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的女性應該拒絕下面7種男人做老公
1、酒鬼、賭徒、暴力男 新婚姻法後,僅存的是實質名貴的婚姻生活,沒有嫁接任何身外之物,男人能給予的僅剩他自身為了家庭打拚的心。如果連這點心都被不良嗜好給代替,女人何不自己生活,何必添堵找個男人為難自己,虐待自己? 2、貸款買房的男人 「誰付了首付款,離婚後房子歸誰。」隨「有房男人好娶妻」的形式所迫,男人大多採取「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的形式,充當有錢男人,娶妻成家。男人工資還貸,女人工資料理生活,成了絕大多數小家庭的生活模式。照著新婚姻法條例看,一旦離婚,女人似乎就與房子沒了關係。即便條例上說明一同還貸給予補償,可讓處於被動方的女人從何哪取證據?沒有直接參与還貸的女人,把個人財務用於自己與男人、孩子的生活中,並付出時間、精力,照料家庭,做家務,照顧孩子,很顯然這些付出都是無形的,而在法律面前,似乎成了「浮雲」。現新婚姻法已成事實,我們無權更改條例,那聰明的就乾脆拒絕婚前貸款買房的男人。
3、不勞而獲「啃老族」 新婚姻法出台,婆家再怎麼家財萬貫,都與女人沾不上一點邊。這點,咱也不稀罕。錢是人家的,聰明女人不指著別人的財產過活。可我們指著娶我們進門的男人生活。作為一個男人,就該有擔當,不指望你為女人帶來榮華富貴,但也該給女人安全感,讓女人放心託付終身。啃老族男人得過且過,啃老啃得津津有味、悠然自得,全然不顧自身素質修養及事業發展,這樣的男人,一旦遇到挫折,就如同巨型的殘疾嬰兒,讓女人何以結伴終生? 4、好吃懶做不做家務 以「男主外,女主內」的歪論過活,不動家務,不管孩子,全然將女人當「保姆」使喚。錢財與女人斤斤計較,房產與女人劃清界限,那女人憑什麼料理家務?我看,據於男人力氣比女人大,體力比女人好的實際情況下,家庭中繁瑣家事應由男人承擔大半。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女人無論身體還是心理,都屬於弱勢,做同樣一件事,男人只需要花3分氣力,女人卻需要付出7分的努力。這樣的女人在家庭方面,被無情的劃分了比男人更多的義務,用她們柔弱的身軀承擔起社會、工作、家庭的多重壓力,這不是女人必須做的義務,更不是因為男人有多大的魅力,而只緣於她愛這個家,愛這個家裡最寶貝的孩子。
5、自私自利「大男人」 背地裡在經濟上與女人算小錢,卻明著和女人談孝順談孩子,什麼「過年回婆家」,「孩子名字他決定」,憑什麼?女人冒著喪失生命、身材走型等危險,咬著牙忍著痛生育的孩子,怎麼到他那,倒是跟自己沒什麼關係了?好歹你也給個理由,只要站的住腳,哪怕是借口,我們也欣然接受。撇開物質不說,男人你至少也得關愛女人,才能獲得應有的尊重。自私自利,滿腦子只有自己的男人,不碰才是最好的選擇。 6、風流成性、沾花惹草 關於「小三」,從新婚姻法條例上看,並不鼓勵小三索賠,另一角度,正變相促使風流男人「玩了可以不給錢」,大大激勵男人繼續沾花惹草。此種風流男人,實在要不得,理由我想,是女人都懂。
7、「鳳凰男+小白臉」 「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當下,疑似鳳凰男的男人不在少數,利用女人飛進鳳窩,脫胎換骨,以「小白臉」姿態好吃懶做,等待女方財產歸於自己名下,不費吹灰之力,坐享其成的少打拚數十年。現如今,新婚姻法出台,徹底打擊這群人物的陰謀,女人彈指都不用動的,無形中用新婚姻法保護了自己。 編後語:在新婚姻法的制約下,我們的婚姻生活仍然還在繼續。單身的我們,生活愜意,娛樂、消費都隨心所欲。結婚後,卻不得已面臨生活壓力,繁多家務和操心孩子。撇開「男女平等」話題,針對新婚姻法條款,身為女人的我們,就該聰明的捨棄不應該要的男人,以選擇能彼此互相體諒,互相尊重,互相攜手的男人,一起經營這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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