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精神領袖竊·格瓦拉的個人簡歷及出獄時間發布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我一年回家,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是說,就平時家裡出點事,我就回去看看這樣子。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呢,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在家裡面感覺好多了!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友仔玩,都沒有友女玩 ,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的。
—— 竊·格瓦拉 語錄
戒賭吧精神領袖竊·格瓦拉經過老哥們的傳播,已經成為網紅好幾年,然而領袖本人並未意識到網路上發生的事情及其背後的巨大經濟利益,2015年出獄繼續盜竊,僅四個月後再度被捕入獄,至今仍在服刑。
這兩年網路上接二連三出現模仿領袖、消費領袖形象以騙取關注和打賞的主播,實在是過分!為避免更多人上當受騙,本人經過嚴肅查證,現將調查結果公之於眾。
個人簡歷
竊·格瓦拉,原名周立齊,綽號「阿三」,男,1984年12月27日出生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壯族,小學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南寧市興寧區。
入刑記錄
於2007年6月4日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滿釋放;
於2012年10月10日因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
於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盜竊罪被抓獲,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2015年1月23日被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於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
於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盜竊罪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執行逮捕;2016年9月19日因盜竊罪、搶劫罪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最近一次偷電動車
竊·格瓦拉最近一次偷電動車發生2015年8月14日凌晨,竊·格瓦拉與友仔古某、李某在南寧市興寧區三塘鎮廣西九曲灣農場盜走五輛電動自行車。經南寧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的電動自行車共計價值人民幣10652元。
由此牽扯出另一個案子。2014年9月21日16時許,竊·格瓦拉與友仔唐某在南寧市興寧區三塘鎮大烏新村盜竊,期間被發現,在逃離過程中竊·格瓦拉被被害人抓住,友仔唐某用手上的鋼釺威脅被害人,救走竊·格瓦拉;但逃離到村後門時發現被害人和朋友追了上來,竊·格瓦拉與友仔合謀調頭與被害人打一架,至被害人右後側肩胛骨生受傷。
因此,竊·格瓦拉被告盜竊罪和搶劫罪,法院審理判處: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結果如上所述,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總結
也就是說,竊·格瓦拉仍在服刑,出獄時間是2020年4月18日。
如今網路上流傳的所有打工視頻,全是假冒。
以竊·格瓦拉的名氣,出獄後當主播拍搞笑視頻相信收入不會低,可以維持得了生活。不過到他2020年出獄的時候可能仍然沒有意識自己是網紅,希望認識他的人能及時告訴他這些年網上的事,幫助他上岸吧。不為自己爭口氣,也為家人爭口氣。
查證資料
周立齊、古仁德搶劫、盜竊一審刑事判決書 - 全文頁 - 中國裁判文書網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