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沒親身經歷就不要發表評論,如果評論請不要懷揣惡意(下)

第十一章 沒親身經歷就不要發表評論,如果評論請不要懷揣惡意(下)

來自專欄我的因與果

出了學校以後,考慮了一下決定到學校附近的一家還不錯的網吧,玩會遊戲打發這意外得來的一下午休息。

不出意外,因為整個有微機課的一年級都被強制放了假,這家離學校最近的網吧果然爆滿。問了一下吧員還有多少人排號,果斷的放棄了,轉身就準備去尋找別的落腳之處。可正當我走到門口,準備出離這家網吧的時候,我的一名同班同學趙某領著幾個他團伙里的手下人,大搖大擺的走進了網吧。

迎面走了個對臉,還是同班同學,雖然我們關係很一般也順口打了個招呼,而且我還欠欠的說了一嘴:「沒位置,排隊估計得2,3個小時,換一家吧!」

趙某展現處來一種,謎一樣自信的微笑對我說:「沒事,我們等會,有下機的就是我們上,要不你也再等會,一個小時之內肯定能讓你上上機器。」

我答他到:「那我先去別的地方轉轉,反正你們這麼多人呢,要是一會我回來,你們都上了,就麻煩也給我找台機器上機吧!」趙某給了我肯定的答案,於是我先自己離開了網吧,本不想承趙某這個人情,但是轉了幾個網吧,可還是沒有空機能上,於是我轉了一圈又回到了歲開始的網吧,準備看看趙某他們上機了沒有,並且試試看他們不是在說大話,要是真的能的話,也不妨就讓趙某幫我插隊安排台機器。

等我在網吧里找到趙某他們一行人的時候,發現他們7個人只有一個還在等機器,其餘六個人都已經上機開始玩起來了。而明明有幾個我看著眼熟的,應該在我來的時候就已經排號等上機的人,現在還沒能開始玩上。

趙某和我打了一聲招呼,就起身徑直走向吧台旁邊一把軟椅上坐著的一個中年人說到:「張哥,我們班的同學,我朋友,一會再有空機器幫我安排一下上機啊。」而那個好像是老闆的中年人笑呵呵的應下了趙某的要求,和吧台的吧員交代了一下後轉身又對趙某說到:「趙啊,一會走的時候找張哥一下,我把上回的給你啊。」

趙某嬉笑的應了網吧老闆一句,又和我打了個招呼,就迴轉到了他上機的電腦前,繼續玩他的遊戲去了。而我在不久有人下機之後也得到了優先的上機權,坐在電腦前就打開了單機遊戲玩了起來。時間就在電腦前流逝的飛快,轉眼就快到回學校報到取個人物品的然後放學的時間了。這時候我突然想起了剛剛網吧老闆和趙某最後說的那句話,把上回的給你!?上回?網吧老闆能給還是學生的趙某什麼東西呢?於是我就在好奇心的驅使下看了看趙某的位置。

過了幾分鐘趙某起身了,他直接走向了網吧老闆,然後和網吧老闆說了些什麼。只見網吧老闆轉身走進了吧台後,然後從吧台後面拿出來一個牛皮紙材質的大號信封。遞給了趙某,趙某接下來以後,迅速塞進了自己的褲兜里,然後和網吧老闆揮手離開。隨後我也趕快下機,跟在趙某一行人身後離開了網吧,返回學校。

回到學校之前,我就大概明白今天這一下午的時間,應該是全面搜查了我們在校的所有一年級學生的私人物品吧。

也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新的進展,能不查出來點什麼好洗脫我身上的嫌疑呢?

結果回到學校還真查出點不一樣的東西,原來在我們班一個同學的書包裡面的找到了一個學校的電腦硬碟,於是出現了劇情大變化。

警察帶走了查出書包里有失竊硬碟的那名同學,但是在他的家裡除了又找到一塊學校失竊的同規格硬碟,其他的17塊並沒有找到。

於是,這個背黑鍋男生變成了第一犯罪人,而我被他擠了下來變成順位第二犯罪嫌疑人。

而犯罪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待遇也相差甚遠,最少我還能在學校的地頭上接受調查,而他作為已確定盜竊的犯罪人,被正式收進了派出所。

於是在第四天的時候,我下午又被警察帶到了心理諮詢室進行盤問,這次那個背黑鍋的同學變成了我的同夥。而且警察給我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並告訴我說,如果我現在能承認自己的罪行,還能爭取到坦白自首的待遇。如果一旦要是有了確實的證據,我就只能算是被捕了。

我記得當時有幾句印象深刻的對話是這樣的。

刑警隊副隊長說:「你承認吧,承認我們也會估計你學生身份,只要能追回贓物,會給你爭取一個寬大點的處理辦法。頑抗到底對你是沒有好處的,你就算不承認我們有的是偵破手段,別等我們採取特殊手段了,到時候你想自首都沒機會了!」

我問道:「特殊手段?什麼手段啊?你們會動手打我屈打成招么?是不是像電視里那樣用書墊在我胸口然後用鎚子打我啊?這樣還驗不出來傷!」

警察一臉嫌棄的說:「我說的是刑偵手段,比如採集你和現場丟失硬碟的電腦上的指紋,進行比對,這樣就能取證到底是不是你盜竊的學校財產。」

我興奮回答警察叔叔說:「要不咱們趕快採集我的指紋吧,這樣你們就可以進行指紋比對了,我知道咱們國家除了有過犯罪記錄的一般公民都是沒有指紋庫的,您看看要不我配合你們一下咱們採集一下指紋,雖然你們的工作量可能會大一些,得和丟硬碟的全部電腦機箱挨個採集全部不同人的指紋,然後挨個比對我的指紋,還得全部機箱上都要有我的指紋才能證明全部硬碟都是我偷的,但是我不就能洗脫嫌疑了么,有一個上沒有我的指紋,就不成立啊,要不就說明我還有同夥,是不是啊警察叔叔!?」說完就沖著警察笑一直笑,充滿真誠的笑臉。

警察看了我有段時間後,回我說到:「你這個學生性格還真是好,這幾天一直都是笑呵呵的,也沒見你鬧情緒。」

我回答:「不笑呵的又能怎樣,我難道還要哭出來?反正也不是我做的,你們有證據就抓我,沒證據我就全當逃課在這休息了啊。」然後那天下午我又在沙發上睡了幾乎一下午。

全部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呢?趙某夥同幾個小跟班,偷了學校17塊電腦硬碟,然後以每塊25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了網吧老闆。背黑鍋的學生偷了2塊自己用,第一塊已經拿回到家裡在他家電腦上被發現,另一塊沒來得及運出學校,被查了出來,然後背著偷竊學校19塊硬碟的名聲被開除學籍,從此前途盡毀。趙某父親是當時學校那個管區派出所的所長,帶領一群手下民警,查抄了那家網吧,搜出了學校丟失的17塊硬碟(當時的硬碟上都有鋼印編碼),核對後以網吧銷贓的理由沒收了來路不明的『贓物』,並對網吧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然後學校拿回了屬於學校的硬碟,並勸退了趙某,開除學籍了背鍋那個學生,還有沒有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趙某被學校勸退了以後,轉學去了另一所汽車廠的高中繼續讀書。而我呢?平白無故睡了幾天的覺,然後就沒我什麼事了。

沒有下文了,那個背鍋的高中同學自那以後再也沒見過。我不知道背鍋的同學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知道這件事情真相的很少很少,學校不會站出來說,趙某和趙某父親也不會說,那些刑警估計也不會到處說,可能只有我和為數不多的人知道真相,但是說啥呢?說給誰呢?說出來又有什麼用呢?

看到這件事情的最後結局,我也不想說後來有些人還八卦那個背鍋的男生什麼,平時看不出來,知人知面不知心,膽子真大,居然偷了那麼多錢的東西等等。也不想說刑警的不負責任,雖然他們真的很不負責任。也不想說趙某和趙某父親以權謀私,社會毒瘤等等。

我只想告訴大家,別太自信你知道的事情,和你認為對的事情,其實有時候你言之確確,自信滿滿認為對的結論其實你才是謠言發布者。也是真正明白人眼中的傻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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