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與樹形哲學 第六十四章·其安易持
來自專欄道德經與樹形哲學
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則敗之,執則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既無敗,無執既無失。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是以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也。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不燙的東西,才容易拿著。事物還沒產生徵兆,根還沒有轉化為果,這種情況下事情容易處理。脆的東西容易摔碎。微小如粉末一樣的東西,一陣風就能吹散,故稱其微易散。
「為之於未有」
在事物還沒出現時就著手處理它,但是事物還沒有出現怎麼處理,又要處理什麼呢?老子認為萬事萬物都有從根轉化為果的過程。我們看到的「有」,既是根已經轉化成果了。所以老子說在某件事物的根出現時,就開始著手處理,不管你是想加快它的產生還是禁絕它的出現,這會都是最好的處理時機。
「治之於未亂」
在亂象還沒有產生時,就著手處理「亂」。亂還沒出現,那要處理什麼?老子認為先有生亂的根源,然後才會產生亂。所以治之於未亂就是說在亂象還沒產生時去治理亂象產生的根源。此時雖然根還沒有轉化成果,但是根已經存在了。這就與老子在前文一直提的一個理念相吻合——塞其兌。「兌」指的水源,可以引申為源頭,根源。塞其兌恰恰是伐斷其根,私營企業的根是市場,斷了他的市場,企業就失去了生存壯大的源頭。美國拒絕華為進入美國市場,就是伐其根的行為,一招致命,直抵要害,對這種傷害性的可怕沒有充足認識的人,肯本看不到它的危害。
所以老子一直說:成其事,莫過於守其根;亡其事,莫過於斷其根。理還是那個理,能成事,也能敗事,能殺人亦能生人。
參天巨樹是從一顆微小的種子一點點成長起來的。九層之塔也是一筐一筐的土石堆積起來的。千里之行,也是一步一步累積起來的。所以凡事先有根,然後才能有果。不為於根,怎麼能成就果實呢?不執於根又怎麼能握住果實呢?不從一捧一捧的土石干起,憑什麼建起九層之塔。不從腳下,一步一步走起,憑什麼行千里。所以「為則敗之,執則失之」說的是欲得果而為於果,欲取果而執於果的行為。下句「無為既無敗,無執既無失」又怎麼能理解為:不做就不錯,無得就無失呢?不為於果,而為於根,事情就不會失敗;不執於果,而執於根,才能真正握住果實,所以叫「無失」!
其實前文我也有講過,在老子的理念里,根的大小決定了果的大小;根的有無決定了果的有無。所以根是真實的,果實虛幻的,果是隨著根不停變化的東西,本身沒有形狀啊!所以為於果,無法生出果實;執於果,無法真正握住果實。就像想要享用燈火帶來的光明,那你是去抓火焰,還是去抓燭台呢?如果把「為則敗之,執則失之」理解為無得既無失,不做就不錯。這不就是像在說:因為你抓火焰抓不住,所以就說那算了,我忍受黑暗就好了。只要我能忍受黑暗,我就不需要燈火了,如此就算抓不住火焰也無所謂了!明明不需要忍受黑暗,明明可以享用光明,但因為你用愚蠢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所以失敗了,然後回來告訴別人。不是我愚蠢,而是世人想要的太多!這不是在給自己的愚蠢找借口么?這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這根本是在逃避問題啊!如果中華先民是以這種態度生活,那可能在遠古時代創造那麼輝煌的文明么?你蠢你就躲一邊去,看看聰明人怎麼做。什麼時候起蠢人扛著桿大旗大搖大擺地壓制起聰明人了?
既然談到為於根,就能得果,那麼接下來按老子的思路肯定就要講講怎麼長久的擁有果實了。所以接下來老子講「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慎終如始與富貴而不驕,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不是一個意思么?自始至終守在根上,不因為享用過果實的甘美而得意忘形,忘記了根,這不就是慎終如始么?事情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就得意忘形,忘記是靠什麼取得的成功,不願意再努力付出,勤懇踏實的工作,這樣事情自然由成至敗。
所以聖人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不需要什麼。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明白自己為什麼想要它,為什麼不想要它。如此就駕馭了「欲與不欲」,也就不會被貨物是否難得而迷惑,迷失了對事物價值本質的判斷。
聖人知道自己要學習別人的什麼,也明白哪些是別人犯的錯誤,是不應該學習的,這就叫掌握了「學與不學」。掌握了「學與不學」,才不會重複別人的過錯啊!
所以聖人明其道,再守其根。通過為於根,還成就果。這樣的行為就像在輔助萬物成就,卻不強行干預萬物。這就叫輔萬物之自然。輔助萬物,讓萬物自己成就自己,就好像君王只是制定好的規則,而不直接做具體的好事一樣。就像天地只是制定規則,卻不干預生物具體的活動。不直接做具體的事,不直接干預生物的具體活動,這就叫「不敢為也」,不敢為於果罷了,不是說真的什麼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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