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公眾情緒,我們何時可以直面?——讀《艷照門十年後,阿嬌還是很傻很天真》我想說

可怕的公眾情緒,我們何時可以直面?——讀《艷照門十年後,阿嬌還是很傻很天真》我想說

讀了知乎用戶簡淺 的《艷照門十年後,阿嬌還是很傻很天真》,很有感觸,我很認同他的文章,不過我也有些自己的想法,並不衝突的額外的想法,我看到了很多人性,發人深省的人性。

每個人都在說都是修電腦的錯,阿嬌當年單身,拍照也是人家的自由,修電腦的不應該泄露別人的秘密。我只能笑著說,時代進步了,大家知道尊重別人的自由了,懂得有些事是別人的私事了。但我一直埋在心裡、真正想說而不敢說的是:修電腦的固然有罪,但是真正可怕的我倒覺得是大眾。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造星者必然是毀星者,正如人們根據自己的意願造神,不滿意時再拋棄神一樣,人們也根據自己的意願、喜好造星,強行把各種東西加在星上面,供自己自娛自樂、自我滿足。

當明星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不再被自我滿足時,人們便開始毀星了,但過後,人們總能找到一個背鍋的。商朝有妲己、周有褒姒,五代有花蕊夫人、明末有弔死鬼皇帝還有個賤人陳圓圓,總之古代的事都可以退給女人和皇帝一人。可惜妲己逃到了日本變成了玉藻前,褒姒也沒能真的讓西伯絕種,花蕊夫人更是提出上訴: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那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

大明朝自萬曆年爭國本事件開始,變黨爭不斷,東林黨認為只有自己才是忠於朝廷的,其他齊、浙、楚三黨都不值一提,目空一切,致使三黨都歸於閹黨之下,放眼滿朝,閹黨遍地。東林黨敗了以後,再無它黨,即便崇禎打到魏忠賢以後,東林黨有能力者仍然非常少,你只能殺掉魏忠賢,卻不能殺進大臣,連袁崇煥當年都給九千歲修了生祠,皇帝畢竟不能自己幹完天下活,崇禎只能感慨「大臣不可信」。現在很多人責備崇禎疑心病太重,卻看不到積累三朝的弊端爆發在崇禎朝的真實,整個崇禎朝,沒有文官能辦事。於是最後崇禎(被)成為明亡的罪魁禍首之一,而另一個罪魁禍首被認為是陳圓圓。

很多人說吳三桂開關是因為他爸爸死了和陳圓圓被奪了,主要罪責在於陳圓圓,過了這幾百年,到今天還有太多的人在罵陳圓圓紅顏禍水,認為女人沒有一個好東西,尤其是漂亮女人,都是禍精。

(中間這段寫了十年浩劫中的大眾,可惜被刪了)

08年由於家樂福事件的傳言,各地掀起了遊行,遊行也就罷了,我支持,我有時間的話我也去,但是一些進家樂福買東西的人出門被被搶了過來扔到地上,一些人又成了暴徒。包括幾年前,很多中國人的倭車和被砸、倭貨被毀,很多人膽戰心驚地貼標語「倭國車,中國心,愛國人」,每一個有倭貨和車的人都活在恐懼之中。

當年【春熙路地鐵燒和服事件】曾經鬧得沸沸揚揚,一個女孩子穿著漢服在地鐵站,結果被眾人圍了起來,所有人叫囂「脫下來,燒了」,理由是,這個女孩子穿的是「和服」,可實際上那個女孩子自己解釋自己穿的是漢服,可是沒人聽她解釋,有的人甚至大叫「我不管,必須燒了」,一大群男人為難一個女孩子,並且不管自己是否冤枉人,都執意要燒掉。後來一個人願意把自己買的衣褲借給她,女孩子沒辦法,只好燒掉。當年還有微博爆料,發了被燒前的拍照,有認識漢服的人指出,那的確是漢服的【曲裾】。然後忽然整個網路都啞巴了,過了這麼多年,沒有一個當年的圍觀者出來道歉,也沒有一個當年在微博上罵她的人出來認錯。集體啞巴。

人們又可以說「不知者無罪」。實際上,沒人討論你得罪,但無知不能成為傷人的借口。

前幾年黃海波事件,公眾憤怒的要撕人了,過後終於有個司機 以及遲到道歉的什麼女子,總之終於可以不是自己的錯誤了,每個人都在說司機和女人的過失,沒人說自己可怕的情緒,反正錯不在自己。

時代在進步,人們開始知道了有些事是別人的私事,也知道了什麼是道德綁架,有些人開始意識到一些行為是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別人、有些人要求自己活在他希望的樣子里。

今天再看艷照門事件,人們不再那麼嗤之以鼻,開始對當初那個小姑娘報以同情,開始發現有些人有自己當年的丈夫做保護傘,一些人壓根就不是明星,唯有那個叫「阿嬌」的女孩子被推到了風口浪尖,被眾人口誅筆伐,人們才想起來三個人那個時候都是單身,開始覺得拍照是人家的私事,開始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開始把過錯全都推到了跑路明星和泄密維修者身上,卻忘了,發動最猛烈攻擊的那個自己。

幾千年前流傳著大禹治水的故事:虞舜讓鯀去治水,可鯀一直在截堵,結果越堵水面越高、水清越大,於是虞舜殺了鯀,讓他的兒子——禹治水,禹的方法和父親截然相反,不是堵,而是疏通。祖先是很有智慧的,可惜祖先的智慧並沒有被後人吸收,在家庭教育中,抑制情緒一直是人們的必修課,很多人不去面對自己的真實情緒,並不去停下腳步看一看自己因為什麼生氣,而是一直壓抑著,實在壓抑不住了,就找個理由發泄出去,而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轉嫁到別人身上,並且一定是在對方犯了錯誤或者是自己認為他犯了錯誤的時候,不需要醞釀和計劃,條件反射地一下子發起火來,並義正言辭地用「都是為了你好」這個免死金牌當做理由。

前不久看了《芳華》,裡面有個活雷鋒——劉峰。所有的人都幻想劉峰不食人間煙火,認為他沒有錯誤,也不該犯錯,希望他必須也只能做雷鋒,他不可以喜歡誰,更不可以去抱誰。那個軍二代的寢室長問那個女人,為什麼醫生和幹事可以抱她,怎麼活雷鋒就不可以?結果那個女的哭著說,(誰都可以,唯獨)活雷鋒就是不可以。

當活雷鋒人設崩塌以後,所有的人都對他落井下石,所有他幫助過的人都趁機踩一腳、砸一拳。有人給出《芳華》被下架的各種原因,其實,真正的原因是《芳華》觸了眾怒,不是當年那一代人的眾怒,而是大部分人的眾怒,大部分看了電影的人和看了小說的人。

嚴歌苓筆下的人比魯迅更赤裸、她的筆比魯迅更犀利。

最痛恨魯迅的人永遠不是蔣介石和北洋軍閥,而是我們所有芸芸眾生,教材取消魯迅作品,所有人痛罵,其實最希望取消的只是我們,因為魯迅的筆極少沒有真的針對某個人或某個團體,而是更多披露了中國人全體的人性,吃人的人性,每到我們恐慌,我們就要吃人,就像是明末民間聽到傳聞,袁崇煥通敵的時候,在袁崇煥被處刑那一天,北京城的老百姓湧上街頭,花錢爭相分食袁崇煥身上的肉,活生生在一個活人身上地撕咬下來,活脫脫一副人間地獄。

當年魯迅寫《阿Q正傳》的時候,用的署名叫「巴人」,於是當年在上海的四川人都遭了秧。

不是每個人都會像那些可憐的明星一樣,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電腦維修員,或者私家車司機以及遲來道歉的作陪小姐,很多人仍然成為公眾憤怒情緒的犧牲品。春熙路地鐵站燒和服事件過去了那麼多年,當年的憤怒的圍觀群眾、當年微博憤怒的公眾也該啞的啞,該聾的聾。

或許時代進步了,但科技也進步了,每個人都可以隱藏在網路後面發動攻擊,如果是集體行為,那更是好,因為法不責眾,集體無罪。進步的時代帶給人們進步的思考,卻沒有把人們帶到自己真實的情緒體驗面前,沒有人願意麵對「那就只是自己情緒發泄的需要」這個事實,每個人都在找理由、找借口、找關聯、找公用替罪羊,只要不存在關聯,那就可以說自己沒有專家情緒,而只要有替罪羊,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發泄憤怒和攻擊都是他的錯。也沒人願意停下腳步去面對,去尋找自己情緒發泄以及攻擊性的源頭在哪裡。

越是壓抑自己的人,也越是不讓別人洒脫而真實地活著;越是不能在別人限制自己的時候為自己辯護,也越是不會讓別人維護自己;越是被別人制裁而不敢反抗的人,越是喜歡制裁別人;而那些越是不能掌握自己人生的人,也越是喜歡設定別人的人生,希望別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而活。

真的如同榮格所說,【自我 就是一種情結,它處於注意和慾望的中心】,似乎所有的人掙不脫、逃不過。過去童年時代的早期經歷帶給我們的種種創傷性的體驗,造成我們不斷地貪愛,對情緒的貪愛、對控制欲的貪愛,種種貪愛以達到自我滿足,一種自我情結上的滿足。我們以為每個人都喜歡開心的心情,沒人喜歡生活在憤怒之中。理論上是如此,可實際上 我們並沒有發覺,絕大部分人一直在貪愛某一種情緒體驗,包括憤怒的情緒,包括貪愛壓抑情緒,並認為這是解決辦法之一,這也就是很多人經常喜歡沉浸在憤怒的情緒之中的原因之一。

快樂的是一種情緒、悲傷是一種情緒、憤怒也是一種情緒,其實每個都只是一種情緒體驗罷了,不要貪愛任何一種情緒,只是把它當做一種情緒體驗就好。

願我們都能真實地面對我們的情緒感受,都能真實面對自己的內心,都能解脫內心的束縛,都能真實地邁過過去的創傷製造的坎,而不是壓抑某一段往事、某一種情緒。

最後,願我們的內心都可以獲得清靜自在、安然洒脫。

雪焰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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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幾段丟了幾個字,完全找不到丟在了哪裡————【自己喜歡】這是個字應該是哪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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