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警方向香港移交重大搶劫殺人犯罪嫌疑人

原標題:內地警方向香港移交重大搶劫殺人犯罪嫌疑人

人民網7月28日報道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28日下午4時許,在深圳皇崗口岸,應香港警方請求在內地被抓獲的香港「3·14」重大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國,由廣東警方正式移交給香港警方押解回港。

今年3月17日,香港警方通過粵港兩地警方通報機制,向廣東省公安廳通報稱,3月14日9時許,香港新界大埔運頭街一貨幣找換店發生一起惡性搶劫殺人案,70多歲的店主被殺。香港籍居民揭冠國有重大嫌疑,已於案發當天從深圳潛逃進入內地藏匿,請求廣東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接到香港警方案情通報後,廣東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回函香港警方,表示將按照粵港兩地警務合作機制,全力協助緝捕嫌疑人,同時立即組織精幹力量開展偵查調查工作。其後,兩地警方保持密切聯繫,多次就案件進展和線索進行交流。

經過艱苦努力工作,廣東公安機關在深圳市坪山新區一工廠內將揭冠國成功抓獲。經初步審訊,揭冠國對在香港實施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廣東省公安廳第一時間向香港警方作了通報。

該案發案地在香港、受害人和作案人均為香港人、管轄地是香港,在移交現場,廣東公安機關和香港警方相關負責人共同表示,此次移交是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兩地警方長期緊密合作打擊跨境犯罪、共同維護兩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又一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偵破和犯罪嫌疑人的移交,充分展現了兩地警方合作打擊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也再次正告心存僥倖的違法犯罪分子,內地和香港都不是違法犯罪的「避風港」。今後,兩地警方將一如既往保持密切合作,繼續推動警務合作,加強交流通報,有效打擊犯罪,切實維護內地和香港社會治安穩定。

據了解,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從有利於保障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有利於打擊跨境犯罪、有利於兩地長期繁榮穩定出發,本著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不斷完善相關機制,在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活動安保、反恐、打擊跨境犯罪、業務交流及警務培訓等各方面進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其中,粵港警方先後建立了高層定期會晤、情報交流、案件協作、聯合行動、培訓交流等合作機制,聯手偵破了一系列重特大跨境犯罪案件。依據粵港兩地警務合作機制,自2000年以來,廣東公安機關已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籍通緝犯共17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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