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的老公緣何撲進40歲下崗女工懷裡?

  青島單律師辦理過一件不算複雜的離婚案件,但卻時常想起來。事情是這樣的,黃女士發現丈夫張先生行為異常,便派私家偵探暗中跟蹤,發現丈夫外面有小三,還生了孩子。妻子不禁氣上心頭,趁丈夫又一次幽會時向派出所報案,將丈夫和小三捉姦在床。原本還猶豫是否該離婚的妻子,當得知躺在老公身邊的,竟然是一個比她老十四歲的下崗女工,第二天便來到律師事務所委託離婚官司。原本手頭上已經有個案子的單律師,因為這個奇特的離婚原因,接下了這個案子。(2011,6,10「新華網山東頻道」《「校花」將丈夫捉姦在床小三竟是40歲下崗女工》)

  這雖然是一個簡單的離婚案,但卻是一個沉重的話題,而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果稍加分析,雖然看起來張先生的行為有悖常理,但一切卻顯得順理成章:

  捉姦在床時,「校花」看到的對方,是一個「凌亂的黑髮、臃腫的身材」的女人,是那種時下流行的「黃臉婆」形象,比自己大整整14歲,而且是個下崗女工。

  而「校花」則完全不一樣:她是那種光芒四射的女人,從青島本地一所大學畢業,當時是校花,父親是家族企業的董事長,不想子承父業的她選擇了一份體面的白領工作,在一家外資企業做企劃經理。她是在大四時與張先生訂下婚約的,一畢業便結婚生子,三十齣頭的她是一個6歲男孩的母親,但身材、皮膚保養得很好,看上去像二十五六歲。

  如果依條件而論,二者根本無法相比。用我們的家鄉話而言,校花與那個下崗女工,應該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用時下比較時髦的話來說,那叫做一個是「一枝花」,一個是「豆腐渣」。但為什麼「校花」的老公,反到撲進了那個40歲下崗女工的懷裡?其實簡單得很,只要聽一聽庭審時「校花」老公那一番簡短的話,箇中原因全在:「張先生看調解無望,苦笑著回答:『你就只會趾高氣揚地責備我,而她理解我,比你像女人。在我最低潮的時候是她安慰我幫助我,不是你!』」這說明,是她把他「推」出去的。

  與此同時,「校花」老公在財產分割方面的態度,也沒丟份:「張先生沒有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在財產分割上也沒爭什麼。」由此可以看出,他對她早已失望,甚至連錢財也拖不住他。

  對於「小三」,幾乎大多數人都深惡痛絕。但這樣的事,能完全從「小三」層面去剖析?顯然,無論是家境,還是個人條件,「校花」優勢明顯,所以就讓她具有了相當的優越感,而正是這種優越感,她在家裡有可能處處體現著居高臨下的「強勢」。

  但對「校花」的「強勢」,任何一個男人都會受不了。長此以往,何以忍耐?於是在得不到所需要的感情寄託時,男人開始「腳朝外」。下崗女工雖然無論從經濟條件和形象上都無法與「校花」相比,但她卻給了張先生所期望的理解。我們可不可以作這樣的推理,是下崗女工的「知人知性」打動了張先生,因而贏得了他的心?或許,這也是他所需要的。

  我們當然不能接受「小三」,但從這麼一個案例中,人們是不是應該接受教訓?無論雙方原來的條件如何,只要一當結了婚,任何一方都應該沒有任何優越性可言。如果到了此時還非要加上附加條件,非要壓倒對方,或者不把對方當回事,只會適得其反。

  於「校花」而言,她當然可以認為「像我條件這麼好的女人 ,被一個比自己老十四歲的下崗女工奪走了老公,是一生的恥辱。」但如果作一個逆向思維,不正因為是她自己在家庭關係上的處理不當,而自取其辱?

  我們還應該有這麼一個認識:無論男人或女人,無論自己的家庭條件多麼好,無論自己長得多少漂亮。只要有一方破壞了感情基礎,那麼在一定程度上,物是空的。而在對方的眼裡,人也是丑的,因而會有離他(她)越遠越好的感覺。

  所以我只想告訴有些人一句話:結婚是用來過日子的,結婚應該將愛延續,而不應該借某些條件而在那裡「擺譜」!任何有傷感情的行為,只能讓事物走向反面!而這,也正是這個案子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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