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老實巴交的丈夫自從痴迷上跳舞后,二十多年建立起來的夫妻感情頃刻瓦解,如今夫妻倆形同陌路,這讓楊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舞廳里究竟藏著多大誘惑?
帶著楊女士的疑問,連日來,海報突擊隊對位於市區工人路一帶的舞廳進行暗訪,試圖揭開舞廳里鮮為人知的秘密。
A一則簡訊
「爸,做兒子的真不想再多說,我再說一次,不管你聽不聽,我也只說一次、最後一次。這次家庭糾紛,很嚴重,我真的想知道,你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不僅僅是跳舞那麼簡單。我可以告訴你,你這四十多年來的人格品行,親戚對你的尊重,將被你的這次行為全部毀滅,說不好聽的,你是自己毀滅了自己,爸,你懂嗎!你若還不悔改,其後果極其嚴重,會後悔一生。
你有沒有想過,你出車禍的那一年躺在床上,是怎麼過的?全靠我媽一手悉心照料,難道你忘了嗎?
如今,你這樣對媽,讓做兒子的很痛心、很失望,在我心目中,二十多年的好父親形象蕩然無存。爸,你怎麼會變成這樣,爸,要知道我愛這個家,也愛你和媽媽,我不希望這份愛將變成一種痛恨……」
這是遠在深圳工作的兒子發給他父親的一條簡訊,發自肺腑地勸告父親不要再沉迷於舞池。
B丈夫迷上了舞廳
8月16日,當47歲的楊女士向記者展示其從丈夫手機上偷偷轉下來的這則簡訊時,禁不住淚流滿面。
楊女士和丈夫來自湖南懷化,到海寧打工已有八九年。丈夫在建築工地上從事水泥攪拌工作,她在一家賓館當服務員。「兒子在深圳工作,是一家公司的工程師,女兒收入也不錯,在海寧一家皮件廠當高級製版員。」在其他外來務工者眼裡,原本讓人羨慕的家庭卻因其丈夫今年開始迷戀上了舞廳後,從爭吵到家庭暴力再到形同陌路,二十多年的夫妻感情在這短短几個月間頃刻瓦解,幸福感蕩然無存。
「丈夫迷戀上舞廳是從今年春節之後,因為老家的婆婆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按照約定,今年由我返家照顧婆婆。」楊女士說,沒想到,回老家不過十來天,女兒就打來電話告訴我,父親開始迷戀上舞廳了,夜夜流連忘返。
「我一聽到這一消息,立刻從老家趕了回來。為了阻止丈夫上舞廳,我不知勸告他多少回了,就連身邊的親屬和老鄉也紛紛勸導。」然而,丈夫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更加痴迷於舞廳。「以前還只是晚上去去舞廳,後來發展到白天也去,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楊女士說,為一探舞廳究竟有多大魔力,讓原本老實巴交的丈夫如此痴迷,她曾去舞廳找過丈夫,卻看到裡面不堪的一幕,作為一名妻子,實在是受不了了。楊女士說,丈夫常去工人路一帶名叫「心連心」以及「紅寶石」的舞廳。
「以前,丈夫不抽煙不喝酒,下班後總是待在家裡,每個月的收入全上交由我來打理,自從丈夫迷上舞廳後,一切全變樣了。」楊女士說,有一次,家裡來了客人,沒想到,吃完晚飯,丈夫就把碗一扔,直接奔向了舞廳。
「剛開始,夫妻倆還只是吵吵嘴,後來發展到只要我阻止,丈夫就對我使用暴力,有一回,丈夫直接抄起板凳砸向我的頭部。」心灰意冷的楊女士指著頭上的傷疤告訴記者,現在她和丈夫已是形同陌路,對丈夫又恨又怕。「丈夫已多次恐嚇我,只要我再阻止他去舞廳或提離婚一事,他就會宰了我。」
「丈夫跳舞已跳瘋了!」楊女士怨恨地說道。
C暗訪舞廳
舞廳里究竟有多少誘惑?它又藏著哪些鮮為人知的秘密?連日來,海報突擊隊對工人路一帶的舞廳進行了暗訪。
8月16日晚上8時許,記者花10元錢買了一杯茶走進了「心連心」舞廳。該舞廳位於海寧商城二樓。掀開舞廳進門的布簾,裡面漆黑一片。嘈雜聲夾雜著舒緩的音樂聲。不一會兒,舒緩的音樂聲停止,舞廳四周的燈光也隨之亮了起來,舞池中人群陸續歸座。記者環顧了一下,這才看清整個舞廳大約四五百平方米,中間為舞池,四周是供舞客們喝茶、聊天的桌椅。
舞廳內大約匯聚了上百名男女舞客。「如果沒有熟悉的舞伴,那隻能叫陪舞了,陪一場50元。」一位常來舞廳的中年男子告訴記者,「這個舞廳陪舞的不多,來跳舞的大多數是自己帶來的舞伴或熟悉的舞伴。」該男子指了指進門處三四個站立的女子,「她們是陪舞的。」
四五首舞曲過後,大約8時30分許,整個舞廳又陷入一片黑暗,舒緩的音樂聲再次響起,一對對男女紛紛離座進入舞池。人影重重中一對對男女摟得更緊了。五六分鐘後舞場四周的燈光驟然亮起,原先緊摟的一對對男女瞬間分開,陸續歸座。9時許,在強烈的迪斯科節奏聲中,舞場里的人群紛紛散去。
8月17日中午12時30分許,記者進入位於市區工人文化宮的「紅寶石」舞廳。舞廳進門處的一排沙發上坐著十來個女子。記者看到,除了進門處,舞廳四周也坐著不少女子。一位深諳此道的舞客告訴記者,他們全是陪舞女。「白天陪舞女來的不多,晚上較多,大約有七八十名陪舞女。」
12時45分許,不時有手持茶杯的男子進入舞廳,陪舞女開始紛紛出動,走到那些男子跟前或直接坐到旁邊問道:「要不要陪舞。」不一會兒,一些陪舞女找到了自己的「舞伴」。
1時許,舞廳里響起了音樂聲。記者觀察到,從下午1時到舞會結束,該舞廳每隔三四十分鐘就會全場滅燈一次,每次滅燈的時間為五至六分鐘。
而按照《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歌舞娛樂場所營業大廳、包廂、包間內禁止設置可調試亮度的照明燈。照明燈在營業時間內不得關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十四條也規定了娛樂場所不得提供或者從事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D一位「自由」陪舞女
身材瘦弱、臉色有些憔悴的小曼(化名)來自貴州,從舞廳開業至今就在舞廳里以陪舞為生。
28歲的她在這個舞廳里算是一位年紀較輕的陪舞女。「像我這個年齡來陪舞的不多,整個舞場只有三四個,絕大多數在30歲至40歲之間,他們均來自雲、貴、川,本地人不會從事這份職業。」小曼告訴記者,她來海寧已有多年,以前在一家皮件廠打工,因為受不了那份苦,2009年起選擇了陪舞女這份職業。「收入每月在三四千元左右,比工廠打工來得輕鬆自在。」
「2009年的時候陪場舞只要20元,現在漲到50元了。」小曼自稱是一位自由陪舞女,可以自由出入舞廳,只要花兩元錢進場費就可。她告訴記者,在這個舞廳里,大約有二十多名陪舞女是受舞廳統一管理的。「每月需交100元管理費,月底統一發工資。」而她不願加入的原因是沒有了自由度。「那樣的話不管白天還是晚上,都得來舞廳上班。」
「有時會碰到一些舞客過分的要求,接觸過一兩次不可能就隨隨便便跟著舞客外出,只有熟悉了才會答應一些舞客的要求。」小曼說,至於出台費,顧客看著給,有時一二百元,有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