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岳飛之死的政治解讀

岳飛為什麼會被誣以莫須有的罪名,慘死風波亭?這似乎不應成為一個問題。古往今來,且不說專業歷史學者們對此已經多有論說,就是市井小童,也早已從評書故事裡、口口相傳中略知一二。簡言之,岳武穆之死,完全是高宗趙構與宰相秦檜一手操辦的,高宗怕篡權,秦檜害忠臣。然而這樣的解釋又難免過於籠統與符號化,不經意間就容易落入忠奸善惡二元兩分的思維窠臼。

宋岳忠武王廟,位於河南省湯陰縣。廟內宋義烈將軍施全祠前跪著五具鐵鑄像,即殺害岳飛的秦檜、王氏、万俟禹、張俊、王俊。

岳飛出身農家,在靖康之變紛紜擾攘之際,幾次三番毅然從戎,投身於保家衛國、進而一雪國恥的戰鬥中,不但剿滅了威脅南宋社會穩定的內亂——流寇與農民起義,還在抗金前線奮勇殺敵,令敵人喟嘆「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岳飛從一個基層的小校,歷經十多年即成為當時守護一方的類似大軍區司令的人物,最終官至樞密副使,是鼎鼎有名的「中興四將」之一。他心繫民瘼,治軍嚴厲,在當時兵匪一家,多數南宋軍隊在燒殺擄掠、戕害人民方面與匪寇相差不多的情況下,岳飛培育出一支「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的紀律森嚴的部隊,使他的士兵成為深受當時人民愛戴的兵。

然而,「兒童識其姓字,草木聞其威聲」的戰功赫赫的「精忠岳飛」,最終非但沒能在民族戰爭的疆場上大展身手,實現「直搗黃龍」的夙願,反而在年富力強之際身陷囹圄,最終含恨遇害,令人扼腕嘆息。於是千百年來,岳飛被害的因由,一直為大眾所關注,所探究。特別是,到底是秦檜還是高宗痛下殺手,長久以來眾說紛紜,爭論不休。

沒有秦檜的苦心經營,栽贓陷害,高宗很難抓到縊殺岳飛的口實;而沒有高宗的首肯,秦檜絕不可能有機會除掉一員大將。從這一點看,君臣二人互相利用,責任難分伯仲。但出於為尊者諱的傳統,為了維護統治者的神聖形象,當時與後來的許多記載,都把秦檜視為殺害岳飛的元兇。這個,國人應是不難理解的。至於到底是高宗先動的殺機,還是秦檜先有心思,必欲置之於死地,憑藉當時和後來被屢次篡改、又歷經近九百年而殘存下來的有限文獻,憑藉對世俗人心的揣度,想釐清真相絕對是件異常困難的事情。

岳飛為何遇害?

近九百年來,岳飛之死一直引發了人們濃厚的興趣,諸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此都有所論說。概而言之,無外乎以下幾種觀點。

觀點一:高宗對武將的猜忌與岳飛的質直強項

宋代開國以來對武將的提防,已經內化為趙宋皇帝的遺傳病,世代相傳。宋之前的五代,不過短短53年,卻有「六姓十三君」,軍事政變接連不斷地上演。及至太祖趙匡胤開國,所謂「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的傳奇,也不過是武將政變奪權的再一次重現。既有前車之鑒,宋朝歷代皇帝對有威望的將領的猜忌與有意壓制極其常見。此外,在兩宋之交、版圖震蕩之際,高宗趙構一方面必須依仗軍事將領為其贏得生存空間,而另一方面,卻一直對武將「不尊朝廷」心懷疑懼,深恐養成「尾大不掉」之勢。特別是「苗劉之變」,給高宗一次刻骨銘心的教訓。在這種情勢下,趙構特別忌諱武將的難以控馭,特別忌諱武將的結納民心。他曾對張俊說起郭子儀的故事,勉勵告誡他「若知尊朝如子儀,則非特身饗福,子孫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權之存,而輕視朝廷,有命不即稟,非特子孫不饗福,身亦有不測之禍,卿宜戒之」。而岳飛恰恰是一個「質直、堅定、強項」的人物,或者往嚴重點說,有些桀驁不馴,甚至有賭氣使性的時候。

岳飛桀驁不馴的性格,早在建炎初年就曾表現出來。當時,身為高宗大元帥府下屬低級官吏的岳飛因越級上書,反對京師南遷,被革職歸田裡。回鄉途中,他又投奔河北招撫司,在那裡,岳飛遇到了賞識自己的伯樂張所。招撫使張所賞識岳飛的軍事才能,破格將其提拔為統制官。但不久岳飛卻因與上級意見不合,不顧軍紀,帶領部屬分裂出去,擅自行動。這一舉動毫無疑問是嚴重的違紀行為。

如果說,這次違背上級命令,岳飛年方25歲,年輕氣盛,是為抗金的急迫心情所激,尚且情有可原,而在十年之後的紹興七年,岳飛已經官拜太尉,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營田大使,是南宋極重要的大將。這一年,高宗起初答應岳飛要將大將劉光世的部隊併入其麾下,後來卻出爾反爾,讓岳飛壯大隊伍、措置北伐的計劃遭挫。倔強的岳飛,竟向高宗上了乞罷帥職的奏疏,且不等答覆,就怒上廬山給過世多時的亡母守喪去了。高宗派岳飛的部將上山請岳飛回來,岳飛拒不接受詔命,僵持了六天,最後部下無可奈何地質問他:「相公欲反耶?且相公河北一農夫耳!受天子之委託,付以兵柄,相公謂可與朝廷相抗乎?」毫無疑問,岳飛賭氣使性,連部下都認為是欲「與朝廷相抗」,那麼,比岳飛還小四歲的高宗豈能不怒火中燒?但高宗竟然容忍了,當面說了些「朕實不怒卿」的話寬慰岳飛。

紹興十年,岳飛終於有了在抗金戰場上大展身手的機會,他揮師中原,前鋒所駐紮的朱仙鎮,距離舊都開封僅有45里。正當形勢大好,岳飛希望得到友軍的配合,一舉恢復舊都的時候,高宗不但命令其他部隊先行後退,造成岳飛一軍陷入孤軍深入的境地,並且急用十二道金牌將其從北伐前線召回。「十年之功,廢於一旦」,岳飛心中的憤懣是可想而知的,他又一次故態復萌,撂挑子不幹了,返回途中他又到廬山,到母親墓地守喪去了。岳飛與高宗的本就不深厚的情感,經過這些事件,愈發淡薄。

此外,相對於當時官場的苞苴公行,相對於眾大將的熱衷經營產業,岳飛卻是一個不經商、不置田、不造豪邸的人,過著淡薄清廉的生活。這本是難得的寶貴品質,但統治者卻未必這樣看。范增就曾提醒項羽說:「沛公居山東時,貪於財貨,好美姬。今入關,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也就是說,不貪圖物質生活享受,非常可能被統治者認為是賺取人望,包藏覬覦社稷之心的做秀。待到劉邦做了皇帝,蕭何就不得不「自污」以圖自保。而當名望如日中天的岳飛有「邀譽」之嫌時,趙構就不能不大動肝火了。

置岳飛於死地的「罪證」中,有一條就是高宗親自定性的:「比遣張俊、岳飛往彼措置戰守,二人登城行視,飛於眾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岳飛到底曾否說過這樣的話,還是有人別有用心地斷章取義,是大有疑問的。但不論如何,上述高宗的話,足以見其對屬下「附下以要譽」的警惕和極端反感,高宗唯恐岳飛深得百姓將士之心,重走太祖兵不血刃而取天下的老路。

觀點二:高宗擔心抗金成功,迎回父兄,皇位不保

岳飛直搗黃龍,迎歸徽宗、欽宗的雄心,在政治上既正確,又不正確。正確的是,這樣的口號在當時確曾響徹朝野,起到了號召鼓舞民眾對金鬥爭的作用;不正確的是,在高宗的內心,是絕不願徽欽二帝在有生之年平安回到宋廷的。一旦父兄歸來,其帝位便岌岌可危。早在高宗於商丘即位之初,就有太學生上書反對,他們認為高宗不該即位,待到欽宗有朝一日南返,如何處置?由於說到高宗痛處,慘遭殺害。

徽宗其實早在紹興五年的六月,就死在了白山黑水間的五國城。此後能對高宗皇位構成威脅的,只有其哥哥欽宗。紹興十二年,宋金合議達成之次年,在高宗生母韋氏南歸之際,「欽宗挽其裾曰:『汝歸與九哥言之,吾南歸,但為太乙宮主足矣,他無望於九哥也。』」趙桓的這番表白,是明白無誤地告訴趙構:我是不可能與你爭奪帝位的,念在骨肉之情上,給我一個閑職就感激不盡了。不愧是一奶同胞的兄弟,欽宗所講,正是高宗心中所想。但趙構還是不願一時心軟,答應這個簡單的要求,免得養虎為患。從高宗的一己私利出發,不得不承認,這是個頗為英明的決定。

明朝「奪門之變」,就足以證明廢帝還是有號召力的,不可不提防。可憐的欽宗只能在北國邊陲,望斷南飛雁,鬱郁中客死他鄉。不過但凡欽宗明智一點,也能料想到這個結局。欽宗在位時,金人包圍開封,提出以親王為質,以表達求和誠意,那時不正是欽宗指派趙構去干這個苦差事(當然,後來趙構因禍得福,那是始料不及的)?投桃報李,這回趙構算是出了一口氣了。

岳飛根本沒見過徽欽二帝,他念念不忘地「迎歸二聖」,也不可能是不忠於高宗的體現。但是,岳飛念茲在茲,矢志不渝地堅持抗金復國,反對退讓苟合的夙願,是與高宗那個偏安一隅的總體願景相左的。少年天子趙構,首先要考慮的,是穩定有限領土內的統治秩序,考慮江山社稷不致易姓。

南宋初年,外有金人侵逼,內有從前線潰退下來的散兵游勇打家劫舍,還有不甘政府苛捐雜稅的壓榨揭竿而起的農民起義,待至將領們陸續平定了內亂,宋高宗又覺得將領們勢重難制,擔心尾大不掉。於是長久以來,結束戰爭狀態,鞏固對內統治,就成為高宗的首要目標。說宋高宗被金人嚇破了膽,只知妥協求和,未免太小瞧了這位中興之主。宋高宗再昏聵,也不可能在統治牢固的基礎上嫌地盤太大。此外,「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戰爭意味著必須提供大量的物資供應,兵燹之餘,生產遭到破壞,社會凋敝,對民眾的過量誅求,已經造成了動蕩不安的局面。這必然使得高宗感到組織大規模的戰略反攻力不從心。於是一旦條件允許,他是決計於不惜代價求和的。

說到底,岳飛與高宗的矛盾,是兩條路線的鬥爭。當宋金矛盾激化,高宗求和而不可得的時候,他仰仗岳飛等大將保衛江南一隅之地,保衛南宋小朝廷。而當金人伸出和平的橄欖枝,矢志抗金,恢復故土,反對苟合的岳飛,就不能不被趙構等一班人所厭惡,所嫉恨,所拋棄。正是這種大政方針的相左,令高宗與秦檜施展手段,剝奪了三大將的兵權。

觀點三:岳飛對選立太子表現得過於熱心

岳飛對權力交接說三道四。紹興七年秋冬之間,岳飛得到情報說金人想要扶植欽宗之子在開封做傀儡皇帝,以給南宋製造分裂。岳飛於是在面見趙構時,建議儘快立趙構的養子之一趙昚為太子,以阻敵人之計。在局勢尚不明朗的情況下,岳飛明確支持立趙昚為太子,將來入繼大統,說是建言,其實已經是傾向堅定的政治表態,對於手握重兵的大將來說,愈發會引起最高統治者的猜忌:岳飛積極主動地支持立趙昚為太子,是不是已經結成了某種程度某種形式的利益小集團?果真如此,那將來會不會急於搶班奪權?會不會以擁立新君為借口,再次逼迫高宗退位,苗劉之變會不會重新上演?就算是戇直的岳飛完全出於忠心吧,如果將來趙昚果真做了皇帝,現在這種支持算不算是一種獻媚和「要君」的資本?如果將來繼位者與岳飛支持者不符,新君與舊臣之間勢必難以相處,而君臣相疑,定非國家之福。所以,岳飛的建言在趙構看來,顯然是「越職」了。

宋代歷史上,聰明的臣子在誰應當繼位這類問題上,心中不是沒有想法,但在關於權力交接的議論上,向來諱莫如深。就連那位極有個性,以敢批逆鱗聞名的寇準,在太宗主動向他徵求立儲建議時,也是唯唯諾諾,不置可否。

時人張戒曾評論岳飛此舉說:「越職及此,取死宜哉!」把此一事件的後果看得非常嚴重。雖然後來高宗貌似並未深究此事,反而讓人安慰岳飛,但很多人都同意,這是導致了趙構與岳飛離心離德的重要事件。

宋 劉松年(傳)中興四將圖,中國國家博物館藏(中興四將:岳飛、張俊、韓世忠、劉光世,岳飛為左起第二人)。

岳飛死於政治交易?

以上,就是關於岳飛被害的常規解釋。但是,如果我們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從四月下旬解除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兵權,到八月初罷免岳飛樞密副使的官職,再到十月將岳飛從廬山上誆騙回臨安投入詔獄,中間歷經了數月之久,上述理由似乎還不能充分說明,為什麼這些陳年舊事,往日恩怨,直到此時才被拿出來重提,並促使高宗下決心殺岳飛呢?

當然可以認為,這是高宗與秦檜一夥,懾於岳飛的崇高威望與軍心民心所向,不敢貿貿然處死民族英雄。這數月間,正是忙於栽贓陷害,製造口實。但是,不正是高宗、秦檜一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莫須有」的罪名,趕在除夕匆匆殺害了岳鵬舉嗎?

這幾個月間的驚天變故,其實並不是上述諸因素導致的必然,而是另有隱情。岳飛的寵辱存亡,都被這一隱情所決定。其實也算不得隱情,因為在元修的《宋史》上就清清楚楚地寫著,金人提出了「必殺飛,而後和可成」的要求,而此一要求,竟被趙構秦檜這一班昏庸的君臣所接受。在雙方信使頻繁往來,忙於議和之際,即將岳飛投入獄,而待和議達成之後,和平似乎已經降臨,於是他們匆忙履行之前的承諾,將壯志難酬的英雄殺害了。

應當指出,捨棄臣子性命,罔顧國體尊嚴,奴顏婢膝求和,在兩宋的歷史上,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北宋末年,原遼朝的官員張覺先是在金滅遼的過程中降金,後來又叛金降宋,宋人只看到眼前的有利可圖,欣然「納之」。而後來在金人的要挾下,又不得以砍掉張覺的腦袋奉上,使得郭藥師等遼朝降將心灰意冷,二心漸萌。南宋中葉,開禧北伐失敗後,和平談判中宋廷迫於金人的要求,又決定將早已在在宮廷政變中遇害的韓侂胄梟首,將人頭裝在盒子里送給金國。時人作詩寫到「未聞函首可安邊」,對這一屈辱的行為予以辛辣諷刺。為了換取和平,宋廷的一班君臣是什麼齷齪事都幹得出來的。

當然,岳飛因為念念不忘抗金大業,反對和議,也曾得罪秦檜,被秦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這也是秦檜積極謀害岳飛的重要原因。官修《宋史》即載:「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但這隻能是非決定因素,對位高權重的岳飛的生殺予奪,不是秦檜所能決定的。

綜上,岳飛的悲劇其實可以劃分為前後互相聯繫,又有區別的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由於高宗對武將的猜忌,由於秦檜對異議者的憎恨,更重要的,是由於岳飛性格上的弱點與政治上的不成熟,導致了君臣之間關係的貌合神離。加之岳飛堅持抗金立場,反對妥協議和的決絕態度,與高宗的既定路線相違背,為了清除議和道路上的障礙,高宗用陰謀剝奪了三大將的兵權。但這還不是導致岳飛之死的決定因素。待至紹興十一年,宋金雙方緊鑼密鼓準備媾和的時候,岳飛的悲劇進入了第二階段。因為金方提出「必殺岳,始可和」的條件,又因為高宗君臣擔心岳飛作為反對議和、堅持抗金的一面旗幟,終究會威脅議和,終於下了殺害岳飛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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