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言語十誡,最好背下來!
06-05
1.不 要 說 謊 言
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12:19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箴12:22
2.不 要 說 太 多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10:19
3.不 要 急 著 說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29:20
4.不 要 沒 聽 完 就 說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箴18:13
5.不 要 說 浮 躁 的 話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12:18
6.不 要 說 諂 媚 人 的 話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28:23
7.不 要 說 污 穢 的 話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4:29
8.不 要 說 閑 話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
9.不 要 說 張 狂 自 大 的 話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林前13:4
10.不 要 光 說 不 做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一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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