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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這一定是造謠(2009-9-11)

這一定是造謠(1)(2009-09-11 03:11:23)

標籤:雜談

(轉兩個帖子,未經核實,極其有可能是反動份子破壞國慶氣氛的造謠之作,我特別選出,以便相關部門進行追捕)

尊敬以及有可能看到我這封郵件的領導: 您們好 今天我懷著無限憤懣的心情給您寫下這封郵件,我不知道您百忙之中是否能看到。但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上海市民,我今天所遭受的對待是我無法相信這是我們D的行政機關所為,也是我一生中遭遇的最不公平的對待。 9月8日中午13點左右,我駕駛車號為皖XXXXXX的福特私家車由華寧路向劍川路行駛,在元江路口遇到紅燈等候,這時候過來一穿白衣的男子,問我能否帶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絕,後他說肚子很痛可能胃有毛病等不到計程車他家就在前面,麻煩帶一下。我說我工作單位就在閔行開發區馬上就到了,他說他就在北松公路什麼村,我心一軟就讓他上車了,其間我還說我有事要馬上到公司,你往那邊往松江走我可不能送你,他說不遠就在華寧路北松公路轉彎處,他說到給十塊錢,我說不要但是待會到前面你就下,我根本就沒準備要他這十塊錢。在剛至北松公路轉彎處,我還問這裡待會怎麼轉到劍川路上,我不想再回頭路,他說過了,叫我倒車回頭。 我往回倒了一些,剛一停車,此白衣男子伸手拔我車鑰匙,一群穿制服的男人大約共七八人一擁而上將我從車上拖下來並強行搶走鑰匙,我瞬間認為碰到了強盜還在呼救,這群人不容我分說,將我雙手反扣卡住我脖子推搡至一輛麵包車裡,同時搜去了我的駕駛證和行駛證,並拿出一份準備好了的調查書(臨時寫上我車牌號)叫我簽字,我拒絕簽字,我說我沒幹任何違法的事情,你們是什麼人,請出示拘捕扣留證件,他們未能出示,告知我是城市交通執法大隊,只有一個人出示了個工作證並將姓名一欄一直遮著不給看,我說需要看到姓名,我沒有違法,我也拿我的身份證駕駛證給你們看了,而且你們現在這麼多人把我拘禁在這裡,我需要看的是拘捕證不是工作證,其間我還請求不管怎樣,我車上還有貴重物品,請讓我拿下來,怎麼配合調查我都可以接受,但請讓我先拿下來,你們不能這樣無緣無故的開走我的車,拿走我的東西。他們說不拿你東西處理好了你自己去拿。 就這樣在經過半個多小時在麵包車上的拘禁,他們中有人用手指著我鼻子在說,我說請你放尊重點不要拿手指指著別人,他說他沒指,他是用手指在空中晃動。我抑制不住滿腔的悲憤,這還有什麼天理可言?這是什麼執法隊伍?我要打電話報警他們也將我電話搶走。最後這幫人扔給我一紙《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調查處理通知書》將我推下車,我問我到哪裡要回車,到哪裡申述,他們說上面寫得有便揚長而去。 我無奈打的到七莘路778號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得到答覆這是才發生的事情,材料還沒到他們這裡,叫我等10個工作日後,我說我車上還有電腦等貴重東西這時裡面一工作人員才給我蓋了個章叫我到春申路梅富路一停車廠去拿我的物品,我看到牆上有投訴電話,在去停車場的計程車里打電話向該單位投訴,得到的答覆是會向領導反映。 我又去交通執法大隊的上級部門閔行區城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交通科反映情況,一位姓王(汪)的女士接待了我,但還是說今天不行,要了解情況後給我答覆。在此我向王女生提出幾點質疑,我說您看我是否是像運營黑車的?她回答不像,但現在不能定。我還讓王女生看了手上的傷痕,我說即使是處罰黑車(何況我根本不是)在當事人沒有任何逃跑的意圖,這麼多人圍著為什麼還要反扣手臂卡脖子,王女士回答說這些不是執法大隊的人,是一些協管人員,並說坦率的說覺得我運氣比較差。我完全不能接受這個說法,如果是我非法運營黑車,被抓那說我運氣差,但我完全沒有怎麼會遭到如此強盜般的對待。 我問交通科的王女士,這些協管人員冒充乘客並勾引車輛搭載行駛的行為不適宜作為我們**行政單位應採用的手段,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違規,是引誘(誤導)違法,我們交通執法怎麼可以僱傭這樣一群人。王女士也坦誠這些協管人員抓到一個運營黑車的會得到一份獎勵,我問王女士那有沒有抓錯的,王女士說有,我問那抓錯怎麼辦,王女士說抓錯就算了,放車,我說那錯抓就算了就沒有給賠償損失一說?王女士說抓錯車主也沒什麼損失么車子解除羈押么就算了吧,感覺到我對這答覆無法滿意,王女士又說:當然現在有國家賠償法,不滿意可以走法律途徑,或者申請行政複議,不過那通常要至少兩個多月。 拖著被施以暴行奔波一天疲憊的身體回答家裡,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悲憤給寫下這封信。我父母都是30多年黨齡的老黨員,退休前也都是在**機關工作,從小接受的教育便是善待他人尊重他人,在地震時候捐款,每年以女兒名義向兒童基金會捐款,就連這次被強迫「執法」也是應這白衣男子的要求做好事,為何好心卻遭到這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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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提供的正確的處理方式:

開車的TF注意了,當心被「釣魚"!媽的,今天差點被釣魚,幸虧有朋友提醒過。早晨到龍吳路總廠開會,中午沒在那裡吃飯,回到莘庄隨便吃了點,想回松江廠里。在莘譚路吃了點東西,拐上了滬閔路,剛過了春申路,大概快到銀都路,正好紅燈,剛停下,後面車門被人拉開,一男一女一下子就坐到後面。大概50多歲的,女的滿臉焦急的說:家裡小孩在顓橋出事了,讓我幫幫忙帶過去。我一聽怎麼這麼耳熟啊,今年3月底我一個很好的朋友(開賽歐的),在七莘路顧戴路那裡也是這樣兩個人上來了,說的是同樣的話,朋友好心,也順路,就帶上了,剛到顓盛路那裡停下就那兩個搶了鑰匙,隨後一幫狗娘養的衝上來說是非法營運,強行扣了車,最後找人花掉8000元,一周後拿到了車子。我一聽,也不開了,直接拉了手剎,反問:運管處的?一男一女也不說話,拉開車門就要出去,媽的b,釣魚釣到老子頭上了,比他們快先出了車子,直接一腳踹過去,那男的蠻結實的,被連踹2腳居然沒踹倒,女的跑的很快,根本就沒顧那個男的,直接橫穿過馬路跑掉了,旁邊兩個路人大概看不慣我打歲數大的人,跑上來攔著我(這世上好人還是有的),我說:打110報搶劫!路人一聽也不拉了,那男的乘這一眨眼工夫,竄過馬路也跑掉了。到了廠里打電話給交警朋友,朋友說:現在運管處釣魚的一般都搞新車,新車新駕駛員比較多,上當的也多,以後遇到這種事,直接中控鎖,然後拉到老閔行,大叫一聲我車上有釣魚的,然後就不用管了。 媽的B,以後別讓我再碰上,碰上打死這幫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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