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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記》中的韋小寶能稱得上大俠嗎?

2016-07-21 讀書時光

金庸武俠中,俠之大著不可謂不多,而在《鹿鼎記》中,一反之前的主角都是武功高手的狀態,塑造了韋小寶這個角色,那麼韋小寶到底算不算是大俠呢?

陳近南收韋小寶徒的時候說道:「我老實跟你說,你油腔滑調,狡猾多詐,跟為師的性格十分不合,我實在並不喜歡,所以收你為徒,其實是為了本會的大事著想。」

陳近南告誡說一件壞事也不能做的時候,韋小寶道:「兩件成不成?」陳近南臉一板:「一件便是一件,這種事也有討價還價的?」韋小寶道:「是!」心中卻說:「我做半件壞事,卻又如何?」

這樣口是心非的場景遍佈於韋小寶的日常生活中,也顯出了他與陳近南這樣的俠士格格不入的性情品行。撒石灰粉,下蒙汗藥,鑿空架謊,目不識丁,武功卑微,這樣一個憊懶人物,竟成了江湖中的領袖,廟堂上的紅人。

眼看俠客的最後一寸土壤已隨著陳近南的死流失殆盡,金庸如何來處理韋小寶與俠之關係,在襯出了現實中俠客生存的尷尬之後,是否僅剩下無奈?

韋小寶最為英雄好漢所詬病的就是使用撒石灰、下蒙汗藥這樣的勾當。有著嚴重英雄崇拜情結的茅十八曾痛斥說:「你拿石灰撒人,江湖上最給人瞧不起。我寧可給那史松殺了也不願意讓你用這等卑鄙無恥下流的手段來救了性命。」

然而韋小寶不僅撒石灰救了茅十八,還下蒙汗藥救了九難,撒石灰粉救了陳近南,這些武功百倍於韋小寶的英雄俠客無一不是靠著這種卑鄙手段才保住了性命。

韋小寶也自知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最後一次在莊家大屋,他下藥迷倒歸氏一家之後,向何惕守坦白說:「晚輩下藥迷人,實在是沒法子……這些下作手段,江湖上英雄好漢是很瞧不起的。我知錯了,下次不敢了。」

不料,何惕守說道:「什麼上作下作?殺人就是殺人,用刀子是殺人,用拳頭是殺人,下毒用藥,還不是一樣殺人,江湖上的英雄好漢瞧不起?哼,誰要他們瞧不起了?象吳應熊,他去向朝廷告密,殺了幾千幾百人,他不用毒藥,難道就該瞧得起他了?」

韋小寶自從被茅十八訓斥以來憋著的一股天大的委屈,從來沒人給他疏導,乍聽到這樣一番話,簡直有種一雪前恥的快感。而金庸借著何惕守之口替韋小寶說話,似乎自身也多少認同了這種權變的方式。

事實上,韋小寶的油腔滑調和口是心非大多數時候只是討一下口頭上的便宜,或者心裡頭暗爽一把。即便是不眨眼的說謊功夫,在大多數時候,尤其是對康熙和陳近南,他還是秉承著「利己不損人」的原則,那些真正上他當的洪教主,桑結大喇嘛,吳之榮等人,不過是些只賠不殺的大羊牯,才會一頭栽入利慾薰心大坑裡。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有趣的是,中國傳統的儒者向來對於兵法謀略的詭詐多端有所不滿,以王守仁這樣的大儒,尚且因為饒有謀略而為人所詬病。

武人世界中的俠客對自己操守的堅持正有似於文人世界中的儒者,而韋小寶的這些伎倆則類似於兵書中的詭詐謀略,明朝有位將軍叫沈希儀,別人誚責他腹中多譎詭,他辨解說:「吾譎賊耳,非譎人也。」

這句話倘若移作韋小寶的自白,大致還是不錯的。何況這些詭變狡獪的法子施在這些反面人物身上,尤其是韋小寶栽賍吳之榮那一段,讀來反倒有種俠客君子快意恩仇之外的痛快。

事實上,導致俠客生存環境惡劣,阻礙俠客事業的,並非只是韋小寶這樣的人。不得不說整部《鹿鼎記》俠的色彩非常黯淡。

武功高強的,如歸氏夫婦,看似大義凜然,實則魯莽之極。反清復明對九難來說,是國讎更兼家恨,她卻自命清高,不屑與一般的反清志士為伍,一心只惦記著袁承志。

洪教主、馮錫范就不用說了。飽讀詩書的,如顧炎武、呂留良他們,報國任俠,卻疏於謀劃,屢次靠人搭救,最後居然糊塗到要擁戴韋小寶來做皇帝,正是書生誤國的典範。

沐王府更象是一個只顧與吳三桂私仇的刺客集團,天地會衆人講點義氣,但不是內鬥就是和沐王府搞什麼痴人說夢的唐王、桂王之爭。就是這樣一群反清志士,靠著陳近南一人斡旋其間,調和諸方利害關係,主持著大局。

陳近南死的時候對韋小寶說:「我……我一生為國為民,無愧於天地,你……你……你也不用難過。」

為國為民是俠的歸宿,這也是金庸對俠客境界的最高期許。以陳近南的個人操守,他無疑是個俠,但他能否擔得起大俠的稱號,還要看他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他自己說的為國為民。

早在柳州城,陳近南就說過:「我這條命不是自己的了,早已賣給了國姓爺。」所以在他的觀念里,經營天地會就是為台灣鄭家效力,也就是為大明朱三太子效力,也在是為千千萬萬個漢人百姓驅除韃虜,恢復江山,這自然是為國為民了。

然而這一看似順理成章的邏輯鏈的已隨著時勢的推移已出現了道道裂痕:天地會在客觀上有著與台灣鄭氏分庭抗禮的趨勢,鄭氏退據台灣有自己私心。而最重要的是,天下的百姓已經不再擁戴朱氏,不再歸心於前明。

故事的一開始金庸就用鰲拜一手操辦的明史案突顯了滿漢之間矛盾,使得反清大業理所當然得成了為國為民的高尚事業,反清人士們又反覆念叨二三十年前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給人一種老百姓一直身陷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印象,來鞏固反清事業的正義性。

然而隨著小皇帝的親政,除鰲拜,減賦稅,百姓逐漸安居樂業。陳近南已經看到了這種的變化,他承認:「當今的百姓對前朝漸漸談忘,當今的皇帝施政又很妥善,興復大業越來越渺茫(這是多數反清人士不願承認的局面,他們有意無意地忽略這種局勢變化)。」

既然如今百姓已經不思前明,又安居樂業,那麼反清復明的大業究竟是不是為國為民?反清的志士們(包括陳近南)想乘著吳三桂造反,從中坐收漁利,這與天天盼著天下大亂以便匡複大燕的慕容氏父子區別究竟在哪裡?

他們的理由只有一個:漢人的江山只能由漢人來坐。華夷之辨有著沒來由的合法性(像慕容氏這種鮮卑異族只能是狼子野心)。無論滿族人對百姓施政如何妥善,在他們看來,也只是像一首詩說的:養雞縱雞食,雞肥乃烹之。主人計自佳,不可使雞知。

這個雞與主人的比喻,像極了《鹿鼎記》一開始,呂留良解釋的「鹿鼎」二字:統治者永遠都是鼎鑊,溫馴的百姓只能是待烹宰的麋鹿。言外之意彷彿是說:漢人統治也好,滿人統治也罷,不過是換口鍋子,老百姓哪有自己選擇的權力呢。按此邏輯,如果韃子皇帝,待老百姓好,是不是勝過漢人當皇帝呢?

金庸似乎給出了肯定的答案,然而,他悄悄地把華夷之辨從血統論轉向了文化論,照著漢族儒家文化的那一套治國理念,塑造了康熙這樣一個理想的滿族君主。

康熙有隨機應變的智謀,有安邦定國的偉略,公義私情區處得當,最重要的是,他真正做到了為國為民。當然,他不是俠,更不是大俠,為國為民對俠來說,是由高尚人格而托起的擔當,途徑是使用法外的手段,但對皇帝來說,這只是理所應當的分內之事。至於寫清廷大臣,侍衛們如何的庸弱無能,都是為的突出這位聖明天子罷了。

陳近南和康熙在韋小寶的情感世界裡分別擔任了父親和密友的角色,他們帶給韋小寶的影響是值得我們尋味的。

韋小寶告老還鄉的理由是「忠義難兩全」,聽起來大義凜然。但大多數時候,他講的義氣只不過是從說書人、從茅十八那裡聽來的,他生怕別人說他不義氣,瞧不起他,因此,他只活在別人的評價體系里,義氣並非他自己的原則。

然而,在最後關頭,風際中攛掇韋小寶回去剿滅天地會的時候,他想的是:「小皇帝要我投降打我屁股都不要緊,要我做總舵主,將所有的兄弟一古腦殺了,這件事可萬萬做不得,做了之後,普天下好漢個個操我的十八代祖宗,死了之後也見不得師父,這裡的大妞兒、小妞兒都要打從心底里瞧我不起。

就算旁人不理會,韋小寶良心雖然不多,總還有這麼一丁點兒。」就是這麼一丁點發自內心的義氣,對天地會的義氣,彷彿是陳近南死的時候向韋小寶傳承的衣鉢,完成了俠的傳承,雖然只有這麼一丁點。

至於韋小寶不肯掘康熙的龍脈,絶不是出自傳統君臣倫理中「忠」的觀念,而是顧及與康熙的友誼,除此之外韋小寶還有沒有別的考慮?

在此之前,他殺鰲拜,大快天下人心;他退去吳三桂三路盟軍,避免了一塲國家和民族的災難,但這些不過是迫於形勢,並非他心繫天下而為百姓造福。

他不懂華夷之辨,揚州十日只是他聽來的,未能感同身受,而他接觸的滿洲人大多並不壞,當康熙時常絮叨著永不加賦,並要減免江南賦稅後,他問陳近南和顧炎武:既然小皇帝鳥生魚湯,天下百姓安居樂業,為什麼還要推翻他?雖然這種念頭在韋小寶的思想中,估計也就是那麼一丁點,卻不得不說,這是俠之大者的思考了。

金庸在幾乎推翻了之前所作品的價值觀之後,在一個更接近現實的世界裡,在一個小流氓身上,保留了一線希望,俠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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