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笑俠:法律學人個人主頁
姓名: 孫笑俠電子郵件: fxys@cl.zju.edu.cn
個人簡歷孫 笑俠,男,1963年8月生,浙江溫州人;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常務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2003-2004年美國哈 佛大學高訪學者。2002年榮膺第三屆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1);2004年列入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 2000年被浙江省列入151人才第一層次培養計劃。曾獲得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等成果獎1-3等獎4次。在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JM改革與發展研究報告」任主要負責人進行調研並主持撰寫報告(2000年);在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指導 委員會任命題專家(1999-2002);曾在教育部與司法部的部編教材、九五規劃教材、21世紀《法理學》教材任主編、副主編或作者(1996- 1999);1999-2000年任副院長主持新浙江大學法學院籌建工作;曾先後赴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倫敦大學、早稻田大學法學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 愛爾蘭自由大學法學院、京都大學法學部、哈佛大學法學院、耶魯大學法學院、紐約大學法學院等作學術訪問(1999-2004);曾主持並完成教育部課題一 項、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1999年五個重大課題之一,曾參與並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項目、省政府、省人大項目共8項。被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司 法部指定為專家組成員參與「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實施條例」的論證工作(2001)。現正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法治的第三種推動力」、教育部「法律職 業與法治建構」課題項目。研究領域: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為正當程序原理、法律職業、公法原理、行政法基礎理論等學術職務:1、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2、國際法律哲學-社會科學協會會員(IVR)及其中國分會理事3、中國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4、全國法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5、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6、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7、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所長8、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代表性論著:1、《程序的法理》,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2、《法的現象與觀念》,群眾出版社1995初版,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修訂版;3、《法律對行政的控制》,山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4、《程序的法理》,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5、《法理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6、《返回法的形而下》(合編、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等等。代表性論文:1、《「權利本位說」的基本方法與理念》,《中國法學》1993年第3期;2、《法律與社會利益》,《中國法學》1995年第4期;3、《公私法責任分析》,《法學研究》1994年第6期;4、《法律國家及其政治構造》,《法學研究》1998年第1期;5、《司法權的性質是判斷權》,《法學》1998年第8月;6、《法律家的技能與倫理》,《法學研究》2001年第4期;7、《兩種價值序列下的程序基本矛盾》,《法學研究》2002年第6期;8、《判決與民意》,《政法論壇》2005年第5期9、《監督,能否與法治兼容》,《中國法學》,2005年第4期。10、《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浙江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11、《法律父愛主義在中國的適用》(合著),《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一期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人大複印資料中心《法理學、法史學》等轉載十餘篇論文。
作者著作〖現已收錄文章 10 篇〗2006[按提交時間倒序排列][按文章標題順序排列]
律師的什麼主義?
學術上盲目創新是淺薄的表現
學術自由與學術責任2005[按提交時間倒序排列][按文章標題順序排列]
法律家的技能與倫理
法治、合理性及其代價
判決與民意——兼比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對待民意
職業倫理與大眾倫理的分野——為什麼要重塑我們的法律職業倫理
中國法的「形」與「神」——對中國法傳統及其現代化的另一種思考2004[按提交時間倒序排列][按文章標題順序排列]
《法律人之治》序2002[按提交時間倒序排列][按文章標題順序排列]
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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