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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德悖論的角度談刺死辱母案

從道德悖論的角度談刺死辱母案

刺死辱母案發生後,網上一片轟動。我看到瘋狂轉發的是《我懇求判「刺死辱母者」無罪》等類似觀點的文章。從情感的角度,我非常同情於歡,甚至也可以說非常支持於歡的做法。但是支持不代表認為道德的判斷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我們先不談於歡,先假想一個場景:你是一個火車司機。你在正常開車,這時,你本來預定的前方的軌道上出現5個人,不管你怎麼按喇叭,他們都置之不理(當他們是聾子吧),你已經確定,即使剎車也必然會撞死他們了。但是,這時,你的右邊有一條廢棄的岔路。岔路上有1個人。

請問,你會開上岔路嗎?

請注意,到這裡,我可以明確的說,道德至上者面臨的是一個陷阱,一個悖論。

如果回答說開上岔路,因為五個人的生命比一個人的生命更有價值。那麼從道德的角度,那一個人何其無辜?他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憑什麼剝奪他的生命?這是不是另一種不道德?(我先不說是不是違法,是不是謀殺。)

如果回答不開往岔道,雖然五個人比較多,但是是他們不遵守規則在先。那麼我再問你,假如你知道那五個人是誤入軌道,他們都是好人。而岔路的那個人有點小偷小摸。這時你該如何選擇?

如果依然是不開,因為小偷小摸罪不至死,那麼假如不是小偷小摸,而是一個搶劫犯呢?如果因為搶劫犯也罪不至死,所以不開。那假如廢棄軌道上是一個殺人犯呢?

但是,殺人犯就一定該死嗎?這就繞回了於歡的案子。

如果說現實中基本沒有這種緊急情況,我們完全可以判斷那個岔路口的人的道德水平高低再決定,比如於歡這種就不該死,林森浩這種就該死。但是我想說,首先,一個人的道德水平由誰制定標準?由誰判斷?又用什麼形式去判定?難不成每個案件還得全民投票?其次,一個人的道德標準,有可能精確的判定嗎?替天行道的水滸好漢,劫富濟貧,是好人吧?但是別說李逵殺了多少無辜百姓,就是最正面形象的武松,也打死過無辜丫鬟!如果說不用古代的例子,那現實中,一個小偷,同時也可能是一個大孝子,一個熱心助人的朋友。請問,從道德的角度,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於是,我們會發現,從道德的角度來判斷一切,會產生悖論。從道德的角度來操控法律,會讓法無所依。所以,我想表述的觀點是,道德不應該成為法律事件判斷的因素。在法律面前,一個品行卑劣(但是沒有違法)的人,與一個全國道德模範,應該是擁有完全平等的權利。

胡適先生說:「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

如果於歡因為證據,被證明是正當防衛、或者只是防衛過度,被判無罪或者減刑,我會非常高興。

但如果僅因為他是孝子,他是做了一個兒子必然會做的事,所以他就應該被判無罪或者減刑,那這樣的社會,這樣的道德,會讓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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