文,以清淨髮心供燈於佛前,一起造就善之共業。
另外,尤其是在家居士,可以共修一個極為方便的供養法門,只要用心如法思維,少用功力即可獲得大功德。聖誕當天晚上,城市中馬路、公園、大樓、店鋪、樓頂、車流等各種燈光依次亮起,計算自己所見各種彩燈、路燈、樓燈、車燈、霓虹燈、熒光燈等的數量(一樓房之燈計為一,一路燈計為一,……如是累加,最後將一天的總數做迴向),並觀想這些燈化作殊勝妙供的柔和燈光,同時念「嗡阿吽」及「奪意妙供種種功德花,異香燒塗燈明眾香水,實設意觀普賢供海雲,上師殊勝福田至誠敬」作加持,以此供養大師,觀想大師歡喜納受,自己心生歡喜,並隨喜當日所有眾生為紀念大師而供的供燈之功德乃至各大寺廟之供燈功德等!
依《施燈功德經》云:「如是少燈奉施福因。所得果報福德之聚,唯佛能知。一切世間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乃至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如是然少燈明。所受福報不可得說。舍利弗。諸佛境界不可思議。唯有如來乃知此義。舍利弗。彼施燈者。所得福聚。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供養一燈,僅是舉手之勞,卻可獲得無量功德。在宗大師聖誕日點亮心燈,更有著不同平日之意義,在這個殊勝的日子裡,請四眾弟子發起清凈心,一起成就供燈之殊勝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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