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及應用情況

美國普遍使用以商業徵信公司為基礎的社會信用管理方式,遍布美國的個人徵信公司,追賬公司等都是從盈利目的出發,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包括資信調查,資信評級,資信諮詢,商賬追收等,完全實行市場化運作。

1、社會安全號SSN

在美國,每個人都有一個"社會安全號"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這個安全號可以把一個美國人一生幾乎所有的信用記錄串在一起,包括個人的銀行賬號、稅號、信用卡號、社會醫療保障號等都與之掛鉤。自20世紀30年代美國成立社會安全管理局後,聯邦政府下令,所有合法公民和居民必須持有有效社會安全號,該號由國家社會安全管理局統一賦予。只要把某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輸入全國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均可查到自己的背景資料,既包括年齡、性別、出生日期等這些自然狀況,也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與稅務、保險、銀行打交道時的信用狀況、有無犯罪記錄等等。如果一個人有過不良納稅記錄,那麼這一記錄將永遠伴隨著他,當他去求職、買保險、買汽車、開公司,幾乎無論他做什麼,無論他到哪個州,這一污點都無法抹去,他將因此而四處碰壁。

在美國,社會安全號碼就如同中國的公民身份號碼,每人只有一個,並且終身不變、終身使用。美國是個聯邦國家,即使是作為"身份證"的駕駛執照,也是每州不同。所以唯一跟著你一生不變的,唯有社會安全號。很多學校,拿此來做學籍號碼。沒有它,你只能算是一個社會邊緣人,用不了多久,你就會明白許多東西你必須有社會安全號才能享受到。

2、信用局

對消費者信用評估和提供個人信用服務的中介機構,在美國叫信用局,或叫消費信用報告機構。專門從事個人信用資料的收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製作和售後服務,形成了個人信用產品的一條龍服務。美國的個人信用服務機構實行的是自由的市場運作模式,這些機構都是由私人部門設立的。整個美國有1,000多家當地或地區的信用局為消費者服務。但這些信用局中的絕大多數或者附屬於Equifax、Experian和Trans Union三家最為主要的徵信局,或者與這三家公司保持業務上的聯繫。而這三家徵信局都建有覆蓋全美國的資料庫,包含有超過1.7億消費者的信用記錄,從而在事實上形成了三家徵信局三足鼎立的局面。這也構成了美國信用局制度的核心。

3、信用局的運作模式

美國的信用局制度就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個人信用產品的開發和管理形成了一套科學的體系,其主要包括三個環節:

1) 個人信用資料的收集和登記

個人信用數據是形成徵信產品的前提。在美國信貸提供者向徵信局提供信息,並按合同規定從公司購買信用報告。美國徵信局徵集的個人信用信息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消費者身份信息、信貸信息、公開信息。美國在進行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時一般將上述信息指標分為兩大類,即廣度指標和深度指標。廣度指標為個人信用分析提供了一般性構架和準則,一般包括品德、能力、資本、條件、擔保品五個方面,又稱為5C準則。深度指標則是對5C準則的深化,具體包括:工齡、信用卡、債務收入比例、銀行開戶情況、信用檔案年限、毀譽記錄、職務、住房,現行地址、居住時間、個人收入、公用事業記錄等指標。

在美國,信用局收集消費者個人信用信息的工作方式是主動的,不需要向被記錄者打招呼。而且,大多數授信機構都會將消費者的不良記錄主動提供給信用局,使失信消費者的信用記錄增加負面信息,今後無法成功地申請其它信用工具。信用局主要通過三個渠道獲取消費者的信息,一是經常從銀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業公司和零售商等渠道了解消費者付款記錄的最新信息;二是同僱主接觸,了解消費者職業或崗位變化情況;三是從政府的公開政務信息中獲取被調查消費者的特定信息。

2) 個人信用數據的加工處理和信用評估

散亂無序的個人信用數據必須經過分類、比較、計算、分析、評估等一系列加工處理,才能最終形成徵信產品。個人信用評估報告是區分不同個人信用質量的關鍵。如果不能有效區分個人信用質量的好壞,就不能給失信者以應有的懲戒,失信行為就會蔓延。個人信用評估有兩種方法:主觀評級法和客觀經濟計量模型量化法,美國採用第二種方式,其中以FICO信用分數最為有名。目前美國三大徵信局都採用FICO信用分來量化個人信用質量和風險。該模型利用高達100萬的大樣本數據首先將消費者的5C指標進行具體刻化,再將深度指標分檔計分,加權得出最終總分,打分範圍為325-900。然後進行分段定級,不同的機構有不同的分段定級標準。一般來說,超過720分就意味著達到了社會平均水平。絕大多數貸款者對於個人信用報告的細節都不太關心,他們僅僅需要了解的只是最終的信用分數。信用打分模型使個人信用可進行精確的度量和區分。

3) 個人信用產品的銷售使用

個人信用產品的主要需求包括消費信貸的授信方、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僱主、司法部門及消費者個人。目前,個人信用報告是需求量最大的信用產品。美國的三大信用局和1,000多家地方信用局收集了1.7億成年人的信用資料。據全聯公司提供,全聯公司每天平均賣出信用報告100多萬份,每年大約銷售40多億份信用報告。2001年全聯公司出售的紙質信用報告銷售額為150億美元,出售無紙質網際網路上的信用報告至少達4億美元。

在美國,對個人信用產品的銷售使用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到信用局調用其他人的個人信用資料需要得到被調用人的同意或者是司法部門的授權,從而可以防止個人信用資料的濫用。

4、個人信用報告的內容

在美國,幾乎每個成年人都離不開信用消費,要申請信用卡、分期付款、抵押貸款等,都需要對消費者的信用資格、信用狀態和信用能力進行評價,這種評價集中表現為信用報告。美國的個人信用報告由三大信用機構提供,對個人的借款習慣進行詳細紀錄和分析,內容有4個方面:

1) 個人信息:社會安全號、姓名、過去的家庭住址、目前的詳細通訊地址、工作經歷等;

2) 信用歷史:從電話公司到抵押權人的所有機構獲得的個人貸款限額、分期付款情況和還款歷史記錄,以及最近30天內或更長時間的支付行為記錄;

3) 公開記錄:所有涉及個人的破產公告和其他的法庭判決,比如離婚贍養權協議和稅收留置權;

4) 查詢請求:所有最近查閱你個人記錄的商業請求,不包括自己察看個人信用報告的請求。

5、個人信用報告的服務方式及收費方式

個人信用機構以前一般出售紙質信用報告,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增加了互聯網方式向用戶提供服務。服務費從用戶的信用卡上扣除,但是用戶在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必須要填寫以下相關信息:姓名、頭銜、尊稱、Email、Email 確認、詳細地址、是否在此地址超過6個月、網上用戶名、密碼、社會安全號SSN、電話號碼、母親名字、生日、信用卡類型、信用卡號碼、信用卡過期時間等信息。

6、美國個人信用報告的收費標準

以Trans Union 公司為例:

1) 三大公司合成的個人信用報告收費:29.95美元/份;

2) 三大公司合成的個人信用報告+三個公司的信用分數收費:29.95+9.95=39.9美元/份;

3) 三大公司合成的個人信用報告+三個公司的信用分數+消費債務分數"收費:29.95+9.95+4.95=44.85美元/份;

4) 個人也可以監視自己在三大信用公司的信用報告,以防止自己的信用信息中被加入自己沒有的負面信息,即防止被欺騙,收費:10.95美元/季;

5) Trans Union公司的個人信用報告,信用分數服務,收費:19.85美元/份;

6) 個人也可以監視Trans Union 公司給自己評測的信用分數,收費:4.94美元/季;

7) 個人也可以監視Trans Union 公司記錄的個人債務情況,收費:4.94美元/季。

7、個人徵信服務行業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做法

1) 對個人徵信服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既保護個人隱私和合法權益,又保證正常信用信息的充分交流。

良好的徵信服務不僅有利於授信者業務發展,也有利於消費者更方便和更快捷地獲得信貸服務。因此,法律規範的核心在於,既要充分保證個人隱私和權益不受損害,又能夠為徵信活動的正常開展創造必要的條件,或者說,必須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在二者之間做出平衡。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美國法律在以下三個方面做出界定:

a) 什麼信息屬於個人隱私,應當予以保護,什麼信息屬於正常的信用信息,應當公開並允許徵信機構搜集;

b) 如何保證信息的使用目的是正當的,即不能被濫用;

c) 如何保證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更新。

2) 對信用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範圍的管理

由於對消費者隱私的保護和保證消費者能夠獲得更方便的信貸服務都是符合消費者利益的,法律只能在這二者之間進行取捨和權衡。美國對信用報告信息範圍的管理,主要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允許在信用報告中公開的信息。一個典型的消費者信用報告包括以下四類信息:

a) 消費者身份數據,包括姓名、通信地址、電話號碼、社會安全號等。

b) 現有的或以前的貸款或信用卡記錄、正面交易信息,包括授信者名稱、賬戶號碼、信用額度、開戶日期、授信者向徵信機構報告該信息的日期、最後一次支付的日期和數額等。還可能包括過期賬信息、目前過期未付的款項數目、以及在過去12-60個月中是否按期支付了上述款項的記錄。正面信息的公開沒有時效限制。

c) 公共信息記錄、負面信息,包括破產記錄、欠稅記錄、犯罪記錄、被追帳記錄等等。一般來說,負面信息的時效性為7年。

d) 查詢記錄,包括過去1年間所有的查詢記錄。

第二類:禁止公開的信息。以下信息除非經過消費者本人同意或要求,是禁止在消費者信用報告中公開的。

a) 消費者活期或儲蓄賬的信息;

b) 消費者購買的保單;

c) 消費者收入信息;

d) 消費者個人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

e) 消費者的工作表現;

f) 消費者醫療信息;

g) 消費者駕駛記錄;

h) 種族、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3) 對信用報告使用範圍的管理

根據《公平信用報告法》,徵信機構只能根據以下目的提供信用報告:

a) 法院命令或傳票;

b) 消費者本人的書面要求;

c) 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信貸服務;

d) 保險公司向消費者提供保險服務;

e) 用人單位用於審查個人工作申請;

f) 有關政府機構依法用於評價個人的財務狀況,以便決定是否同意個人的執照申請;

g) 金融機構用於評價個人現有債務或現有帳戶的風險;

h) 由消費者本人發起的其他合法交易活動,比如房屋租賃申請等。

4) 保證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更正

參見本文「三、信用局運作模式:1、個人信用資料的收集和登記」。

5) 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a) 任何機構或個人根據徵信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作出不利於消費者的決定,比如拒絕消費者的貸款、工作、牌照申請等,必須告知消費者提供該信用報告的徵信機構的名稱、通信地址和電話號碼。

b) 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消費者1年內可以免費獲得1份本人的信用報告:失業並準備在60天內開始尋找工作;在享受社會救濟情況下;消費者是金融欺詐活動的受害者。

c) 在其他情況下,消費者可以按照法定價格隨時向徵信機構購買其信用報告。

6) 個人信用修複製度

如果有了不良記錄,可能沒人再願意貸款給你,這時,信用修復機制會幫你解除顧慮,給你提供建議,包括如何清理、重組債務,如何加強理財,以便分批償還債務等。還清貸款後再對你觀察兩三年,如果沒有污點,就可以消除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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