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詩經》看周代婚姻制度特點
關鍵詞:《詩經》 聘婚禮 婚制特點 作者簡介:葉璐,性別:女,出生年月:1987年7月,籍貫:吉林省吉林市。學校:四川大學,年級:2010級研究生,學院:法學院,專業:法律碩士(法學),研究方向:民商。 [中圖分類號]:K82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1)-21-0104-01 一、周代主流婚姻禮制概述 聘婚是周代的合法婚姻,聘婚制是周代的合法婚姻形態,聘婚禮是周代婚禮的集中反映。據《儀禮士昏札》記載,聘婚的儀式分六個步驟,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聘婚禮的第一個步驟是納采。納采是男家遣媒人向女家提親,女家同意,男家備禮至女家求婚所行的禮儀。第二個步驟是問名,即男家使媒人問女子之名。以龜卜其吉凶。第三個步驟是納吉,這是男家卜得吉兆,備禮(禮物一般為大雁)告知女家.至此,婚姻始定。第四個步驟是納徵,這是男家在納吉之後,送聘禮於女家以成婚禮。第五個步驟是請期,即男家卜得迎娶吉日,各札告於女家,徵得同意。最後一步則是親迎,是指到了婚期,婿親至女家迎娶新婦完成婚禮。 可見,聘婚的儀式是相當繁瑣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婚姻的重要性,故此,《禮記婚義》日:禮之大體,而所以皮男女之大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日,婚禮者,禮之本也。《詩經》中很多篇反映周代聘婚禮的納采、同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些事,如《鄭風匏有苦葉》《召南江有泗》《衛風氓》《大雅大明》《召南雀巢》《小雅鴛鴦》《召南搡有梅》《齊風著》等等。 二、《詩經》中反映出的周代婚姻制度特點 (一)重視門第 周代的聘婚制明顯帶有重視門第的傾向。尤其是在貴族的婚姻中,有著顯著的政治目的和經濟意圖,這在《詩經》的婚戀詩中也有所反映。《衛風-碩人》是衛人讚美衛庄公夫人庄姜的詩,《左傳隱公三年》記載說:「衛庄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日庄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汾王即周厲王,厲王被國人趕跑,流亡於彘,彘地在汾水旁,故時人又稱厲王為汾王。蹶父是周宣王時的卿士。說明韓侯的這個妻子地位也很顯赫.和韓侯匹配。周代的這種講究門第的傾向,為後世的門閥制度開了先河。 (二)同姓不婚 《國語晉語四》說:「同姓不婚」,《左傳昭公元年》說「內官不及同姓」,《禮記-坊記》及《曲禮上》也說「取妻不娶同姓」。更有甚者,用「和同」說來說明同姓不婚的重要性,如《國語鄭語》云:「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接著就說:「於是乎先王聘後於異姓務和同也。」這是最一般的說法,即認為周人之所以實行「同姓不婚」的原則,是從種族繁衍的角度考慮的。是「惡不殖也」。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淺層次的因素。還有一種說法是從「德」的角度說的,如《國語晉語四》說:「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蕻敬也。黷則生怨,怨亂毓災,災毓滅姓。所以同姓不通婚,是害怕有禍亂。 (三)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在女方達不到男方某些要求的時候,夫家可以任意休妻。《衛風氓》中有幾句話說:「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又說:「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蛭其笑矣。」前一句一般解為女方抱怨男方對女方的評判沒有一定的標準,標準前後不一致,說變就變。這種解法基本正確。而對後一句的解法分歧較大,一般把「富」解作助詞,無意。這樣就把「言既遂矣,至於暴矣」解作家業有成己安定。面目漸改施殘暴,看似與前句。 其實,周代有「七出」之說,即休妻的七種規定。對此,《大戴禮記本命》記載說:「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嫉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並進一步解釋說:「不順父母者,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儀禮喪服》:「七出者,無子,一也;淫浹,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很明顯。至於「暴矣」說的是女方犯了「口多言」之罪,意思是說,「話說多了,因此遭到了夫家的粗暴對待」 三、結語 《詩經》描述了周代從奴隸到天子各色人等的社會生活,比較真實地反映了社會歷史現實,在研究周代婚姻禮制方面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很多學者對此有專門詳盡的論述。本文只簡要論述了周代聘婚禮在《詩經》中的反映,以及由愛情詩反映的周代聘婚禮及婚制的特點等等。通過以上分析,《儀禮士昏札》中記載的納采、同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聘婚禮的六個步驟在《詩經》中確實都有明顯的反應。縱觀全文可知,《詩經》反映出周代婚姻制度主要有這幾個特點:一是重視門第的傾向。這集中反映在《衛風碩人》《大雅韓奕》兩首詩中。二是同姓不婚的原則。這在《邶風燕燕》《衛風碩人》《大雅韓奕》等詩中有所反映。三是夫家可以任意休妻。這集中反映在《衛風氓》這首詩中。 注釋: [1]馬承源.戰國楚竹書;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班。 [2]左丘明.國語:晉語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3]王暉.商周文化比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胡敬君.從《詩經》婚戀詩看周代婚姻的多元性[J].胡南社會科學.2002年第2版。 [5]揚伯竣.春秋左傳注[M].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版。 [6]程傻英.詩經譯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責任編輯:中國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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