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中)1500年之後的歐洲王權國家體系

上一篇文章的主要敘述了英法百年戰爭,試圖通過這場戰爭的沿革交待英法兩國王室、貴族和平民在對抗外敵的戰爭中是怎樣結為同一個利益共同體的。但事實上英法百年戰爭儘管在兩國歷史上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或者說可以作為一個話題進行切入,還遠不是民族國家形成的全貌。

1500年前後,是至今很多歷史學者對人類歷史的一道分水嶺。這個時代的歷史意義可謂是怎麼誇大也不為過的。歐洲大陸告別了古老的神權時代,一種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意識形態——資本主義出露萌芽。歐洲人登上了他們之前所不知道的兩塊新大陸,開啟了人類全球化進程。

在以上種種翻天覆地的變化之中,王權(民族)國家的興起還只是這這個偉大時代的一隅。然而它與上述種種前者間存在著內在而深刻的邏輯關係。

文藝復興時期的很多學者,相對於當時的神權政治提出強化世俗王權,建立統一民族國家的主張。比較著名的人物就有「文藝復興三傑」之一的但丁。他提出現實人的塵世幸福地前提是和平,而和平沒有統一的國家做保障是不可設想的;要實現國家統一,就要依靠強有力的君主。這是基於當時的「人文主義」哲學思想所延伸到政治領域的產物。另一位積極鼓吹王權論的是義大利人馬基雅維利(玩過《刺客信條》的都懂)。他早年在佛羅倫薩共和國從政,為他的君主洛倫佐·梅迪奇撰寫了那本著名的《君主論》。馬基雅維利赤裸地鼓吹性惡論和「無德政治」,要求君主兼具狐狸的狡猾和獅子的殘暴。他認為人類自古以來就有共和制,像義大利這樣混亂的國家,還是主張君主制比較好。馬基雅維利同時也認為國家的利益至上,極其反感天主教會的干預。

文藝復興之後的一個世紀,思想界又出現了以「民族國家」取代「王權國家」的思潮,意味著資產階級要奪取傳統貴族的政治權利,同時人民主權理論也應運而生。這種思想比純粹反對教會的王權國家理論又進了一步。其中代表人物就是英國人約翰·洛克。洛克的學說受法國胡格諾派和加爾文教的影響,這些胡格諾派的理論家從借鑒中世紀經院學派和羅馬法體系提出了一種立憲主義的觀點。同時洛克也深受另一位英國政治哲學大師托馬斯·霍布斯的影響。洛克贊同霍布斯關於人生而自由,國家起源和社會契約的論點,但反對霍布斯所謂在人們簽訂自然契約時放棄了所有自然權利的看法,也反對霍布斯所說的「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原始狀態。洛克的理論既強調「民主」,也強調「自由」,但實際上洛克是個自由主義者。他認為國家主權雖然屬於人民,但為了保障各個人的各項自由權利,這種主權應該受到某些限制。如果限制主權,第一是保障人民的「革命權」,第二是對主權進行分割,劃分為立法權,執法權和對外權三個部分。這之後又深深影響了法國啟蒙運動時期的思想家。

所謂的民族國家,到底是什麼呢?我們用一系列積極概念來刻畫它。

相對於神權而言,早期的王權(民族)國家主權往往是掌握在一個強有力的國王而不是分散的諸侯或者被教會所操縱。民族國家內部的自我認同對象是「民族」而不是天主教或者新教。也有的民族國家誕生伊始就是被資產階級民主化,而那些早期為國王所統治的國家最後也紛紛走上資產階級民主制的道路。

相對於帝國而言,民族國家的疆域規模不及帝國,也非雜亂的多民族,有著自身統一的語言、文字和文化等方面自發的認同。簡而言之民族國家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民族是民族國家本身最基本的屬性。民族國家有著一套完善的,現代化的官僚行政體系,保證自身的正常的國家生活。

相對於采邑封建而言,民族國家的最高元首是獨立的,在這之上沒有再高的封君。它或者是君主立憲制,或者是共和制,或者是開明君主或寡頭統治。它的經濟形態也和封建時代的莊園經濟和農奴制大相徑庭。支撐民族國家的經濟主體是資本家和自由勞動者。

由於生產力的不斷進步,就有的生產關係解體,奴隸主會發現貨幣而不是鞭子更能刺激奴隸和農奴的勞動,他們解放了農奴,利用僱傭的方式讓他們為自己生產產品,而這些產品的最終去向是市場而不是製造者自身。事實上,這種以資本充實資本,尋求更高物質水平的過程,正是「資本主義」中「資本」一詞背後的邏輯。

我們可以想像出這樣一個樣品。一個16或17世紀的歐洲國家。生活在這裡的國民基本講一種統一的語言,使用統一的文字。國王、教士、貴族和平民們會定期召開一個共商國是的會議。國王基本蕩平了那些囂張坐大的諸侯,也擺脫了教皇對自己頭銜的控制,他積極頒布政策鼓勵那些想要前往新世界淘寶的商人,和自治的城市也保持著不錯的關係,為的就是爭取到這些人對自己額支持。當然這些商人也市民也樂意看到以往伯國和公國的關稅和雜捐得意廢除,尤其是在重商主義背景下,來自政府的政策支持。他們也願意充當國王的軍隊手持火繩槍推著大炮攻陷那些負隅頑抗的貴族們堅固的城堡。也許很多年以後當年支持國王的那些平民也會發現國王也有自己的小算盤,或許他們會發動另一場運動推翻或改良現有的君主制。——基本有著這些特徵的國家,就是所謂歐洲近代民族國家,或者是近代民族國家的前身,民族君主國。

民族國家的國家組織結構、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三權分立的具體操作手段等等元素,共同構成了500年以來人類文明的「現代性」。這種現代性徹底改造了人類的從精神世界到物質生產力的方方面面。

17世紀,歐洲基本上已經形成了一個民族君主國體系。

(圖一17世紀的歐洲)

西北角的不列顛群島,克倫威爾的英格蘭通過戰爭統一北部的蘇格蘭,不列顛民族國家也宣告基本形成,最終形成則要等到1688年的「光榮革命」。法國進入了亨利四世的波旁王朝,英法百年戰爭的主角之一,瓦羅亞王朝退出了歷史舞台。早在上個世紀下半葉(16世紀)法蘭西斯一世時代法國的君主制已經相當穩固了。西南的伊比利亞半島1492年從穆斯林手中獨立,產生兩個民族國家,即西班牙與葡萄牙。更富有野心推廣天主教和壟斷海外貿易的西班牙在16世紀與英格蘭都鐸王朝的戰爭中鎩羽而歸,從此一蹶不振。東北部的斯堪的納維亞地區,主要是在宗教改革之後信仰新教的丹麥—挪威王國和芬蘭—瑞典王國。他們的東部是波蘭—立陶宛共和國,面積遠遠超過今天的波蘭。這是斯拉夫大家族第一個光宗耀祖的家族成員,甚至還迫使日耳曼人的神聖羅馬帝國割讓給他們土地,可惜沒撐到本世紀末就衰弱了。在東部是另一個斯拉夫國家,莫斯科大公國。18世紀彼得一世的勵精圖治下,這個國家成為了俄羅斯帝國,他們也是上個世紀從韃靼人的控制下獨立而來。至於歐洲的東南角,完全受制於勇悍的另一個帝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塞爾柱人所建立的奧斯曼帝國。奧斯曼帝國取代羅馬帝國崩潰之後苟活了1000之久的拜占庭,控制著歐洲環地中海東岸的巴爾幹和小亞細亞。

(圖二哈布斯堡家族鼎盛時期的勢力範圍)

至於亞平寧半島和中歐的德意志蘭,很明顯他們還在狀況之外。也許你們會問那一大塊深綠色的地方是什麼,那是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疆域,同時也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組成部分之一。這個發源於今天瑞士北部,最早出身居然是山地農民的家族所轄領土曾冠及歐洲。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從1282年從波西米亞王國(大部分位於今天捷克境內)奪取奧地利,就一直統治著這片區域長達將近550年,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雖然歷史上這個家族的土地一直在大開大合地變化著,奧地利始終是哈布斯堡家族一直以來的大本營。

哈布斯堡王朝在我們的歷史課本上似乎是一種完全沒有存在感的存在,大概是因為這個家族所轄的國家近代史上也基本是些二三流的醬油角色。唯有奧匈帝國還有幾分前帝國的霸氣遺風。

17世紀的西班牙的王室同樣也是哈布斯家族成員擔任,他們和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是遠親。我們從地圖上看到的義大利南部部和薩丁島以及西西里島都屬於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義大利北部則是幾個城邦國家,筆者在義大利旅行時到過前佛羅倫薩共和國和前威尼斯共和國),王位直到1700才被法王路易十四的波旁王朝家族取代,義大利南部及兩島也被交還給奧地利,後又輾轉到拿破崙的法國。

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還曾經在歐洲北部擁有一塊土地,大致位置在今天的荷蘭境內,當時稱之為尼德蘭的地區。所謂的「Netherland」字面意思就是「下沉的王國」,今天的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要是遇上足夠大的海嘯,就會全部沉入海底,因為這些地方平均比海平面低了2~16英尺。古代尼德蘭地區大致還包括比利時和盧森堡以及法國的布涅洛。它最早是勃艮第公國(還記得是誰第一時間捕捉的聖女貞德嗎?)的北部一部分,和東部的神聖羅馬帝國有著臣屬關係。隨著勃艮第公國的衰落,尼德蘭被哈布斯堡家族和法國瓜分。尼德蘭的宗主權落入西班牙王室手中。

西班牙是通過大航海最先發跡的國家,但也是第一個在大航海時代方興未衰就衰落的國家。尼德蘭地區由於北海的鯡魚生意和海上交通運輸,建立了很多獨立的自治城市和城市聯盟。當西王要求他們稱臣時,他們沒有反應;當西王給他們行政規劃時,他們也沒反應;當西王的手要往他們的錢袋子里伸時,這幫漁夫和商人憤怒了。西班牙人擅自宣布尼德蘭國家破產,使得銀行家大吃其虧,還壟斷本來屬於尼德蘭商人的殖民地貿易。另一個衝突的原因則是因為西王菲利普五世是個偏執的天主教徒,而尼德蘭人篤信新教。事實上這些新舊教引發的國際戰爭或者內戰,其背後的深層背景都是經濟衝突和政治衝突。

1609年,尼德蘭一些反對西班牙的城市聯盟所組成的政權——荷蘭共和國正式脫離西班牙的統治。這是世界歷史上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也是第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因為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荷蘭有著一套資產階級民主體制,早於之後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它的經濟主體也是以資產階級為主,也有共同的文化和語言基礎。這個新興的小國也曾經在歐洲歷史舞台上大放異彩,有別號曰「海上馬車夫」。世界十大畫家之一,荷蘭畫家倫勃朗的作品《夜巡》,其歷史背景正是荷蘭反西班牙的民族獨立戰爭。這幅畫中人物是當時荷蘭市民組成的自衛隊。

(圖三《夜巡》倫勃朗1642年阿姆期特丹國立美術館)

回到最早出示的【圖一】,還有一片區域是沒有涉及到的,就是所謂的德意志蘭。這片地區的主權實體如同撕碎的紙片一樣破碎,他們只有個名義上的共同名字,神聖羅馬帝國。我們都知道德國一直到1871年才統一成為民族國家,這個進度遠遠低於歐洲其他主流國家。

德意志蘭的前身是一個被古羅馬人成為「日耳曼尼亞」的地區,大致還包括今天的荷蘭、瑞士、比利時和奧地利。雖然羅馬被貴族歷史學家塔西佗稱為「那片誰都不嚮往的鬼地方」,羅馬帝國一直想收這片蠻族聚居之地為自己的行省。德意志歷史上第一個民族英雄,日耳曼蠻族首領赫爾曼於公元9年在條頓堡森林大敗羅馬軍團,這場決戰最終使得德意志蘭一直保持著獨立。

在此還要交待下所謂的「日耳曼民族」是為何物。「日耳曼」這個稱謂最早也許是古希臘史學家率先使用。這支發源於斯堪的納維亞的古代民族,之後又喬遷到歐洲大陸北部,由很多個部落組成,其中包括大家比較熟悉的東哥特人,西哥特人,汪達爾人,勃艮第人,法蘭克人,盎格魯人和撒克遜人等等。

這些不同的部落基本有著相同相近的體貌特徵,語言和神靈崇拜。然而隨著時間變遷,不同的部落也選擇在不同的區域生活或建立政權,和當地人歷經漫長的積澱形成近代意義上的民族。比如英格蘭民族成分中就包括日耳曼系的盎格魯—撒克遜人,丹麥人和諾曼人,以及非日耳曼系的羅馬遺民和原住民。法蘭西民族在古典時代的羅馬—高盧人基礎上吸收法蘭克人和北部的諾曼人。法國、西班牙和義大利這些前羅馬帝國的領土,由於其羅馬化的痕迹較重而被稱為「拉丁語世界」。德意志民族的成分相對就複雜了。撒克遜人,法蘭克人,阿勒曼尼人,圖林根人,巴伐利亞人,高盧人,西斯拉夫人和之後的普魯士人形成了這個民族。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古普魯士人並非日耳曼系,他們和北歐波羅的海的立陶宛,拉脫維亞同屬使用波羅的海語族的民族。之後古普魯士的土地上也吸收了日耳曼人和西斯拉夫人,形成近代普魯士人。

公元476年,經過此前公元四世紀以來日耳曼蠻族人不斷掀起的民族遷徙運動,古羅馬帝國終於崩潰。野蠻人的社會文化和經濟方式卻被驕奢而文明的帝國所影響。日耳曼人皈依了基督教,自己那套氏族公社也被戰爭中興起的軍事貴族所取代。

919年,最早的德意志王權國家,薩克森王朝建立。九百多年後以後德意志才重新被統治。薩克森王朝本質上是一個封建制還在形成中的國家,諸侯還沒有坐大。薩克森王朝的諸君王似乎對頭銜頗為重視,951年奧托一世入侵義大利,征服了義大利的倫巴德王國,並為教皇驅逐了羅馬城的貴族,在教皇的冊封下加冕為「羅馬皇帝」。這一年962年,正是「聖神羅馬帝國」的伊始,一直要到1806年在拿破崙的戰爭作用下才瓦解。這個名義上的「皇帝」是歐洲其他國王的封君,也是上帝唯一的封臣。

說來諷刺,正是奧托一世的祖先覆滅了羅馬帝國,日耳曼人的地盤也從沒被羅馬人征服過,現在反過來卻要用「羅馬」為自己拉虎皮做大旗。蠻族亦有自己的虛榮罷。

奧托一世雖然貴為「羅馬皇帝」,但這個頭銜不能世襲。想要當皇帝,必須還經過教皇的加冕,沒有加冕頭銜只能是「德意志國王」和「羅馬國王」。這種和教會方面互相利用的關係,引發了日後嚴重的糾紛,直接影響著德意志民族無法統一的倒霉命運。

到了11世紀,在戰爭的作用下,軍事貴族的力量開始坐大。世俗和教會的力量滲透進入了傳統馬爾克公社之中。由於戰爭、饑饉和負債,自由農民變成依附貴族的依附農。更令皇帝們頭疼的是,教會完全不是什麼省油的燈。11世紀德意志王權的盛世過去之後,王權和教權的鬥爭就貫穿著整個中古時代。

當時奧托一世與教皇之間定下契約:皇帝宣誓保衛教皇,教皇宣誓忠於皇帝。同時教皇的選舉也要經過皇帝的認可,在宣誓忠於皇帝之後方可就任。但實際操縱上比這個看似簡單的約定複雜得多。皇帝和教皇都想佔有儘可能多的地產,並爭取貴族的支持。起初握有實權的皇帝更有優勢,主教都直接隸屬於皇帝,高級教職也可以被皇帝拿來買賣斂財。事實上德意志皇帝最終的目的就是把教皇變成帝國的最高主教。

然而到了之後,那些世俗的大封建主,特別是教會的大封建主隨時都在鬧獨立。在教皇選舉程序上,教會方面也開始力圖排除皇帝的干預。1073年,在未經皇帝的許可下,義大利人希爾德布蘭德登上教皇寶座,稱格里高利七世。這位教皇的後台就是德意志的大封建主們,他們支持教皇則是出於看皇帝不順眼。皇權與教權的這一系列摩擦到衝突,結局就是德意志王權的衰敗。

1075年,在米蘭大主教教職授予上,德皇亨利四世和格里高利七世發生公開衝突。結果亨利四世在大貴族威脅下,赤足披氈冒著風雪在卡諾薩向教皇祈求寬恕,史稱「卡諾莎覲見」。這標誌著皇權與教權爭奪上佔取了最初的上風。儘管事後亨利四世得到一些低級貴族尤其是那些希望順利貿易需要統一市場的城市同盟的支持,攻入羅馬重立教皇。但事實上皇帝、貴族和教會之間那種糾纏不清的混亂局面已經形成,只是誰也沒得一時的好。唯一吃虧的是那些在貨幣經濟萌芽之後希望國家統一的商人—城市聯盟,而分離主義則開始大行其道。就此開始了德意志民族一直落後於歐洲其他國家的局面。

德意志王權再一次外觀上的回光反照,要等到1138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弗里德里希一世(這位國王有個很著名的綽號,巴巴羅薩,意味紅鬍子)在位。他的紅鬍子據稱是南征義大利的時候被義大利人的血染紅的。巴巴羅薩的目的一方面要威嚇著教皇,一方面也想揩那些義大利北部富饒城市的油水。他的掠奪激起米蘭等城市同盟的反抗,最後紅鬍子和教皇締結威尼斯合約,還屈辱性地親吻了教皇的腳。

巴巴羅薩的義大利政策,產生了嚴重的的惡果。帝國的政治重心南移到了義大利,放過了德意志民族國家建設的歷史機遇。從此德意志王權王室山河日下。但是大封建主們的東部拓殖運動倒是一番風順,包括數次的十字軍東征。13世紀的德意志封建主們佔領的勃蘭登堡、梅倫克堡、波美拉尼亞和日後起著重大伏筆作用的普魯士。

霍亨斯陶德王朝垮台後,諸侯們不光坐大,而且要阻止再有任何想要統一的王權出現。1356年所頒布的「金鑾詔書」從法律上承認了封建割據的狀況。而小國割據的狀態又引發很多戰亂並妨礙了貿易,所以諸侯們決定用選舉的方式推選出一個沒有什麼實權的「總協調」,做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1257年,最初的七個候選諸侯分別是三大教會選侯和四大世俗選侯。之後德意志的王座上皇帝如走馬燈一樣換,因為諸侯的初衷就是不讓任何人坐大達到統一的目的。不僅是原始的那七大選侯,之後其他大家族也能參與進來,其中包括我們前面所提到的,當時還沒有發跡的哈布斯堡家族。

寫到這裡有的人可能要問什麼神聖羅馬帝國和哈布斯堡王朝到底是什麼關係?

哈布斯堡王朝這個概念有三層意思。

第一是指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王朝時代,就好像神聖羅馬帝國的霍亨斯陶芬王朝一樣。事實上還有其他王朝時代,但是比較短暫。哈布斯堡家族也是當初德意志大封建主(不過他們最初的出身比較寒磣,前面提及過),從1438年到1657年開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頭銜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員擔任。這裡進一步說明,神聖羅馬帝國只是一個地區概念,它只是很多大小不一的邦國名義上的聯合形成的區域。

第二是指奧地利的那一支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的帝國。也就是【圖一】所所示的那一塊深綠色。

第三是廣義上各支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的帝國,也就是【圖二】所示的那片區域。包括西班牙帝國和下屬的殖民地。哈布斯堡家族成員甚至還擔任過墨西哥國王,是從西班牙的那一支繼承而來的。

我們再把時間快進到17世紀。16~18世紀是歐洲歷史上戰爭最多的時代,而戰爭的主體也從以往的封建主之間的戰爭變成王權(民族)國家之間的戰爭,也就是說基於這個已經形成的歐洲王權(民族)國家體系。而這些戰爭的背景,又和這個時代發生的種種變化有著深刻的內在邏輯聯繫。

歐洲先民早期從事的大多是獵人,漁夫,商人,僱傭兵這樣彪悍的職業。這造就了日後西方人特有的愛冒險,愛闖蕩的精神,這也能算是開闢新航路的一項遠因。同時他們也不滿足於自給自足的莊園經濟,很早就體會到了貿易的甜頭。

1500年之後,全球化的勢頭初現端倪,資本主義得到長足的發展。無論是國王還是平民,都不滿於教會的橫加勒索,這是宗教改革的直接原因。其中比較著名的人物就是出生於薩克森的馬丁·路德。路德的父親是一個富有的農民企業家。18歲的路德進入大學學習法律,接觸了很多古希臘羅馬時代名家的作品,產生了人文主義思想。而路德又在家庭的要求下最終成為一個修道士。

路德早年在訪問羅馬的過程中深感教廷的腐敗,通過古代聖經的研究,發現羅馬教廷宣傳的東西和聖經不符,便提出要按照古代基督教的面目進行宗教改革。

當時教會和大貴族們相互勾結,向教眾出售「贖罪券」,也就是說不需要懺悔,人只要購買了這個贖罪券就能上天堂。1517年。路德在維滕貝格教堂的門口貼出《評贖罪券的效能》的大字報,即「九十九條綱領」,引用《聖經》的內容反駁教會的種種惡行。路德的行為得到了普通市民的認可,也贏得了一些小貴族的支持。時候教會見賄賂不成,想要除掉路德時,他已經被幾個貴族保護起來了。雖然這些貴族也有自身的目的,但基本出發點都是希望在物質、政治和精神方面消除教會的有害干涉。

儘管當時的德意志皇帝,出身於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五世都想出面迫害路德,但整個帝國全是一片支持路德的輿論。在隱居期間,路德把希伯來文本的希臘文本的聖經翻譯為德語,這就像喬叟和莎士比亞之於英語一樣具有重要意義。路德的宗教改革,也演變成最早德意志民族運動的濫觴。它使得德意志人第一次發現自身內部也存在這樣的認同,這種認同使得他們勇於起來反抗教會。

信仰傳統天主教的皇帝,高級教士和大貴族,與有產者,包括低級貴族。市民和部分高級貴族和諸侯成了成了對立的兩個陣營。前者要維護天主教帶來的既得利益,後者則要取消教會的特權,拒絕繳納教會的苛稅雜捐。

宗教改革期間還產生過一個更為激進的群體,他們是最底層的平民和農民,目的是要實現一個沒有剝削的宗教式的烏托邦。其中理論的代表人物是托馬斯·閔採爾,一個同樣出身農家的教士。閔採爾起先也支持過路德,但是她本人的神學見解越來越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這種過於激進的革命思維讓路德無法接受,最終兩人分道揚鑣。

1524—1525年,德意志爆發農民戰爭,三分之二的農民投入了起義。這些起義最終被鎮壓,很大原因是他們的政治目標太過於不實際,讓一些同情他們的城市同盟軍都不能接受。

總體而言,路德的宗教改革包含著幾個方面的內涵。第一是一種對民族國家的渴望和要求,這是相對被教會控制,所產生的一種希望世俗化的反應;第二是新教的資本主義精神,資本主義與基督教的特定化合產物。前者的力量並沒能克服長期一來的封建主義,後者則波及了整個歐洲。北歐的瑞典、挪威和丹麥都走上新教的道路,慈溫格力的加爾文教也在瑞士生根,並傳到了蘇格蘭和法國。

16世紀末期,世界貿易格局發生轉移。商路不再經過德意志,而是走大西洋沿岸繞道好望角。原本商旅不絕的阿爾卑斯山大道和旅社人跡罕至。整個德意志蘭地區國內市場又沒有得到統一,生產銳減,城市衰落,經濟還是以傳統的農奴莊園為主。這個時候的哈布斯堡王朝,還做著一統歐洲的黃粱美夢。

當時的西班牙國王已經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員了。奧地利和西班牙由於王室的血統相連,是緊密的同盟。作為傳統天主教的死忠,他們打出了反對新教的旗幟。奧地利的哈布斯家族同時管轄著波西米亞王國(今捷克),匈牙利西部和阿爾薩斯等地,而他最終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包括德意志蘭,尼德蘭和義大利的大哈布斯堡帝國。這自然引起了其他國家的憂慮。

首當其衝的就是地處西邊的法國。如果哈布斯堡王朝得逞,法國就直接在地緣上面臨包圍之勢,威脅到它作為一個西歐陸地大國的地位。英國則秉持一貫的「大陸均勢」政策,不願意看到任何大陸國家過於強大,同時保護和自己利益緊密的尼德蘭。北歐的丹麥也是握有北德的不萊梅、維爾頓,自認是北海商路東西方貿易的唯一中介,當然也不願意看到哈布斯堡王朝的擴張。瑞典則為了保住自己在波羅的海的利益,和丹麥站在了一起。

神聖羅馬帝國內部本身已是矛盾重重。這個鬆散的集團里,諸侯與諸侯之間,天主教諸侯與新教諸侯之間,諸侯與皇帝之間本來就對立,現在又加入了哈布斯堡王朝與其他國家的矛盾。本質上還是因為民族國家在這片土地上還是零起步的狀態。

【圖四 版畫 「擲出窗外事件」】

就在幾方面勢力千鈞一髮之際,捷克首府布拉格發生了所謂「擲出窗外事件」,引發了隨後爆發的歐洲三十年戰爭。今天捷克共和國的前身波西米亞王國,是神聖羅馬帝國那最初七個選侯國之一,之後波西米亞的王位被哈布斯堡家族篡取,一直延續到1918年奧匈帝國解體。1609年皇帝魯道夫國王在捷克人的要求下籤署了保障自身信仰權利的「大詔書」,到了1617年,新皇帝馬提亞卻公然毀約,殘酷佔壓新教,終於激起捷克民族的憤慨。1618年,捷克人根據自己古老的習慣,把馬提亞委派統治捷克的公爵扔出了窗外。這震動了所有歐洲宮廷。奧地利方面決心討伐。

捷克起義時期是歐洲三十年戰爭第一個階段。1620年捷克義軍和皇帝—天主教聯盟軍隊在布拉格附近的白山決戰,最終捷克被擊敗。捷克人自己的國王逃到了荷蘭。而捷克也徹底淪為一個天主教國家和哈布斯堡奧地利的一個行省。

第二階段,這個時候的哈布斯堡皇帝似乎有意要凌駕於諸侯之上了,而西班牙則希望藉助奧地利哈布斯堡的力量重新統治荷蘭。這讓西北部的新教國家十分恐慌。英法荷聯合起來,促使首當其衝的丹麥出兵。這其中法國也是個天主教國家,而當局的紅衣主教黎塞留卻摒棄了自己的天主教立場,赫然為自己國家站台。可見當時法國民族國家已經形成的凝聚力。之前那些支持皇帝的天主教德意志國家這次卻沒有再為國王賣力,使得丹麥僱傭軍擊敗了皇帝。

皇帝僱傭了一個名叫華倫斯坦的捷克貴族和丹麥人作戰。華倫斯坦雖然是捷克人,但是個天主教徒,而且極其德意志化,富有軍事和敏銳的政治才能,曾參與鎮壓過捷克的起義。華倫斯坦的目的則是藉助戰亂,效仿法國建立一個統一的德意志國家,而他本人對宗教沒什麼興趣。他的意圖被天主教德意志諸侯和皇帝洞悉之後,職務被免除。

第三階段,就在華倫斯坦失勢不久,瑞典侵入德意志北部。16世紀的瑞典依靠自有農民完成了宗教改革,消除了貴族的對王權的限制,大力發展工商業,成為「北方新升的流星」。瑞典看到南部混亂的局勢,希望自己也能藉此敲上一筆,而瑞典自身有一支本國人民組成的驍勇常備軍。1630年,1.2萬瑞典軍從北德奧德河口登陸,迅速推進德意志中部,而且得到了北部那些新教德意志選侯的響應。1631年,皇帝—天主教聯盟和瑞典國王—新教聯盟於萊比錫附近的布萊登菲爾德會戰,皇帝的軍隊被大敗。

華倫斯坦又重新被皇帝啟用。1634年,這位軍事天才第二次解圍,幫助皇帝大敗了瑞典人。但最後的結局卻是狡兔死,走狗烹。因為華倫斯坦始終沒放棄自己中央集權的計劃,天主教諸侯視他為眼中釘,也讓皇帝覺得喧賓奪主。同年華倫斯坦遇刺身亡。

第四階段,法國方面也按捺不住。真正阻礙法國稱霸歐洲的是西邊的西班牙,為打擊這個緊鄰的對手,法國聯合瑞典、荷蘭、威尼斯、匈牙利等結成反哈布斯堡同盟。1635年,法國軍隊在德意志蘭、尼德蘭、義大利和西班牙同時發動軍事軍事行動。曠日持久的拉鋸戰正式開始。

最終法國如願擊垮西班牙。1646年,瑞法聯軍進攻奧地利。這個時候無論是哪一方都是人困馬乏,而英國又發生資產階級革命。為避免受到影響,雙方不得不同意停戰議和,於1648年簽訂威斯特法利亞合約。1618年開始的歐洲三十年戰爭正式告終。

歐洲三十年戰爭標誌著從1517年的宗教改革正式告一段落。這也是歐洲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廝殺的國際戰爭,也是歐洲王權國家體系形成的寫照。

戰勝國的法國和瑞典如願以償。法國割走了阿爾薩斯和洛林等地,成為之後幾個世紀德法恩恩怨怨的禍根。瑞典則獲得北部西博美拉尼亞等地區和大筆賠款,同時還通過帝國采邑的名義,也成為帝國的一個選侯國。荷蘭以及赫爾維西亞聯邦(今天的瑞士),脫離神聖羅馬帝國成為獨立的國家。

至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非但沒撈著任何好處,還使得自己的權力進一步被削弱,他終於看清那些天主教諸侯的本來面目是什麼了。在法國和瑞典的干涉下,皇帝和諸侯擬定了一個帝國憲法,保障選侯,諸侯和自由城市保有主權。

西班牙徹底淪為二流國家。1702年歐洲又爆發了路易十四發動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哈布斯堡家族的王位被法國的波旁王朝取代。要不是在英國、荷蘭和布魯士的干涉下,西班牙甚至有被法國直接合併之虞。至此西班牙徹底淪為法國的附庸,一直到1931年西班牙波旁王朝被阿方索十三世推翻才結束。

威斯特法利亞合約另一意義在於確定了歐洲大陸各國的國界,承認了國家間大小平等,信仰自由的原則,開始了近代歐洲國際關係。

由於戰爭的滿目瘡痍,近代國際法體系也應運而生。目睹這場戰爭中各國軍隊和流民的暴行,荷蘭人格勞修斯編撰了第一步獨立體系的國際法著作《戰爭與和平法》(1625年),是為國際法思想的開山鼻祖。反映出當時資產階級對於和平局面下安心生產和貿易的願望。格勞修斯認為戰爭是貴族們的事,這些貴族為達到一己私利而發動的戰爭,和普通平民的利益相悖。而通過建立國家法律和談判,則是最理性最能把破壞降低到極點的做法。

國際法和早在文藝復興時期就興起的主權國家理論相輔相成,都是迎合民族國家已經形成這一事實所提出的理論產物。而國際法一直到現在還有著它需要完善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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